三國會要敘例黃巖楊晨譔

聞之師曰、「厯代史書、莫尙乎志、因革損益、朝章系焉。」馬刱八書、班分十志、陳壽良史、顧乃闕遺、置斯不作、蓋有深意。 蜀承漢制、可省作志、如據魏制爲志、則正統淆矣。 晉・宋綴緝、略而弗詳、厯禩緜遠、益復難攷。郝氏續漢八錄、虛譚取材兩書、以爲蜀志、究而言之、蜀雖承漢、命官制度閒亦變更、豈況巍・吳互有增損。近人湯氏 名成烈。 作季漢書、志稍謹嚴、巍・吳蓋闕。錢氏 名儀吉 會要、具見其敘、采錄未廣、稾已缺殘。不揣溝瞀、歱法徐氏、刺取羣籍、條系爲書、冀以補承祚之缺文、存三國之遺制。大雅君子、理而董之。

三國之制、宋志而外、通典爲詳。唐・宋類書、展轉互販、裴注所載、溢出亦希。今據本書、徵引諸史、故書雅記、極意旁𢯱、一事可稽、竝爲甄錄、瑣聞軼事、雜錄坿焉。

三國上沿漢制、下啓晉儀、斷代爲書、良非易易。本書所有、旣必輯存、网羅舊聞、尤貴詳寀、漫無限制、亦未敢出也。

臺官訪議、儒生譔論、縱有傳書、非必定制、意在纂事、不復纂言、巍武諸令、葛侯兵政、當時𢼏用、則酌錄焉。

春秋義例、名从主人。旣錄原書、未能顜若、得失優劣、付諸史評、體裁旣殊、奚敢馮肊。

裴注本書、閒有牴牾、采摭旣富、埶難求全、非盡糾繩、亦與甄錄。「過而存之」、倞哉言乎。

本朝儒先、輯補精寀、洪氏父子、具有成書、畺域職官、多可依據、閒坿辨訂、希爲諍臣。侯氏蓺文、無關宏恉。辨誤・補注・攷異・剳記、凡有旁涉、取資博聞。

唐・宋・五代、均有會要、徐氏兩漢、門類整齊、今之分目、尤取該𢬸、使命獻質、因事爲篇。綜厥大耑、就正有道、綴稾未定、敢質言之。



三國會要目錄

卷首 敘例 目錄 引用書目
卷一 帝系上 謚號 后妃
卷二 帝系下 親屬 宗室 外戚
卷三 厤法
卷四 天文
卷五 五行
卷六 方域上 總敘 形埶
卷七 方域中 宮苑 渠堰
卷八 方域下 郡國
卷九 職官上 公卿 庶職
卷十 職官下 武秩 郡國官 封爵
卷十一 禮上 吉禮
卷十二 禮中 凶禮 軍禮 賓禮
卷十三 禮下 嘉禮 輿服
卷十四 樂
卷十五 學校
卷十六 選擧
卷十七 兵 軍制 舟師
卷十八 刑 附赦
卷十九 食貨 屯田 賦稅 貨幣 鹽鐵
卷二十 庶政上 戶口 風俗
卷二十一 庶政下 使命 質任 貢獻
卷二十二 四夷

予幼承庭訓、雅好陳書、曾著校錄一編、復欲輯爲會要。丙戌秋、史館多暇、刱立此稿、咨訪通人、惟桂林唐春卿前輩 景崇 攷證古書、瑞安孫仲容內兄 詒讓 商榷義例、朇益實多。己亥秋、攜至吳門、同邑林蔚生大令 丙修 主管書局、謂兩漢・唐・五代會要、皆有刊本、從臾附刊。助成者、濮子洤同年 子潼、 陳子厚鹺尹 家惠、 𨚵子和及門 光、 校戡者、劉子藩學博 毓家、 兪弇山孝廉 鎭、 李挺生姻兄 一鶚 也。庚子七月刊成、記之。祖誥、 翰臺 侍。



引用書目

尙書正義漢書注魏書
左傳正義後漢書南史
禮記正義續後漢書 劉昭注北史
禮書晉書隋書
樂書宋書唐書
讀禮通考南齊書宋史
五禮通考梁書遼史
史記索隱陳書通鑑 胡三省注
華陽國志方輿勝覽滿洲原流考
宋朝事實輿地廣記西域考古錄
朝野雜記讀史方輿紀要唐六典
開元占經洛陽伽藍記西漢會要
玉燭寶典鄴中記東漢會要
水經注長安志唐會要
元和郡縣志景定建康志通典
太平寰宇記蠻書通志
輿地紀勝蜀鑑通考
續通考六朝事迹抱朴子
玉海孫子十家注金罍子
困學紀聞武僃志世說
記纂淵海李衞公兵法拾遺記
古今注唐律疏義博物志
中華古今注元經 薛氏傳聞見記
演緐露風俗通述異記
春明退朝錄傅子意林
齊民要術桓譚新論史通
顏氏家訓說郛大觀本草
名臣奏議玉函山房輯佚書九章算術
羣書治要集古錄雲麓漫鈔
初學記金石錄鼎錄
北堂書鈔隸釋癖談
六帖金石萃編禁扁
蓺文類聚石經考方言
太平御覽國山碑考廣韻
册府元龜平津館讀碑記韓昌黎集
司馬溫公集三國文類諸史然疑
蘇東坡集上古至六朝文廿二史剳記
薛浪語集日知錄陔餘叢考
文選潛邱剳記癸巳類稿
廣文選經史問荅郝氏遺書
文心雕龍義門讀書記諸史考異
古文苑後漢書補注讀書叢錄
續古文苑十七史商榷東塾讀書記
文館詞林廿二史考異南北史補志
厯代名臣傳百三名家集曝書亭集
銅尉斗齋筆記養新錄渤海疆域考
蜀中名勝志朝鮮志日本金石志
日本通史續後漢書 蕭常郝經季漢書 湯成烈稿本
三國志辨證補注補疆域志
職官表職官考蓺文志
攷證旁證證聞
校補考證 齊召南稿本

凡裴注所引書今已逸者、据注、不具列。 引書有删節、無增改。



三國會要卷一黃巖楊晨纂

帝系 謚號

魏太祖曹操、字孟德、 一名吉利、小字阿瞞。 沛國譙人。曾祖節、字元偉、處人。 按本書、操女名節、爲漢獻帝后、不應上同祖諱、故陳景雲以蓺文類聚引續漢志作「萌」爲是。三國志證聞引趙氏一淸曰、「後漢宦者傳、曹節字漢豐、南陽新野人、安得有兩曹節俱于桓・靈世爲宦官。騰亦爲節養子。」按證聞引趙說非也。宦者傳先騰後節、郡縣不同、漢豐封華容侯、傳國魏世、豈得以處士誣其祖乎。黃初四年立太皇帝廟、以處士與大長秋合祭、明帝後不復祀。 祖騰、字季興、漢中常侍・大長秋、封費亭侯、加特進、追諡曰高皇帝。父嵩、字巨高、爲騰養子、莫能審其生出本末。 裴注引吳人所作曹瞞傳及郭頒世語、竝云夏侯氏之子、夏侯惇之叔父、惟陳氏旣不取此說、敵國傳聞、恐難信也。 官至太尉、追諡曰大皇帝。操擧孝廉爲郞、由郡守徵爲典軍校尉。董卓之亂、潛歸陳留。初平元年、從袁紹等起兵、稱欲誅卓、爲東郡太守。興平二年、拜兗州牧。建安元年、奉迎獻帝都許、爲大將軍、封武平侯。十五年爲丞相。十八年爲魏公、二十一年進爵魏王。二十五年正月卒、年六十六。子丕嗣。十月、廢帝爲山陽公、篡位、追諡操爲武皇帝、廟號太祖、葬高陵。

文皇帝丕、字子桓、武帝長子。建安十六年爲五官中郞將、副丞相。二十二年立爲魏太子、受禪於緐昌、都洛陽、改元黃初。七年卒、年四十。追諡爲文皇帝、廟號世祖、葬首陽陵。

明皇帝叡、字元仲、封平原王。以母甄夫人誅、故未建爲孠。七年、文帝病篤、乃立爲皇太子、遂卽帝位。改元三。 太和六年・靑龍四年・景初三年。 卒年三十六。追諡曰明皇帝、廟號烈祖、葬高平陵。

齊王芳、字蘭卿。明帝無子、養王及秦王詢、宮省事祕、莫有知其所由來者。 魏氏春秋曰、「或云任城王楷子。」 靑龍三年、立爲齊王。景初三年、帝病甚、乃立爲皇太子、遂卽帝位。改元二。 正始九年・嘉平六年。 爲司馬師所廢。 魏世譜曰、「晉受禪、封爲邵陽縣公、年四十三、泰始十年卒、諡曰厲公。」

高貴鄕公髦、字彥士、文帝孫、東海定王霖子。正始五年、封郯縣高貴鄕公、齊王廢、迎立之。改元二。 正元二年・甘露五年。 爲司馬昭所弑、年二十、葬以王禮。

陳留王奐、初名璜、字景明、燕王宇子。甘露二年、封安次縣常道鄕公、迎立、嗣明帝後。改元二。 景元四年・咸煕二年。 爲司馬炎所篡。 魏世譜曰、「封爲陳留王、年五十八、太安元年卒、諡曰元皇帝。」

先主姓劉、諱備、字玄德、涿郡涿縣人。漢景帝子中山靖王勝之後也。 按此書法、直以先主承漢統、其稱蜀志、不得已也。 勝子貞、元狩六年封涿縣陸城亭侯、坐酎金失侯、因家焉。 攷異云、是二年、「亭」字衍。典略曰、「侯枝屬。」 祖雄、父宏、世仕州郡、雄擧孝廉、官至范令。先主少孤。靈帝末、討黃巾賊、積功至平原相・豫州刺史、兼領徐州、遷左將軍。建安十九年、領益州牧。二十四年、羣下表爲漢中王。明年、 庚子 曹丕篡位、傳聞漢帝見害、發喪制服、又明年、 辛丑 卽位于成都、改元章武。秋、帥師伐吳、三年 癸卯 四月、殂于永安宮、年六十三。葬惠陵。

後主諱禪、字公嗣。初爲皇太子、卽位時年十七。改元四。 建興十五年・延煕二十年・景耀五年・炎興一年。 降于魏。 封安樂縣公。晉太始七年卒于洛陽。蜀記云、「公諡曰思、子恂孠。」

吳主孫權、字仲謀、吳郡富春人。祖鍾、父堅、字文臺、 吳書曰、「堅世仕吳、家葬城東、冢上數有光怪。」【世界書局本作:"吳書曰,「堅世仕吳,家於富春,葬於城東,冢上數有光怪。」"】 爲郡縣吏、討賊有功、拜長沙太守、封烏程侯、行破虜將軍、從袁術討董卓入洛、修漢諸陵。初平三年討劉表、爲黃祖軍所殺、年三十七、追諡武烈皇帝。長子策、子伯符、興平元年募軍從術、平定江東、爲討逆將軍、封吳侯。建安五年欲襲許、迎漢帝、未發、爲盜所殺、年二十六。追諡長沙桓王。弟權繼之、據荊揚交州、黃初二年降魏、封吳王、明年拒魏、改年黃武、七年稱皇帝、又改元五。 黃龍三年・嘉禾六年・赤烏十三年・太元一年・神鳳一年。 卒年七十一。諡曰大皇帝、廟號太祖、葬蔣陵。

孫亮、字子明、權少子。嗣位、改元三。 建興一年・五鳳二年・太平三年。 爲孫𫃢所廢、年十六。 爲會稽王、後自殺。

孫休、字子烈、權第六子、封琅邪王。迎立、改元。 永安七年。 卒年三十、諡曰景皇帝。

孫晧、字元宗、 一名彭祖、字晧宗。 權孫、太子和之子、封烏程侯。迎立、改元八。 元興一年・甘露一年・寶鼎三年・建衡三年・鳳皇三年・天册一年・天璽一年・天紀四年。 降于晉。 封歸命侯。太康五年卒、一云四年。

魏后妃

傳曰、「漢制、帝祖母曰太皇太后、帝母曰皇太后、帝妃曰皇后、其餘內官十有四等。魏因漢法、母后之號皆如舊制、自夫人以下、世有增損。太祖建國、始命王后。其下五等、有夫人、有昭儀、有婕妤、有容華、有美人。文帝增貴嬪・淑媛・修容・順成・良人。明帝增淑妃・昭華・修儀、除順成官、太和中、始復命夫人、登其位於淑妃之上。自夫人以下、爵凡十二等、貴妃・ 【世界書局本注:"案魏志后妃傳,「貴妃」作「貴嬪」。―校點者"】 夫人位次皇后、爵無所視、淑妃視相國、爵比諸侯王、淑媛視御史大夫、爵比縣公、昭儀比縣侯、昭華比鄕侯、修容比亭侯、修儀比關內侯、倢伃視中二千石、容華視眞二千石、美人視比二千石、良人視千石。」 按曹爽傳有才人、嘉平六年紀注有保林。

武帝卞皇后、琅邪人、文帝母也。本倡家、太祖納爲妾、建安初、丁夫人廢、 魏略曰、「太祖始有丁夫人、又劉夫人生子修、早終、丁養子修、子修亡於穰、丁常言殺我兒、哭泣無節、太祖忿之、遣歸家、太祖就見之、踞機不應、遂與絕。後太后爲繼室、私迎夫人、延以正坐而已下之。」 遂爲繼室、諸子無母者、皆令養之。二十四年、拜爲王后。文帝踐阼、尊曰皇太后、稱永壽宮。明帝卽位、尊曰太皇太后。太和四年崩、合葬高陵。

文昭甄皇后、無極人。袁紹子煕納之、及冀州平、文帝納后、生明帝。黃初二年賜死、葬於鄴。明帝卽位、追諡、別立寢廟、改葬朝陽陵。

文德郭皇后、廣宗人。早失二親、喪亂流離、沒入銅鞮侯家、得入東宮、文帝爲嗣、后有謀焉。及踐阼、立爲后。棧濳上疏曰、「聖哲愼立元妃、必取先代世族之家、若因愛登后、使賤人暴貴、恐後世下陵上替也。」不從。明帝卽位、尊爲皇太后、稱永安宮。靑龍三年、崩於許昌、葬首陽陵西。 漢晉春秋曰、「甄后之誅、由郭后之寵、明帝怒、逼殺之。」趙翼辨此非實、蓋「明帝雖恨郭、猶以先帝所立、崇以虛名、徙居許昌、未逼殺也。」

李貴人・陰貴人、又文帝踐阼後、山陽公奉二女以嬪於魏。 位號未詳。

明悼毛皇后、河內人。選入東宮、明帝卽位、爲貴嬪、太和元年立爲皇后。景初元年賜死、然猶加諡、葬愍陵。

明元郭皇后、西平人。黃初中、本郡反叛、沒入宮。明帝卽位、拜爲夫人。帝疾困、立爲皇后。齊王卽位、尊爲皇太后、稱永甯宮。値三主幼弱、宰輔統政、與奪大事、皆先咨啓於太后而後行。毌邱儉・鍾會作亂、咸假其命而以爲辭。景元四年崩、葬高平陵西。

虞妃、河內人。初、明帝爲王、納爲妃、卽位、虞不得立爲后、卞太后慰勉焉。虞曰、「曹氏自好立賤、未有能以義擧者也。不能以善始、未有能令終者也。殆必由此亡國喪祀矣。」遂絀還鄴宮。

洛陽宮、 明帝 於列殿之北立八坊、諸才人以次序處其中、貴人・夫人以上轉南附焉、其秩石擬百官之數。帝常游宴在內、乃選知書可付信者爲女尙書、使典省外奏事、處當晝可、自貴人以下至尙保及給掖庭灑掃・習伎歌者各有千數、又錄奪士女已嫁者還以配士、旣聽以生口自贖、又簡有資色者內之掖庭。 魏略。

北宮、皇太后居。 嘉平六年紀注、皇太后還北宮。

西宮。 魏略、遣使授齊王璽綬、出就西宮。甘露五年、太后令有「欲入西宮殺吾」云云、時太后亦居西宮。

黃初三年、詔曰、「婦人與政、亂之本也。自今以後、羣臣不得奏事太后、后族之家不得當輔政之任、又不得橫受茅土之爵。以此詔傳後世、若有違背、天下共誅之。」

高貴鄕公死、太后臨朝。甘露五年、羣公奏太后曰、「殿下聖德光隆、甯濟六合、而猶稱令、與藩國同、請自今殿下令書皆稱詔制、如先代故事。」

黃初七年五月丙辰、帝疾篤、遣後宮淑媛・昭儀以下歸於其家。

楊阜傳、迭遷少府、上疏欲省宮人諸不見幸者、乃召御府吏問後宮人數、吏守舊令、對曰、「禁密不得宣露。」阜怒、杖吏一百、數之曰、「國家不與九卿爲密、反與小吏爲密乎。」 案此可知宮人籍在御府、而少府領之。

太子有妃、有良娣、有孺子妾、凡三等。魏・晉以後咸遵之。 初學記。

皇后有璽綬。貴人金印藍紱。 御覽引魏武內戒令。

蜀后妃

先主甘皇后、沛人。初納爲妾、先主數喪嫡室、常攝內事、產後主、卒葬南郡。章武二年、追諡皇思夫人。丞相亮上言、尊號昭烈皇后、與帝合葬。制「可。」

先主吳皇后、陳留人。先主旣定益州、孫夫人乃還吳、於是納后爲夫人、章武元年、策爲皇后。後主卽位、尊爲皇太后、稱長樂宮。延煕八年薨、合葬惠陵。 諡穆。

孫夫人、孫權妹、以妻先主。妹才捷剛猛、有諸兄之風、侍婢百餘人、皆親執刀侍主、先主每入、心常凜凜。 法正傳。 夫人驕豪、多將吳吏兵、縱橫不法、先主以雲嚴重、必能整齊、特任掌內事。權聞備西征、大遣舟船迎妹、夫人內欲將後主還吳、雲與張飛勒兵截江、乃得後主還。 趙雲別傳。

後主敬哀張皇后、飛長女。章武元年納爲太子妃、建興元年立爲皇后。薨、葬南陵。

後主張皇后、敬哀妹、入爲貴人、延煕元年策爲皇后。咸煕元年遷洛陽。

王貴人、太子璿母。

李昭儀。 見漢晉春秋。

董允傳、後主常欲採擇以充後宮、允以爲古者天子后妃之數不過十二、今嬪嬙已具、不宜增益、終執不聽。後主嚴憚之。

劉琰傳、妻胡氏入賀太后、太后令特留胡氏、經月乃出。胡有美色、琰疑其與後主有私、呼卒五百撾胡、棄遣、坐下獄。自是大臣妻母朝慶遂絕。

吳后妃

孫堅吳夫人、吳主權母。本吳人、徙錢塘。權少年統業、夫人助治軍國、甚有補益。建安七年、 志林曰、「案后十二年薨。」 臨薨、引見張昭等、屬以後事。合葬高陵、追諡武烈皇太后。

吳主權謝夫人、山陰人。聘爲妃、後納徐氏、欲令下之、不肯、由是失志。早卒。

徐夫人、富春人。 權姑之孫。 初適陸尙。尙卒、權聘爲妃、令母養子登。後以妒忌廢處吳、卒。

步夫人、淮陰人。權欲以爲后、而羣臣議在徐氏、權依違者十餘年、然宮內皆稱皇后、親戚上疏稱中宮。及薨、臣下緣指請追正名號、乃贈印綬、葬蔣陵。

王夫人、琅邪人。生和、爲太子、將立爲后、而全公主譖毀、以憂死。和子皓立、追尊曰大懿皇后。

王夫人、南陽人。生休。太子和母貴、諸姫有寵者皆出居外、夫人出居公安。卒。休卽位、追尊曰敬懷皇后、改葬敬陵。

潘夫人、句章人。生亮。赤烏十三年、亮爲太子、明年、立爲皇后。權不豫、夫人使問呂后專制故事、 【世界書局本作:"夫人使問中書令孫弘,呂后專制故事,"】 宮人共縊殺之。合葬蔣陵。

袁夫人、術女。有節行而無子、權數以諸姫子與養之、輒不育。 吳錄、亦見術傳。

孫亮全夫人、全尙女。亮立爲皇后。孫綝廢亮爲會稽王、後又黜爲侯官侯、夫人隨之國。

孫休朱夫人、據女。休姊公主所生。孫綝廢亮立休、夫人爲皇后。休卒、羣臣尊爲皇太后。孫皓卽位月餘、貶爲景皇后、稱安定宮。甘露元年、見逼、薨、合葬定陵。 皓傳曰、「朱氏亡、不在正殿、於苑中小屋治喪。」

孫和嫡妃張氏。和旣廢爲南陽王、孫峻輔政、徙居新都、賜死、張氏亦自殺。

何姫、句容人。生晧。和賜死、姫遂拊育晧及其三弟。晧卽位、尊爲昭獻皇后、稱升平宮、月餘、進稱皇太后。

孫晧滕夫人、胤之族女。聘爲妃、卽位爲皇后。後寵衰、供養升平宮、長秋官僚、備員而已、受朝賀表疏如故。天紀四年、隨晧遷洛陽。

又張美人、布女。後見殺。復奪其姊馮純妻入宮、拜爲左夫人。 見江表傳。 又左夫人王氏。 見孫奮傳。


三國會要卷一終


三國會要卷二黃巖楊晨纂

帝系
魏親屬

武皇帝二十五男、卞后生文帝及彰・植・熊、劉夫人生昂・鑠、環夫人生沖・據・宇、杜夫人生林・衮、秦夫人生玹・峻、尹夫人生矩、王昭儀生幹、孫姫生子上・彪・子勤、李姫生子乘・子整・子京、周姫生均、劉姫生子棘、宋姫生徽、趙姫生茂。

任城威王彰、初封鄢陵侯、黃初二年進爲公、三年立爲任城王、四年薨。 世說新語、爲文帝毒死。 葬賜鑾輅・龍旗、虎賁百人。子楷嗣、徙封中牟、五年改封任城縣、太和六年改封任城國、後徙濟南。

陳思王植、初封平原侯、徙臨葘、黃初二年貶爵安鄕侯、改封鄄城侯、三年立爲鄄城王、四年徙封雍邱、太和元年徙封浚儀、二年還雍邱、三年徙封東阿、 御覽引植遷都賦曰、「號則六易、居實三遷。」 六年封爲陳王、薨。子志嗣、徙封濟北王。

蕭懷王熊、早薨、追封諡。子炳嗣、薨、無子、國除。

豐愍王昂、弱冠隨太祖南征、爲張繡所害。無子、以均子琬爲後、追封諡。琬襲爵、薨、子廉嗣。

相殤王鑠、早薨、追封。子潛嗣、薨、子偃嗣、無子、國除。

鄧哀王沖、年十三卒。太祖愛之、贈騎都尉、爲聘甄氏亡女與合葬、命據子琮爲後、追封諡。

彭城王據、初封范陽侯、進爲公、黃初三年爲章陵王、徙義陽、又以母環太妃彭城人、徙封彭城、又徙濟陰、五年改封定陶縣、太和六年復封彭城。

燕王宇、太和六年定封。子奐入繼大宗。

沛穆王林、太和六年定封。子緯嗣。

中山恭王衮、太和六年定封。靑龍三年薨、子孚嗣。

濟陽懷王玹、初封侯、早薨。無子、以林子贊襲、亦早薨。文帝以贊弟壹紹玹後、追進玹爵諡。壹薨、子恆嗣。

陳留恭王峻、太和六年定封。薨、子渙嗣。

范陽閔王矩、早薨、追封。以均子敏爲後、薨、子焜嗣。

趙王幹、太和六年定封。

臨邑殤公子上、 疑史失名。 旱薨、無後、追封諡。

楚王彪、太和六年進封。初、彪來朝、犯禁、削縣三、靑龍二年大赦、復所削縣。嘉平元年、王淩謀迎彪都許昌、遣傅及侍御史就國案驗、廷尉請徵彪治罪、於是使兼廷尉大鴻臚持節賜彪璽書切責、乃自殺。妃及諸子免爲庶人、徙平原、官屬及監國謁者皆伏誅、國除爲淮南郡。後封彪世子嘉爲常山眞定王。

剛殤公子勤・靈殤公子京・廣宗殤公子棘・穀城殤公子乘、竝早薨、無後、太和五年追封諡。

郿戴公子整、奉從叔父紹後、封郿侯。薨、無子、追進爵、以據子範爲後。薨、無後、以範弟東安鄕公闡爲郿公、奉整後。

樊安公均、奉叔父薊恭公彬後、封侯、追進爵。子抗嗣、徙封薊公、又徙屯留。子諶嗣。

東平靈王徽、奉叔父朗陵哀侯玉後、封侯、太和六年進封。子翕嗣。

樂陵王茂、初封亭侯、改封侯及公、文帝世獨不王、太和元年詔封聊城王、正始五年徙樂陵。

文皇帝九男、甄皇后生明帝、李貴人生協、潘淑媛生蕤、朱淑媛生鑒、仇昭儀生霖、徐姫生禮、蘇姫生邕、張姫生貢、宋姫生儼。

贊哀王協、早薨、追封。子尋嗣、薨、無子、國除。

北海悼王蕤、明帝卽位、立爲陽平縣王、太和六年改封。以琅邪王子贊爲後、封公、正始七年徙封文安王。

東武陽懷王鑒、黃初中立、薨、無子、國除。

東海定王霖、太和六年定封。子啓嗣。高貴鄕公髦亦霖子、入繼大宗。

元城哀王禮、黃初初封。薨、以任城王楷子悌爲後、改封梁王。

邯鄲懷王邕、黃初中封。薨、以楷子溫爲後、改封魯陽王。

淸河悼王貢・廣平哀王儼、竝黃初三年封。薨、無子、國除。

明帝子

淸河王冏、立未幾、卽薨。

繁陽王穆、太和二年立、三年薨。

安平哀王殷、一𡻷殤、追封。

齊王芳・秦王詢、靑龍三年立。紀云、「明帝無子、養芳及詢、宮省事祕、莫有知其所由來者。」魏氏春秋曰、「或云任城王楷子。」

太祖女淸河長公主、適夏侯楙。

安陽公主、適荀惲。

金鄕公主、適何晏。 晏以尙主、賜爵爲列侯。魏末傳、「公主卽晏同母妹。」裴注非之。

文帝女東鄕公主。

明帝女平原懿公主。 名淑。追封、諡懿、爲立廟。取甄后亡從孫黃與合葬、追封黃列侯、以夫人郭氏從弟悳爲後、承甄氏姓、封爲平原侯、襲公主爵。

齊長公主、適李韜。

□□公主、適任愷。

雜錄

黃初三年初、制、封王之庶子爲鄕公、嗣王之庶子爲亭侯、公之庶子爲亭伯。五年、改封諸王皆爲縣王。太和六年、改封諸王、皆以郡爲國。

漢・魏以來、皇太子在、不立太孫、但封王耳。 唐會要。

魏略、植上書曰、「居藩國之任、爲置卿士、屋名爲宮、冢名爲陵。」

中山王衮傳、文學・防輔相與言曰、「受詔察公擧錯、有過當奏、及有善、亦當以聞。」 曹植令云、「爲東郡太守王機・防輔令倉輯等所誣。」又云、「到雍爲監官所擧。」袁子曰、「皆寄地空名而無其實、無朝聘會盟、游獵不得過三十里、設防輔監國伺察之、思爲布衣不能得。」

又、衮來朝、犯京都禁、詔以議親之典議之。有司固執、詔削縣二、戶七百五十。

燕王宇傳、明帝疾篤、拜宇爲大將軍、屬以後事、宇深固讓、帝意亦變、遂免宇官。 初以宇及夏侯獻・曹爽・曹肇・秦朗輔政、劉放・孫資與獻・肇不平、勸用司馬懿及爽、後魏竟爲晉篡。

魏氏春秋、宗室曹冏上書曰、「子弟王空虛之地、君有不使之民、宗室竄於閭閻、不聞邦國之政、權均匹夫、勢齊凡庶、內無深根不拔之固、外無盤石宗盟之助。且州牧郡守、宗室子弟無一人厠其閒、與相維制、非所以强幹弱支也。今之用賢、或超爲名都之主、或爲偏師之帥、而宗室有文者必限小縣之宰、有武者必置百人之上、非所以襃異之禮也。」 曹爽不能納。

陳思王植傳、嘗乘車行馳道中、開司馬門出、太祖大怒、公車令坐死。由是重諸侯科禁。 魏氏春秋、時待諸侯國法峻、植及白馬王彪還國、欲同路東歸、以敘闊思、監國使者不聽。

趙王幹傳、太祖受命、重諸侯賓客交通之禁、乃使與犯妖惡同。高祖踐阼、申著諸侯不朝之令、若有詔、得詣京都。

曹植傳、婚媾不通、兄弟乖絕。願使諸國慶問、四節得展、以敘骨肉、妃妾之家、膏沐之遺、歲得再通。 趙王幹傳、九族時節集會王家、或非其時、皆違禁防。

又、時法制待藩國旣峻、寮屬皆賈豎下才、兵人給其殘老、大數不過二百人。植以前過、事事復減半、 注引魏略、所得兵百五十人、虎賁官騎及親事凡二百餘人、就之諸國、國有士子合不過五百人。 又被鴻臚所下、發士息書、期會甚急。 注、士息前後三送、兼人已竭、其遺孤稚弱、在者無幾、而復被取。

文帝誄曰、「顧衰絰以輕擧兮、迫關防之我嬰。」是大喪不得奔臨也。

植欲祭先王於河上、博士以爲庶子不得祭宗廟、詔答之。 文帝集。

景初中、詔收黃初中諸奏植罪狀公卿已下議尙書・祕書・中書・三府・大鴻臚者、皆削除之。撰錄植所著賦・頌・詩・銘・雜論凡百餘篇、副藏內外。

太和五年詔曰、「古者諸侯朝聘、所以敦睦親親、協和萬國也。先帝著令不欲使諸王在京都者、謂幼主在位、母后攝政、防微以漸、關諸盛衰也。朕惟不見諸王十有二載、悠悠之懷、能不興思。其令諸王及宗室公侯各將適子一人朝。後有少主母后在宮中者、自如先帝令。」

六年詔曰、「古之帝王封建諸侯、所以藩屛王室也。秦・漢繼周、或强或弱、俱失厥中。大魏創業、諸王開國、隨時之宜、未有定制、非所以永爲後世法也。其改封諸侯王皆以郡爲國。」

靑龍元年、改封宗室女、非諸王女皆爲邑主。

王淩謀立楚王彪、夷三族、悉錄諸王公置於鄴、命有司監察、不得交關。 晉書宣紀。

嘉平六年、司馬師廢齊王芳、以太后令迎高貴鄕公髦於元城。髦者、東海定王霖之子也。時王公皆錄置鄴、故出髦而就元城迎之。 通鑑注。

景元元年、髦殂、迎常道鄕公於鄴、爲明帝嗣。及司馬昭、以諸王公在鄴、令山濤鎭之。

太和三年、詔曰、「禮、『皇后無嗣、擇建支子以繼大宗』、則當纂正統而奉公義、何得復顧私親哉。漢宣繼昭帝後、加悼考以皇號、哀帝以外藩援立、而董宏等稱引亡秦、或誤時朝、旣尊恭皇、立廟京都、又寵藩妾、使比長信。敘昭穆於前殿、竝四位於東宮、僭差無度、人神弗祐。其令公卿有司深以前世行事爲戒。後嗣萬一有由諸侯入繼大統、則當名爲人後之義、敢爲佞邪、進諛時君、妄建非正之號、以干正統、謂考爲皇、稱妣爲后、則股肱大臣誅之無赦。其書之金策、藏之宗廟、著於令典。」

燕王上表稱臣、詔曰、「古之王者或有所不臣、王將宜依此義、表不稱臣乎。又當爲報。夫後大宗者降其私親、況所繼者重邪。若便同之臣妾、亦情所未安。其依禮典處、當務盡其宜。」有司奏、以爲、「燕王章表、可聽如舊式。中詔所施、或存好問、準之義類、則晏覿之族也、可加崇儀稱、示不敢斥、宜曰、『皇帝敬問大王侍御。』至於制書、國之正典、宜循法故、曰、『制詔燕王。』凡詔命・制書・奏事・上書諸稱燕王者、可皆上平、其非宗廟助祭之事、皆不得稱王名、奏事・上書・文書及吏民、皆不得觸王諱、以彰殊禮加於羣后、上遵正典尊祖之制、俯順聖敬烝烝之心。可普吿施行。」

蜀親屬

甘陵王永、後主庶弟。章武元年立爲魯王、建興八年改封。黃晧譖於後主、不得朝見者十餘年。 鼎錄、與魯王鼎銘曰、「富貴昌、宜侯王。」

安平悼王理、亦後主庶弟。章武元年立爲梁王、建興八年、以魯梁在吳分界、改封。子哀王胤嗣。卒、子殤王承嗣。卒、詔以武邑侯輯襲王位。輯、理子也。 鼎錄、與梁王鼎銘曰、「大吉祥、宜公王。」

後主太子璿、延煕元年立。咸煕元年、鍾會作亂於成都、爲亂兵所殺。

安定王瑤・ 延煕元年立。 西河王琮・ 十五年立。 新平王瓚・ 十九年立。 北地王諶・新興王恂・上黨王虔、皆後主子。

按注引蜀世譜、詢下次璩、疑卽虔也。 形近誤。

吳親屬

孫登、權長子、爲皇太子。權遷都建業、登鎭武昌、領宮府留事。赤烏四年卒。 吳書曰、「初葬句容、置園邑、奉守如法、後三年、改葬蔣陵。」 子璠・希、皆早卒、次子英封吳侯、自殺、國除。

江表傳、權使登出征、軍次安樂、羣臣莫敢諫。琮曰、 【世界書局本注:"案琮卽全琮,見吳志全琮傳注。―校點者。"】 「古來太子未嘗偏征、故從曰撫軍、守曰監國。今太子東出、臣切憂疑。」卽命旋軍。

孫慮、 登弟 黃武七年封建昌侯。僕射存・丞相雍等議、宜授任偏方、爲國鎭衞、於是假節開府、治半州。卒、無子、國除。

孫和、 慮弟 赤烏五年立爲太子。後王夫人憂死、和寵稍損、魯王霸覬覦滋甚、權沈吟厯年、遂幽閉和、徙故鄣、太元二年封南陽王、遣之長沙、徙新都、賜死。子晧卽位、追諡曰「文皇帝。」 吳厤曰、「和四子、晧・德・謙・俊。德、錢塘侯、謙、永安侯、俊拜騎都尉。」

孫霸 和弟 爲魯王、寵愛與和無殊、和・霸不穆、權禁斷往來、太子敗、霸亦賜死。子基、封吳侯、壹、宛陵侯。晧卽位、削爵、竝徙烏傷縣。

殷基通語、權立和爲太子、霸爲魯王。初拜、猶同宮室、禮秩未分、羣公以爲上下宜異、於是分宮別寮、而𨻶開矣。自侍御賓客、造爲二端、仇黨疑貳、滋延大臣、中外官僚、擧國中分、權患之、於是有改嗣之規。

陸遜傳、二宮竝闕、職司多遣子弟給侍。全琮子寄果附魯王、爲交搆、 【世界書局本注:"案吳志陸遜傳及全琮傳注,琮次子名寄。寄下果字宜删。――校點者。"】 遜外生顧譚顧承以附太子、流徙。

陸凱傳、先帝時、諸王太子若取乳母、其夫復役、賜與錢財。 孫亮卽位、乳母常在左右。

孫奮 霸弟 爲齊王、居武昌。徙豫章、坐殺傅相、廢爲庶人、徙章安。太平三年就封章安侯。民閒訛言奮當立、晧聞、誅奮及其三子、國除。

諸葛恪上奮牋云、「大行皇帝寢疾、遣諸王各就國、科禁嚴峻。」 孫休傳云、「恪秉政、不欲諸王在濱江兵馬之地、徙休于丹陽郡。」

孫晧元興元年、封休太子𩅦爲豫章王、次子汝南王、次子梁王、次子陳王。 又送四子於吳小城、復追殺大者二人。

建衡元年、立子爲淮陽東平王。

鳳皇二年、改封淮陽爲魯、東平爲齊、又封陳留・章陵等九王、凡十一王。王給三千兵。

天紀二年、立成紀・宣威等十一王。王給三千兵。

四年、立中山・代等十一王。王給三千兵。

陸抗傳、諸王幼沖、未統國事、無用兵馬。

是時政亂、立王加多、史皆略之、故失其名。

魏宗室

曹仁、太祖從弟。官至大司馬、都督荊・揚・益州諸軍事、封陳侯。子泰嗣、官至鎭東將軍、假節、轉封甯陵侯。子初嗣。又分封泰弟楷・範皆爲列侯。

曹純、仁弟。以功封高陵亭侯。子演嗣、進封平樂鄕侯。子亮嗣。

曹洪、太祖從弟。官驃騎將軍、封樂成侯。子馥嗣。子震分戶別封。 洪族父瑜、官衞將軍、封列侯。

曹休、太祖族子。官大司馬、都督揚州、封安陽鄕侯。子肇嗣。薨、子興嗣。肇弟纂、分戶封列侯。

曹眞、太祖族子。 魏略曰。「本姓秦。」 官大司馬、賜劒履上殿、入朝不趨、封邵陵侯。子爽嗣。明帝詔封眞五子、羲・訓・則・彥・皚皆列侯。眞弟彬、列侯。 文帝時分戶封。 宗人曹遵、事太祖、早亡、眞乞分封、賜遵子爵關內侯、百戶。 爽、齊王時輔政、改封武安侯、官大將軍、都督中外諸軍事、爲司馬懿所殺、夷三族。嘉平中、紹功臣世、封眞族孫煕爲新昌亭侯、以奉眞後。

吳宗室

孫靜、堅季弟。官昭義中郞將。子瑜、奮威將軍、領丹陽太守、次皎、征虜將軍、次奐、揚威將軍、封沙羨侯。瑜子曼至將軍、封侯、皎子胤、丹陽侯、無子、弟晞嗣、晞弟咨・彌・儀皆將軍、封侯、奐子壹、奔魏。

孫賁、父羌、堅同產兄、早卒。賁、征虜將軍、領豫章太守、都亭侯。子鄰嗣、進封都鄕侯、威遠將軍。卒、子苗嗣。苗弟旅及叔父安・煕・績、皆厯列位。

孫輔、賁弟、領交州刺史、遣使通曹公、事覺、幽繫、卒。子興・昭・偉・昕皆厯列位。

孫紹、策子。封吳侯、後改封上虞侯。卒、子奉嗣。孫晧時、訛言奉當立、誅死。

孫翊、一名儼、權弟。領丹陽太守。子松、射聲校尉、都鄕侯。 裴注、權尙有庶弟朗、一名仁。

孫匡、翊弟。定武中郞將。以罪、別族爲丁氏。子泰、長水校尉。泰子秀奔晉。 江表傳、晧改秀姓日厲。

孫韶、伯父河、本姓兪、孫策賜姓、列之屬籍、 吳書曰、「河、堅族子、出後姑兪氏後、復姓爲孫。」 爲將軍。韶、揚威將軍、封建德侯。子越嗣。越兄楷歸晉。

孫桓、河子。建武將軍、封丹徒侯。

孫峻、靜之曾孫。父恭、散騎侍郞。峻爲丞相、封富春侯。

孫綝、與峻同祖。爲丞相、封永甯侯。弟恩・據・幹・闓皆封侯。後被誅、除屬籍。

魏外戚

武宣卞后傳、太和四年、明帝追諡太后祖父廣曰開陽恭侯、父遠曰敬侯、母周封陽都君及恭侯夫人、皆贈以印綬。弟秉、黃初七年封開陽侯。 魏書、帝爲秉起第、太后幸第、請諸外親、廚無異膳、每見不假以顏色。 子蘭嗣。薨、子暉嗣。又分秉爵封蘭弟琳爲列侯。

文詔甄后傳、父逸、太和元年追封魏昌之安成鄕、諡曰敬侯。適孫像嗣。 后兄儼、追諡安成鄕穆侯。靑龍四年、改逸儼本封皆曰魏昌侯。 靑龍三年薨、追封魏昌侯、子暢嗣。又封昌弟溫・韡・豔皆爲列侯。 景初末、爲暢起大第、車駕親臨之。又於後園爲像母起觀廟、名其里曰渭陽里。 暢薨、子紹嗣。靑龍中、又封后從兄子毅及像弟三人皆爲列侯。嘉平中、復封暢子二人爲列侯。

文德郭后傳、蚤喪兄弟、從兄表封觀津侯。 追封父永爲觀津敬侯、世婦董爲堂陽君、兄浮爲梁里亭戴侯、都爲武城亭孝侯、成爲新樂亭定侯、皆使使奉策、祠以大牢。 子詳嗣。又分表爵封詳弟述爲列侯。詳薨、子釗嗣。

明悼毛后傳、父嘉、封博平鄕侯。嘉本典虞車工卒、暴富貴、明帝令朝臣會其家飮晏、其容止甚蚩騃、語輒自謂「侯身」、人以爲笑。薨、改封安國侯。 母夏爲野王君。 后弟曾爲原武典農。

明元郭后傳、父滿、追封西都定侯、以叔父立子建紹其爵。 母杜爲郃陽君。 立及從父芝、建兄德、皆封列侯、掌宿衞。 魏略曰、「芝先自以他功封侯。德封平原侯、襲平原公主爵、承甄氏後。」

黃初中、文帝欲追封太后父母、尙書陳羣奏曰、「典籍之文、無婦人分土命爵之制。在禮、婦因夫爵。秦違古法、漢氏因之、非先王之令典也。」帝曰、「此議是也、其勿施行。以作著詔、下藏之臺閣、永爲後式。」 卞后傳。

魏略、孟康、字公休、安平人。黃初中、以於郭后有外屬、幷受九親賜拜、遂轉爲散騎常侍。是時散騎皆以高才英儒充選、而康獨緣妃嬙雜在其閒、故於時共輕之、號爲「阿九」。 孟康注漢書、陳志無傳。攷郭后傳言姊子孟武、則康其族耳。

蜀外戚

先主穆皇后兄吳壹、官至車騎將軍、封縣侯。 弟班、驃騎將軍、封緜竹侯。

吳外戚

孫堅吳夫人弟景、丹陽太守。子奮、授兵爲將、封新亭侯、祺、都亭侯。

孫權謝夫人弟承、武陵太守。子崇、揚威將軍、勖、吳郡太守。

徐夫人兄矯、嗣父琨廣德侯。無子、弟祚襲、以戰功至平魏將軍。

王夫人生休、休卽位、王氏無後、封同母弟文雍爲亭侯。

潘夫人姊輸織室、請出嫁譚紹、孫亮卽位、以紹爲騎都尉、授兵。

孫亮全夫人父尙、封永平侯。全氏侯五人、竝典兵。後全懌・全端・全儀等降魏、尙徙零陵、見殺。

孫和何姫、晧卽位、爲皇太后、封弟洪永平侯、蔣溧陽侯、植宣城侯、官至大司徒。

孫晧滕夫人父牧、封高密侯、拜衞將軍、錄尙書事。夫人寵衰、牧遣居蒼梧郡、道死。


三國會要卷二終


三國會要卷三黃巖楊晨纂

厤法

魏受命、以「四分厤」久遠疏闊、黃初中、太史丞韓翊造「黃初術」、以「乾象」互相參校、其後陳羣奏請校議、未定、帝崩、仍用「四分」。明帝作「太和厤」。景初元年、楊偉上「景初厤」、改定厤數、以建丑之月爲正、改其年三月爲孟夏四月、其孟・仲・季月雖與正歲不同、至於郊祀・迎氣、分・至・啓閉、班宣時令、皆以建寅爲正。三年、帝崩、復用「夏正」、以建寅月爲正始元年正月、以建丑月爲後十二月。

魏略、太史上「漢厤」不及天時、因更推步弦・朢・朔・晦爲「太和厤」、帝以隆學問優深、天文又精、乃詔使隆與尙書郞楊偉・太史待詔駱祿參共推校。偉・祿是太史、隆故據舊厤、更相劾奏、紛紜數歲、偉稱祿得日蝕而月晦不盡、隆不得日蝕而月晦盡、詔從太史。隆所爭雖不得、而遠近猶知其精微也。 高堂隆傳注。 按隆傳云、「改正朔、易服色、殊徽號、異器械、自古帝王所以神明其政、變民耳目。故三春稱王、明三統也。於是敷演舊章、奏而改焉。帝從其議、改靑龍五年春三月爲景初元年孟夏四月、服色尙黃、犧牲尙白、從地正也。」

「乾象法」以五百八十九之百四十五爲斗分、 晉志。 「黃初」以四千八百八十三之千二百五十爲斗分、 宋志。 「景初」以千八百四十三之四百五十五爲斗分。 晉志。

太史丞韓翊以爲「乾象」減斗分太過、後當先天、造「黃初厤」、以四千八百八十三爲紀法、千二百五十爲斗分。其後尙書令陳羣奏、以爲「厤數難明、前代通儒多共紛爭。黃初之元、以『四分厤』久遠疏闊、大魏受命、宐改厤明時、韓翊首建、猶恐不審、故以乾象互相參挍、其所校日月行度、弦・朢・朔・晦、三年更相是非、不能決。案三公議皆綜盡典理、殊塗同歸、欲使效之、璿璣各盡其法、一年之閒、得失足定。」奏可。太史令許芝云、「劉洪『月行術』用以來、且四十餘年、已復覺失一辰有奇。」孫欽議、「史遷造『太初』、其後劉歆以爲疏、復爲『三統』、章和中改爲『四分』、以儀天度、考合符應、時有差跌、日蝕覺過半日。至劉洪改爲『乾象』推天、七曜之符、與天地合其敘。」董巴議云、「聖人迹太陽於晷景、效太陰於弦朢、明五星於見伏、正是非於晦朔。弦・朢・伏見者、厤數之綱紀、檢驗之明著也。」徐岳議、「劉洪以厤後天、潛精內思二十餘載、參挍漢家『太初』『三統』『四分』厤術、課弦朢於兩儀郭閒、而月行九歲一終、謂之九道九章、百七十一歲九道小終、九九八十一章、五百六十七分而九終、進退牛前四度五分。學者務追合『四分』、但減一道六十三分、分不下通、是以疏闊、皆由斗分多故也。課弦朢當以昏明度月所在、則知加時先後之意、不宐用兩儀郭閒。洪加『太初』元十二紀、減十斗下分、元起己丑、又爲月行、遲疾交會、及黃道去極度五星、術理實精密、信可長行。今韓翊所造、皆用洪法、少益斗下分、所錯無幾、翊所增減、致亦留思。然十術新立、猶未就悉、至於日蝕、有不盡效。效厤之要、要在日蝕。熹平之際、時洪爲郞、欲改『四分』、先上驗日蝕、日蝕在晏、加時在辰、蝕從下上、三分侵二、事御之後如洪言、海內識眞、莫不聞見、劉歆以來、未有洪比。夫以黃初二年六月二十七日戊辰加時未日蝕、『乾象術』加時申半强、於消息就加未、『黃初』以爲加申强、『乾象』後天一辰半强爲近、『黃初』二辰半爲遠、消息與天近。三年正月丙辰朔加時申北日蝕、『黃初』加酉弱、『乾象』加午少、消息加未、『黃初』後天半辰近、『乾象』先天二辰少弱、於消息先天一辰强爲遠天。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庚寅加時西南維日蝕、『乾象』加未初、消息加申、『黃初』加未强、『乾象』先天一辰遠、『黃初』先天半辰近、消息『乾象』近中天。二年七月十五日癸未日加壬月蝕、『乾象』月加申、消息加未、『黃初』月加子强入甲申日、『乾象』後天二辰、消息後一辰爲近、『黃初』後天六辰遠。三年十月十五日乙巳日加丑月加未蝕、『乾象』月加已半、於消息加午、『黃初』以丙午月加酉强、『乾象』先天二辰近、『黃初』後天二辰强爲遠、於消息於『乾象』先一辰。凡課日月蝕五事、『乾象』四遠、『黃初』一近。」翊於課難徐岳、「『乾象』消息但可減、不可加、加之無可、說不可用。」岳云、「本術自有消息、受師法以消息爲奇。」辭不能改、故列之正法消息、翊術自疏。

木以三年五月二十四日丁亥晨見。
「黃初」五月十七日庚辰見、先七日、
「乾象」五月十五日戊寅見、先九日。

土以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壬辰見。
「乾象」十一月二十一日丁亥見、先五日、
「黃初」十一月十八日甲申見、先八日。

土以三年十月十一日壬申伏。
「乾象」同壬申伏。
「黃初」以下十月七日戊辰伏、先四日。

土以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壬子見。
「乾象」十一月十五日乙巳見、先七日、
「黃初」十一月十二日壬寅見、先十日。

金以三年閏六月十五日丁丑晨伏。
「乾象」六月二十五日戊午伏、先十九日、
「黃初」六月二十二日乙卯伏、先二十二日。

金以三年九月十一日壬寅見。
「乾象」以八月十八日庚辰見、先二十二日、
「黃初」八月十五日丁丑見、先二十五日。

水以二年十一月十七日癸未晨見。
「乾象」十一月十三日己卯見、先四日、
「黃初」十一月十三日戊寅見、先五日。

水以二年十二月十三日己酉晨伏。
「乾象」十二月十五日辛亥伏、後二日、
「黃初」十二月十四日庚戌伏、後一日。

水以三年五月十八日辛巳夕見。
「乾象」亦以五月十八日見、
「黃初」五月十七日庚辰見先一日。

水以三年六月十三日丙午伏。
「乾象」六月二十日癸丑伏、後七日、
「黃初」六月十九日壬子伏、後六日。

水以三年閏六月二十五日丁亥晨見。
「乾象」以閏月九日辛未見、先十六日、
「黃初」閏月八日庚午見、先十七日。

水以三年七月七日己亥伏。
「乾象」七月十一日癸卯伏、後四日、
「黃初」以七月十日壬寅伏、後三日。

水以三年十一月日於晷度十四日甲辰伏。
「乾象」以十一月九日己亥伏、先五日、
「黃初」十一月八日戊戌伏、先六日。

水以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戊子夕見。
二厤同以十二日壬申見、俱先十六日。

凡四星見伏十五。
「乾象」七近二中、
「黃初」五近、無一中。

郞中李恩議、「以太史天度與相覆校、二年七月・三年十一月望、與天度日皆差異、月蝕加時乃後天六時半、非從三度之謂、定爲後天過半日也。」董巴議曰、「昔伏羲始造八卦、作三畫以象二十四氣、 原注、卦各三畫、八卦則二十四畫、故象一歲月節中氣二十四氣。 黃帝因之、初作調厤、厯代十一、更年五千、凡有七厤。 原注、黃帝・少昊・顓頊・高辛・唐・虞・夏・殷・周・秦・漢十一代、五千年也。七厤、黃帝・顓頊・夏・殷・周・魯・「三統」也。 顓頊以今之孟春正月爲元、其時正月朔旦立春、五星會於天廟營室也、冰凍始泮、蟄蟲始發、雞始三號、天曰作時、地曰作昌、人曰作樂、鳥獸萬物莫不應和、故顓頊聖人、爲厤宗也。湯作殷厤、不復以正月朔旦立春爲節、更以十一月朔旦冬至爲元首、下至周・魯及漢、皆從其節、據正四時、夏爲得天、以承堯・舜、從顓頊故也。禮記大戴曰、『虞・夏之厤、建正於孟春』、此之謂也。」尙書郞楊偉謂、「六十日中、疏密可知、不待十年。若不從法、是校方圓、棄規矩、考輕重、背權衡、課長短、廢尺寸、論是非、違分理。若不先定校厤之本法、而縣聽棄法之末爭、則孟軻所謂『方寸之木、可使高於岑樓者也。』今韓翊據劉洪術者、知貴其術、珍其法、而棄其論、背其術、廢其言、違其事是非、必使洪奇妙之式不傳來世。若知而違之、是挾故而背師也、若不知據之、是爲挾不知而罔知也。」挍議未定、會丕卒而罷。

楊偉上「景初厤」表曰、臣前以制典餘日、推考天路、稽之前典、驗之食朔、詳而精之、更建密厤、則不先不後、古今中天。以昔在唐帝、協日正時、允釐百工、咸煕庶績也。欲使當今國之典禮、凡百制度、皆蹈合往古、郁然備足、乃改正朔、更厤數、以大呂之月爲歲首、以建子之月爲厤初。臣以爲昔在帝代、則法曰「顓頊」、曩自軒轅、則厤曰「黃帝」。曁至漢之孝武、革正朔、更厤數、改元曰太初、因名「太初厤」。今改元爲景初、宐曰「景初厤」。臣之所建「景初厤」、法數則約要、施用則近密、治之則省功、學之則易知、雖復使硏桑心算、隸首運籌、重黎司晷、羲和察景、以考天路、步驗日月、究極精微、盡術數之極者、皆未能竝臣如此之妙也。是以累代厤數、皆疏而不密、自黃帝以來、常改革不已。壬辰元以來、至景初元年丁巳、歲積四千四十六算止。此元以天正建子黃鍾之月爲厤初元首之歲、夜半甲子朔旦冬至。

元法、萬一千五十八。

紀法、千八百四十三。

紀月、二萬二千七百九十五。

章歲、十九。

章月、二百四十五。 「四」宋志作「三」。

章閏、七。

通數、十三萬四千六百三十。

日法、四千五百五十九。

餘數、九千六百七十。

周天、六十七萬三千一百五十。

紀歲、中十二。 宋志「紀」下有「曰」字。

氣法、十二。

沒分、六萬七千三百一十五。

沒法、九百六十七。

月周、二萬四千六百三十八。

通法、四十七。

會通、七十九萬百一十。 宋志作「一百二十」。

朔朢合數、六萬七千三百一十五。

入交限數、七十三、 宋志作「二」。 萬二千七百九十五。

通周、十二萬五千六百二十一。

周日日餘、二千五百二十八。

周虛、二千三十一。

斗分、四百五十五。

宋志云、「『景初』日中晷景卽用漢『四分』法、是以漸就乖差、其推五星、則甚疏闊。」 宋志全載偉法、晉志節之、今亦從略。

劉氏在蜀、不見改厤、當是仍用漢「四分」法。

吳黃武二年改「四分」、用「乾象厤」。

闞澤傳、著「乾象」厤注、以正時日。 郝經云、「澤受『乾象』法于劉洪、而徐岳又加注解。」誤也。按晉・宋志竝言、「澤受洪法于岳、又加注解。」王蕃以洪術精妙、用推渾天之理以制儀器及論、故孫氏用「乾象厤」也。

諸家之厤、各有異同。漢靈之末、「四分厤」與天違錯、時會稽東部都尉泰山劉洪善於推候、乃考術官及史自古至今厤法、原其進退之行、察其出入之驗、視其往來、度其終始、課較其法、不能四分之一、減以爲五百八十九分之一百四十五、更造「乾象厤」、以追日月五星之行、比於諸家、最爲精密。今史官所用、則其厤也。故所作渾象、諸分度・節次及昏明・中星、皆更以「乾象」法作之。周天一百七萬一千里、以「乾象」法分之、得二千九百三十二里八十步三尺九寸五分弱、斗下分爲七百二十一里二百五十九步四尺五寸二分弱、「乾象」全度張古厤零度九步一尺二寸一分弱、斗下分減古厤斗下分十一里五十八步六寸六分弱、其大數俱一百七萬一千里、斗下分減則全度純、數使其然也。

隋書天文志、永元十四年、詔用「夏厤」、漏刻依日行、黃道去極每差二度四分爲增減一刻、凡用四十八箭。終於魏・晉、相傳不改。

劉徽九章算術注序曰、「周大司徒職、夏至、日中立八尺之表、其景尺有五寸、謂之地中。說云、『南戴日下萬五千里。』夫云爾者、以術推之、按九章立四表望遠及因木望山之術、皆端旁互見、無有超邈若斯之類。然則蒼等爲術、猶未足以博盡羣數也。徽尋九數有『重差』之名、原其指趣、乃所以施於此也。凡望極高・測絕深而兼知其遠者、必用重差、『句股』則必以重差爲率、故曰『重差』也。立兩表於洛陽之城、令高八尺、南北各盡平地、同日度其正中之時、以景差爲『法』、表高乘表閒爲『實』、『實』如『法』而一、所得如表高、卽日去地也、以南表之景乘表閒爲『實』、『實』如『法』而一、卽爲從南表至南戴日下也、以南戴日下及日去地爲『句』『股』、爲之求『弦』、卽日去人也、以徑寸之筩南望日、日滿筩空、則定筩之長短以爲『股』率、以筩徑爲『句』率、日去人之數爲大『股』、大『股』之『句』卽日徑也。雖天圓穹之象猶曰可度、又況泰山之高與江海之廣哉。徽以爲今之史籍、且略擧天地之物、考論厥數、載之於志、以闡世術之美、輒造『重差』、幷爲注解、以究古人之意、綴於『句股』之下。度高者重表、測深者累矩、孤離者三望、離而又旁求者四望、觸類而長之、則雖幽遐詭伏、靡所不入。博物君子、詳而覽焉。」


三國會要卷三終


三國會要卷四黃巖楊晨纂

天文

陸績、吳人、善天文、始推渾天意。 本傳云、「作渾天圖。」 王蕃、廬江人、吳時爲中常侍、傳劉洪「乾象厤」、依法而制渾儀、作渾天象說、曰、「虞書稱『在琁機玉衡以齊七政』、則今渾天儀日月五星是也。鄭元說『動運爲機、持正爲衡、皆以玉爲之、視其行度、觀受禪是非也。』渾儀、羲和舊器、厯代相傳、謂之『機衡』、其所由來、有原統矣。而斯器設在候臺、史官禁密、學者寡得聞見、穿鑿之徒、不解『機衡』之義、見有七政之言、因以爲北斗七星、構造虛文、託之讖緯。史遷班固猶尙惑之、鄭元有贍雅高遠之才、沈靜精妙之思、超然獨見、改正其說、聖人復出、不易斯言矣。」 已上見宋書天文志。 「渾儀以察三光、分宿度、象以著天、體布星辰、按斯二者以考於天、蓋詳察矣。」 已上見北堂書鈔一百三十。 「幽・平之後、周室遂卑、天子不能頒朔、魯厯不正百有餘年、以建申之月爲建亥、而怪蟄蟲不伏也。厯紀廢壞、道術侵亂、渾天之義、傳之者寡、末世之儒、或不聞見、各以私意爲天作說、故有周髀『宣夜』之論。『宣夜』之學、絕無師法、周髀見行於世、考驗天狀、多所違失。依劉洪『乾象厯』之法而論渾天曰、 太平御覽二引有「渾天之作、由來尙矣、考之於天、信而有徵。」當是開元占經删。 前儒舊說、天地之體、狀如烏卵、天包地外、猶殼之裹黃也。周旋無端、其形渾渾然、故曰『渾天』也。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五百八十九分度之百四十五、東西南北、展轉周規、 北堂書鈔「周」作「同」。 半覆地上、半在地下、故二十八宿半見半隱、以赤儀凖之、其見者常百八十二度有奇、是以察知其半覆地上、半隱地下。其二端謂之南極・北極、天之中也。北極在正北、出地三十六度、南極在正南、入地亦三十六度、兩極相去一百八十二度半强。眾星皆移而北極不徙、猶車輪之有輻軸也。繞北極徑七十二度、常見不隱、謂之上規、繞南極七十二度、常隱不見、謂之下規是也。上規去南極、下規去北極、皆一百四十四度半强、以二規於渾儀爲中規。赤道帶天之紘、去兩極各九十一度少强。黃道、日之所行也、半在赤道外、半在赤道內、與赤道東交於角五少弱、西交於奎十四少强。其出赤道外極遠者、出赤道二十四度・斗二十一度是也、其入赤道內極遠者、入赤道二十四度・井二十五度是也。日南至在斗二十一度、去極百一十五度少强、是日最南、去極最遠、故景最長。黃道斗二十一度出辰入申、故日出辰入申。晝行地上百四十六度强、故日短、夜行地下二百一十九度少弱、故夜長。自南至之後、日去極稍近、故景稍短。日晝行地上度稍多、故日稍長、夜行地下度稍少、故夜稍短。日行度稍北、故日出入稍北、以至於夏至、日在井二十五度、去極六十七度少强、是日最近北、去極最近、故景最短。黃道井二十五度、出寅入戍、晝行地上二百一十九度少弱、故日長、夜行地下百四十六度少强、故夜短。自夏至之後、日去極稍遠、故景稍長。日晝行地上度稍少、故日稍短、夜行地下度稍多、故夜稍長。日所在度稍南、故出入稍南、以至於南至而復初焉。斗二十一度、井二十五度、南北相較四十八度。春分日在奎十四少强、秋分日在角五少弱、此黃赤二道之交中也、去極俱九十一度少强。南北處斗二十一井二十五之中、故景居二至長短之中。奎十四角五出卯入酉、故日亦出卯入酉。日晝行地上、夜行地下、俱百八十二度半强、故日見之漏五十刻、不見之漏五十刻、謂之晝夜同。夫天之晝夜以日出入爲分、人之晝夜以昏明爲限、日未出二刻半而明、日入後二刻半而昏、故損夜五刻以增晝刻是以春秋分之漏晝五十五刻。渾天遭周・秦之亂、師徒斷絕而喪其文、唯渾儀尙在候臺、 北堂書鈔「尙」作「常」。 是以不廢、故其法可得言。 太平御覽二「法」作「揚搉」。 至於纖微委曲、闕而不傳、 御覽有「蔡邕以爲精微深妙、百世不易之道。」 周天里數、無聞焉爾。而洛書甄曜度・春秋考異郵皆云、『周天一百七萬一千里。』至以日景驗之、違錯甚多。然其流行布在衆書、通儒達士未之考正、是以不敢背捐舊術、獨攄所見、故按其說更課諸數、以究其意也。古厯皆云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皆分一百七萬一千里數爲一度、得二千九百三十二里七十一步二尺七寸四分大强、 案宋書天文志及晉書天文志、「大强」二字皆作「四百八十七分分之三百六十二」、開元占經改之也。斗下分、宋・晉志未引、「大弱」二字、當亦是占經改。 斗下分爲七百三十三里一十七步五尺一寸八分大弱。三光之行、不必有常、術家以算追而求之、故諸家之厯、各有異同。漢靈之末、『四分厯』與天違錯、時會稽東部都尉太山劉洪善於推候、乃考術官及史自古至今厯法、原其進退之行、察其出入之驗、視其往來、度其終始、課較其法、不能四分之一、減以爲五百八十九分之一百四十五、更造『乾象厯』、以追日月五星之行、比於諸家、最爲精密。今史官所用、則其厯也。故所作渾象、諸分度節次及昏明中星、皆更以『乾象』法作之。周天一百七萬一千里、以『乾象』法分之、得二千九百三十二里八十步三尺九寸五分弱、斗下分爲七百二十一里二百五十九步四尺五寸二分弱、『乾象』全度張古厯零度九步一尺二寸一分弱、斗下分減古厯斗下分十一里五十八步六寸六分弱、其大數俱一百七萬一千里、斗下分減則全度純、數使其然也。又陸績云、『周天一百七萬一千里、東西南北徑三十五萬七千里、立徑亦然。』此蓋天黃赤道之徑數也。渾天蓋天黃赤道周天度同、故績取以言耳。此言周三徑一也。古『少廣術』用率、圓周三、中徑一。臣更考之、徑一不翅周三率、周百四十二而徑四十五。以徑率乘一百七萬一千里、以周率約之、得徑三十三萬九千四百五里一百二十二步三尺二寸一分七十一分分之十、東西南北及立徑皆同、半之得十六萬九千七百二里二百一十一步一尺六寸百四十二分分之八十一、地上去天之數也。夫周天徑目前定物、圖蓋天者尙不考驗、而乃論天地之外、日月所不照、陰陽所不至、目精所不及、儀衡所不測、皆爲之說、虛誕無徵、是亦鄒子瀛海之類也。臣謹更以晷景考周天里數、按周禮大司徒之職、立土圭之法、測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日南則景短多暑、日北則景長多寒、日東則景夕多風、日西則景朝多陰、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謂之地中。鄭眾云、『土圭之長尺有五寸、以夏至立八尺、表中景適與圭等、謂之地中。今潁川陽城地爲然。』鄭元云、『凡日景於地千里而差一寸、景尺有五寸者、南戴日下萬五千里也。』誠以八尺之表而有尺五寸景、是立八十而旁十五也。南萬五千里而當日下、則日當去其下地八萬里矣。從日斜射陽城、則天徑之半也。天體圓如彈丸、地處天之半、而陽城爲中、則日春・秋・冬・夏・昏・明・晝・夜、去陽城皆等、無盈縮矣。故知從日斜射陽城、爲天徑之半也。以『句股』之法言之、旁萬五千里則『句』也、立八萬里則『股』也、從日斜射陽城則『弦』也。以『句』『股』求『弦』法入之、得八萬一千三百九十四里三十步五尺三寸六分、天徑之半而地上去天之數也、倍之得十六萬二千七百八十八里六十一步四尺七寸二分、天徑之數也、以周率乘之、徑率約之、得五十一萬三千六百八十七里六十八步一尺八寸二分、周天之數也。減甄曜度考異郵五十五萬七千三百一十二里有奇。一度凡一千四百六里百二十四步六寸四分、十萬七千五百六十五分分之一萬九千四十九、減舊度千五百二十五里二百五十六步三尺三寸二十一萬五千一百三十分分之十六萬七百三十。夫末世之儒、多妄穿鑿、減增河洛、竊作讖緯、其言浮虛、難悉據用。六官之職、周公所制、句股之術、目前定數、晷景之度、事有明驗、以此推之、近爲詳矣。黃赤二道相與交錯、其閒相去二十四度、以兩遊儀準之、二道俱三百六十五度有奇、 隋書天文志引此下有「又赤道見者常百八十二度半强、又南北考之、天見者亦一百八十二度半强」當是占經删。太平御覽二引與隋志同。 是以知天體圓如彈丸。 隋志引此下有「南北極相去一百八十二度半强也」當是占經删。太平御覽二引此下有「北極出地三十六度、是知南極入地亦三十六度、而兩相去百八十二度半强也。」亦可證。 而陸績造渾象、其形如鳥卵、然則黃道應長於赤道矣。績云、『天東西南北徑三十五萬七千里』、然則績亦以天形正圓也、而渾象爲鳥卵、則爲自相違背。 隋志引作「而陸績所作渾象、形如鳥卵、以施二道、不得如法。若使二道同規、則其閒相去不得滿二十四度、若令相去二十四度、則黃道當長於赤道、又兩極相去不翅百八十二度半强」。案績說云、天東西徑三十五萬七千里、直徑亦然、則績意亦以天爲正圓也。器與言謬、頗爲乖僻、當是占經删。 月行二十七日有奇而周天、其行半出黃道外、半入黃道內、在內謂之陰道、在外謂之陽道、其行陰陽道極遠者不過六度。黃道無常、諸家各異、各依其厯、節氣所行宿度、尙書月令『太初』『三統』『四分』『乾象』各不同、昏明亦異、日行蹉跌不遵常軌之所爲也。夫三光之行、雖有盈縮、天地之體、常然不變、故諸家之厯、皆不著渾象爲黃道、當各隨其厯而錯之。而今臣所施黃道、『乾象』法也。審校春秋二分於一、先代諸厯差、而冬夏二至恆在二分張中。蕃按、渾象之法、地當在天中、其勢不便、故反觀其形、地爲外匡、於已解人無異在內、詭狀殊體而合於理、可謂奇巧。古舊渾象以二分爲一度、凡周七尺三寸半分、漢張衡更制以四分爲一度、凡周一丈四尺六寸一分。臣以古制局小、以布星辰、相去稠穊、不得了察、而張衡所作又復過大、難可轉移。前表聞以三分爲一度、事許令臣所作周一丈九寸五分四分分之三、張古法三尺六寸五分四分分之一、減張衡亦三尺六寸五分四分分之一。渾象法黃道赤道各廣一度有半、故今所作渾象黃赤道各廣四分半、相去七寸二分。渾儀中筩爲琁機、外規爲玉衡。」 開元占經 宋志又云、「張衡所造渾儀、傳至魏・晉沈沒戎虜、績・蕃器亦不存。」

隋志、吳時有葛衡、明達天官、能爲機巧、改作渾天、使地居于天中、以機動之、天動而地止、以上應晷度。 裴注引晉陽秋略同。御覽作葛衜字思眞。

吳姚信昕天論、以爲天北高南下、若車之軒、地形立於下、天象運乎上。譬如人爲靈蟲、形最似天、今人頤前侈臨胷、而項不能覆背、近取諸身、故知天之體南低入地、北則偏高也。又冬至極低而天運近南、故日去人遠而斗去人近、北天氣至、故冰寒也、夏至極起而天運近北、故斗去人遠、日去人近、南天氣至、故蒸熱也。極之高時、日所行地中淺、故夜短、天去地高、故晝長也、極之低時、日所行地中深、故夜長、天去地下淺、故晝短也。然則天行寒依于渾、夏依于蓋也。 晉志・宋志・隋志。 虞喜安天論、太史令陳季胄以先賢制木爲儀、名曰「渾天」。 陳季胄、隋天文志云、「吳太史令陳苗也。」 虞聳穹天論、天形穹隆、當如雞子幕、其際周接四海之表、浮于元氣之上、譬如覆匳以抑水而不沒者、氣充其中故也。日繞辰極、沒西而還東、不出入地中、天之有極、猶蓋之有斗也。天北下于地三十度、極之傾在地卯酉之北亦三十度、人在卯酉之南十餘萬里、故斗極之下不爲地中、當對天地卯酉之位耳。日行黃道繞極、極北去黃道百十五度、南去黃道六十七度、二至之所舍以爲長短也。 同上。按御覽引虞昺穹天論同、惟「如雞子」作「如笠」。昺・聳皆虞翻子也。

占候

宋志、建安二十二年、四星聚、二十五年、魏文受禪。 魚豢云、「五星聚冀而魏有天下。」按蜀志是太白・熒惑・塡星從歲星、無五星也。其二十五年熒惑復追歲星、見在胃昴。 蜀臣亦引爲劉備之應。 按、此與漢末術士言黃旗紫蓋見於斗牛之閒、江東有天子氣、陳化・刀元以爲吳瑞、蓋皆術家傅會之文。至國山碑所言祥瑞、尤多誣妄、今不錄。

又按、分野之說、雖出古法、亦多傅會。晉志載諸葛亮・譙周・陳卓所言分野不同、今亦不錄。

景曜元年、史官言景星見、於是大赦改年。

諸葛亮知乾象。 上先主書云、「亮算太乙數、今年歲次癸巳、罡星在西方、又觀乾象、太白臨于雒城之分、主于將帥多凶少吉。」見三百名家集引。太乙、飛鉗。 周羣專心候業。 本傳、先主欲爭漢中、羣曰、「得地不得民、出徧軍必不利。」子巨傳其術。 張裕亦曉占候。 曰、「歲在庚子、天下當易代、劉氏祚盡矣。主公得益州九年之後、寅卯之閒當失之。」後魏氏之立、先主之薨、皆如所刻。 杜瓊傳內學。譙周通緯、頗曉天文。 玉海引謝沈書云、「蔡邕撰建武以來星驗著明以讀前志、譙周接繼其下。」

黃初二年六月戊辰晦、日有食之。有司奏免太尉、詔曰、「災異之作、以譴元首、而歸過股肱、豈禹・湯罪己之義。其令百官各虔厥職、後有天地之眚、勿復劾三公。」正始八年二月庚午朔、日有蝕之。是時曹爽專政、丁謐・鄧颺等改法度、會有日蝕之變、詔羣臣問得失、蔣濟上疏曰、「昔大舜佐治、戒在比周、周公輔政、愼于其朋、齊侯問災、晏子對以布惠、魯君問異、臧孫答以緩役、塞變應天、乃實人事。」濟旨譬甚切、而君臣不悟、終至敗亡。

正元二年、史官答大將軍云、「自漢故事、日食必當於交、甲寅詔書、有備食之制、無考負之法。」 宋志。

吳赤烏十一年二月、白虹貫日、權發詔戒懼。 晉志。按吳志無文、裴注載權詔、乃因地震而發。

吳太史陳卓始列甘・石・巫咸三家星官、著于圖錄、幷注占贊。 隋志。按開元占經所載卓說尙多。 吳錄曰、「吳範善占候、知風氣。」 御覽引範占候風氣祕訣。 晉紀、「趙達曰、『吳衰庚子歲五十八年。』」

黃初四年十一月、月暈北斗。 月變。 凡占驗不錄。

太和五年十二月甲辰、月犯鎭星。 靑龍二年十月乙丑、月犯鎭星、戊寅、月犯太白。 四年三月己巳、太白與月俱加丙、晝見、月犯太白。 景初元年十月丁未、月犯熒惑。

嘉平元年正月甲午、太白襲月。

太和四年十一月壬戌、太白犯歲星。 靑龍二年二月乙未、太白犯熒惑。 以上月五星相犯。

黃初四年三月癸卯、月犯心大星。十二月丙子、又犯。 六月甲申、太白晝見。 五年十一月辛卯、又晝見。 按本紀作「十月己卯」、晉志同。 五年十月、歲星入太微、逆行積百三 晉志作「四」。 十九日、乃出。 六年五月壬戊、 十六日 熒惑入太微、至壬申、與歲星相及、俱犯右執法、至癸酉乃出。 蜀記、明帝問黃權曰、「天下鼎立、何地爲正。」對曰、「當驗天文。往者熒惑守心而文帝崩、吳・蜀無事、此其徵也。」案三國志竝無熒惑守心之文、宜是入太微。 太和五年五月、熒惑犯房。 占曰、「房四星、將相位也、月五星犯守之、將相有憂。」 十一月乙酉、月犯軒轅大星。 六年三月乙亥、又犯。十一月丙寅、太白晝見南斗、厯八十餘日恆見。 靑龍二年三月辛卯、月犯輿鬼。 五月丁亥、太白晝見、積三十餘日。 七月己巳、月犯楗閉。 三年六月丁未、鎭星犯井鉞。 四年閏四月乙巳復犯、晉志作「閏正月己巳」。 戊戌、太白又犯之。 七月己丑、鎭星犯東井距星。 十月壬申、太白晝見、在尾、厯二百餘日恆見。 十二月戊辰、月犯鉤鈐。 四年二月、太白復晝見、月犯太白、又犯軒轅一星、入太微而出。 明帝紀。 三月癸卯、塡星犯東井。 宋志在參。 五月壬寅、太白犯畢左股第一星。 七月甲寅、太白犯軒轅大星。 景初元年二月乙酉、月犯房第二星。 七月辛卯、太白晝見、積二百八十餘日。 晉志。 二年二月己丑、月犯心距星、又犯心中央大星。 五月乙亥又犯、閏十一月又犯心中央大星。 十月甲午、月犯箕。 正始元年四月戊午、月犯昴東頭第一星。 十月庚寅、月犯昴北頭第四星。 二見晉志。 二年九月癸酉、月犯輿鬼西北星。 三年二月丁未、又犯西南星。 四年十月・十一月、月再犯井鉞。 五年十一月癸巳、鎭星犯亢南星。 七月癸丑、鎭星犯楗閉。 嘉平元年六月壬戌、太白犯東井距星。 四月辛巳、太白犯輿鬼。 二年三月己未、太白又犯井距星。 十月丙申、 晉志作「十二月」。 月犯輿鬼。 王淩傳、是年熒惑守南斗、淩謂斗中有星、當有暴貴者、浩詳言當有王者興、謀迎立楚王。史書於吳赤烏十三年。 三年四月戊寅、月犯東井。 五月甲寅、月犯亢距星。 七月己巳、月犯輿鬼、九月乙巳、又犯之。 十月癸未、熒惑犯亢南星。 四年十一月丁未、犯鬼積尸。 五年六月戊午、太白犯角。 庚辰、月犯箕。 七月、月犯井鉞、丙午、又犯鬼西北星。 十一月癸酉、月犯東井距星。 正元二年二月戊午、熒惑犯東井北轅西頭第一星。 甘露五年七月乙卯、熒惑犯井鉞。 壬戌、月犯鉞星。 八月辛亥、月犯箕。 宋志。 九月丁巳、月犯東井。 二年六月己酉、月犯心中央大星。 八月壬子、歲星犯井鉞。 九月庚寅、歲星逆行、乘鉞星。 十月丙寅、太白犯亢距星。 三年二月庚子、太白犯東井、是夜、歲星又犯之。 八月壬辰、歲星犯輿鬼鑕星。 四年四月甲申、歲星又犯輿鬼東南星。 景元元年二月、月犯建星。 二年四月、熒惑入太微、犯右執法。 四年十月、歲星守房。

蜀後主建興十二年、有長星赤而芒角、西南流。 投諸葛亮營、三投再還、往大還小、九月、亮卒于軍。

吳孫權赤烏十三年五月、日北至、熒惑入南斗。 七月犯魁第三星而東。 孫亮五鳳元年、有星茀於斗牛。 太平元年九月壬辰、太白犯南斗。 以上月五星犯列舍。

黃初三年九月甲辰、客星見太微左掖門內。 六年十月乙未、有星孛於少微、厯軒轅。 太和六年十一月丙寅、有星孛於翼、近太微上將星。 靑龍四年十月甲申、有星孛於大辰、長三尺、乙酉、又孛於東方。 十一月己亥、彗星見、犯宦者天紀星。 景初二年八月、彗星見張、長三尺、逆西行四十一日滅。 漢晉春秋曰、「史官言此周之分野洛邑、惡之、於是大修禳禱之術。」 八月丙寅夜、有大流星、長數十丈、色白、有芒、東北流。 墜襄平城外。公孫淵突走、斬于墜所。 十月癸巳、客星見危、逆行、在離宮北、騰蛇南、甲辰犯宗星、己酉滅。 正始元年十月乙酉、彗星見四方、在尾、長三丈、拂牽牛、犯太白、十一月甲子、進犯羽林。 六年八月戊午、彗星見七星、長二尺、色白、至張、積二十三日滅。 七年十一月癸亥又見軫、長一尺、積百五十六日滅。 九年三月又見昴、長六尺、色靑、白芒、西南指。 七月又見翼、長二尺、進至軫、積四十二日滅。 嘉平三年十一月癸未、 晉志、「癸亥。」 有星孛於營室、西行、積九十日滅。 四年二月丁酉、彗星見西方、在胃、長五六丈、色白、芒南指、貫參、積二十日滅。 五年十一月、彗星見軫、長五丈、在太微左執法西、東南指、積百九十日滅。 正元元年十一月、白氣出南斗側、廣數丈、長竟天。 王肅曰、「蚩尤旗也、東南其有亂乎。」又二年、彗星、史書於吳五鳳元年。 甘露二年十一月、彗星見角、色白。 四年十月丁丑、客星見太微、中轉東南行、厯軫宿、積七日滅。 景元三年十一月壬寅、彗星見亢、色白、長五丈、轉北行、積四十五日滅。 四年六月、大流星二竝如斗、見西方、分流南北、光照地、隆隆有聲。 咸煕二年五月、彗星見王良、長丈餘、色白、東南指、積十二日滅。 以上星變。


三國會要卷四終


三國會要卷五黃巖楊晨纂

五行 兩漢會要祥異

五行傳曰、「田獵不宿、飮食不享、出入不節、奪民農時、及有姦謀、則木不曲直。」

魏文帝黃初六年正月、雨、木冰。按劉歆說、木不曲直也。一說以木冰爲木介、介者甲兵之象。

吳孫亮建興二年、諸葛恪征淮南、行後、所坐聽事棟中折、木失其性。

傳曰、「棄法律、逐功臣、殺太子、以妾爲妻、則火不炎上。」

魏明帝太和五年五月、淸商殿災。初、帝爲平原王、納河南虞氏爲妃、及卽位、不以爲后、更立典虞車工卒毛嘉女爲后、后本仄微、非所宜升、以妾爲妻之罰也。 靑龍元年六月、洛陽宮鞠室災。 二年四月、崇華殿災、延于南閣、繕復之、至三年七月、此殿又災。

吳建興元年十二月、武昌端門災、改作端門、又災內殿。

太平元年二月朔日、建業火、人火之也。 是秋、孫綝始執政、矯詔殺呂據・滕允、明年殺朱異、棄法律逐功臣之罰。按所言事俱在後、此皆附會、故不取。餘同。

孫休永安五年二月、白虎門北樓災。 六年十月、石頭小城火、燒西南百八十丈。

孫晧建衡元年三月、大火、燒萬餘家、死者七百人。

傳曰、「修宮室、飾臺榭、內淫亂、犯親戚、侮父兄、則稼穡不成。」 亡水旱之災而草木百糓不熟。

吳孫晧時、常歲無水旱、苗稼豐美而實不成、百姓以飢。闔境皆然、連歲不已。吳人以爲傷露、非也。此修宮室飾臺榭之罰。

傳曰、「好戰攻、輕百姓、飾城郭、侵邊境、則金不從革。」

魏時、張掖石瑞、雖是晉之符命、而於魏爲妖。 劉歆曰、「金石同類。」 漢晉春秋曰、「氐池縣柳谷口波涌蒼石・白石畫之爲十三馬・一牛・一鳥・八卦・玉玦之象、其文曰、『大討曹。』使鑿去、以蒼石窒之、宿昔而白石滿焉。」 張珔曰、「當今之變異、將來之禎瑞也。」

明帝靑龍中、盛修宮室、取長安金狄、承露槃折、聲聞數十里、金狄泣、於是留霸城。此金失其性而爲異也。

吳時、厯陽縣有巖穿似印、咸云、「石印封發、天下當太平。」

孫晧天璽元年、印發、又陽羨山有石穴、長十餘丈。 晧傳言、在所表爲大瑞、乃遣封禪國山、明年改元。

繁昌有受禪壇、其碑六字生金、論者以爲司馬金行、故曹氏六世遷魏而事晉也。 水經潁水注。

孫權赤烏十二年六月戊戌寶鼎出臨平湖又出東部酃縣 孫休永安三年得大鼎于建德縣 孫晧寶鼎元年八月在所言得大鼎

傳曰、「簡宗廟、不禱祠、廢祭祀、逆天時、則水不潤下。」

魏文帝黃初四年六月、大雨、霖、伊洛溢至津陽城門、漂數千家、殺人。 水經注、伊闕石壁有銘曰、「黃初四年六月二十四日辛巳大出水」云云。

明帝景初元年九月、淫雨、冀・兗・徐・豫四州水出、沒溺殺人、漂失財產。

吳孫權赤烏八年夏、茶陵縣鴻水溢出、漂二百餘家。 十三年秋、丹陽・故鄣等縣鴻水溢。 傳云、「丹陽句容及故鄣甯國諸山崩、鴻水溢。」 太元元年八月朔、大風、江海涌溢、平地八尺。

孫亮五鳳元年夏、大水。

孫休永安四年五月、大雨、水泉涌溢。昔歲作浦里塘、功費無數、而田不可成、士卒死叛或自賊殺、百姓愁怨、陰氣盛也。 五年八月壬午、大雨震雹、水泉涌溢。

傳曰、「貌之不恭、是謂不肅、厥咎狂。」

魏文帝居諒闇之始、便數出游獵、體貌不重、風尙通脫、故戴淩以直諫抵罪、鮑勳以迕旨極刑、天下化之、咸賤守節、此貌之不恭也。是以享國不永、後祚短促。

魏尙書鄧颺行步弛縱、筋不朿體、坐立傾倚、若無手足、此貌之不恭也、管輅謂之鬼躁。鬼躁者、凶終之徵、後卒誅死。

「厥罰恆雨。」 劉向以爲大水、劉歆以爲春秋大雨。

魏略五行志、延康元年、大霖雨五十餘日。

魏明帝太和元年秋、數大雨、多暴雷電、非常、至殺鳥雀。按楊阜上疏、此恆雨之罰也。時帝居喪不哀、弋獵無度、奢侈緐興、奪民農時、故水失其性而恆雨爲災也。 按紀、阜諫在靑龍三年。

太和四年八月、 紀作「九月」。 大雨霖三十餘日、伊・洛・河・漢皆溢、歲以凶饑。

孫亮太平二年二月甲寅、大雨、震電、乙卯、雪、大寒。

「厥極惡、時則有服妖。」

魏武帝以天下凶荒、資財乏匱、始擬古皮弁裁縑帛爲白帢、以易舊服。 傅元曰、「白乃軍容、非國容也。」干寶以爲縞素、凶喪之象、帢、毀辱之言也。蓋易代乏後、劫殺之妖也。

明帝著繡帽、披縹紈半袖、嘗以見直臣楊阜、阜諫曰、「此於禮何法服邪。」帝默然。近服妖也。

尙書何晏好服婦人之服。 傅元曰、「此服妖也。末喜冠男子之冠、桀亡天下、何晏服婦人之服、亦亡其身、其咎均也。」

吳婦人之修容者、急朿其髮而劘角過於耳、蓋其俗自操朿太急、而廉隅失中之謂也。故吳之風俗、相驅以急、言論彈射、以刻薄相尙、居三年之喪者、往往有致毀以死。諸葛恪患之、著正交論、亦救時之作也。

孫休後衣服之制、上長下短、又積領五六而裳居一二。 干寶曰、「上饒奢、下儉逼、上有餘、下不足之妖也。至孫晧果奢暴于上、百姓彫困于下、卒以亡國。」

「時則有龜孼。」 晉志云、「水類動、故有龜孼。」

魏咸煕二年二月甲辰、𦚧䏰縣獲靈龜以獻。

吳孫權時、靈龜出會稽章安。 汪士鐸南北史補志、以宋志符瑞入五行、是也。

「時則有雞𣄸。」

魏明帝景初二年、廷尉府中有雌雞變爲雄、不鳴不將。 干寶曰、「晉三后竝以人臣終、不嗚不將、天意也。」

「時則有下體生上之痾、時則有靑眚靑祥、惟金沴木。」

魏文帝黃初七年正月、幸許昌、許昌城南門無故自崩、帝惡之、遂不入、還洛陽。此金沴木、木動之也。五月、宮車晏駕。

傳曰、「言之不從、是謂不乂、厥咎僭。」

魏齊王嘉平初、東郡有譌言云、「白馬河出妖馬、夜過官牧邊嗚呼、眾馬皆應、明日見其迹大如斛、行數里、還入河。」楚王彪本封白馬、兗州刺史令狐愚以彪有智勇、及聞此言、遂與王淩謀共立之。事泄、淩・愚被誅、彪賜死。此言不從之罰也。

蜀後主嗣位。譙周曰、「先主諱備、其訓『具』也、後主諱禪、其訓『授』也。若言劉已『具』矣、當『授』與人。甚於晉穆侯・漢靈帝命子之祥也。」蜀果亡。此言之不從也。

後主卽位、未葬・未踰月而改元爲建興、此又言之不從也。吳孫休亦然。

魏明帝景初元年、有司奏、帝爲烈祖、與太祖・高祖竝爲不毀之廟。從之。按宗廟之制、祖宗之號、皆身沒名成乃正其禮、未有豫定其典、此言不從之甚也。後二年而宮車晏駕。

吳孫休世、烏程民有得困疾、及差、能以響言者、言於此而聞於彼、自其所聽之、不覺其聲之大也、自遠聽之、如人對言、不覺其聲之自遠來也。聲之所往、隨其所向、遠者所過十餘里。其鄰人有責息於外、厯年不還、乃假之使爲責讓、懼以禍福、負物者以爲鬼神、卽傾倒畀之、其人亦不自知所以然也。

魏靑龍三年、壽春農民妻自言爲天神所下、命爲「登女」、當營衞帝室、蠲邪納福、飮人以水及以洗瘡、或多愈者。於是立館後宮、下詔稱揚、甚見優寵。及明帝疾、飮水無驗、殺焉。

「厥罰恆暘。」

太和二年五月、大旱。 曹植集云、「三麥不收、百姓飢餓。」

太和五年三月、自去冬十月至此月不雨。

齊王正始元年二月、自去冬十二月至此月不雨。去歲正月、明帝崩。二月、曹爽白嗣主轉晉宣王爲太傅、外示尊崇、內實欲令事先由已。是時、宣王功蓋魏朝、欲德不用之應也。

高貴鄕公甘露三年正月、自去秋至此月旱。時晉文王圍諸葛誕、眾出過時之應也。

吳嘉禾五年、自十月不雨至于夏。

五鳳二年、大旱、民饑。此亢陽自大、勞民失眾之罰也。其役彌歲、旱亦竟年。

寶鼎元年春・夏旱。是時遷都武昌、勞民動眾之應也。

「厥極憂時、則有詩妖。」

魏明帝太和中、京師歌「兜鈴曹子」、其唱曰、「其奈汝曹何。」此詩妖也。後爽見誅。

景初中、童謠曰、「阿公。阿公。駕馬車、不意阿公東渡河、阿公東還當奈何。」及宣王平遼東歸、帝疾篤、急召之、乃乘追鋒車東渡河、終翦魏室。

齊王嘉平中、有謠曰、「白馬素羈西南馳、其誰乘者朱虎騎。」朱虎者、楚王彪小字、王淩・令狐愚聞此謠、謀立彪、事發、淩等誅、彪賜死。

吳孫亮初、童謠曰、「吁汝恪、何若若。蘆葦單衣篾鉤絡、於何相求常子閣。」常子閣者、反語石子岡也、鉤絡、鉤帶也。及諸葛恪死、果以葦席裹身、篾朿其要、投之石子岡。後聽恪故吏收斂、求之此岡云。

孫亮初、公安有白鼉鳴、童謠曰、「白鼉鳴、龜背平、南郡城中可長生、守死不去義無成。」南郡城中可長生者、有急易以逃也。明年、恪敗、弟融鎭公安、亦見襲、融刮金印龜服之而死。

孫休永安二年、將守質子羣聚嬉戲、有異小兒忽來言曰、「三公鋤、司馬如。」又曰、「我非人、熒惑星也。」言畢上昇、仰視若曳一匹練、有頃沒。 干寶以爲三國歸晉之兆。

孫晧初、童謠曰、「甯飮建業水、不食武昌魚、甯還建業死、不止武昌居。」

孫晧遣使者祭石印山下妖祠、使者因以丹書巖曰、「楚九州渚、吳九州都。揚州士、作天子、四世治、太平始。」晧聞之曰、「從大皇帝至朕四世、太平之主、非朕復誰。」恣毒踰甚、尋以降亡。近詩妖也。

孫晧天紀中、童謠曰、「阿童復阿童、銜刀浮渡江、不畏岸上虎、但畏水中龍。」晉武帝聞之、加王濬龍驤將軍、及征吳、江西眾軍無過者、而濬先定秣陵。

「時則有毛蟲之孼。」 向傳作「介蟲」。

魏文帝黃初元年十一月甲午、九尾狐見甄城、又見譙。又郡國十九言白鹿及白麋見。

吳孫權赤烏六年正月、新都言白虎見。 十一年五月、月鄱陽言白虎仁。

「時則有犬禍。」

公孫淵家有犬冠幀絳衣上屋、此犬禍也。及自立爲燕王、爲魏所滅。

魏侍中應璩在直廬、欻見一白狗、問眾人、無見者。踰年卒。近犬禍也。

諸葛恪征淮南歸、將朝會、犬銜引其衣、恪曰、「犬不欲我行乎。」還坐有頃、復起、犬又銜衣、乃令逐犬、遂升車入而被害。

「時則有口舌之痾、時則有白眚白祥。」

靑龍三年、隕石於壽光。 班固以爲石陰類、又白祥。御覽引魏志、武帝末年、鄴中雨五色石。

吳孫亮五鳳二年五月、陽羨離里山大石自立。

「惟木沴金。」

魏正始末、河南尹李勝治聽事、有小材激墮、撾受符石虎項、 【世界書局本注:"案晉書卷二十八五行志中作「彪頭」。――校點者。"】 斷之。此木沴金也。勝後旬日而敗。

傳曰、「視之不明、是謂不哲、厥咎舒、厥罰恆燠、 劉向・班固以冬亡冰及霜殺草應之。京房易傳又曰、「夏則暑殺人、冬則物華實。」 厥極疾。」

吳孫亮建興元年九月、桃李華。是時諸葛恪始輔政、崇寬厚、此舒緩之應也。一說、桃李寒華爲草妖、或屬華孼。

魏少帝景元三年十月、桃李華。時晉文王深樹恩德、事崇優緩、此其應也。

「時則有草妖。」

建安二十五年正月、魏武在洛陽、將起建始殿、伐濯龍樹而血出、又掘徙棃、根傷亦血出。帝惡之、遂寢疾、是月崩。蓋草妖、又赤祥。是歲、黃初元年也。

黃初初、郡國二言木連理。

黃龍三年、由拳野稻生。 宋符瑞志、改名禾興。

孫休永安六年、武陵郡嵩梁山洞開如門、門角上各生一竹。休以爲祥、置天門郡。 水經注。

吳孫亮五鳳元年六月、交趾稗草化爲稻。昔三苗將亡、五穀變種、此草妖也。

蜀後主景耀五年、宮中大樹無故自折。譙周憂之、乃書柱曰、「眾而大、期之會、具而授、若何復。」蜀果亡。

吳孫晧天璽元年、吳郡臨平湖自漢末穢塞、是時一夕忽開除無草。長老相傳、「此湖塞、天下亂、此湖開、天下平。」吳尋亡而九服爲一。

天紀三年八月、建業有鬼目菜、生工黃狗家、依緣棗樹、長丈餘、莖廣四寸、厚二分、又有蕒菜、生工吳平家、高四尺、如枇杷形、上圓、經一尺八寸、莖廣五寸、兩邊生葉綠色。東觀案圖名鬼目作芝草、蕒菜作平慮、遂以狗爲侍芝郞、平爲平慮郞、皆銀印靑綬。

「時則有羽蟲之孼。」 向傳作臝蟲。

延康元年四月、饒安縣言白雉見、八月、石邑縣言鳳皇集、黃初四年五月、有鵜鶘鳥集靈芝池。案劉向說、此羽蟲之孼、又靑祥也。詔擧儁德・茂才・獨行君子、以答曹人之刺、於是楊彪・管甯之徒咸見薦擧、此謂覩妖知懼者也。雖然、不能優容、而多溺偏私矣。

黃初末、宮中有燕生鷹、口爪俱赤、此與商紂・宋隱同象。

景初元年、又有燕生巨觳於衞國李蓋家、形若鷹、吻似燕、此羽蟲之孼、又赤眚也。高堂隆曰、「此魏室之大異、宜防鷹揚之臣於蕭牆之內。」其後、晉宣王起、遂有魏室。

建安二十三年、禿鶖集鄴宮文昌殿後池。明年、魏武王薨。文帝黃初三年、又集雒陽芳林園池、七年又集、其夏文帝崩。景初末、又集芳林園池、帝惡之。其年明帝崩。 正始元年、戴鵀巢張臶門陰、臶曰、「陽鳥而巢門陰、此凶祥也。」乃援琴歌詠、作詩二篇、旬日而卒。

魏文帝初、郡國言白雀・白鳩見者十。 宋符瑞志。

蜀後主建興九年十月、江陽至江州有鳥從江南飛渡江北、不能達、墮水死者以千數。時諸葛亮連年動眾、終死渭南、不能過渭、其應乎。

魏景初元年、陵霄閣始搆、有鵲巢其上、鵲體白黑雜色。此羽蟲之孼、又白黑祥也。帝以問高堂隆、對曰、「詩云、『惟鵲有巢、惟鳩居之。』今起宮室而鵲來巢、此宮室未成、身不得居之象。天戒若曰、『將有他姓制御之。』不可不深慮。」於是帝改容動色。

吳孫權赤烏元年、有赤烏集於殿前、改元。 宋符瑞志。 十二年四月、有兩烏銜鵲墮東館、權使領丞相朱據燎鵲以祭。案劉歆說、此羽蟲之孼、又黑祥也。 十二年八月癸丑、白鳩見章安。 又有雀巢朱雀門。

太元二年正月、權封前太子和爲南陽王、遣之長沙、有鵲巢其帆檣、和故宮僚聞之皆憂、以爲檣末傾危、非久安之象。是後、果不得其死。

孫休永安三年三月、西陵言赤烏見。 宋符瑞志。 六年、白燕見慈湖、赤鵲見豫章。 吳厤。

孫亮建興二年十一月、有大鳥五見於春申、吳人以爲鳳皇、明年改元五鳳。 司馬彪曰、「政治衰缺、無以致鳳、乃羽蟲孼耳。」案瑞應圖、大鳥似鳳而爲孼者非一、疑皆是也。御覽引江夏圖經曰、「鳳棲山、吳建興中鳳皇降此山、因名。」

孫晧建衡三年、西苑言鳳皇集、以之改元、義同於亮。

「時則有羊禍、時則有目痾、 離爲火爲目。 時則有赤眚赤祥。」

公孫淵時、襄平北市生肉、長圍各數尺、有頭・目・口・喙、無手足而動搖、此赤眚也。占曰、「有形不成、有體無聲、其國滅亡。」尋爲魏所誅。

吳戌將鄧嘉 晉志作「喜」。 殺豬祠神、治畢縣之、忽見一人頭往食肉、嘉引弓射之、咋咋作聲、繞屋三日。近赤祥也。後人白嘉謀叛、合門被誅。

諸葛恪將見誅、盥洗、水血臭、侍者授衣、衣亦臭。近赤祥也。 宋志又載、恪死後、妻使婢沃盥、聞婢血臭。

傳曰、「聽之不聰、是謂不謀、厥咎急、厥罰恆寒、厥極貧。」

吳孫權嘉禾三年九月朔、隕霜、傷穀。 四年七月、雨雹、又隕霜。 劉向說雹者陰脅陽。按吳主傳無隕霜事。

赤烏四年正月、大雪、平地深三尺、鳥獸死者大半。

十一年四月、雨雹。

魏明帝景初中、洛陽城東橋・洛水浮橋・桓楹同日三處俱震、尋又震西城上候風木飛鳥。

吳赤烏三年夏、震宮門柱、又擊南津大橋桓楹。 吳主傳作八年。初學記引吳紀同。

孫亮建興元年十二月朔、大風震電、是月又雷雨。

孫休永安二年正月、震雹。

「時則有鼓妖、時則有魚孼。」 歆傳以爲介蟲之孼、謂蝗屬也。

魏文帝初、钁中生赤魚。 宋符瑞志藝文類聚引王肅表文、「昭廟魚生於鼎。」

魏齊王嘉平四年五月、有二魚集於武庫屋上。此魚孼也。王肅曰、「魚生於淵而亢於屋、介鱗之物失其所也。邊將其殆有棄甲之變乎。」後果有東關之敗。

魏文帝黃初三年七月、冀州大蝗、民饑。

「時則有豕禍。」

吳孫晧寶鼎元年、野豕入右司馬丁奉營。

「時則有耳痾、時則有黑眚黑祥、惟火沴水。」

傳曰、「思心之不容、是謂不聖、厥咎霿、厥罰恆風。」 和洽傳、太和中、高堂隆奏、時風不至而有休廢之氣。

魏齊王正始九年十一月、大風數十日、發屋折樹、十二月戊午晦尤甚、動太極東閣。

嘉平元年正月壬辰朔、西北大風、發屋折木、昏塵蔽天。按管輅說、此爲時刑大臣執政之憂。是時曹爽區霿自專、驕僭過度、天戒數見、終不改革、此思心不叡恆風之罰也。踰旬而爽等滅。

吳孫權太元元年八月朔、大風、江海涌溢、平地水深八尺、拔高陵樹二千株、石碑蹉動、吳城兩門飛落。按華覈對、役緐賦重、區霿不叡之罰也。

孫亮建興元年十二月丙申、大風、震電。

孫休永安元年十一月甲午、風四轉五復、蒙霧連日。是時、孫綝一門五侯、權傾人主、風霧之災、與漢五侯丁・傅同應。十二月丁卯夜、大風發木揚沙。明日、綝誅。

「厥極凶短折、時則有脂夜之妖。」

魏正元二年正月戊戌、大風晦冥、行者皆頓伏。 景元三年十月、京都大震、晝晦、此夜妖也。 班固曰、「夜妖者、雲竝起而杳冥、與常風同、故與常風同象也。」

「時則有臝蟲之孼、 向傳作華孼。歆謂臝蟲螟螣之屬。 時則有牛禍、時則有腹心之痾、時則有黃眚黃祥。」

蜀先主章武二年東伐。二月、自秭歸進屯夷道。六月、秭歸有黃氣見、長十餘里、廣數十丈。後踰旬爲陸議所破。近黃祥也。

「時則有金木水火沴土。」 不言惟而獨曰「時則有者」、非一衝氣所沴、其異大也。劉向曰、「地震是也。」

魏靑龍二年十一月、京都地震、从東南來、隱隱有聲、搖動屋瓦。 景初元年六月戊申、京都地震。 正始二年十一月、南安郡地震。 三年七月甲申又震、六年二月丁卯又震。 三年十二月、魏郡地震。

蜀後主炎興元年、蜀地震。

吳孫權黃武四年、江東地連震。 嘉禾六年五月又震。赤烏二年正月頻震。

赤烏十一年二月、仍震。

十三年八月、丹楊・句容及故鄣・甯國諸山崩、鴻水溢。

魏咸煕二年二月、太行山崩。

傳曰、「皇之不極、是謂不建、厥咎眊。」 五事皆失、不得其中、不能立萬事、失在眊悖。

「厥罰恆陰。」

吳孫亮太平三年、自八月沈陰不雨四十餘日。 時綝專政、旋廢亮。

孫晧寶鼎元年十二月、太史奏、久陰不雨、將有陰謀。時陸凱等謀因謁廟廢之、及出、留平領兵前驅、凱語平、平不許、是以不果。

「厥極弱、時則有射妖、時則有龍蛇之孼。」

景初元年、山茌縣言黃龍見。

靑龍元年正月甲申、靑龍見郟之摩陂井中。凡瑞興非時、則爲妖孼。沈困於井中、非嘉祥、以改年、非也。

正元元年十月戊戌、黃龍見鄴井中。

甘露元年正月辛丑、靑龍見軹縣井中。六月乙丑、靑龍見元城縣界井中。 二年二月、靑龍見溫縣井中。 三年、黃龍靑龍仍 晉志作俱。 見頓邱・冠軍・陽夏縣界井中。 四年正月、黃龍二見甯陵縣界井中。 景初元年十二月甲申、黃龍見華陰縣井中。 三年二月、靑龍見軹縣井中。

吳孫權黃武元年三月、鄱陽言黃龍見。 黃龍元年四月、樊口・武昌竝言黃龍見、改元。 赤烏五年三月、海鹽縣言黃龍見井中二。 十一年、雲陽言黃龍見。又黃龍二見武陵・吳壽。 孫休永安四年九月、布山言白龍見。 五年七月、始新言黃龍見。 六年四月、泉陵言黃龍見。 宋符瑞志。

孫晧天册中、龍乳於長沙民家、啖雞雛。 京房曰、「龍乳人家、王者爲庶人。」後晧降晉。

「時則有馬禍、時則有下伐上之痾。」 歆作「下體生於上之痾」、以爲下人伐上、天誅已成、不得復爲痾云。 按厯代史有人痾。

魏黃初初、淸河宋士宗母化爲鼈、入水。

太和三年、曹休部曲兵奚農女死復生。時人有開周世冢、得殉葬女子、數日而有氣、數月能語、郭太后愛養之。又太原民發冢破棺、中有一生婦人、問其本事、不知也、視其墓木、可三十歲。 公孫淵炊、有小兒蒸死甑中。

咸煕二年八月、襄武縣言有大人見、長三丈餘、迹長三尺二寸、髮白、著黃巾黃單衣、柱杖、呼民王始語曰、「今當太平。」尋晉代魏。

吳建興二年、諸葛恪將征淮南、有孝子著衰衣入其閣、詰問、答曰、「不自覺入也。」中外守備亦悉不見、異之。及還、見殺。

永安四年、安吳民陳焦死、六日更生、穿土中出。

寶鼎元年、丹楊宣騫母年八十、因浴化爲黿、入於遠潭。

魏黃初四年、宛・許大疫。 靑龍二年四月、大疫。 三年正月、京都大疫。

吳赤烏五年、大疫。 建興二年四月、大疫。 鳳皇二年、疫。 按三年史云、「自改元及是歲、連大疫。」

「時則有日月亂行、星辰逆行。」 案日月蝕已載天文、宋志重、故晉志不復載也。


三國會要卷五終


三國會要卷六黃巖楊晨纂

方域

建安十八年、幷十四州復爲九州、 獻帝春秋曰、「省幽・幷入冀、省司隸及涼入雍、于是有兗・豫・靑・徐・揚・冀・益・荊・雍九州。」 又省司隸置司州。 魏武集選擧令。

荀彧傳、太祖領冀州牧。或說太祖宜復古、置九州、則冀州所制者廣大、彧曰、「若是、則冀州當得河東・馮翊・扶風・西河・幽・幷之地、所奪者眾。」遂寢。 十七年、荀彧薨、乃行。

晉書石勒載記、魏武復冀州之境、南至盟津、西達龍門、東至于河、北至塞垣。

盧毓冀州論、東河以上、西河以東、南河以北、易水以南、膏壤千里。 初學記引。 常山爲林、大陸爲藪、蒹葭蒲葦、雲母御席、魏郡好杏、常山好棃、房子好緜、河內好稻、眞定好稷、中山好栗。 蓺文類聚北堂書鈔太平御覽引。又引何晏冀州論曰、「淸河縑總、房子好絺、安平好棗、眞定好棃、共汲好漆」云云。

文帝卽王位、初置涼州、 張旣傳、時自三輔距西域、皆屬雍州。 及踐阼、又置幷州。

明帝景初三年、遼東平、置平州、後合爲幽州。 典略。

杜恕傳、今魏有十州。荊・揚・靑・徐・幽・幷・雍・涼緣邊諸州皆有兵、所恃內充府庫、外制四夷者、惟兗・豫・司・冀。

黃初二年、改長安・譙・許昌・洛陽・鄴爲五都、立石表四界、宜陽北循太行、東北界陽平、西循魯陽、東界郯、爲中都之地。令天下聽內徙、復五年。 魏略。曹植令、咸陽爲魏之西都、伊・洛則魏之東京。

蜀先主得益州、後主建興三年、丞相亮南征、四郡皆平、改益州郡爲建甯郡、分建甯・永昌郡爲雲南郡、又分建甯・牂牁爲興古郡、又置庲降都督、統南七郡、後得武都・陰平、置涼州刺史。

吳孫權得荊・揚二州、又分交州・合浦以北置廣州、旋罷。孫休復置廣州。

形埶 附吳山越宗民。

通考、魏東自廣陵・ 文帝時、張遼守之、嘉平後入吳。 壽春・合肥・沔口・ 靑龍後屬吳。 西陽・襄陽重兵以備吳、 江・淮閒除鎭兵處無人居、靑龍中、孫權遣數千家佃江北、爲魏滿龐所破。 西自隴西・南安・ 嘉平五年姜維攻二城、不克。 祁山・漢陽・ 靑龍二年遣兵備蜀。 陳倉 張郃・郝昭守之。 重兵以備蜀、蜀以漢中・ 魏延・蔣琬・姜維守之。 興勢・白帝 建興十五年、吳全琮來攻、不克。 爲重鎭、吳以建平・ 吾彥守之。 西陵・ 卽夷陵。 樂鄕・ 陸抗築。 南郡・ 孫晧時、任延守之。 巴邱・ 萬彧守之。 夏口・ 孫愼守之。 武昌・皖城・牛渚・ 何植守之。 濡須隖爲重鎭、後得邾城・沔口・ 陸遜竝嘗守之。 廣陵。 建興二年、馮朝城此。

魏明帝曰、「先帝東置合肥、南守襄陽、西固祁山、賊來輒破於三城之下者、地有所必爭也。」

賈逵傳、孫權在東關、每出兵爲寇、輒西從江夏、東從廬江、國家征伐、亦由淮・沔、是時州軍在項・汝南・弋陽諸郡、守境而已。權無北方之虞、東西有急、幷兵相救、故常少敗。逵以爲宜開直道臨江、若權自守、則二方無救、若二方無救、則東關可取、乃移屯潦口、陳攻取之計。帝善之。 通鑑注、東關卽濡須口、亦謂之柵江口、有東西關、東關南岸、吳築城、西關北岸、魏置柵。

鄭渾傳、遷左馮。翊時梁興等寇鈔、諸縣不能禦、皆恐懼、寄治郡下、議者以爲當移就險。渾曰、「此示弱也。」乃聚吏民治城郭、爲守禦、遂發民逐賊、於是寇黨離散。又遣吏民有恩信者分布山谷吿喩、乃使長吏各還本治以安集之。

王觀傳、爲涿郡太守。北接鮮卑、時有寇盜、令邊民十家以上屯居、築京候。

王昶傳、遷征南將軍、假節、都督荊・豫諸軍事。昶以爲地無常險、守無常勢、今屯宛、去襄陽三百餘里、諸軍散屯、船在宣池、有急不足相赴、乃表徙治新野、習水軍。

滿寵傳、靑龍元年上疏、以合肥城南臨江湖、北遠壽春、賊往攻甚易而兵往救甚難、宜西移三十里、依險立城。詔聽。

鄧艾傳、狄道・隴西・南安・祁山各當有守、彼專爲一、我分爲四。

王基傳、軍宜速進據南頓、南頓有大邸閣、計足軍人四十日糧。 又取雄父邸閣三十餘萬斛。 魏延傳注、長安中、橫門邸閣、與散民之穀、足周食也。 吳全琮略淮南、燒安城邸閣。 蜀諸葛亮作木牛流馬運米、置斜谷邸閣。 吳主傳、赤烏八年作邸閣。 周魴傳、治安陸城、修立邸閣。

蜀先主起館舍、築亭障、從成都至白水關四百餘區。 蜀中名勝志引典略。 先主使陳戒絕馬嗚閣、魏武聞之、喜曰、「此閣過漢中之陰平、乃咽喉之要路。」

曹爽伐蜀、王平以漢中去涪垂千里、 蔣琬嘗以重兵屯涪。 賊若得關、便爲深禍、 杜佑曰、「關城俗名張魯城、在西縣西四十里。」 今宜遣劉護軍據興勢、 寰宇記、興勢山在洋州興道縣北四十三里。 平爲後拒、若賊分向黃金、 在興道縣南接漢川。 平帥千人下自臨之、比爾閒涪軍亦至、此計之上也。遂據之。爽不得進、引還。費禕進據三嶺以截爽、 自駱谷出扶風、隔中南山、有沈嶺・衙嶺・分水嶺。 爽爭險苦戰、僅乃得過、失亡甚眾、關中爲之衰耗。 通鑑。 楊洪曰、「漢中、益州咽喉、若無漢中、則無蜀矣。」 黃權曰、「失漢中則三巴不振。」

景曜元年、詔漢中兵屯漢壽・漢樂二城。 時姜維建議、歛兵聚穀、退就二城、令敵入平。 華陽國志、沔陽爲漢城、成固爲樂城。

蜀以汶山西五郡北逼陰平・武都、故於險要置守、自汶山・龍鶴・冄駹・白馬・匡用五圍、皆置脩屯牙門。

吳人聞諸葛亮卒、恐魏乘衰取蜀、增巴邱守兵萬人、一欲以救援、一欲以事分割、漢人聞之、亦增永安之守、以防非常。

呂蒙傳、從拒曹公於濡須、勸權夾水立隖備御、公不能下而退。 司馬懿曰、「東關夏口、敵之心喉。」

紀陟使魏、晉文王問吳戍備幾何。對曰、「自西陵至江都五千七百里。」

陸抗傳、步闡降晉、羊祜率師向江陵、諸將咸以不宜上、抗曰、「江陵城固兵足、無所憂、假令敵沒江陵、必不能守、所損者少、如使西陵槃結、則南山羣夷皆當擾動、難可言也。」又上疏曰、「西陵建平、國之蕃表、父遜以爲西陵國之門戶、若有不守、荊州非吳有也。如其有虞、當傾國爭之。」 晉書王濬傳、吳彥曰、「建平不下、終不敢渡。」嘗請增兵、吳主不從、乃爲鐵鎖橫斷江路。

何承天曰、「曹・孫之霸、才均智侔、江・淮之閒、不居者數百里。 見孫韶傳。吳主傳言、曹公恐江濱郡縣爲權所略、徵令內移、民轉相驚、自廬江・九江・蘄春・廣陵戶十餘萬皆東渡江、江西遂虛、合肥以南惟有皖城。 魏捨合肥、退保新城、 通鑑注引華夷對境圖曰、「今廬州謝步鎭。」 吳城江陵、移入南岸、濡須之戍、聚亭羨溪、及襄陽之屯、民居星散。晉宣王謂宜徙沔南以實水北、曹爽不用、果亡柤中。」 在襄陽南沮水左右。

武昌北岸有邾城、吳時、三萬人守之。 晉書陶侃傳。 顧祖禹曰、「今黃州。」又引胡氏云、「孫氏上流欲爭襄陽不得、故守南郡、下流欲爭淮南不得、故築東興皖口、中流欲爭安陸不得、故守邾城也。」

附錄

黃武五年、置東安郡、 吳錄曰、「治富春、七年、郡罷。」 以全琮爲太守、平討山越。 嘉禾三年、以諸葛恪爲丹陽太守、討山越。

恪傳言、丹陽險阻、與吳郡・會稽・新都・鄱陽四郡鄰接、周數千里、山谷萬重、逋亡逃竄、觀𨻶爲寇、前世以來、不能羈也。恪芟刈穀稼、山民出降、自領萬人、餘分給諸將。 孫權爲將軍時、會稽山賊大帥潘臨、鄱陽賊帥尤突・丹陽賊帥費棧。見陸遜傳。 江表傳、袁術使丹陽宗帥陵陽祖郞等激動山越。 周瑜傳、策曰、「吾以眾取吳會、平山越。」 賀齊傳、守剡長、縣吏斯從、山越所附。 張休傳、爲吳郡西部都尉、與恪平山越。 韓當傳、討鄱陽、領樂安長、山越畏服。 淩統傳、父操守永平・長平、治山越。 朱治傳、屯故鄣、鎭撫山越。 朱桓傳、丹陽・鄱陽山賊蜂起。 孫皓傳、寶鼎元年十月、永安山賊施但等聚眾數千人、劫皓庶弟永安侯謙出烏程、比至建業、眾萬餘人。是終吳世迄未盡平。其地略如恪傳所言之四郡、惟鍾離牧傳幷言建安。 水經注、賀齊討黟・歙山賊、賊固黟之林厯山、山甚峻絕、又工禁五兵、齊以鐵杙椓山、幷出不意、又以白棓擊之、氣禁不行、遂平賊。裴注引抱朴子略同。 駱統表曰、「宿惡之民、放逸山險則爲勁寇、將置平土則爲健兵、故溫念在欲取宿惡、以除勁寇之害而增健兵之銳。」

孫策傳、豫章上繚宗民萬餘家在江東。 司馬彪戰略曰、「劉表初爲荊州、江南宗賊盛、蒯越誘宗賊至者五十五人斬之、取其眾、或卽授部曲。」 江表傳、就海昏上繚使諸宗帥出米。又云、「宗帥聞之、空壁逃匿。」 賀齊傳、餘杭民郞稚合宗起賊。 通鑑注曰、「宗黨相聚爲兵。」惠棟曰、「自下言之謂之宗部宗伍、自上言之謂之宗賊。」何焯謂與巴賨之賨同南蠻號、則非也。

黃龍二年、遣將軍衞溫・諸葛直將甲士萬人浮海求夷洲及亶洲、 傳言徐福止此洲。 但得夷洲數千人還。 陸遜傳、遂征夷洲、得不補失。全琮傳言、行經歲、士卒疾疫死者十八九。 按日本通史、仲哀后攝位三十年、吳侵西鄙、卽此。

潼關 漢武帝徙函谷于新安、至獻帝西幸入函谷關猶然。及建安十六年、曹操破馬超于潼關、卽是中閒移置而史闕載。通典、潼關在華陰新安下。又云、「明帝景初元年、河南尹盧延請卻函谷關于崤下、宏農守杜恕議以東徙潼關著郡下、省函谷關、徙蒯關于盧氏、正始元年、宏農守孟康請移函谷關、更號大崤關、又爲金關。」地理志曰、「是年廢函谷關。」然則潼關置于季漢、而函谷關廢于魏正始也。潛邱剳記參全謝山說。

三關、 賀邵曰、「劉氏據三關之險。」 曰、陽平關・ 杜佑云、「卽襃城之漢陽關。」 白水關・ 漢中 江關。 卽瞿塘關 張瑩漢南記。

棧道 子午道、 通典、漢中入長安路、北口曰子、南口曰午。 諸葛伐魏、魏延請奇兵出子午谷。曹爽由斜谷伐蜀、部將出此。鍾會入蜀、兵分三道、一由子午入漢中。 戴光言、此東道、今圮。

儻駱道、 南口曰儻、北口曰駱。 曹爽兵由駱谷深入三百里、費禕據三嶺以截之。姜維伐魏、出駱谷、鄧艾據沈嶺卻之。鍾會分兵由駱谷達漢中。 戴光言、此中道、今圮。

襃斜道、 南口曰襃、北口曰斜。 劉焉以張魯襲漢中太守、斷絕閣道。迨諸葛伐魏、運米集斜谷口、治斜谷邸閣。後趙雲退軍、焚燒赤厓以北、 諸葛書有云、「大水暴出、赤厓以南橋閣悉壞。」 魏延退兵、又焚之。 戴光言、此西道。

劍閣、 戴光曰、「古金牛道、今爲南棧、自沔縣西南迄劍州之大劍關口、北去陝西棧道六百餘里、西南至成都八百餘里。」 華陽國志、武侯鑿石架空、始爲飛閣、鍾會下關城、趨劍閣。


三國會要卷六終


三國會要卷七黃巖楊晨纂

宮苑

黃初元年十二月、初營洛陽宮。 文帝居北宮、以建始殿朝羣臣、門曰承明、至明帝始於漢南宮崇德殿處起太極・昭陽諸殿。

魏略曰、「詔以漢火行也、火忌水、故『洛』去『水』而從『佳。』魏於行次爲土、土、水之牡也、水得土乃流、土得水而柔、故除『佳』加『水』、變『雒』爲『洛。』

洛陽伽藍記、城門、魏・晉舊名、東面有三門、北頭第一曰建春門、 漢曰上東門。阮籍詩、步出上東門。 次南曰東陽門、次南曰靑明門、南面有三門、東頭第一曰開陽門、 水經注引晉宮閣名曰、「故建陽也。」此記則云、「漢名開陽、魏・晉因而不改。」 次西曰平昌門、 曹爽傳、桓範開平昌門拔取劍戟。 次西曰津陽門、西面有四門、南頭第一曰廣陽門、次北曰西明門、 水經注云、「漢西明門舊在南、太和中徙對東陽門。」 次北曰閶闔門、 水經注、明帝置銅駝諸獸于閶闔南街。 次北曰承明門、 當金墉城前。水經注無此。 北面有二門、西頭曰大夏門、 陸機洛陽記、大夏門、魏明帝所造、三層、高百尺。 東頭曰廣莫門。

靑龍三年、大治洛陽宮、起昭陽太極殿、築總章觀。 觀高十餘丈、建翔鳳於其上、築閶闔諸門闕外罘罳。曹植曰、「夷朱雀而樹閶闔、平德陽而建泰極。」高貴鄕公見太后於太極東堂、卽位於前殿。決疑要注曰、「其制有陛、左磩右平、九錫納陛以登。」謂此。輿地志云、「昭陽殿在太極北、鑄黃龍・鳳皇置前。」

嘉福殿 崇華殿 黃初七年、帝崩於嘉福殿、殯于崇華前殿。此殿後災。

建始殿 王朗曰、「今當建始之前、足用列朝會、崇華之後、足用序內官。」

九龍殿 明帝命有司復崇華、改名九龍。高堂隆傳、時郡國有九龍見、故名。通引穀水過九龍前、爲玉井綺闌、蟾蜍含受、神龍吐出。王肅言、九龍可以安聖體、內以列六宮。

式乾殿 何晏奏請、御幸式乾殿及游豫後園、皆令大臣侍從。又太后令齊王芳在殿上講學。

仁壽殿 在芳林園。明帝時、甘露降、作承露盤、莖長十二丈、有九銅龍繞其根。陸機集言、殿前有大方銅鏡。 按嘉平六年注有芙蓉殿、晉書王獻之傳有淩雲殿。

廣望觀 宣曲觀 嘉平六年注。 平樂觀 通鑑注云、「在洛城西。」 元武館 一作觀。通鑑注、在芒山、直洛城北。 宣武觀 水經注引竹林七賢論曰、「明帝於宣武場上爲欄、苞虎阱、使力士袒裼與搏、縱百姓觀之。」 聽訟觀 水經注、故平望觀也。明帝每斷大獄幸之。太和三年更名、西北接華林隸簿。 按御覽引洛中記、又有昌都觀。

芳林園 避齊王芳、改名華林。文選注引洛陽圖經云、「在城內東北隅、有華林隸簿、是徒作處。」水經注云、「劉楨磨石處也。明帝起景陽山陂池、櫂楫越歌。」

天淵池 黃初五年作。水經注云、「池中有九華臺、殿基悉是洛中故碑絫之、池南有茅茨堂。」 玉燭寶典引西征記曰、「明帝天淵池南設流杯石溝。」述征記曰、「在廣陽門。」

靈芝池 黃初三年穿。

陵雲臺 世說曰、「臺上有三千人仗、鳴鼓會眾、及高貴鄕公討司馬昭、下此臺鎧仗。」又曰、「樓觀極精巧、先稱平眾材輕重當宜、然後造構、乃無錙銖相負、揭臺雖高峻、恆隨風搖動、而終無崩隕。明帝登臺、懼其勢危、別以大材持之、樓卽頹壞、論者謂輕重力偏故也。」

九華臺 黃初七年築。

畢昴臺 拾遺記、文帝時、黃星炳夜、乃起畢昴臺以祀星。 按御覽引拾遺記、文帝又有燭臺。

辟寒臺 拾遺記、明帝五年、昆明國貢嗽金鳥、吐金如粟。此鳥畏雪霜、乃起辟寒臺、用水精爲戶牖。述異記云、「文帝作。」

永壽宮 郭后供養永壽宮、蓋卞太后所居。

永安宮 文德郭太后所居。

永甯宮 明元郭太后所居。

顯陽殿 王肅傳。 山謙之曰、「皇后正殿曰顯陽、東曰含章、西曰徽音。」

雲龍門 淩霄闕 高堂隆傳。 止車門 掖門 金門 肅成門 文紀注。 司馬門 水經注、司馬門南直宣陽門、經緯通達、皆列馳道、門皆有闕而此獨無。門南屛中置銅翁仲。

金墉城西宮 洛陽地記曰、「城內西南角有金墉城。」水經注曰、「北宮榜題、咸梁鵠筆、南宮旣建、明帝召韋誕以古篆書。城在西、故謂西宮。」

百尺樓 御覽引洛陽地記曰、「東北角有樓、高百尺、魏文帝造。」

東市 夏侯元傳注引世語曰、「王經刑于此。」

鞠室 靑龍元年災。通鑑注曰、「畫地爲域以蹙鞠、因名。」

鄴宮

魏武聽政殿、前有聽政門、 御覽引劉澄之山川古今記。 按魏都賦注、在文昌殿東、內朝也。 登賢門。 文帝集、在聽政門前、左崇禮門、右順德門、竝南向。又前、宣明門、又前、顯德門、又前、司馬門。

文昌殿 在鄴北宮。晉志云、正會在此。前値端門、南止車門有東、西止車門。端門外、東有長春門、西有延秋門。殿前有鍾篪銘、西有銅爵園、園中有魚池、西爲三臺。

銅爵臺 有伎樂。見曹爽傳。 金虎臺 在南。 冰井臺 在北、藏冰及石墨、又有粟窖・鹽窖、見水經注。三臺在鄴西北、因城爲阯、閣道相通。見鄴中記。

鳴鶴堂 椒梓坊 木蘭坊 文石室 魏都賦注云、「後宮所止。中有溫室、有畫象贊、陳思王序。」玉海載之。

升賢門內、聽政闥向外、東入有納言闥・尙書臺、宣明門內、東入有內靈署、 疑有挩誤 顯陽門內、東入、最南有謁者臺閣、次中央符節臺閣、最北御史臺閣、三臺竝列西向。符節臺東有丞相諸曹。又當司馬門南出、道西、最北、東向、相國府、第二南行、御史大夫府、第三、少府卿寺、道東、最北、奉常寺、次南、大農寺。出東掖門、正東、道南西頭、太僕卿寺、次中尉寺。出東掖門宮東北行北城下、東入大理寺、宮內太社、西、郞中令府。城南有五營、又有都亭、城東亦有都亭、道北有大邸、起樓門臨道、建安中所立、古者重客館、故擧年號也。城內諸街有赤闕・黑闕、正當東西南北城門、是通街也。石竇橋在宮東、其水流入南北里。長壽・吉陽二里在宮東、中當石竇、吉陽南入長壽、北入皆貴里。永平・思忠、里名。 魏都賦注。

元武苑 在鄴西。武帝作。有池以肄舟楫。

許昌宮

太和六年九月、治許昌宮、起景福・承光殿。 按黃初三年、黃權降、引見於承光毆、是舊有而改作也。何晏賦曰、「承光前敷歐之宮。」

按何晏景福殿賦、有建陽・金光二門、永甯・安昌・臨圃・百子諸殿。韋誕景福殿賦有延休・淸晏諸殿、皆在許昌宮。 又有溫房・涼室・陰堂。

永始臺 郭后傳、留許昌永始臺。文選注、「云倉廩所居也。」

丹書臺 御覽引郡國志曰、「許州有丹書臺、文帝受禪、黃鳥銜丹書集此。」

高昌觀 建成觀 虞淵沼 鞠室 竝見何晏賦。又云、「屯坊列署三十有二、辛壬癸甲爲之名秩、亦有銅狄陵雲承露盤。」

蜀宮殿

議殿・爵堂・ 蜀都賦注 武義・虎威 門名 宣化之闥、崇禮之闈。

成都城十八門 賦云、「闢二九之通門、畫方軌之廣塗。營新宮於爽塏、擬承明而起廬。結陽城之延閣、飛觀榭於雲中。開高軒以臨山、列綺窗而瞰江。」注云、「陽城、蜀門名也。」又云、「亞以少城、接乎其西、市廛所會、萬商之源。」按賦言、「匪葛匪姜、疇能是恤」、乃賦蜀漢事也。

吳宮苑

黃龍元年九月、遷都建業、因故府、不改館。 張紘傳、建計都秣陵。江表傳言、劉備亦勸之、遂定。按建康實錄、建安十三年、權始自吳遷京口、十六年徙治秣陵、後徙武昌、是年仍還建業。

輿地紀勝宮城記、吳自宮門南出至朱雀門六七里、府寺相屬。又云、「初名大航門、南臨淮水、北直宣陽門。」 吳書曰、「建康宮城卽吳苑城。城內有倉、故開北瀆、通轉運於倉所、時人亦呼爲倉城。」 有冶城、紀勝云、「吳冶鑄之所。」 石頭城、永安六年、建業石頭小城火。 六朝事迹云、「孫權沿淮立柵、又于江岸必爭之地築城曰石頭。」 有蒼龍門・白虎門・宣武門。 輿地志云、「都城周二十里十九步。」

赤烏十年二月、權適南宮、 輿地志・建康實錄、吳太子宮在南、故曰南宮。 三月、改作太初宮、 太康地記、方三百丈。 諸將及州郡皆義作。 江表傳、詔曰、「建業宮乃朕從京來所作將軍府第耳、可徙武昌宮材瓦夏繕治之。」

神龍殿 臨海殿 赤烏殿 皆吳大帝作。見吳都賦。

落星樓 金陵地記、嘉禾元年、於桂林苑落星山起三層樓、名曰落星樓。

西辰觀 郡國志、宣武門上作重樓、號西辰觀、吳初築、在府宮南。 白雀觀 孫和傳。

昭宣臺 環榴臺 御覽引拾遺記。

安定宮 孫亮妻朱氏居。 升平宮 孫皓母何氏居、竝見禁扁。

扶南樂署 建康實錄、赤烏七年、扶南國獻樂人、於此置舍、以敎宮人。

桂林苑 吳都賦、數軍實乎桂林之苑、饗戎旅於落星之樓。

西苑 輿地紀勝按宮苑記、在太初宮西門外。

芳林苑 吳都賦注、在建業東北十里。

金城 紀勝、去城三五里、吳所築。

甘露元年九月、徙都武昌。 先是太元元年改作武昌端門。吳錄曰、「諸葛恪有遷都意、更起武昌宮。」 有禮賓殿。

寶鼎元年十二月、遷都建業。 漢晉春秋、望氣者云、「荊州有王氣、破揚州而建業宮不利」、故徙武昌、發民掘荊州界大臣名家冢與山岡連者。旣而施但反、自以爲得計、使人鼓噪入建業、殺但妻女以厭前氣。 二年六月、起昭明宮。 史避晉諱作顯明、見太康地記。吳厤曰、「在太初宮東。」建康宮闕簿曰、「赤烏殿在昭明宮內。」江表傳曰、「晧營新宮、二千石以下皆自入山督攝伐木、又破壞諸塋、大開園囿、起土山樓觀、窮極伎巧、工役之費以億萬計。」御覽引吳志曰、「加飾珠玉、製以奇石、右臨硎、左彎碕。又開城北渠、引後湖水激流入宮內、巡繞宮殿。」

天紀二年、岑昏表修百府、自宮門至朱雀橋、夾路作府舍、又開大道、使男女別行。 初學記引環濟吳紀。

渠堰

建安七年、治睢陽渠。

九年、遏淇水入白溝、以通糧道。 水經注、於淇水口下大枋木以成堰、時人號其處爲枋頭。

十一年、鑿渠自呼沲、入泒水、名平虜渠、又從泃河口鑿入潞河、名泉州渠、以通海。 水經注、沽水至泉州縣、與淸河合、東入海。淸河者、泒河尾也。又云、「泃水南入鮑邱水、東合泉州渠口故瀆、上承滹沱、在今三河縣境。」又云、「灤河徑樂安亭南、東與新河故瀆合。瀆自雍奴縣承鮑邱水東出、謂之鹽關口、亦與泃口俱導。」蓋支渠、故史略之耳。

十八年、鑿渠引漳水入白溝以通河。 水經注、魏武開白溝、因宿胥故瀆而加功。

天井堰 水經注、魏武堨漳水囘流東注、號天井堰。二十里中作十二墱、墱相去三百步、令相灌注、一源分爲十二流、皆懸水門。

長明溝 又引漳水自城西東入、徑銅雀臺下、伏流入城、東注、謂之長明溝。魏都賦注、漳渠堰在鄴西十里、東入鄴城、徑宮中東出、南北二溝夾道、東行出城、經石竇。

黃初六年三月、帝行如召陵、通討虜渠。

鄭陂 沛郡太守鄭渾造。

千金渠 水經穀水注引洛陽記、千金堨、魏時更修、積石爲堨、開溝渠五、謂之五龍渠。石人刻云、「太和五年二月八日造、都水使者陳協。」

九龍渠 靑龍三年引穀水爲之。

靑龍四年、穿成國渠。 水經注、衞臻征蜀所開。

景初二年治河。 水經注、白砥柱以下、五戶以上、河中石出閼流。景初二年二月、帝遣都督沙邱部監運諫議大夫寇慈帥工五千人、歲常修治、以平河阻。

正始二年、開廣漕渠。 水經渠水注云、「鄧艾所開。昔賈逵爲豫州刺史、通運渠二百餘里、所謂賈侯渠也。又開淮陽・百尺二渠、沙水東南流注於潁、水次有大堰、卽百尺堰也。」

蔣濟傳、車駕幸廣陵、戰船數千滯不得行、議者欲留兵屯田、濟以爲東近湖、北臨淮、水盛時賊易爲寇、不可安屯。帝從之。駕還到精湖、水盡、船本厯適數百里中、濟更鑿地作四五道、蹴船令聚、豫作土豚遏斷湖水、皆引後湖、一時開遏入湖水。

牽招傳、爲雁門太守、郡治廣武、井水鹹苦、民皆擔輦遠汲流水、往返七里、招準望地埶、因山陵之宜、鑿原開渠、注水城內、民賴其益。

水經注、沁水南逕石門、謂之沁口石門、司馬孚爲野王典農中郞將所造。

又云、「嘉平二年、劉靖導高梁河造戾陵、堨開車箱渠。」

晉書傅祇傳、自黃初大水後、河・濟汎溢、鄧艾嘗著濟河論、開石門而通之。

黃龍二年、築東興隄以遏巢湖。 諸葛恪傳言、後征淮南、敗以內船。恪以建興元年更作大隄、左右結山俠築兩城、後破魏將胡遵諸葛誕於此。通鑑注、濡須山在和州界、謂之東關、七寶山在無爲州界、謂之西關。兩山對峙、中爲石梁、鑿石通水。

赤烏三年、詔諸郡縣治城郭、起譙樓、穿塹發渠、以備盜賊。使左臺侍御史郗儉鑿運瀆。 建康實錄云、「鑿城西開溝入秦淮、通吳・越運船。」

四年、鑿靑谿潮溝。 建康實錄。 景定建康志引輿地志云、「鑿東渠名靑谿、通城北、塹潮溝洩元武湖水、南流接於秦淮。」實錄又云、「八年於片山南截淮立埭。」吳都賦云、「橫塘查下。」建康志云、「吳沿塘立柵、謂之橫塘、北接柵塘、在淮水南、查浦在橫塘西。」 六朝事迹云、「橫塘、大帝作、直瀆、孫晧作。」

八年、遣校尉陳勳將屯田及作士三萬人鑿句容中道、自小其至雲陽西城、通會市、作邸閣。 通鑑注、雲陽、秦曰曲阿、潤州金壇縣地。建康實錄云、「以通吳會船艦、名破岡瀆、凡十四埭。」 王鳴盛曰、「小其、御覽引吳志作小辛、是。」

永安三年、作浦里塘。 嚴密議建丹陽湖田作塘、至建衡元年、奚煕小吏建起浦里田、欲復密故迹。

陸抗傳、敕江陵督作大堰遏水、漸漬平中、以絕寇叛。 後羊祜率師向江陵、欲因所遏水浮船運糧、揚聲破堰以通陸軍、抗使亟破之、祜乃以車運、大費功力。


三國會要卷七終


三國會要卷八黃巖楊晨纂

州郡

陳氏原書、閒言建置、疏略尙多。晉・宋二志而外、酈注水經、杜氏通典、差可據依。惲宸季漢史傳畺域書全無耑緖、郝經畺域志純錄晉書、不知取裁。惟近洪氏補志、條理秩然、今仍本之、參攷各書、以訂補焉。

魏司州 領郡六、治洛陽。續漢志云、「魏卽司隸所部河南・河東・河內・宏農幷冀州之平陽合五郡、置司州。」洪亮吉・湯成烈據水經注有滎陽郡。 豫州 領郡十二。宋志云、「漢治譙、魏治安成。」 兗州 領郡八、治廩邱。 靑州 領郡七、治臨淄。 徐州 領郡六、治彭城。 涼州 黃初元年、復分雍州置。領郡十、治武威。領戊己校尉、護西域。 秦州 魏分隴右置。領郡四、治上邽。晉志、刺史領護羌校尉。 冀州 領郡十六。初治鄴、徙治信都。 幽州 公孫度據遼東、稱平州牧、魏因之、後合爲幽州。領郡十一、治涿。 幷州 黃初元年分冀州置。領郡六、治晉陽。 雍州 建安十八年分司隸置。領郡五、治長安。 荊州 西境屬蜀、東南屬吳、惟北境屬魏。領郡八、治宛。 揚州 江東屬吳、魏惟得漢・盧江・九江地。領郡二、治壽春。

河南尹、領縣十三。 洛陽 河南 有千金堨、明帝修、以堰洛水。 鞏 河陰 故漢平陰。水經注云、「魏帝改。」後漢書注同。 成皋 緱氏 操與袁術相拒、有隖。 陽城 新城 偃師 陸渾 梁 有陽人聚。 陽翟 新鄭

按續漢志、後漢河南尙有原武・ 水經注、李勝、字公昭、故原武典農校尉。 穀城 寰宇記云、「西晉省、幷入河南。」

滎陽郡、領縣九。 水經注、正始三年甲子、詔割河南郡縣自鞏闕以東創建滎陽郡、以李勝爲郡守。今按傅嘏傳、爲滎陽守亦在正始時。又孫禮傳、太祖時、遷滎陽都尉。蓋漢末、河南如三輔例、別置都尉、正始乃升作郡耳。宋志・晉志以爲泰始元年置、豈魏末又廢、晉復置耶。 滎陽 文穎曰、「鴻溝卽官渡水、拒袁紹處。」 京 密 卷 陽武 苑陵 中牟 有故市官渡臺、有曹公壘。郭頒世語有任城王臺、見水經注。 開封

河東郡、領縣十。 安邑 出御棗。蓺文類聚引文帝詔云。 聞喜 垣 汾 陰 大陽 猗氏 解 蒲阪 有蒲津、武帝西征、夜過此。 河北 新安

平陽郡、正始八年分河東郡、領縣十二。 晉志。 平陽 公國。 楊 端氏 永安 蒲子 狐讘 襄陵 絳邑 濩澤 湯志、侯國。 臨汾 北屈 皮氏

河內郡、領縣十。 懷 河陽 軹 沁水 野王 沁水口有石門、水經注、司馬孚爲野王典農中郞將所造。 溫 州 平皋 山陽 公國。有濁鹿城、漢獻帝所居、葬處曰禪陵。 武德 侯國。延康元年、明帝封此。

按續漢志、尙有波縣。

宏農郡、領縣七。 宏農 水經注、柏谷水出縣南石隄山、山下有石隄祠、銘曰、「魏甘露四年、散騎常侍征南將軍豫州刺史領宏農太守南平公之所經建。」 陝 有曹陽亭、武帝改曰好陽。 澠池 賈逵爲令、寄治蠡城、有二崤山。元和郡縣志、建安中、魏武西討、惡其險、更開北山道、人多便之。 宜陽 盧氏 湖 有曹公壘。 華陰 有潼關。元和志云、「本在新安、建安中徙。」

右司州

潁川郡、領縣八。 許昌 漢許縣、獻帝都此、魏文帝改名。有讓王臺、有典農都尉。 長社 潁陰 侯國。 臨潁 郾 鄢陵 新汲 綸氏

按續漢志、尙有襄・潁陽二縣。

襄城郡、魏分潁川郡置。 宋志・元和志。 領縣七。 襄城 繁昌 本潁陰繁昌亭、文帝受禪於此、升爲縣。 郟 有摩陂、明帝靑龍元年、龍見摩陂井中。水經注、帝幸觀龍、於是改摩陂曰龍陂、其城曰龍城。 定陵 侯國。 父城 昆陽 舞陽 侯國。

汝南郡、領縣十三。 新息 安陽 湯志侯國。 安城、州刺史治。 愼陽 宜春 上蔡 平輿 定潁 湯志、侯國。 灈陽 吳房 西平 有二十四陂、鄧艾典農時立。 召陵 侯國。 西華

按續漢志、尙有新陽・南頓・ 王基傳、南頓有大邸閣。 汝陽・㶏强・細陽・富波・宜祿・征羌・思善九縣。

汝陰郡、文帝分汝南置。 寰宇記云、黃初元年、元和志云三年。 明帝景初二年、分沛郡蕭・相・符離・竹邑・蘄・銍・龍亢・山桑・洨・虹十縣屬汝陰郡。 按晉志云、魏置、後廢、泰始二年復置。 領縣十八。 汝陰 愼 原鹿 固始 有磚城、司馬懿使鄧艾置屯於此。有武邱。寰宇記、一名邱頭。司馬昭征諸葛誕、屯兵於此、及斬誕、改名武邱。 鮦陽 新蔡 襃信 項 有公路城、地道記曰、袁術築。有誘城、毌邱儉作亂、西至項、鄧艾督軍至樂嘉誘之、後人因以爲名。有百尺堰、司馬懿討王淩至此。 蕭 王國。 相 王國。 符離 竹邑 蘄 銍 龍亢 山桑 洨 虹 續漢志作紅。注引地道記云、「左傳、『大蒐於紅。』」

陽安郡、分汝南置。領縣二。 李通傳、分汝南二縣、以通爲陽安都尉。魏略云、「通領陽安太守。」按趙儼傳、袁紹招誘豫州諸郡、惟陽安郡不動、都尉李通急錄戶調。魏氏春秋曰、「初平三年置陽安都尉。」 陽安 朗陵

弋陽郡、分江夏・汝南置。領縣五。 晉志曰、「魏文分汝南立弋陽。」按田豫傳、遷弋陽太守在魏武時、則非文帝始置也。 西陽 軑 西陵 有黃城鎭。元和郡縣志、劉表爲荊州、以此地爲江・漢之口、愳吳侵軼、建安中、使黃祖築城鎭遏、因名。 期思 弋陽

梁郡、領縣六。 睢陽 下邑 虞 碭山 蒙 甯陵 湯志無此而有己氏、然濟陰下仍列己氏。

按續漢志、尙有榖熟・𨻳・薄三縣。 寰宇記云、「榖熟、魏文帝時廢。」

陳郡、太和六年、東阿王植徙封陳王、改爲國、植子志復徙濟北、還爲郡。領縣五。 陳 有賈侯渠、賈逵爲刺史時、通運渠二百餘里、卽此。初學記引劉澄之豫州記曰、「陳縣北有芍陂湖、魏將王淩與吳張休交戰處。」 陽夏 柘 武平 建安元年魏武所封邑。 長平 侯國。

按續漢志、尙有甯平・新平・扶樂三縣。

沛國、太和六年、鄄城王林改封沛、爲國。 洪作景初元年。又袁煥傳、拜沛南部都尉。 領縣五。 沛 杼秋 公邱 豐 廣戚、故屬彭城、景初元年移。

譙郡、魏武分沛郡置。領縣五。 水經注陰溝水注云、「魏立譙郡、沇州治」、又淮水注云、「黃初中、文帝以酇・城父・山桑・銍置譙郡。」元和志・寰宇記竝云、黃初元年立。考宋志引王粲詩、「旣入譙郡界。」粲亡在建安中、則以爲黃初時立非矣。今從晉志。 譙 城東有太祖舊宅、爲議郞吿歸時築、文帝生此。有渦水、黃初六年、文帝以舟師自譙循渦入淮。 城父 酇 侯國。 宋、故屬汝陰、景初二年移。 苦、故屬陳、景初二年移。

魯郡、領縣六。 王肅曰、「太和中、魯郡得齊大夫子尾犧尊。」 魯 鄒 蕃 薛 卞 汶陽

安豐郡、文帝分廬江置。 宋志。 領縣五。 安風 毌邱儉傳、有安風津都尉。 雩婁 安豐 有芍陂、有小史埭。 蓼 松滋

右豫州

陳留郡、領縣十四。 陳留 王國。 小黃 浚儀 尉氏 陵樹鄕有亭、荀攸所封。 雍邱 續漢志注、曹植禹廟讚曰、有禹祠植移於其城、本名杞城。 襄邑 魏都賦曰、「錦繡襄邑。」漢時襄邑有服官。 外黃 濟陽 王國。 平邱 有匡亭、曹公破袁術處。 封邱 酸棗 有烏巢澤、亦破袁術處。有延津。 長垣 侯國。 扶溝 圉 魏書地形志曰、「後漢・晉屬陳留、後罷。」故晉志無。

按續漢志、又有東昏・已吾・考城三縣。

東郡、領縣八。 濮陽 有淸邱、水經注引京相璠曰、「魏都尉治。」 燕 杜預左傳注、有延津。 白馬 有黎陽津、一名白馬津。有滑臺。 范 晉志屬東平、今從續漢志・水經注。 博平 侯國。 聊城 以上二縣、寰宇記言晉移屬平原、則魏屬東郡也。 廩邱、兗州刺史治。 鄄城 後漢屬濟陰。據莊公十三年左傳杜注云、「東郡治鄄城。」疑魏時穆屬。晉志屬濮陽、不屬東郡。水經注河水篇、鄄城、沇州舊治、魏武創業始此。晉東海王越治鄄城、城壞、移治濮陽。河水又逕武陽縣、曹操爲東郡所治也。有武陽臺。

按續漢志、有樂平縣。

濟陰郡、領縣九。 定陶 皇覽有伯樂冢。 冤句 元和志有袁紹城。 成陽 乘氏 句陽 離狐 李典傳、遷離狐太守。時太祖與袁紹相拒、蓋嘗立郡而復廢也。 單父 成武 己氏

山陽郡、領縣七。 昌邑 侯國。 鉅野 高平 湯志、侯國。 湖陸 地道記有費亭城、魏武帝初所封。按武帝祖曹騰封費亭侯、在沛。董昭傳、請襲父費亭侯、不當在此。 方與 金鄕 南平陽 湯志、侯國。

按續漢志、又有東緡・瑕邱・防東三縣。

任城國、黃初三年、鄢陵公彰進爵爲王、封此。領縣三。 任城 亢父 樊

東平國、黃初中、壽張王徹進封此。領縣七。 須昌 壽張 地道記有蚩尤祠・狗城。皇覽曰、「蚩尤冢在縣闞城中。有安民亭。」 無鹽 富成 東平陸 甯陽 剛父 洪據左傳隱五年杜預注。晉志作剛平、續漢志無。

濟北國、陳思王植子志徙封此。領縣五。 盧 臨邑 東阿 魏志有渠邱山。 穀城 皇覽曰、「縣東有項羽冢。」 蛇邱

按續漢志有成縣。

泰山郡、領縣十一。 奉高 博 梁甫 湯志、侯國。 鉅平 湯志、侯國。 嬴 蜀志糜竺傳、爲嬴郡太守。注引魏武表云、泰山郡界曠遠、權時之宜、可分五縣爲嬴郡。蓋後旋廢也。 山茌 湯志、侯國。 萊蕪 南武陽 南城 東牟 東平陽 漢縣、中興後省、魏復立。晉書羊祜傳、以泰山郡平陽等五縣爲南城郡、則魏時先有此縣可知。

右兗州

齊郡、領縣十。 臨湽 皇覽曰、「呂望冢在城南葘水南。」 西安 東安平 漢屬北海。宋志曰、「魏移屬。」 般陽 廣饒 昌國 益都魏立 新沓 景初三年、以遼東東沓縣民渡海、因規故縱城爲新沓縣居之。 新汶 正始元年、以遼東・汶北・豐縣見流徙渡海、規齊郡之西安・臨湽・昌國界、立新汶・南豐縣以居之也。 南豐 水經注、司馬宣王伐公孫淵、徙北豐人於此城、遂改名。

濟南郡、領縣七。 晉志曰、「或云、魏平蜀、徙其豪將家於濟河北、故改爲濟岷郡。」而太康地志無之、未詳。 東平陵 著 於陵 臺 菅 鄒平 厯城 皇覽曰、「太甲冢在厯山上。」

按續漢志有土鼓・梁鄒二縣。

樂安郡、領縣九。 高菀 臨濟 博昌 利 益 蓼城 鄒 壽光 東朝陽

按續漢志有千乘・樂安二縣。

北海國、太和六年、陽平縣王蕤改封此。領縣四。 平壽 下密 膠東 卽墨

按續漢志有都昌・觀陽二縣。

城陽郡、魏復分北海立。領縣十二。 寰宇記云、「明帝立。」按魏志、建安三年、魏武分北海爲城陽、則非明帝也。 東武 侯國。寰宇記、郡治東武。元和志、曹魏省琅邪縣入東武。 莒 有曹公城。元和志、魏武征陶謙、拔五城、略地東海、於此築城。 姑幕 湻于 高密 壯武 黔陬 營陵 平昌 宋志、文帝分城陽置平昌郡。孫禮傳、厯平昌太守。而太康地志、平昌乃屬城陽、蓋旋罷也。 朱虛 昌安 夷安

東萊郡、領縣六。 黃 有大人城。元和志、司馬懿伐遼東、造此城、運糧船從此入。 掖 當利 盧鄕 曲城 惤

按續漢志有葛盧縣。

長廣郡、魏分東萊・北海置。領縣六。 洪據何夔傳及管輅傳注・太康地志。 長廣 牟平 東牟 昌陽 不期 晉志作不其。 挺

右靑州

彭城國、黃初中、義陽王據徙封此。領縣六。 彭城、徐州刺史治。 有呂布城、在呂梁西岸、曹公城在東岸。 留 傅陽 武原 呂 梧

按續漢志有葘邱縣。

下邳郡、領縣十五。 下邳 元和志、城有三重、魏武帝禽呂布於白門、卽大城南門也。中城、布所守、見水經注。 徐 僮 下相 睢陵 淮陰 盱眙 高山 贅其 潘旌 淮陵 有公路城、有渦口。 取慮 司吾 良城 侯國。 夏邱

按續漢志有東城・曲陽二縣。

東海國、黃初中、封霖爲國。領縣十一。 郯 祝其 朐 襄賁 建安十一年、割東海之襄賁・郯・戚以盆琅邪國、至二十一年國除、諸縣宜還屬矣。 利城 建安三年、魏武升作郡、至黃初六年、利城郡兵蔡方等反、殺太守徐質、後不復見、疑遂廢也。 厚邱 蘭陵 侯國。 承 昌慮 合城 戚

按續漢志有陰平・贛榆二縣。

琅邪郡、領縣八。 開陽 侯國。 臨沂 陽都 繒 卽邱 華 臧霸傳、泰山華人。郭頒世語、曹嵩在泰山華縣。洪從晉志屬此、續漢志無。 費 太康地志。 蒙陰

按續漢志有西海・諸二縣。 左傳莊二十九年杜注、諸縣在城陽郡。疑魏及晉初屬彼。

東莞郡、魏分琅邪・北海・泰山・齊郡置。領縣七。 水經注、黃初中立。 東莞 東安 杜畿傳注、郭智爲東安太守、則東安蓋嘗升郡而後省。今從太康地志。 安邱 蓋 臨朐 劇 廣

廣陵郡、魏領縣九、後屬吳。 孫亮建興二年、使衞尉馮朝城廣陵。 廣陵 安平 有白水陂、鄧艾立、與盱眙破釜塘相連、開八水門、立屯、漑田一萬二千頃。有石鼈城、亦艾築。 淩 東陽 射陽 有公路浦、水經注淮口是也。袁術向九江、將奔袁譚、路出斯浦、因名。 輿 堂邑 有涂塘。 海西 淮浦 徐宣傳、海西・淮浦二縣民作亂、都尉衞彌夜奔。是時有都尉官。

按續漢志有江都・高郵・鹽瀆三縣。 水經注淮水篇、廣陵東北至山陽湖道、下注精湖。蔣濟三州論曰、「淮・湖紆遠、水陸異路、山陽不通。」全祖望曰、「黃初六年伐吳、師還至精湖、水涸、蔣濟鑿地聚船、作土豚遏湖水、灌之入淮、卽此、當在射陽。」

右徐州

金城郡、領縣五。 榆中 允街 有廣武城。郭淮破堯治無戴於此。水經注。 金城 白土 浩亹

按續漢志有允吾・令居・枝陽・破羌四縣。

西平郡、領縣四。 晉志云、「魏武置十二郡之一。」通典・元和志・寰宇記竝言建安中立、惟水經注云、魏黃初中。 西都、魏分破羌縣立。 侯國。 臨羌 長甯 安夷

安定郡、領縣五。 臨涇 侯國。 朝𨙻 烏氏 續漢志作烏枝。 陰密 西川 郭淮傳、涼州休屠胡率種落附雍州、使居高平、因置西川都尉。陳景雲曰、「當作西州。」

按續漢志有高平・彭陽二縣。 晉志有都盧縣、太康地志無。

北地郡、領縣二。 元和志、曹魏於馮翊舊祋祤縣置北地郡。 富平 泥陽

按續漢志有弋居・參廉・䜌・靈州四縣。

武威郡、領縣七。 魏名臣奏、武威當諸郡路、通喉轄之要、民夷襍處。 姑臧 宣威 揟次 倉松 顯美 驪靬 番和

按續漢志又有張掖・武威・休屠・鸞鳥・樸[睘⺉]・媪圍・鸇陰・租厲・左騎千人官。

張掖郡、領縣三。 觻得 昭武 屋蘭

按續漢志又有氐池。

西郡、領縣二。 漢建安中分張掖郡置。寰宇記云、「漢興平二年分置。」 日勒 删丹

酒泉郡、領縣九。 祿福 會水 安彌 騂馬 樂涫 表氏 延壽 玉門 沙頭 湯志誤作「池頭」。按閻溫傳、酒泉有沙頭・乾齊二縣。

敦煌郡、領縣十一。 湯志作十二、有新鄕。 昌蒲 晉志。 敦煌 龍勒 陽關 元和志、魏立。 效穀 廣至 宜禾 分廣至立。 冥安 淵泉 續漢志作拼泉、晉志作深泉。 伊吾 元和志、漢置伊吾司馬、魏立爲縣。 乾齊

西海郡、領縣一。 漢建安末、以張掖居延屬國置。晉志云、「興平二年武威太守張雅請置。」蓋請於興平中、至建安末始置耳。 居延

右涼州

隴西郡、領縣七。 襄武 首陽 臨洮 狄道 枹罕 鄣 河關

按續漢志有安故・氐道・大夏・白石四縣。

南安郡、領縣三。 續漢志注引秦州記云、「漢中平五年分立。」元和志同。宋志云、「魏始分置。」 䝠道 新興、魏立。 中陶、魏立。

漢陽郡、領縣七。 晉志曰、「天水郡、漢武置、孝明改爲漢陽、晉復爲天水。」考魏志曹眞等傳、已作天水、蓋史臣由後稱之。按明帝紀亦作天水。 上邽、刺史治。 有段谷、有諸葛壘及司馬懿壘、姜維壘。有木門、張郃死處。 冀 按閻溫傳、馬超圍涼州所治冀城。楊阜傳云、「州郡竝治。」蓋漢末州或治此。 始昌 新令、魏立。 晉志作「新陽」。 顯新 成紀 西

按續漢志有望恆・ 洪作望垣。 河陽・ 【世界書局本注:"案河陽應作阿陽。見洪亮吉著,謝鍾英補註,補三國疆域志補註。吳增僅著,楊守敬補正,三國郡縣表附考証同。"】 蘭干三縣。

廣魏郡、魏武分漢陽置。領縣三。 臨渭 太康地志有、疑魏立。 平襄 略陽 有街亭。

右秦州

魏郡、領縣十。 鄴 北堂書鈔引魏武選擧令曰、「今鄴縣甚大、一鄕萬數千戶、兼人之吏、未易得也。」文選魏都賦注、鄴西有石墨井、井深八丈。 繁陽 魏 斥邱 蕩陰 內黃 黎陽 有倉城。冀州圖經、袁紹聚糧之所。有袁譚城・曹公城。 陰安 衞 易陽 故屬趙國。寰宇記云、「魏時移屬。」

按續漢志有梁期縣。

廣平郡、黃初二年以魏郡西部置。領縣十五。 曲梁 地形志云、「郡治。」 廣平 邯鄲 武安 涉 水經注曰、「因涉漳水爲名。」漢志・續漢志皆作沙、魏武紀作涉、晉志同。 襄國 南和 任 曲周 列人 肥鄕 黃初二年分邯鄲・蒲・列人三縣立。 臨水 黃初三年分武安立。以城臨滏水、故名。 廣年 斥漳 有利漕渠。水經注、魏武鑿渠引漳水東入淸洹、以通河漕、故名。 平恩

陽平郡、黃初二年以魏郡東部置。領縣八。 館陶 水經注、郡治。 元城 王國。 淸淵 發干 東武陽 有新城。水經注、魏武爲東郡所治。 陽平 有頓城。臧洪爲郡守、治此城。 頓邱 樂平 侯國。宋志云魏立、非、漢東郡樂平縣故地也。

朝歌郡、黃初中分河內郡置、移屬冀州。領縣六。 朝歌 有黑山賊眭固等起此。有枋頭、有延津。 汲 共 水經注、重門城、司馬師廢齊王芳、宮於此。在共縣西北。 林慮 獲嘉 修武

鉅鹿郡、領縣二。 廮陶 鉅鹿

按續漢志有楊氏・南䜌二縣。

趙國、黃初中、鉅鹿王幹徙封此。領縣九。 房子 元氏 地道記、有石塞・三公塞。 平棘 高邑 中邱 柏人 平鄕 下曲陽 鄡

常山郡、領縣八。 眞定 王國。出御棃。萟文類聚引文帝詔。 石邑 續漢志無。按文紀、延康元年、石邑縣言凰皇集、則有也。 井陘 上曲陽 恆山有泉水、于吉得神書。地道記、自縣北四百二十五里恆多山坂、名飛狐口。 蒲吾 南行唐 靈壽 九門 上艾

按續漢志有都鄕。

中山國、黃初中、濮陽王衮徙封此。統縣九。 盧奴 魏昌 有安城鄕。太和二年、封外祖甄逸爲安鄕侯。 新市 安憙 蒲陰 地道記、有陽安關。陽城蒲陽山、蒲水出。 望都 地道記、有馬安關。 唐 北平 廣昌 侯國。

按續漢志有毋極。

安平郡、領縣十。 信都、冀州刺史治。 寰宇記、黃初中自鄴移治。 南宮 下博 有白馬溝。隋圖經、白馬王彪鑿。 武邑 堂陽 武遂 觀津 侯國。 扶柳 廣宗 有界橋。袁紹與公孫瓚戰處。 經 西有漳水津、名薄落津。

平原郡、黃初三年、封叡爲王國、七年、除爲郡。領縣八。 平原 侯國。地道記、有篤馬河。 高唐 侯國。孫禮傳、有爵隄在西南。 祝阿 茌平 安德 西平昌 般 有般河。公孫瓚破「黃巾」於此。 鬲

按續漢志有濕陰。

樂陵國、魏武分平原置郡、正始五年封茂爲王國。統縣五。 東方朔畫贊云、「建安中、分厭次爲樂陵郡。」費詩傳注、王沖爲樂陵太守。 厭次 陽信 漯沃 後漢省、魏復立。 新樂 魏立。 樂陵 王國。

博陵郡、魏分安平・中山置。領縣四。 安平 饒陽 有白馬渠、白馬王彪所鑿。通典、滹沱河舊在縣南、魏武因漕河故瀆決令北注新溝、所以又在縣北。有魯口城、司馬懿征公孫淵、鑿滹沱入泒水以運糧、因築此城、以滹沱有「魯沱」之號、故名。 南深澤 安國 侯國。

勃海郡、領縣十。 南皮 有觀臺、袁譚築、魏武擒譚於此。有曹公固。 東光 有淸河。水經注、公孫瓚破「黃巾」於東光界、追奔至是水、斬首三萬。 浮陽 有平虜渠。魏時穿此通軍漕。北伐匈奴、又築城在渠左。 饒安 高城 重合 東安陵 修 廣川 阜城

章武郡、魏武分河閒・勃海置。領縣四。 東平舒 文安 王國。 束州 章武 有平虜渠。

河閒郡、領縣十。 樂成 王國。漢桓帝改名樂陵、魏黃初中復舊。 武垣 有東西二城。魏武鑿渠引滹河水、遂移縣治於西、別築城。 鄚 侯國。 易城 有易京。公孫瓚築圍塹十二里、以鐵爲門。 中水 成平 博陸 高陽 北新城 蠡吾

淸河郡、領縣七。 漢桓帝改甘陵國、魏復舊名。 淸河 東武城 繹幕 貝丘 靈 地道記、有鳴犢河。 鄃 孫禮傳、鄃以馬丹侯爲驗、詐以鳴犢河爲界。 棗强 後漢省。寰宇記云、魏復立。

右冀州

范陽郡、領縣八。 本漢涿郡、黃初七年改名。孟達疏云、「今涿郡領戶三千、孤寡參居其半。」 涿、幽州刺史治。 有樓桑里。 良鄕 方城 侯國。 長鄕 水經注、卽前漢陽鄕縣。太康地志有長鄕、無陽鄕、疑魏改。 遒 有巨馬河。公孫瓚追擊袁紹別將崔巨業於此。 故安 范陽 容城 侯國。

燕國、故廣陽郡 曹仁傳、拜廣陽太守。 太和六年徙封下邳王宇爲國。統縣十、 薊 安次 昌平 水經注、魏牽招爲鮮卑校尉、屯此。 軍都 廣陽 潞 有鮑邱水。有戾陵遏。 安樂 公國。晉志云、「蜀主封此。」地道記同。 泉州 太祖從泃口鑿渠逕雍奴・泉州以通海。 雍奴 有新河。魏武將征蹋頓、與泃口俱導。 狐奴 景初二年省。

北平郡、領縣四。 寰宇記、本名右北平、魏去「右」字。 土垠 徐無 俊靡 無終

上谷郡、領縣六。 居庸 水經注云、郡治。 沮陽 廣甯 涿鹿 下洛 潘 胡三省云、「據水經注當作『瀵』、兩漢志皆作『潘』。皇甫謐曰、舜都或言在瀵、水經注亦云有厯山舜廟。」全祖望曰、「胡是。師古誤音。」

按續漢志有復甯・雊瞀二縣。

代郡、領縣三。 代 平舒 當城

按續漢志有高柳・桑乾・道人・馬城・班氏・狋氏・北平邑・東安陽。

遼西郡、領縣三。 陽樂 肥如 有盧龍塞、魏武北征烏丸、田疇引軍出此塞。有盧龍城、征蹋頓所築。 海陽

按續漢志又有令支・臨渝。

昌黎郡、魏以遼東屬國都尉置。領縣二。 昌黎 賓徒

按續漢志有徒河・無慮・險瀆・房。

遼東郡、領縣八。 漢初平元年、公孫度分遼東爲遼西中遼郡。魏景初二年、公孫淵滅、郡又復合也。 襄平、東夷校尉治。 有首山。有梁水。司馬懿斬公孫淵於此。 汶 居就 樂就 安市 西安平 魏氏春秋曰、「縣北有小水、南流入海、句驪別種因名之小水貊。」 新昌 力城

按續漢志無樂就・力城、有無慮・侯城・平郭・番汗・沓氏。

樂浪郡、領縣六。 朝鮮 屯有 渾彌 遂城 鏤方 駟望

按續漢志又有䛁𨙻・浿水・占蟬・增地・昭明・樂都。

元菟郡、領縣三。 高句驪 望平 高顯

按續漢志又有西蓋・馬上・殷台・候城・遼陽。

帶方郡、公孫度分樂浪置、魏仍之。領縣七。 帶方 列口 南新 長岑 海冥 提奚 含資 續漢志、作貪資。

右幽州 典略曰、「景初三年、以遼東・昌黎・帶方・元菟・樂浪五郡爲平州、後合爲幽州。」司馬彪戰略云、「太和六年、明帝遣平州刺史田豫乘海渡。」蓋非也。

太原郡、領縣十四。 晉陽、幷州刺史治。 侯國。 陽曲 侯國。 榆次 于離 盂 狼孟 盧虒 陽邑 大陵 祁 平陶 京陵 侯國。 中都 侯國。 鄔

上黨郡、領縣十二。 元和志云、「董卓作亂、移理壺關。」 壺關 上黨記云、「曹公圍壺關、起土山於西城內、築界城遮之。」 潞 屯留 長子 泫氏 高都 銅鞮 𣵀 轑阿 續漢志無。元和志云、「後漢分𣵀縣置。」 襄垣 猗氏 穀遠

樂平郡、建安中魏武置。 水經注、後魏地形志云、「漢獻帝置。」晉志、分上黨立。劉逵魏都賦注、延康元年、芝草生於樂平郡。 領縣四。 沾 上艾 陽阿 晉志、轑陽。寰宇記云、「晉改。」 樂平

西河郡、黃初二年復置。領縣四。 水經注引晉司馬子盛碑云、「西河、漢末擾攘、百姓失所、魏興、復割太原四縣爲邦邑。」元和志、黃初二年、於茲氏縣置西河郡。 茲氏 離石 中陽 寰宇記、魏氏移縣寄理茲氏地。水經注引晉書地道志。太康地記、西河有中陽城、舊縣也。 界休

雁門郡、領縣四。 漢末大亂、其地荒廢、黃初中、移郡南度句注置、故牽昭傳云、「郡治廣武。」 廣武 有牽渠、太守牽昭所鑿。 汪陶 葰人 原平

新興郡、建安中魏武立。領縣六。 闞駰十三州志、魏武集荒郡之戶以爲縣、聚之九原界、以立新興郡。 九原 寰宇記、漢末、於太原陽曲縣地置九原縣。 定襄 建安二十年、省雲中・定襄・朔方・五原四郡、各置一縣統其民。 雲中 廣牧 平城 元和志、魏武鳩集散亡、又立平城・馬邑縣、屬新興郡。 馬邑

右幷州

京兆郡、領縣十一。 晉志云、魏文帝卽位、改京兆尹爲太守、馮翊扶風各除左右字。 長安、雍州刺史治。 霸陵 杜 漢曰杜陵、魏改。 鄭 新豐 陰般 故屬安定。靈帝末、寄理新豐縣界。 商 上洛 高陸 漢曰高陵、屬馮翊。黃初元年改名移屬。 萬年 故屬馮翊、黃初元年移。 藍田

馮翊郡、領縣八。 舊有雲陽縣。魏志、司馬懿撫慰關中、罷縣、置撫夷護軍。 臨晉 下邽 續漢志無。魏志、董卓遷都長安、華歆求出爲下邽令。疑時復立。 池陽 有黃白城。李傕亂、獻帝東遷、三輔飢歉、乃移保此城。 重泉 頻陽 粟邑 蓮勺 郃陽

扶風郡、領縣七。 槐里 始平 元和志、魏文帝改平陵爲始平。 鄠 有駱谷道通蜀。正始四年、曹爽伐蜀入此。甘露三年、蜀姜維出此伐魏。 郿 有五丈原、諸葛亮屯此。有成國渠。晉志云、『首受渭。』 栒邑 武功 有武功山。斜谷水卽武功水。有小槐里。魏武移武都郡治此。 美陽 寰宇記云、魏黃初中、徙武都於此。有沈嶺。

漢興郡、領縣五。 續漢志注、曹公分關中置漢興郡、用游楚爲太守。獻帝起居注曰、「中平六年省扶風都尉、置漢安郡。」洪曰、「疑郡立旋廢、魏武復分置、改今名也。」 雍 渝麇 杜陽 陳倉 有上下城、魏太和中築。 汧

新平郡、領縣二。 袁山松書、興平元年、分扶風・安定置。魏略、李偉爲新平太守。晉志以爲魏武所置十二郡之一。 漆 鶉觚

右雍州

南陽郡、領縣二十二。 宛、荊州刺史治。 有淯水。水經注、宛城西有臺、文帝黃初中南巡所築。 冠軍 新野 侯國。元和志、王昶爲荊州都督、鎭此。 西鄂 雉 魯陽 侯國。 犨 堵陽 博望 舞陰 比陽 棘陽 鄧艾傳、義陽棘陽人。考寰宇記、魏義陽郡領縣五、無棘陽。洪曰、「疑傳從後追書。」 湖陽 地理沿革表、此及棘陽、晉時始省。 隨 育陽 侯國。水經注、南陽典農治。 涅陽 鄧 有鄧塞。孫堅破黃祖於此。陸機表稱、鄧塞之舟。 酈 穰 有魏武城。水經注、征張繡築。 朝陽 蔡陽 安眾 有安眾港。水經注、魏武破張繡於此。

南鄕郡、魏分南陽西界置。領縣八。 酇 順陽 南鄕 丹水 武當 陰 筑陽 析 南都賦、「武關在其西。」

義陽郡、黃初中分南陽置。領縣八。 寰宇記、義陽領縣五。按魏志、景初元年分襄陽之鄀葉縣屬義陽郡。 安昌 漢章陵。水經注、黃初二年更今名。考章陵漢末曾升作郡。後漢書劉表傳、荊州八郡。注稱、漢官儀一爲章陵。趙儼傳、太祖征荊州、以爲章陵太守。疑平荊州後省也。 平林 寰宇記、魏文立義陽郡、治安昌城、領安昌・平林・平氏・義陽・平春五縣。 平氏 義陽 魏志、黃初中分平氏立。蜀志、先主征吳退軍時、義陽傅彤斷後云云。 平春 鄳 太康地志、屬義陽。 鄀 葉 有方城。張郃伐吳屯此。

江夏郡、領縣三。明帝太和元年分江夏南部置江夏南部都尉。 王基伐吳、移降民置夷陵縣、又表徙江夏治之以偪夏口、由是賊不敢輕越江。 安陸 元和志云、「郡治有郤月城、黃祖所守、吳董襲禽之。」 南新市 在吳爲孫皎奉邑、後入魏。見陸遜傳。 石陽 宋志云、「吳立。」後屬魏、見孫奐傳。文聘爲江夏太守、治石陽。

襄陽郡、建安十三年、魏分南郡編以北及南陽之山都置。 晉志、魏武置十二郡之一。宋志引魏略云、「文帝立。」 領縣七。 明帝景初元年分襄陽臨沮・宜城旌陽・邔四縣置襄陽南部都尉。 宜城 中廬 襄陽耆舊傳曰、「古盧戎縣西山中有一道、漢時、常有馬出、陸遜攻襄陽、穴中有數十匹馬出、載還建業。」 臨沮 通鑑作柤中。胡注、在中廬・宜城西山谷中。平敞有良田、沔南之膏腴。習鑿齒襄陽記、吳朱然・諸葛瑾・萬彧從沮中尋山險出、卽此。元和志作「祖山」、云司馬懿鑿八疊山開路、於此停祖也。 邔 襄陽 水經注有曹仁記水碑。有樊城。有檀溪、蜀先主乘的盧馬躍渡於此。異苑云、「武侯躬耕南陽、是襄陽墟名、非南陽郡也。」 山都 旌陽 太康地志。湯云、「疑吳立。」

魏興郡、建安二十年分漢中之安陽西城爲西城郡、 袁山松書。 魏文帝改名。 水經注。 領縣四。 西城 有安橋、吳遣將救孟達處。有木蘭寨、蜀軍救孟達所屯。【世界書局本注:"按:蜀軍係吳軍之訛。見二十五史補編補三國疆域志補註第七十頁。――校點者。"】 平陽 魏立。 安陽 宋志云、「漢末省、魏復立。」 錫 太和二年、立錫郡、景初元年省。

新城郡、黃初中分漢中置。領縣四。 寰宇記、郡初治上庸、孟達破後、移治房陵。 房陵 元和志、後漢末、以房陵縣爲房陵郡。水經注、魏文帝合上庸・房陵・西城立爲新城郡。 綏陽 魏立。宋志云、「後改爲秭歸。」 魏昌 水經注、黃初中分房陵立。 祁鄕 水經注、分房陵立。按宋志作祁陽、太康地志作沶。

上庸郡、太和二年分新城之上庸・武陵・北巫置、四年廢、景初元年又分魏興之魏陽、錫郡之安富・上庸爲郡、後又廢、甘露四年分新城郡復置。領縣五。 上庸 有白馬山。荊州記、孟達爲新城太守、登山歎曰、「此金城千里。」因作上堵吟。 安富 魏立。 北巫 魏立。 武陵 廣昌 宋志云、「疑魏立。」

右荊州 蓺文類聚引元康地記云、「魏・晉荊州所部郡國三十。」湯志以新城・上庸二郡屬雍州。

淮南郡、領縣十。 後漢九江郡、魏改淮南。見宋志。 壽春、揚州刺史治。 文選注引江都圖經曰、「江西壽春屬魏、揚州刺史鎭壽春。」 成德 下蔡 義成 西曲陽 平阿 全椒 阜陵 鍾離 吳厤云、「馬茂本淮南鍾離長。」則是此縣蓋魏中葉後廢。 合肥 通鑑、魏武置。揚州刺史治此、後移壽春。有新舊二城。又有藏舟浦、有西津橋。

按續漢志尙有陰陵・浚遒・ 有消搖津、張遼敗吳主處。有涂陽城。 厯陽・ 有橫江浦、有洞口浦、曹休・張遼伐吳至此。有當利浦、有濡須塢、有烏江。時魏・吳爭戰、江・淮之閒不居者各數百里。宋志言此諸縣虛無民戶、蓋久廢矣。 當塗。

廬江郡、領縣九。 陽泉 有陽宜口。陸遜伐廬江、滿寵趨陽宜口。 舒 灊 有灊山、袁術奔部曲陳簡・雷薄於此。 皖 有吳塘陂。寰宇記、魏武使朱光屯皖、開稻田。有吳陵堰、刺史劉馥開芍陂及茹陂七門以漑稻田。後屬吳。呂蒙爲太守。諸葛恪屯此、司馬懿攻之、退屯柴桑。 居巢 建安中、魏武屯此。夏侯惇・曹仁・張遼・臧霸嘗屯之。後屬吳。有钁里、孫綝殺朱異於此。湯志云、「皖・居巢二縣、建安中已屬吳、應移屬吳蘄春。」其說亦是。 臨湖 襄安 龍舒 有七門堰、劉馥修築、斷龍舒水、漑田五千頃。 六安

右揚州

蜀有益州 建安十九年、先主定益州、二十四年、定漢中。後主建興元年、置益州牧。七年、又得涼州之武都郡、改益州郡爲建甯郡。又設庲降都督、統南七郡、遙領交州、十二年改刺史、領郡二十、治成都。 涼州 建興七年克武都・陰平、以魏延領涼州刺史。姜維亦爲之。領郡二。

蜀郡、領縣七。 水經注、益州舊以蜀郡・犍爲・廣漢爲三蜀。 成都、刺史治。 有工官戶七萬六千二百五十六。 郫 鄧芝爲郫邸閣督。 江原 繁 後主延煕十年、涼州胡率眾降、居之繁縣。俗以縣有降戶、謂之新繁。 廣都 臨邛 蜀都賦注、有鹽井。初學記、臨邛有火井、漢室盛則赫熾、桓・靈際浸微、孔明一窺而更盛。 湔 有觀阪。

按湯志、領縣八。據勸進表、有靑衣侯向擧、增靑衣侯國。趙一淸曰、「靑衣、後漢曰漢嘉。」或分置、未詳。

犍爲郡、領縣五。 吳書、吳以陳化爲犍爲太守。蓋遙領。 武陽 有牧馬川。寰宇記、先主於此置籍田、牧馬於此江中、俗因名。 南安 有𨚲鄢戍。諸葛亮南征時置有峽口、蜀將陳曶・鄭綽禽叛將黃元於此。 僰道 資中 牛鞞

江陽郡、領縣三。故犍爲枝江都尉治、建安十八年、劉璋立郡。 水經注、續漢志。 江陽 符 漢安 蜀都賦注、江陽・漢安縣皆有鹽井。

汶山郡、領縣八。 緜虒道 水經注、汶山郡治、蜀先主所置也。 汶山 升遷 太康地志、縣屬汶山、疑係蜀漢時立。 都安 宋志云、「蜀立。」有都安堰。水經注、諸葛亮以堰、國之所資、以千二百人主護之、有堰官。 白馬 太康地志、興樂縣本名白馬、屬汶山、太康元年更名。考漢志無、疑漢末或蜀時立。 平康 姜維傳、汶山平康夷反、維討定之。則縣蓋蜀時立。 蠶陵 廣柔

漢嘉郡、章武元年以蜀郡屬國置。領縣四。 漢嘉 有熊耳峽。寰宇記、諸葛鑿山開道、卽此。 徙 晉志作徙陽。 嚴道 有姜維城。 旄牛 有武侯城、在瀘水側。張嶷傳、有旄牛㽛町王夷種四千餘戶。

朱提郡、先主以犍爲屬國置。領縣五。 据華陽國志。水經注、在建安二十年。【世界書局本注:"(校點者按:「年」下脫一「立」字。)"】 朱提 有靈池、見蜀都賦注。 南廣 水經注、故屬犍爲、延煕中、分以爲南廣郡。疑郡旋廢、故宋志又言晉武帝分朱提置南廣也。 漢陽 太康地志。 南昌 宋志、南泰縣本名南昌、【世界書局本注:"(校點者按:南秦縣係南秦縣之誤。)"】太康元年更名。當是蜀時立也。 堂狼 【世界書局本注:"(校點者按:堂狼,晉時始改稱,此處應作堂琅)"】

越巂郡、領縣六。 通鑑、越巂夷叛、太守寄治安定縣、去郡八百餘里、張嶷討平、復還舊治。胡註、郡治邛都、安定當時暫立也。 會無 邛都 有瀘水。 卑水 定莋 嶷傳、定莋率豪狼岑、槃木王舅。 臺登 有諸葛城、南征築。 蘇祁 嶷傳有蘇祁邑君。

牂牁郡、領縣七。 且蘭 談指 夜郞 毋斂 幷渠鄨 地道記、不狼山、鄨水所出。 平夷

建甯郡、故漢益州郡、建興三年改名。太守遙領交州、七年以屬吳、罷。領縣十五。 味、庲降都督治。 自平夷移此。樊綽蠻書、有諸葛亮碑。 昆澤 存䣖 新定 太康地志。 毋單 水經注、建興中割屬。 同瀨 建伶 牧靡 穀昌 雙柏 兪元 修雲 泠邱 滇池 同竝

按續漢志注、諸葛亮表有耽文山・澤山・司彌瘞山・婁山・辟龍山、竝未詳所在。

興古郡、建興三年分建甯・牂牁置。領縣十。 宛溫 華陽國志。水經注止作溫、云郡治此縣。續漢志・晉志作宛溫。 句町 漏臥 西豐 漢毋掇、蜀改名。 賁古 勝休 鐔封 漢興 有盤江。諸葛亮南征、戰於盤東。見水經注。 進乘 西隨

永昌郡、領縣八。 不韋 蠻書、諸葛亮於此築城、蘭滄江橫互、竹索爲梁。 永壽 比蘇 雍鄕 南涪 巂唐 哀牢 博南

雲南郡、建興三年分建甯・永昌置。領縣八。 梇棟 寰宇記云、郡治。 雲南 靑蛉 華陽國志曰、「有鹽官。」 姑復 地道記、鹽池澤在南。 邪龍 先隸永昌、建興三年分隸雲南、見水經注。 楪榆 遂久 永甯

漢中郡、領縣八。 建安二十年、張魯改名漢甯、二十一年、魏武平漢中、復舊名。二十四年、入蜀。 南鄭 侯國。有武鄕谷、卽諸葛亮封地。 蒲池 襃中 有陽平關、蜀破魏夏侯淵於此。有襃斜道、一名石牛道。亮與兄瑾書云、「趙子龍退軍、燒壞赤厓以北閣道。」卽此。有石門、魏李苞通此道。有箕谷、鄧艾・趙雲屯此。 沔陽 有定軍山、亮葬處。有諸葛城、有漢城、有八陣圖、有黃砂屯。 成固 有黑水。諸葛牋云、「朝發南鄭、暮宿黑水。」有樂城。華陽國志、蜀以城固爲樂城。 南鄕 分成固立。 黃金 魏分安陽立、後屬蜀。有黃金戍。梁州記、張魯築。 興勢 通典、蜀分成固立。有興勢山、先主遣亮出駱谷、戍此山、置烽火樓。後主延煕七年、王平守此、魏曹爽攻之不克。

廣漢郡、領縣九。 華陽國志、後主延煕中、復分四縣爲東廣漢郡。 雒 有雁江。先主攻劉璋將張任、任出戰於雁橋、軍敗、死。卽此江上。 新都 有諸葛八陣圖。 緜竹 侯國。 陽泉 分緜竹立。 什方 郪 有會軍堂山。先主遣亮等分定州界、略地至此、百姓以牛酒犒師、因會軍士於此。 廣漢 德陽 有平蜀臺。鄧艾破諸葛瞻於此、因築臺以爲京觀。 五城 元和志、蜀先主立。

梓潼郡、建安二十四年、蜀分廣漢置。領縣五。 梓潼 有劒門。寰宇記、亮立此門、以大劒山至此有隘束之路、故名。有閣道。華陽國志云、「劒閣道三十里、亮使鑿石界空爲道、以通蜀漢。」有故壘山。益州記、姜維拒鍾會、有故壘在此山。 涪 漢壽、漢葭萌縣、蜀改。 有馬鳴閣。先主使陳式絕閣道卽此。有故關城、俗名張魯城。 白水 有木馬山、亮作木牛流馬於此。有石門關、元和志、因山爲阻、鑿石爲門、故名。 昭歡 宋志。疑是蜀立。

巴郡、領縣五。 譙周巴記、初平元年、趙穎分巴爲二郡、欲得巴舊名、故郡以墊江爲治、安漢以下篇永甯郡。華陽國志、先主以費瓘爲太守、領江州都督。 江州 蜀置都督於此。寰宇記、蜀延煕中、省平都縣入江州。水經注、江州城、李嚴更造、周十六里、有陽關。鄧芝爲江州都督、治此。 墊江 臨江 枳 安漢 侯國。

巴西郡、領縣五。 譙周巴記、建安六年、劉璋分巴、以永甯爲巴東郡、墊江爲巴西郡。蜀志、章武元年、改巴西郡爲巴郡。似復合於巴、然諸地志皆言蜀有巴西郡。 閬中 有閬水。水經注、劉璋攻霍峻于葭萌、自此水上。張達害張飛於此縣。 西充國 初平四年分立南充國、此遂加西。【世界書局本作:"此遂加西字。"】有鹽井。 蒼溪 岐陿 南充國

巴東郡、領縣四。 初平元年、趙穎奏分巴郡置永甯郡。建安六年、劉璋改今名。二十一年、蜀先主改名固陵、章武元年復舊。吳顧雍弟徽拜巴東太守、蓋遙領。 永安 漢魚復縣、章武二年改。有故江關。荊州圖經、八陣圖在永安宮南。 𦚧䏰 蜀都賦注、𦚧䏰・魚復二縣出橘。 漢豐 寰宇記、建安二十一年、先主分𦚧䏰西北界立。 南浦 宋志、建興八年、益州牧閻宇表改羊渠縣立。

按湯志據華陽國志、有北井縣。

涪陵郡、領縣六。 寰宇記、建安中、謝本以涪陵廣大、白州牧劉璋分置丹興・漢葭二縣、璋又分涪陵立永甯、合四縣置屬國都尉。蜀先主改爲涪陵郡。 丹興 漢復 蜀先主立。 涪陵 巴漢志、涪陵、巴郡之南鄙。 漢平 後主立。 漢葭 萬甯 劉璋立永甯縣、蜀先主改。

宕渠郡、先主分巴郡置、尋省、後主延煕中又置。 據寰宇記。 領縣三。 宕渠 侯國。 宣漢 巴記曰、「和帝分宕渠之東置。」 漢昌 巴記曰、「分宕渠之北置。縣有賨人、種類剛猛。」

武都郡、建興七年入蜀。領縣五。 郡有上祿廢縣、有祁山。有諸葛壘、在漢水北。有牛頭山、姜維救曲城、出此山。 下辯 有武街橋、魏諸葛緖於此斷姜維歸路。有郭淮城。 河池 有葭蘆戍。元和志、鄧艾與姜維相持於此、築城、復置此戌。 沮 有武興山。蜀以其衝要、遣蔣舒爲武興督、守之。 武都 故道

陰平郡、魏武置、建興七年入蜀。領縣二。 陰平 有江油、有鄧艾城、有馬閣山、有强川、有姜維城。 廣武 蜀立。

按湯志據華陽國志、增平武關尉。

吳有揚州 漢興平中、孫氏始得江東諸郡、幷增置凡十四郡、校尉・都尉二部、治建業。 荊州 建安十九年、與蜀分荊州、得長沙・江夏・桂陽、黃武中復得四郡、幷所增立凡十六郡、治江陵。 交州 領郡八、治龍編。 廣州 黃武五年分立、旋廢、永安七年又置。領郡六、都尉一、治番禺。

丹陽郡、領縣十六。 周魴傳、有西部都尉。宋志、吳省湖熟・江乘爲典農都尉。 建業、揚州牧治。 故秣陵、吳改。蕭子顯云、「吳揚州牧不知居處。」通典云、「建安十六年、州牧自曲阿移治建業。」有蔡洲。丹陽記曰、「吳時客館在此洲上、以舍遠使。」有烈州。顧野王輿地志曰、「吳舊津所。」有大桑浦・白都山。 丹陽 侯國。有慈湖、笮融屯兵於此。有牛渚、劉繇所屯。元和志、庱亭在東。 蕪湖 侯國。 永平 侯國。記纂淵海云、「後改永安。」洪云、「分溧陽立。」 句容 宛陵 侯國。 宣城 侯國。續漢志無、疑吳時復立。 陵陽 侯國。 安吳 按程普傳、疑是桓王時分立。 臨城、赤烏中立。 侯國。 石城 侯國。有武林城、輿地志云、「吳大帝築。孫休爲琅琊王、鎭此。後置都督。」 涇 有勇里、孫策禽太史慈於此。 春穀 有赭圻城、元和志云、「吳置屯處。」 廣德 侯國。沈約疑吳所立。考郡國志及方輿勝覽云、漢末置。 甯國 宋志云、吳立。 懷安、分宛陵立。

新都郡、建安十三年分丹陽置。領縣六。 始新、吳分歙縣立。 水經注、賀齊平賊、立始新之府於歙之華鄕、後移出新亭。 新定、分歙南鄕立。 歙 有布射山、賊金奇萬戶屯此、有毛甘城、賊毛甘所屯、賀齊討平之、以爲六縣。 黎陽、分歙縣立。 海陽、分歙縣立。 本名休陽、後避孫休名改。 黟 魏氏春秋有林厯山、賀齊破黟山賊陳僕・祖山等於此。

蘄春郡、吳分廬江立、 宋志。 後屬魏、 晉宗降魏、以爲太守。 又入吳。 賀齊傳。 領縣二。 湯志、領縣四、有皖・居巢。錢大昕曰、「宋志、太康元年省蘄春郡、改安豐爲高陵、及邾縣皆屬武昌、然則吳蘄春郡領四縣也。」 蘄春 尋陽 宋志有半洲、孫慮鎭此。

會稽郡、領縣十。 續漢志注、本治吳、吳乃移山陰。 山陰 上虞 侯國。 始甯 何承天云、「漢末分上虞立。」水經注、順帝永建四年分。 餘姚 水經注云、「縣城、吳將朱然築。」 句章 鄞 鄮 剡 永興 故餘曁、吳改。有固陵。有柤瀆、王朗拒桓王處。 諸曁

臨海郡、太平二年、以會稽東部置。 按孫權傳卽稱臨海羅陽縣、或史從後書之。 領縣六。 洪・湯竝據宋志列甯海爲七、非也。 章安 臨海、分章安立。 南始平、分章安立。 永甯 松陽、分章安立。 安陽、分永甯立。 本名羅陽、孫皓改。

建安郡、永安三年以會稽南部置。領縣九。 何啓運云、「文士傳搜神記言孫權時有建安太守」、存疑。 建安、吳桓王分東侯官立。 吳興、分東侯官立。 始名漢興、永安三年改。 東平、分東侯官立。 建平、分東侯官立。 元和志云、「本上饒縣、吳分置。」 將樂、分建安立。 昭武、吳立。 有長樂・將檢二村、見建安記。 南平 方輿勝覽、吳景帝立。 侯官 侯國。元和志、吳立曲郍都尉於此、主謫徙之人作船。 東安、吳立。

東陽郡、寶鼎元年以會稽西部置。領縣九。 長山、分烏傷立。 水經注云、漢獻帝分。 永康、赤烏八年分烏傷立。 烏傷 續漢志注引英雄交爭記曰、「初平三年、分南鄕爲長山縣。」 吳甯、分諸曁立。 豐安、分諸曁立。 太末 續漢志注、初平三年、分立新安、建安四年、孫氏分立豐安。 平昌、分太末立。 記纂淵海云、「建安十三年置遂昌、赤烏二年改立。」 新安、分太末立。 定陽、分新安立。 水經注云、獻帝分立。

吳郡、領縣十。 有西部都尉。 吳 侯國。 嘉興 侯國。故由拳、黃龍四年、以嘉禾生、改禾興、孫皓父名和、改今名。 海鹽 鹽官 吳記曰、「海昌都尉治、後改爲縣。」有臨平湖。 錢唐 侯國。 富春 侯國。宋志云、黃武四年以爲東安郡、旋廢。水經注同。 桐廬 黃武四年分富春立。宋志云、又立新城縣、後倂桐廬。水經注同。 建德 侯國。黃武四年分立。 新昌 亦四年立。 婁 侯國。

毗陵典農校尉、吳置。 宋志、吳分吳郡、無錫以西爲屯田、置典農校尉。顧承傳、爲吳郡西部都尉、蓋卽此。 領縣三。 毗陵 侯國。 武進 侯國。故丹徒、嘉禾三年改。元和志云、吳時或稱京城、或稱徐陵。 雲陽 侯國。故曲阿、嘉禾三年復舊名。顧邵傳、張秉爲雲陽太守、蓋嘗爲郡也。

吳興郡、寶鼎元年分丹陽・吳二郡置。領縣九。 烏程 有石城山。嚴白虎于山下絫石爲城、與呂蒙戰。 餘杭 永安 侯國。宋志云、吳分烏程・餘杭立。 臨水、分餘杭立。 陽羨 有國山。 故鄣 侯國。永安中、嘗升作郡。吳興記、中平年分縣南置安吉、又分立原鄕。 安吉 原鄕 於朁 吳錄云、舊朁字無水、至隋始加。

豫章郡、領縣十七。 賀齊傳有豫章東部。 南昌 侯國。有劉繇城。有齊王城、輿地志、孫奮爲齊王所居。豫章記有椒邱城、華歆築。 海昏 新淦 建城 上蔡 輿地志、漢靈帝分建、以汝南上蔡人分徙於此。 永修 豫章記、新吳・上蔡・永修竝中平立。 建昌 侯國。有孫慮城、有上繚。漢末、鄱陽民五六千家別立宗部、結屯於此。 吳平 漢中平中立、曰漢平吳改。 西安 寰宇記、建安中分海昏立。有幕浮山。吳書、劉表從子磐爲寇艾以西、吳乃分海昏・建昌左右六縣、以太史慈爲建昌都尉、督諸將拒磐、於此山置營幕、乃名。 彭澤 呂範傳、領彭澤太守、以彭澤・柴桑・厯陽爲奉邑、屯柴桑。蓋權宜所立。後範領丹陽、此郡卽省。 艾 宜豐 吳立。 陽樂、黃武中分上蔡立。 富城、吳分上蔡立。 輿地志、縣立于富水之陽、因名。 新、吳分海昏立。 有太史城、太史慈置。見豫章記。 鐘陵 寰宇記、吳大帝分鐘陵置鄱陽郡時立此。

廬陵郡、吳立。領縣十。 漢興平元年、吳分豫章置。寰宇記謂建安十五年、與鄱陽郡同置、誤。 西昌 宋志、吳立。輿地記、漢爲廬陵縣、吳改今名。 高昌、吳立。 石陽 水經注、桓王立廬陵郡、治石陽。 巴邱、吳立。 周瑜傳、策定豫章・廬陵、留瑜鎭巴邱。 南野 東昌 吳立。 新興 輿地記、漢獻帝立遂興縣、吳大帝改。 吉陽 輿地記、吳後主二年置。 興平、吳立。 陽城 宋志、陽豐男相、吳曰陽城。

鄱陽郡、吳分豫章置。領縣九。 宋志、郡始立、治鄱陽縣、赤烏八年徙治吳芮故城。 鄱陽 廣昌、吳立。 樂安 漢末置樂平縣、吳改。 餘汗 鄡陽 厯陵 有石印山。天璽元年、鄱陽言厯陵山石文理成字、卽此。 葛陽、吳分餘汗東界立。 上饒、吳立。 建平、吳分上饒立。

臨川郡、太平二年分豫章東部都尉置。領縣十。 南城 記纂淵海云、郡治。 臨汝 西平、吳分臨汝立。 此下八縣皆與郡同置。 東興 南豐、分南城立。 永城 宜黃 安浦 西城 新建、分臨汝立。

安成郡、寶鼎二年分豫章・廬陵・長沙三郡置。領縣六。 平都 宜春 新諭、分宜春立。 元和志、以渝水爲名、後聲變作諭。 永新、分廬陵縣立。 安城 王烈之安城記、縣本有兩鄕、漢縣治西鄕、吳治東鄕。 萍鄕、分宜春立。

廬陵南部都尉、孫皓分置。領縣六。 雩都 元和志、都尉治。 贛 揚都 侯國。宋志、甯都、吳立、曰揚都。 平陽、吳立。 南安、吳分南野立。 揭陽、嘉禾五年立。

右揚州

南郡、領縣十。 洪不錄監利爲九。湯同。 江陵 侯國。水經注、舊城、關雲長築。御覽引伍端休江陵記云、「州城東有曹公林、建安十三年、曹操師頓此。」 編 當陽 侯國。有長坂及麥城。 華容 湯志、侯國。水經注、吳以華容之南鄕爲南郡。 枝江 州陵 周瑜傳、以州陵等四縣爲奉邑。 監利 宋志、疑吳所立。晉志有。 石首 作唐 洪云、「漢屬武陵、吳置南郡于江南。」此下二縣、當係此時移屬。 孱陵 侯國。水經注、孫夫人修此城。有公安城、蜀先主領荊州牧、鎭油口、居此。有樂鄕城、陸抗都督諸軍、治此。又有馬頭戍。

宜都郡、領縣三。 魏分南郡枝江以西立臨江郡、旋屬蜀、改今名、後入吳。水經注、郡治吳陸遜築也。 西陵 故夷陵、吳改。有西陵峽卽荊門。有步𨽥城・步闡城・陸抗城。 夷道 佷山

建平郡、永安三年分宜都西部置。領縣六。 湯志作領縣五、無信陵。 巫 水經注云、「郡治有石門山、孫桓追蜀先主於此。」 秭歸 潘璋傳、權分宜都至秭歸二縣爲固陵、拜璋太守。蓋暫置郡、後廢。 興山、分秭歸北界立。 信陵 宋志、信陵・沙渠、疑吳立。 沙渠 元和志、吳分巫縣立。 建始 方輿勝覽、吳景帝置建平郡、建始・沙渠隸焉。

江夏郡、領縣三。 水經注、權以黃初元年立江夏郡、分建業民千家以益之。 邾 先屬魏、後入吳。陸遜常以三萬人戌之。 竟陵 元和志、縣本古之石城、背山臨漢水、吳於此置牙門戌城。 雲杜 孫皓奉邑。

武昌郡、吳分江夏置、權及晧嘗都之。領縣六。 武昌 故鄂、吳主改。有郊壇。有樊港、吳主試船風敗、泊此。 下稚 全曰、「孫吳幷下雉入陽新。」 柴桑 故屬豫章。 沙羨 侯國。有夏口、一名沔口。有魯山、吳嘗置督於此。 陽新、分鄂縣立。 甘甯傳、拜西陵太守、領陽新・下雉二縣。 尋陽 本志有。湯有。

武陵郡、領縣十一。 按寰宇記引蜀志、先主於武陵五谿立黔安郡、領縣五、後主又增一縣。地志缺略、不詳其名。 臨沅 龍陽、吳立。 吳壽 故漢壽縣、吳改。 沅陵 水經注、有潘濬壘、討五谿蠻所築。 辰陽 酉陽 寰宇記云、蜀置酉陽縣、非漢酉陽舊地。 黔陽、分酉陽立。 鐔成 沅南 遷陵 舞陽 太康地志。

天門郡、永安六年分武陵置。領縣三。 零陽 漊中 太康地志。 充

長沙郡、領縣十。 臨湘 有故尉城、吳主以程普爲長沙西部都尉、立此。有橘州、見水經注。有孫堅廟。 攸 下雋 有金城、吳陸渙所築、見水經注。 醴陵 侯國。 瀏陽 侯國。 建甯、吳立。 水經注、晉太始中立。 吳昌 故漢昌、吳改。 羅 帝王世紀曰、「有黃陵亭。」湘中記曰、「二妃之神。劉表爲立碑。」 蒲圻、分沙羨立。 荊州記、「赤壁在南岸、烏林在北岸。」有呂蒙城。有陸谿口、吳主拒蜀先主、自屯此爲諸軍節度。水經注云、太康元年置。 巴陵、分下雋立。 本巴邱、吳置屯戍、後立縣。

衡陽郡、太平二年分長沙西部都尉置。領縣十。 玉海、衡山縣有銅柱、黃武二年、程普與關羽分界。 湘鄕 重安 湘南 水經注、衡陽郡治湘南、晉徙治湘西。 湘西、吳立。 烝陽 衡陽、分湘南立。 連道 新陽、吳立。 益陽 有關侯瀨、在茱萸江上。南有甘甯故壘。 臨烝、分酃縣立。 宋志屬衡陽。

湘東郡、分長沙東部都尉置。領縣六。 酃 茶陵 棃陽 張勃吳錄。 陰山 宋志、疑吳立。 新平、分耒陽立。 元和志。 新甯

零陽郡、領縣十。 泉陵 祁陽、分泉陵立。 零陵 營浦 按水經注、吳分置營陽郡、在營水南。晉志云、孫皓置。蓋旋省。 洮陽 永昌、吳立。 韓當傳、領永昌太守。蓋嘗爲郡。 觀陽、吳立。 營道 舂陵 泠道

始安郡、甘露元年分零陵南部都尉置。領縣七。 始安 湯志侯國。 始陽 平樂、吳立。 水經注、孫皓割蒼梧立。 荔浦 尙安、吳立。 煕平、吳立。 水經注、本始安之扶鄕、孫皓割以爲縣。

邵陵郡、寶鼎元年分零陵北部都尉置。領縣五。 邵陵 吳錄。 都梁 夫夷 湯志、侯國。 昭陵 宋志、吳立。蔣欽奉邑。 高平、吳立。

桂陽郡、領縣六。 湯志作領縣五、無便縣。 郴 耒陽 便 臨武 陽安 故漢甯、吳改。 南平

始興郡、甘露元年分桂陽南部都尉置。領縣七。 曲江 桂陽 始興、吳立。 元和志、本南海地。 含洭 湞陽 中宿 水經注、孫皓分四會之北鄕立。 陽山 水經注云、故含洭縣之桃鄕、孫皓分立。

臨賀郡、黃武五年分蒼梧置。領縣六。 臨賀 謝沐 馮乘 封陽 建興、吳立。 富川

右荊州

合浦郡、 黃武七年更名珠官、後復舊。 領縣五。 合浦 南平 朱廬 宋志、吳立。 珠官、吳立。 毒質

交趾郡、領縣十四。 龍編、刺史治。 侯國。 茍漏 望海 羸𨻻 西于 武甯、吳立。 朱䳒 曲陽 吳興、吳立。 北帶 稽徐 定安 武安、吳立。 軍平、吳立。

新興郡、建衡三年分交趾置。領縣四。 按孫皓傳作新昌。通典云、吳分置新興、晉武改新昌。蓋史臣從後書之。 麊泠 嘉甯、分麊泠立。 吳定、吳立。 封山

武平郡、建衡三年討扶嚴夷、以其地置。領縣七。 武甯 武興 進山 根甯 安武 扶安 封谿 此漢舊縣、屬交阯。

九眞郡、領縣六。 胥浦 移風 故居風、吳改。交州記、山有風門、常有風。 建初、吳立。 常樂、吳立。 都龐 宋志云、吳錄有。 扶樂

九德郡、吳末分九眞置。領縣六。 九德 水經注、九德縣與日南接、蠻盧轝居其地、子寶綱代、孫黨服從吳化、定爲九德郡、又爲隸邑。 咸懽 陽成 越常 扶苓 曲胥

日南郡、領縣五。 洪曰、「宋志云吳省、誤。」按水經注、晉太康三年、省日南郡屬國都尉、以其所統盧容縣置日南郡及象林縣之故治。 西卷 朱吾 盧容 象林 比景

珠厓郡、赤烏五年復置。領縣二。 珠厓 徐聞

右交州 按陸抗傳、除儋耳太守。今無攷。

南海郡、領縣六。 番禺 侯國。刺史治。水經注、遣步𨽥爲交州。建安二十二年、遷州番禺。 四會 增成 博羅 龍川 平夷、吳立。

蒼梧郡、領縣十一。 廣信 端谿 高要 有零羊峽口。 建陵、吳立。 新甯、吳立。 猛陵 鄣平 豐城 宋志、吳立。 元谿 臨允 湯作臨久。 武城

鬱林郡、領縣九。 布山 阿林 新邑、吳立。 長平、吳立。 建始、吳立。 陰平 故廣鬱、吳改。 臨浦 故領方、吳改。 懷安 宋志。 安廣

桂林郡、凰皇三年分鬱林置。領縣六。 武安 宋志、郡治。 潭中 武豐、吳立。 粟平 武城 軍騰 湯作軍勝。

高涼郡、吳分合浦置。 宋志。 領縣三。 呂岱傳有西部都尉。 思平 高涼 安甯、吳立。

高興郡、吳分合浦置。領縣五。 廣化 太康地志。 海甯、吳立。 莫陽 太康地志。 化平 西平

合浦北部都尉、永安三年分置。 吳錄・晉志作六年。 領縣三。 晉志云、「甯浦郡、吳置。」攷太康地志言武帝改立甯浦、故不從。 平山 見吳錄。下同。 連道 吳錄作興道。按宋志言、太康元年以北部連道立興道縣也。 昌平 吳錄作甯浦。攷太康地志、本名昌平、太康元年改名甯浦、從之。

右廣州


三國會要卷八終


三國會要卷九黃巖楊晨纂

職官

隋書經籍志有魏尙書八卷、孔衍撰、魏官儀一卷、荀攸撰、魏晉百官名五卷。 御覽兵部引魏百官名。 南齊書百官志有衞氏官儀・ 見衞覬本傳。【世界書局本「衞氏官儀」作「魏氏官儀」。 注:"案魏氏官儀之「魏」字原作「衞」,今據衞覬傳原文及南齊書百官志改。――校點者。"】 魚豢中外官。唐書藝文志有魏官品令一卷。 晉志。通典。 鍾會傳注引咸煕元年百官名。 是年裴秀議官制封爵、太保鄭沖總裁、建五等爵。 唐六典注亦引此書。 今以洪表爲本而參攷各書以訂正之。

相國 建安二十一年、魏王以鍾繇爲相國、文帝初、以華歆爲之、如漢諸侯王之有相耳。黃初元年、改相國爲司徒、復置中書監令、竝掌機密、自是中書多爲樞機之任。後定制、置大丞相、品第一、 官品詳通典。 司馬懿辭不就。甘露五年、復置相國。

蜀丞相 章武元年、以諸葛亮爲之、建興元年開府、六年自貶三等、以右將軍行丞相事、旋復官。及薨、遂不復置。

吳丞相 黃武中置。寶鼎元年、分置左右丞相、未幾、復舊。

魏相國官屬 有相國諸曹掾屬三十、御屬一。 又有軍師祭酒、 或稱軍謀祭酒、或稱軍祭酒、或稱軍諮、史避晉諱也。 凡祭酒皆以功高或久次者爲之。 左・右・前・後・中軍師、 或單稱軍師、疑史略之。通典分列、竝第五品。 司直・ 黃初後未見。 左右長史・左右司馬・從事中郞・主簿・參軍。

按魏武爲丞相時、置徵事二人、 邴原・王烈。 有校事・ 後改撫軍都尉、嘉平中罷。見程曉傳。吳孫權・孫皓亦有校事。 右刺姦掾・ 陳思王傳。刺姦令史見高柔傳。刺姦主簿見孫禮傳。 軍謀掾・ 田豫等傳。 軍議掾・ 高堂隆傳。 文學掾・ 王觀傳。 理曹掾屬・ 武紀。或曰法曹。 士曹屬・ 韓曁傳。 倉曹屬。 高柔傳。

毛玠爲東曹掾、崔琰爲西曹、玠典選擧、請謁不行、及議幷省、皆曰、「舊西曹爲上、東曹次之、宜省東曹。」魏武知其情、令省西曹。 按通鑑注、諸曹竝有議令史。 梁習傳、爲西曹令史、遷爲屬。

又魏武時、有留府長史、主留事、行軍長史、主行營。

初學記引魏武令曰、「自今諸掾屬・侍中・別駕、常以月朔各進得失、紙書函封、主者朝、常給紙函各一。」 侍中、武帝紀注作治中。

按晉書宣紀云、「帝爲丞相、置左右長史、增掾屬舍人滿十人、歲擧掾屬、任御史秀才各一人、增官騎百人、鼓吹十四人。」是丞相掾屬無三十、殆司馬昭擅增之。

晉書嵇紹傳、昔魏武每有軍事、增置掾屬、靑龍二年、尙書令陳矯以有軍務、亦奏增郞。

又趙王倫傳、爲相國、依宣文輔魏故事、置左右長史・司馬・從事中郞四人、參軍十人、掾屬二十人。

蜀丞相官屬有軍師祭酒・前後軍師・長史・司馬・從事中郞・主簿・參軍・行參軍・掾屬・ 東曹掾蔣琬、倉曹掾姜維、楊顒爲東曹屬、典選擧、李邵爲西曹掾。 令史・ 董厥由令史爲主簿、賴厷爲西曹令史。 記室・門下督。 馬忠傳、丞相亮開府、爲門下督。

周廣業云、「長史・參軍、皆命自朝廷、於府主無敬、府主出征、留統府事。」

通鑑注云、「除拜爲參軍事、府板。」則行參軍蓋始於亮。

華陽國志云、「軍師監軍、典軍政。」 桓溫傳、詔依諸葛亮故事、甲仗百人入殿、乃殊禮、非常制。

吳丞相官屬有軍師・ 孫皓等傳。 長史・ 鍾離牧傳。 掾。 韋曜傳。 餘無攷。

按丞相軍師張悌・副軍師諸葛靚、見注引晉紀。若張昭爲軍師時、孫權尙爲車騎將軍、丁奉・全琮爲左軍師、朱然爲右軍師、皆官左右大司馬、則非丞相屬官。洪表竝未載。

太傅・太保 魏無太師、初年惟置太傅、以鍾繇爲之、 後有司馬懿・司馬孚。 後置太保、以鄭沖爲之、位在三司上。

蜀太傅 先主爲漢中王、以許靖爲太傅。後無攷。

吳太傅 孫亮建興元年、以諸葛恪爲太傅。

通典、魏置太傅太保而不見官屬。

宋書曰、「晉宣帝爲魏太傅、誅曹爽後、置左右長史・掾屬・舍人各十人、事旣非常、加又領兵、非準例也。」

太尉 延康元年置。 以太尉・司徒・司空爲三公、皆無事、希與朝政。 官屬有軍師・長史・司馬・從事中郞・正行參軍・ 竝通典。 曹眞碑有□尉參戰事郞中、蓋軍中暫置。 掾屬・ 東西曹。餘無攷。 舍人、又有營軍刺姦・帳下都督・令史。 晉志及宣帝紀。

蜀太尉 章武三年、丞相亮上言、請太尉吿宗廟。 妃子傳。 又唐書世系表、上官勝仕蜀太尉。

吳太尉 建衡三年置。

司徒 黃初元年、改相國爲司徒。 官屬同太尉。 通典。

蜀司徒 章武二年、以許靖爲司徒。

吳司徒 寶鼎三年、丁固爲司徒。

司空 魏武建國、置御史大夫、黃初元年、改爲司空。 官屬同司徒、 通典。有司直・ 杜畿傳。 令史。 梁習傳、王思與習俱爲西曹令史、直日白事。

 華陽國志曰、「蜀初、闕三司之位以待天下賢人。」

吳司空 寶鼎三年、孟仁爲司空。 孫休時、有左右御史大夫。

通考、魏司空冠綬及郊廟之服、與太尉同。 按晉太尉進賢三梁冠、黑介幘、絳朝服、金章紫綬、佩山元玉、若郊廟、冕服七旒、元衣纁裳、七章。魏當同之。

鍾繇傳、遷太傅、有𨞢疾、拜起不便。時華歆亦高年疾病、朝見使載輿車、虎賁舁上殿就坐。後三公有疾、遂爲故事。 晉書何曾傳云、「劍履乘輿、置長史・掾屬・祭酒及員吏。」

晉書王祥傳、拜太尉。武帝爲晉王、祥與荀顗往謁、顗曰、「相王尊貴、今便當拜。」祥曰、「相國魏之宰相、吾等魏之三公、公・王相去、一階而已、班列大同、安有天子三司而輒拜人者。」入獨長揖。

又何曾傳、文帝爲晉王、曾與高柔・鄭沖俱爲三公、入見、曾獨致拜、二人揖而已。

魏名臣奏、黃門杜恕奏曰、「漢故事、人民病疾、責之司徒。」

魏武制度奏曰、「三公列侯門施內外塾方三十畝。」 御覽。

魏略、正始中、有詔議圜丘、普延學士。是時郞官及司徒領吏二萬餘人、雖復分布、見在京師者尙萬人、而應書與議者無幾人。又朝堂公卿以下四百餘人、其能操筆者未有十人、多相從飽食而退。

崔林傳、爲司空、封安陽亭侯、三公封列侯、自林始。 景初時。

高柔傳、魏初、三公無事、希與朝政、柔曰、「今後朝有疑議及刑獄大事、宜數咨訪三公、三公朝朔望之日、可特延入、講論得失、庶有裨益。」

黃初二年、分三公戶封子弟各一人爲列侯。

魏略、桓範當轉冀州牧、時冀州統屬鎭北、而鎭北將軍呂昭仕進在後、範謂其妻曰、「我甯作諸卿、向三公長跪耳、不能爲呂子展屈也。」

漢三公病、遣中黃門問病、魏・晉則黃門郞、尤重者或侍中也。 宋志。

諸葛誕傳、徵爲司空。世語曰、「誕曰、『我作公當在王文舒後、今便爲司空、不遣使者、健步齎書使以兵付樂綝、此必綝所爲。』」

晉書石鑒傳、前代三公册拜皆設小會、所以崇宰輔之制、魏以後廢。 徐廣車服儀制曰、「太康七年、詔依舊。」 華歆拜太尉、稱疾、臨當大會、遣繆襲喩旨、須到然後御坐。

通典、後漢以太傅爲上公、無師保、而三公分部九卿、太尉部太常・衞尉・光祿勳、司徒部太僕・鴻臚・廷尉、司空部宗正・少府・司農、蓋多以九卿爲之。若天地災變、則皆策免。黃初二年、始罷此制。

華歆傳、公卿嘗竝賜沒入生口、唯歆出而嫁之。

黃初五年五月、有司以公卿朝朔望日因奏疑事、聽斷大政、論辨得失。

三公朝、賜靑綾文綺綸袴褶一方。 御覽引魏百官名。

大司馬、漢制以冠大將軍・驃騎・車騎之上、以代太尉之職、故恆與太尉迭置、不竝立。黃初二年、以曹仁爲大司馬、而太尉如故。 晉志、時太尉・大司馬・大將軍各自爲官、位在三司上。 御覽引晉公卿禮秩同。

蜀先主爲大司馬、置前後部司馬及營司馬、有掾屬。延煕二年、蔣琬由大將軍進大司馬、其屬官有主簿・東曹掾。餘無攷。

吳黃武七年、置大司馬、赤烏九年、分置左右大司馬。其屬官無攷。

大將軍、東漢位在三司上。魏靑龍三年、司馬懿自大將軍爲太尉、則在三司下矣、其後又在三司上。司馬師爲大將軍、以叔父孚爲太尉、奏改大將軍在太尉下。 宋志云、「後還復舊。」晉志則云、「晉受命、猶依其制、次三司下、後復在上。」 洪云、「曹爽表曰、『今臣虛闇、位冠朝首、太尉懿高明中正、臣抱空名而處其右。』時爽爲大將軍、在太尉上、蓋非常制。」又云、「魏制、大司馬或屯合肥、或屯皖、以備吳、大將軍每屯長安、以備蜀。」

蜀建興十三年、蔣琬爲大將軍、延煕元年出屯漢中、開府。其屬官有司馬・參軍・東曹掾及主簿。 李密。見華陽國志。 餘無攷。

景曜元年、以右大將軍閻宇督永安。

吳黃龍元年、以陸遜爲上大將軍、諸葛瑾爲大將軍、後遂竝設。其屬官無考。

魏大司馬官屬有正行參軍。 通典。 司馬師爲大將軍、置掾十人、西曹・東曹・戶曹・倉曹・賊曹・金曹・水曹・兵曹・騎兵各一人。 洪表據通典、大將軍屬官有鎧曹、以足十曹之數。 按曹植表有鎧曹。 及昭爲相國、相府置中衞將軍・驍騎將軍、左右長史・司馬・從事中郞四人、主簿四人、舍人十九人、參軍二十二人、參戰十一人、掾屬三十三人。東曹掾屬各一人・西曹屬一人、戶曹掾一人・屬二人、賊曹椽一人・屬二人、金曹掾屬各一人、兵曹掾屬各一人、騎兵掾二人・屬一人、車曹掾屬各一人、鎧曹掾屬各一人、水曹掾屬各一人、集曹掾屬各一人、法曹掾屬各一人、奏曹掾屬各一人、倉曹屬二人、戎曹屬一人、馬曹屬一人、媒曹屬一人。散屬九人。 凡四十二人。宋志。

開府儀同三司、 第一品。 漢鄧𨽥爲車騎將軍、儀同三司。魏黃權以車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開府之名起於此也。 洪云、「魏加是官、皆以本官開府、蜀・吳無。」 按漢・魏之制、大司馬將軍騎吏服朱、司徒騎吏服皁、故將軍開府依大司馬、光祿大夫開府依司徒。

驃騎・車騎・衞將軍・撫軍・領軍・鎭軍・四征・四鎭・四安・四平 晉志不數領軍・四安・四平、而有上軍・輔國。 等大將軍、左右光祿・光祿三大夫開府者、皆爲位從公。

特進、漢置。魏以爲加官、從本官車服、無吏卒。 第二品、位次三公。 宋志云、「諸官加侍進者、從本官供給、但爲班位而已、不別有吏卒車服。」

蜀志、向朗以左將軍封亭侯、位特進。 華陽國志、鐔承以太常加特進。 洪云、「吳無。」

左右光祿大夫、 第三品。 晉制加金章紫綬者、品秩第二、與特進同、銀章靑綬者第三、在金紫將軍下、諸卿上。 漢置、無定員、多以爲拜假賵贈之使及監護喪事。魏氏轉復優重、不以爲使命之官、其諸公吿老、皆家拜此位、及在朝顯職、復用加之。

洪云、「漢屬光祿勳、魏時位次三公、不當復屬」、是也。劉放・孫資皆金印紫綬。 按放傳、先加侍中光祿大夫、後加左光祿大夫、金印紫綬、儀同三司、遜位、以列侯位特進。 裴秀、咸煕中拜尙書令・右光祿大夫、開府。見晉書。

魏制、三公及位、從公門施行馬。 通鑑注、御覽引漢官儀、秩比二千石、不言屬光祿勳、門外特施行馬。

蜀志、譙周遷光祿大夫、位亞九卿、不與政事、時訪大義。

通考、魏・晉以左右光祿・光祿三大夫皆銀章靑綬、其重者加金章紫綬、謂之金紫光祿大夫。

建安十八年、魏國初置六卿。文帝卽位、置九卿。 吳初亦六卿、孫休永安二年始備九卿。

太常卿一人。 第三品。 續漢志、中二千石、掌禮儀祭祀。 魏國初置奉常、黃初元年改太常、銀章靑綬、進賢兩梁冠、絳朝服、佩水蒼玉。 通典。 丞一人、 第七品、比千石。 其署曹掾史、隨事爲員、諸卿皆然。 主簿一人。 第八品。

蜀先主爲漢中王、置太常。

吳孫權初置奉常、黃武四年、改爲太常。 顧雍傳。

博士、 第六品。 通典員四人。 魏文帝初置、掌引導乘輿、王公以下應追諡者、則議定之。 通典云、「端委佩玉、朝之大典、必於詢度。」

五經博士、魏十九人。 第五品。 晉武帝改國子博士。 洪云、「魏以五經博士爲太學博士、別置太常博士、按晉志・通典可見。表仍列太常、從宋志也。」按宋志有博土・祭酒。通典、第五品。 洪又云、「蜀・吳惟曰博士。」按後漢本有十四博士、黃初五年始置穀梁、其王朗易、王肅尙書・詩・論語・三禮・左氏解竝列學官。 又洪表所列諸人、本書多但稱博士、未能定爲太學、惟甘露元年紀稱易博士湻于俊、則是太學仍分經、其馬照當是書博士也。

協律都尉。 第六品。 武帝置、以杜虁爲之。

太樂令。 第七品。 六典注、黃初中、以杜虁爲之、有丞。 第九品。 按虁定雅樂時、有哥師尹胡・舞師馮肅・服養、蓋樂工之長。又有司律中郞將陳頎、見杜虁傳、洪列武秩中。

周廣業云、「後帝增廣聲樂、譙周疏省減樂官、當時所置、不止令丞矣。」

太史令、 第六品。 丞、 第八品。 中郞、 周宣傳。 待詔、 魏略、太史待詔駱祿。 靈臺丞。 第八品。 六典、魏靈臺二丞、主候望頒厤、望候郞二十人、候部吏十五人。 又云、算數小學、職在太史、羲和掌之、魏・晉以來、多在史官、不列國學。

蜀景曜元年、史官言景星見、是蜀有太史之官。

吳韋曜爲太史令、有丞、 公孫滕、見趙達傳。 郞、 陳苗、見陸凱傳、趙達、見本傳。 太廟令、 第七品。 按屬官有齋郞、 第八品。 行夜督郞 第九品。 蜀置高廟令。 見華陽國志。其昭烈廟亦應有之。 吳有太廟及淸廟官、屬無攷。

陵令、 第七品。 丞、 第九品。 蜀無攷、吳有明陵、令丞奉守。

園邑令丞。 漢獻帝紀、葬于禪陵、置園邑令丞。

太祝令、 第七品。 丞、 第九品。 掌郊社明堂祠祀。 通典。

光祿勳卿一人。 第三品。 中二千石、掌宿衞門戶宮殿典謁三署郞。 魏國初置郞中令、黃初元年改名、無三署郞、不復居禁中、 漢三署各置中郞將、郡擧孝廉以補三署郞、年五十以上屬五官、其次分在左右署。 外官朝會則以名到焉、二臺奏劾、則符光祿加禁止、解禁止亦如之。丞一人、銅印黃綬。 第七品。

蜀有光祿勳。吳初亦曰郞中令、後改爲光祿勳。 見劉繇傳。 屬官無攷。

五官中郞將。 建安中、魏文帝爲之、置官屬、以副丞相、位在魏國諸臣上。官屬有長史・文學・司馬・賊曹・功曹。踐阼後不置。 蜀有五官中郞將。吳同。谷朗碑、拜五官郞中。

左右中郞將。 漢五官左右中郞將領三署郞。魏無三署郞、猶置左右中郞將、不領營也。通典、領中郞・侍郞・郞中。 蜀同。吳有三署郞、見張溫傳、則亦有之也。

洪云、「初學記・通典皆云、魏無三署郞、而本書有中郞・郞中、未知何署、官品復載之、則不應無三署郞、或自晉以來始無之耳。」又云、「左或作東、同、右或作西、同。」又云、「南北中郞將下疑無所屬、中郞等無攷。」按續漢志注云、「漢末又有四中郞、將皆帥師征伐、當非宿衞之官、疑左右中郞將外別置此四官、不屬光祿。」攷魏志及注、旣有左右、又有東西南北、蜀亦有南中郞將、惟官品不載左右、而晉志有之、官品多不可據、如期門郞豈魏有乎。攷曹爽傳注、桓範爲東中郞將、都督靑徐諸軍事、是外職、牽招傳、拜右中郞將、出爲雁門太守、曰出爲守、則右中郞將爲內官可知。鮑勛傳、出爲右中郞將、蓋由侍中遷、故亦言出。至諸葛亮傳注、徐福仕魏右中郞將・御史中丞、亦內官也。

華陽國志、常勛爲光祿郞中主事、又有何隨・王化、此蜀制也。

虎賁中郞將。 漢平帝更名期門爲虎賁、置中郞將領之。通典、第五品。又有期門郞第□品。按漢制、領虎賁中郞・侍郞・郞中。蜀亦有之。吳無攷。

羽林中郞將。 魏官品無。按毛后傳、弟曾爲羽林虎貢中郞將、是有此官。倉慈傳注引魏略有羽林郞令狐劭。又按漢宣帝令中郞將騎都尉監羽林、是爲羽林中郞將。東漢又置羽林左右監、分主左右騎。魏六百石、第五品、見唐六典。蜀有羽林右部督、見李恢傳、則必有左部。又有虎步監孟琰、見水經注、虎騎監糜照、見糜竺傳。吳有羽林督、見孫皎傳、又有繞帳督、又陸遜爲帳下右部督、皆典衞兵。

守宮令。 有丞。 黃門令。 丞・從丞各一人。唐六典云、「魏有此官而非宦者。」按文帝著令、限中人不得過諸署令、則似亦用宦者。蜀黃皓爲黃門令、蓋依漢制用宦者矣。吳無攷。

掖庭令。 洪表有左右丞。隋書經籍志有掖庭右丞周氏。唐六典云、「魏非宦者。」 淸商令。 魏置。令狐景爲令、龐煕爲丞、見嘉平六年注。 暴室令。 漢掖庭令下有暴室丞、魏始置令。 華林園令。 諸令、洪皆據晉志及册府元龜。

按光祿卿、續漢志、五官・左右・虎賁・羽林中郞將、羽林左右監、奉車・駙馬・騎都尉、光祿・太中・中散・諫議等大夫、議郞・謁者僕射、 常侍謁者・給事謁者・灌謁者。 皆屬焉。 自奉車至謁者以文屬、自五官將至羽林監以職屬。 晉志、統武賁・五官・左右中郞將、羽林郞將、冘從僕射、羽林左監、東園匠、太官・御府・守宮・黃門・掖庭・淸商・暴室等令。

衞尉卿一人、 第三品。掌徼循事。 魏武建國時置。蜀・吳同丞一人。 第七品。

公車司馬令。 通典、掌天下上章、四方貢獻、及徵召公車者。第六品。或但曰公車令、省文。按管甯傳云、被公車司馬令所下州郡詔書、則敘官言、晉江左以來、直曰公車令是也。有丞。 宮掖門、每門司馬一人。 第七品。魏有承明門・司馬門・東止車門・西止車門・東掖門・西掖門、見紀及注。洪表又列閶闔門・神虎門・雲龍門、其閶闔門下列滿長武。按世語云、長武以大將軍掾守閶闔門掖門、下亦云滿掾、蓋是屯守、非守司馬官也。 又按此事見晉書荀勖傳、作掾孫佑等、無守司馬之說。 衞士令。 洪云、「官品不見。漢・晉志皆有、魏不應無、特無南北宮耳。」 左右都侯各一人。 第七品。有丞。

晉志、衞尉屬官有冶令。 按宋志云、「江南諸郡縣有鐵者、或置冶令、或置丞、皆吳所置。」未知隸衞尉否也。

太僕卿一人、 第三品。掌車馬。 魏建國時置。蜀同。 蔣顯。見後主傳注。 吳同。 洪云、「吳初有六卿、永安二年備九卿官、則置太僕・大鴻臚・大司農也。」 丞一人。 第七品。

車府令。 主乘輿諸車。有丞。按通典、諸令皆第七品、丞皆第九品。 考工令。 主作兵器及織綬雜工。有左右丞。 乘黃廐令。 漢有未央廏令、長樂廏丞。魏國置乘黃令。後因之、主乘輿廏馬。有丞。按魏都賦注云、「鄴城西下有乘黃廏。」 驊騮廏令。 六典・通典竝云魏置。有丞。 典牧令。 通典、漢邊郡置六牧師令、魏因之。有丞。 牧官都尉。 通典、漢以郞爲苑監、魏置牧官都尉。第六品。晉志有左・右・中典牧都尉。按六典注云、「魏置牧宮都尉、晉因之。」 典虞都尉。 第六品。晉志有丞。按曹眞碑有典虞令。

廷尉卿一人。 第三品。主刑法獄訟。 魏建國、置大理、以鍾繇爲之、黃初元年改廷尉。蜀有大理。 華陽國志、置之于理。 吳初置大理、後改廷尉。

廷尉正。 秩千石。 廷尉監。 秩千石。 廷尉平。 秩六百石。通典、魏謂正・監・平爲廷尉三官。第六品。吳有廷尉監。蜀無攷。通鑑注、漢廷尉平、魏・晉平旁加言。 律博士。 一人。衞覬傳、明帝卽位、覬請置律博士、事遂施行。 主簿。 第八品。 諸獄丞。 第七品。

大鴻臚卿一人、 第三品。掌諸侯及四方蠻夷朝貢、郡國上計行禮贊導、拜授諸侯、弔諡護喪。按陳思王傳、景初中、詔黃初時諸奏植罪狀在大鴻臚者、皆削除之。又吳主傳注云、「請免權官鴻臚、削爵土。」 魏建國時置。蜀・吳同。丞一人。 第七品。

客館令。 六典、大行令、魏改爲客館令。第七品。

宗正卿一人、 第三品。掌敘親屬及宗室犯法。 漢以皇族爲之。魏國始置宗正、或以他族。 洪表有曹恪・曹楷。又有鄭袤、正元中、以光祿勛領宗正、見晉書、蓋暫領是官耳。 吳亦以宗室。 孫楷・孫奕。 蜀無文。 洪云、「蜀承漢制、不容闕。」 丞一人。

公主家令。 第八品。 家僕、家丞、行夜督郞。 竝第九品。

大司農卿一人。 第三品。掌錢穀金帛、郡國計簿、邊郡調度。 魏國初置大農、黃初元年改大司農。蜀・吳同。丞一人、銅印黃綬、進賢一梁冠、介幘皁衣。部丞一人、主帑藏。 通典、魏因漢置、竝第七品。

太倉令。 主受漕穀。有丞。 導官令。 主舂御米及作糒。有丞。

典農中郞將、 第六品。按典農與郡國分部吏民。 典農校尉、 第六品。 典農都尉、 第七品。 魏武置、 通典。 主郡縣屯田。通鑑云、建安元年、郡國列置田官、是也。 續漢志注引魏志云、曹公置典農中郞將、秩二千石、典農都尉、秩六百石或四百石、典農校尉、秩比二千石。所主如中郞將、部分別而少、爲校尉丞。其秩蓋以郡縣大小而異。 咸煕元年、罷屯田官、諸典農皆爲太守、都尉皆爲令長。 按棗祗稱屯田都尉、倉慈爲綏集都尉、蓋別名。 其屬有司馬・功曹・綱紀・上計吏・稻田守・叢草吏。 見鄧艾傳。晉書、段灼稱艾爲屯田、掌犢人。兪理初類稿據鄧艾傳、典農下有學士幹佐。又毌邱儉傳注、儉爲征南將軍、表云、「移三征及州郡國典農各安慰所部吏民」、是四征將軍及郡國守相及典農各有所部吏民也。裴潛傳、爲潁川典農中郞將、奏通貢擧、比之郡國、猶明之衞學也。

司馬孚爲野王典農中郞將、請立沁水石門、表言、願勑大司農府結人工、勿使稽延、是計工由大司農所定。

蜀呂艾爲漢中太守、兼領督農、供繼軍糧。又蔣琬傳有督農楊敏。

吳於諸郡有屯田者、亦置典農校尉、統諸縣、如太守。 洪表引咸湻𣬈陵志・宋書州郡志。 又陸遜爲海昌屯田都尉、幷領縣事。華覈爲典農都尉、別有節度、掌軍糧、蓋不隸司農也。 諸葛恪傳。按顧譚傳、爲左節度、當更有右。注引江表傳、權爲吳王、初置節度。

度支中郞將、 二千石。第六品。 度支校尉、 比二千石。品同上。 度支都尉、 六百石。第七品。 魏黃初中置、掌諸軍屯田。 北堂書鈔・御覽引魏略。

少府卿一人、 第三品。掌服御珍膳之屬。 魏國初置、後因之。蜀同。吳同。丞一人。 第七品。

材官校尉。 魏黃初中置、主天下材木。第六品。有司馬。 太醫令。 掌諸醫。六典有藥丞。吳有太醫令、見御覽玉匱針經序。 太官令。 掌御飮食。六典、有丞。 上林苑令。 主苑中禽獸。有丞。 御府令。 宋志、典官婢作褻衣服補浣之事。武帝紀注、魏國已有之。有丞。吳有、蔣欽傳、御府爲其母作錦被。 鈎盾令。 典池苑囿。有丞。六典有永安丞・苑丞・鴻池丞、通典有靈芝園監・總章戲馬監、在第九品。洪分三監、疑戲馬爲臺觀名。按晉志、大鴻臚屬官有鄴元武苑丞。 中藏府令。 掌中貨物。有丞。吳有、見孫亮傳注。 中・左・右尙方令。 掌工作器物。有丞。吳有、見何姫傳注。王觀傳、徙少府、大將軍曹爽使材官斫家屋材及諸私用之物、觀聞知、皆錄奪以沒官。少府統三尙方御府內藏玩弄之寶、爽等奢放、多有干求。 平準令。 通典、掌知物價及染。有丞。吳有、見六典。諸令竝第七品、丞竝第九品。

執金吾卿一人。 第三品。掌宮外戒司非常及主兵器。 魏建國、置中尉、黃初元年、改執金吾。蜀・吳同。丞一人。 第七品。六典。崔豹古今注云、「漢京兆河南尹及執金吾・司隸校尉導引傳呼、使行者止、坐者起、四人持角弓、違者射之、乘高窺闞者亦射之。魏・晉設角弩而不用。」

武庫令。 主兵器。有丞。吳有、見孫休孫綝傳。

將作大匠一人、 第三品。掌土木之工。 丞一人。 第七品。 吳同。 薛珝、見孫和傳。 蜀無攷。

右校令。 後漢有左・右校令、掌左・右工徒。宋志、魏右校又置材官、江左又罷左校。洪表據宋志・六典、但列右校。然隋書經籍志有魏左校令李登、晉志有左校令無右校。通典云、「魏幷左・右校於材官。」諸說互異。

京城有變、九卿各居其府。 見王修傳。

魏略、少府寺與鴻臚對門。

侍中、 秩比二千石。第三品。 魏置四員、功高者一人爲祭酒、 宋志云、久次者。 別加官者則非數。掌儐贊威儀、大駕出則次直侍中護駕、正直侍中負璽陪乘、不帶劍、餘皆騎從、御殿與散騎常侍對扶、 扶或作挾。 侍中居左、常侍居右、備問對。 武冠金璫附蟬、左貂、絳朝服、佩水蒼玉。按吳孫恩爲御史大夫、加侍中、濮陽興爲丞相、加侍郞、是以近侍爲榮貴也。樓元傳言、舊禁中主者自令親近人作之。 舊遷列曹尙書、美遷中領護吏部尙書。 通典。 蜀・吳皆有、員數無攷。 環濟要略云、「侍中入侍帷幄、受顧問、拾遺左右。」

散騎常侍、 比二千石。第三品。御覽引環濟要略云、「入侍左右、出則待事於廊廡之下。」又引桓氏家傳云、「延康元年初置散騎之官、皆選親舊文武之才以爲賓宴之臣。」 東漢省散騎而中常侍用宦者。黃初初置散騎、合於中常侍、謂之散騎常侍、凡四員、久次者爲祭酒、後以爲加官、掌規諫、不典事、貂璫插右、散而騎從。 魏略・北堂書鈔。 又有員外散騎常侍、魏末置、無員。 書鈔引晉諸公贊云、「于時公族務在閑任、故置外位。」 吳曰散騎中常侍。

蜀亦有之。 又有中常侍。 通典、第三品。洪云、「居是官者無攷。」按蜀用宦者中常侍黃皓、吳用士人中常侍王蕃。

給事黃門侍郞、 第五品。 漢與侍中俱管門下眾事、無員。魏四人、秩六百石、 晉志云、「及晉、置員四人。」華陽國志、常忌、蜀謁者黃門侍郞。吳孫承爲黃門侍郞、歸命世常使記事、承答顧問、見孫桓傳注引文士傳。【世界書局本注:"(按吳志孫桓傳注原文,二承字均作丞,顧似指顧榮。意與此別。――校點者。)"】又初學記引王隱晉書、顧榮擧賢良、仕吳爲黃門侍郞。 爲侍衞之官、 通典。 出入禁中、近侍帷幄、省尙書事。 六典。 晉書王沈傳、魏時爲門下侍郞、卽此官。 蜀同。吳有黃門侍郞。 孫綝傳注。

散騎侍郞四人、 第五品。 魏初與散騎常侍同置。 吳同。 孫峻傳。

魏散騎常侍・侍郞與侍中・黃門侍郞共平尙書奏事、江左乃罷。 晉志・宋志。

華嶠譜序曰、「歆子表爲散騎侍郞、時同僚諸郞共平尙書事、年少竝厲鋒氣、要名譽、尙書事至或有不便、故遺漏不視、及傳書者去、卽入深文論駮、惟表不然、事來有不便、輒與尙書共論、盡其意、主者固執、不得已然後共奏議。」 華歆傳注。

靑龍三年注、張茂言、「散騎奏臣書以聽諫篇爲善」、帝以事付散騎。是凡進書及奏事皆掌之。

劉劭爲散騎侍郞、受詔集五經羣書、以類相從、作皇覽。

崔林傳注、文帝詔曰、「天下之士、欲使皆先厯散騎、然後出據州郡。」

給事中無員、 第五品。 漢置、掌顧問應對、 所加或大夫・博士・議郞。 位次中常侍、東漢省。魏復置、或爲加官、或爲正員。

司馬望爲護軍將軍加散騎常侍、高貴鄕公性急、裴秀等居內職、急召便至、以望外官、特給追鋒車一乘、武賁五人。 晉書本傳。

司馬孚爲魏太子中庶子、文帝卽位、選侍中・中常侍等官、左右舊人頗諷主者、便欲就用、不調餘人。孚曰、「嗣君新立、當用海內英賢、猶患不得、如何欲因際會、自相薦擧邪。官失其任、得者亦不足貴。」遂更他選。 晉書本傳。

魏略曰、「舊儀、『侍中親省起居、故俗謂之執虎子。』」 魏文時、蘇則爲侍中、吉茂調之曰、「仕進不止執虎子。」

奉車都尉。 漢志、掌御乘輿車。通典、第六品。 駙馬都尉。 掌副馬。品同上。 騎都尉。 掌羽林從騎。品同上。按三都尉魏多以爲加官。蜀・吳同。

太中大夫。 通典、第七品。 中散大夫。 同上。 諫議大夫。 同上。續漢志、凡大夫議郞皆掌顧問應對、無常事、唯命所使。 蜀・吳皆有之。

議郞。 通典、第七品。吳亦有之。 洪表列光祿下。

袁樞曰、「駙馬都尉置由漢武、或以假諸功臣、或以加於戚屬。」齊職儀曰、「凡尙公主必拜尉馬都尉、魏・晉以來、因爲瞻准。」 陳書。

曹植表言、「若辭遠游、戴武弁、解朱組、佩靑紱、駙馬奉車、趣得一號、執鞭珥筆、出從華蓋、入侍輦轂、承答聖問、拾遺左右。」其職略可知已。

黃門宂從僕射。 通典、第六品。 漢志、宦者主中黃門、宂從居則宿衞、直守門戶、出則騎從夾乘輿車、屬少府。 洪表、光祿勳下有宂從僕射、而諸黃門上又出此官。據夏侯尙傳、李豐曰、「卿諸人居內多有不法」、則非光祿所屬。按尙傳但稱宂從僕射劉賢、晉書宣帝紀同、無黃門二字。

小黃門。 無員。 黃門諸署長。 文帝限中人不得過諸署令、著爲令、或令長通稱耳。 黃門署丞。 洪曰、「此官與黃門令皆七品、非黃門令之丞。」 中黃門。 以上皆第七品。 黃門從官。 第八品。 焦伯、見甘露四年【世界書局本注:"(按:四年係五年之誤。――校點者。)"】紀注。 黃門都監。 官品無。 張當、見曹爽傳注。 黃門監。 官品無。 蘇鑠、見夏侯尙傳。

洪云、「按諸葛亮出師表及董允傳、當時宦官黃門屬侍中之證、魏・晉侍中之職轉復優重、二國疑皆與蜀同。」

延康元年、置散騎常侍・侍郞各四人、宦人爲官者不得過諸署令、爲金策著令、藏之石室。

蜀有黃門丞。餘無攷。

諸葛亮傳、「宮中府中、俱爲一體、陟罰臧否、不宜異同。若有作奸犯科及爲忠善者、宜付有司論其刑賞、不宜偏私、使內外異法也。侍中侍郞郭攸之・費禕・董允等皆良實、志慮忠純、愚以爲宮中之事、事無大小、悉以咨之。」

董允傳、後主漸長大、愛宦人黃皓。皓便辟佞慧、欲自容入。允常上則正色匡主、 後主欲采擇充後宮、不聽。 下則數責於皓。皓畏允、不敢爲非、終允之世、位不過黃門丞。陳祇代允爲侍中、與皓互相表裏、皓始預政、從黃門令爲中常侍奉車都尉、操弄威柄、終至覆國。

吳有黃門。 見太平二年傳注。洪云、「孫和傳、和爲南陽王、妃使黃門陳遷之建業上疏中宮、則吳諸王亦有黃門也。」 按洪表「小黃門」下注云、「吳曰中使」、但諸黃門奉使均稱中使、非官名。

陸凱傳、高通・詹廉・羊度黃門小人、而賞以重爵、權以戰兵。又曰、「在所監司、已爲煩猥、兼有中使、擾亂其中。」賀邵傳、中官內豎分布州郡、橫興事役、競造姦利。陸抗傳、時有何定弄權、閹官預政。又曰、「黃門豎官、開立占募。」

謁者僕射、 第五品。宋志云、「魏氏謁者官屬、史闕不知。」 掌大拜授及百官班次、爲謁者臺率 晉志。 或監鹽官、 衞覬傳。 謁者十人、 第八品。 掌小拜授・百官報章、 通典。 或監冶。 蜀有謁者呂雅 景耀中、見呂乂傳。 霍弋。

宂從僕射、 第五品。 漢有中黃門宂從僕射、非其職也。魏因其名、置是官、 宋志。 掌散從師射事。 北堂書鈔。洪表列光祿下、蓋依晉志。

御史中丞、 第四品。 本居殿中、察擧非法、 兼掌祕書。 及御史大夫轉爲司空、 漢哀帝時。 而中丞出外爲御史臺率。魏文帝初、改中丞爲宮正、 鮑勳傳。 後復爲中丞。 通典。 蜀・吳竝有中丞。 按司馬懿、黃初元年由尙書遷督軍御史中丞、二年罷、蓋暫置。見晉書。又傅咸傳、「按令、御史中丞督司百僚、皇太子以下、其在行馬內有違法憲者、皆彈糾之、雖在行馬外而監司不糾、亦得奏之。自有中丞司隸以來、更互奏內外眾官。」今按晉初制令如此、魏亦宜然。

治書侍御史、 第六品。治或作持。宣帝齋居決事、令侍御史二人治書、後因別置。通典云、國諱改持。 掌律令、又分掌侍御史所掌諸曹若尙書二丞。 按杜襲傳、爲督軍糧御史、文帝時更爲督軍糧執法。此官亦暫置。 上尊號碑有督軍御史。 吳有監農御史、見樓元傳、督軍御史見朱治傳、典文書。 通鑑注曰、「督軍使者、漢官也。魏黃初二年罷督軍官、而吳猶仍漢制。」 孫權置節度官、典掌軍糧。見武侯集。 通鑑、「黃初七年、吳攻江夏、先是遣治書侍御史荀禹慰勞邊方、禹發所經縣兵及所從步騎千人乘高山擧火、吳王遁走。」

治書執法、 第六品。 魏置、掌奏劾。 晉志。 吳有中執法・ 是儀。 左右執法各一人。 崔豹古今注、奏劾者、以靑布囊盛印於前、非奏劾日、以靑囊盛印於後。【世界書局本注:"(案古今注及中華古今注原文,此處前「奏劾」下之「者」應作「日」,後「以靑」下應有「繒」字。――校點者。)"】自晉、奏劾之官以印居前、非奏劾之官以印居後。

侍御史、 第七品。 魏置八人、有治書曹掌度支運、課第曹掌考課、餘不知也。 宋志。 吳亦有之。

殿中侍御史。 第七品。 魏蘭臺遣二御史居殿中、察非法、大會簪白筆側階而坐、以奏不法。

禁防御史。 第七品。晉志載魏・晉官品令。 册府元龜云、「亦蘭臺之職。」

三臺五都侍御史。 第七品。洪曰、「魏延傳注引魏略曰、『夏侯楙鎭長安、亮於南鄭與羣下計議、延曰、「楙怯而無謀、今假延精兵、直從襃中出、不過十日、可到長安。楙聞延奄至、必乘船逃走、長安中惟有御史及京兆太守耳。」』此五都有御史分駐之證。魏以長安・譙・許都・鄴・洛陽爲五都。三臺幷指尙書・符節諸臺。」按通典、第七品有符節御史、蓋監符節臺者。晉志・宋志云、晉武帝置。謝靈運晉書、漢尙書爲中臺、御史爲憲臺、謁者爲外臺、曰三臺。魏或承漢舊也。

都水使者。 第四品。洪曰、「晉・宋志云、晉武帝置、而水經注穀水下引洛陽記、有太和五年都水使者陳協勒石、則非晉武始置。册府元龜亦云、魏有都水使者一人。」

水衡都尉、 第六品。 有前・後・左・右・中五人、 册府。 按唐六典、魏有水衡都尉、晉又有左・右・前・後・中五水衡。 主天下水軍舟船器械。 宋志・通典。

河隄謁者。 第七品。按六典、後漢河隄謁者五人、魏因之。晉書傅元傳、「魏初、未留意於水事、先帝總百揆、分河隄爲四部、幷本凡五謁者、以水功至大、與農事竝興、非一人所周故也。」

都水參軍二人。 第七品。通考云、蓋亦丞之職任。

符節令、 第五品。 掌授節・銅虎符・竹使符、魏建國置、別爲一臺、位次御史中丞。

符璽郞、 第七品。 主璽及符、 漢志。按御覽、魏諸官印以官爲名、印斷二千石者章。【世界書局本作:"印……斷二千石者章。"】 遣將出征、則授斧鉞於西堂。 晉書禮志云、故事。 蜀・吳亦有之。

殿中將軍一人、典兵、 通典、第六品。 督守殿內、朝會、戎服侍左右、夜開城門、執白虎幡監之。

中郞將、校尉。 竝第七品。 都尉、司馬、羽林郞。 竝第八品。

殿中監、 第七品。 掌張設監護之事。 衞臻傳、殿中監擅收蘭臺令史、臻奏案之、詔曰、「殿舍不成、吾所留心、卿推之何。」臻曰、「古制侵官之法、非惡其勤事也、誠以所益者小、所墮者大也。臣懼羣司將遂越職以至陵遲矣。」 蜀有殿中督。 一名中部督。 吳孫晧時有宮下鎭・禁中侯、主殿中事。見樓元傳、言「元從九卿持刀侍衞。」

杜恕傳、「陛下患臺閣禁令之不密、人事請屬之不絕、聽伊尹作迎客出入之制、選司徒、更惡吏以守寺門、威禁由之、未得爲禁之本也。」 兪正燮曰、「伊尹當是人名。」

城門校尉、 第四品。此官洪表在五校後。 屬有司馬、 第七品。 每門候一人、候副一人。 第七品。 吳亦有城門校尉。蜀無攷。

錄尙書事。漢制、每少帝立、則置太傅錄尙書事、猶古冢宰總己之義、薨輒罷之。魏以公卿權重者爲之、職無不總、凡重號將軍刺史皆得命曹授用、惟不得施除及加節。 宋志。 蜀同、或曰平尙書事。 馬忠・諸葛瞻・董厥。 吳同、或曰領尙書事、 滕胤。 或曰平尙書事、 顧雍・顧譚。 或曰分平尙書事、 劉基。 或曰省尙書事。 是儀。

尙書令、 第三品。 魏建國置、冠進賢兩梁、納言幘、五時朝服、佩水蒼玉、銅印墨綬、受拜則策命之、以在端右故也。掌知選擧、總典綱紀、所居曰尙書臺、出征則以行臺從。漢猶隸少府、魏時政歸臺閣、則不復隸矣。 通典・初學記。 蜀・吳有之。

尙書僕射、 第三品。按六典、秩皆六百石。 服秩印綬與令同。漢置一人、獻帝建安四年、始分置左右。魏迄江左、省置無恆、置二則爲左右僕射、或不兩置、但曰尙書僕射、令闕則左爲省主、若左右竝闕、則置尙書僕射以主左事、 晉書。 或時領選曹事。 毛玠傳。 蜀・吳但曰尙書僕射、無左右。

齊職儀曰、「魏氏重內職、八座尙書任同六卿。」 御覽。 魏以許昌爲留都、有留臺尙書等官。 吳主東巡建業、亦留尙書九官於武昌。 通鑑注。魏略、「時臺制疾滿百日當解祿。」

尙書。 第三品。 晉書魯芝傳、「高貴鄕公卽位、拜荊州刺史、遷大尙書、掌刑理。」 玉海、「後漢尙書稱臺、魏・晉以來爲省。」 魏有吏部・ 主選。 左民・ 前漢主吏民上書、後漢主修繕功作。 客曹・ 主外國朝賀。 五兵・ 領中兵・外兵・騎兵・別兵・都兵、故曰五兵。 度支、 主計算。御覽職官部引朱鳳晉書云、文帝立度支尙書、以司馬孚爲之。 凡五曹、與二僕射一令爲八座、及置中書監令、遂掌機衡之任、而尙書之權漸減矣。 初學記引齊職儀云、吏部曹職右於諸曹尙書、授此職者或云吏部尙書、若授諸曹直云尙書。 通典又引華譚集、吳亦重吏部。 陳矯傳、車駕嘗卒至尙書門、矯跪問曰、「陛下欲何之。」帝曰、「欲案行文書耳。」矯曰、「此自臣職分、非陛下所宜臨也。若臣不稱其職、請就黜退。陛下宜還。」帝慚、回車而返。 尙書陳羣奏、「婦人無分土命爵之制」、帝曰、「議是。」仍著定制、藏之臺閣。

蜀尙書分曹無攷。 洪曰、「蜀承漢制、疑亦置選部民曹・三公曹・二千石曹・客曹、故有選部郞也。」 吳尙書有選曹・ 顧譚・薛綜・張溫傳。 戶曹・ 孫休傳。 左曹・ 濮陽興傳。 賊曹、 薛綜傳。 凡四曹。 洪曰、「國山碑云、尙書昏・直・晃・昌、是吳尙書員四人也。」

尙書左右丞、 第六品。 得彈奏八座。 初學記。 按唐六典云、「魏・晉以來、左丞主臺內禁令、宗廟祠祀、朝儀禮制、選用置吏、糺諸不法、無所回避、右丞掌庫藏廬舍凡諸器用之物、刑獄兵器。」又云、「左右丞銅印黃綬、絳朝服、進賢一梁冠。」晉楊濟曰、「左丞總司天臺、維正八座。」

尙書郞、 第六品。 魏有殿中・吏部・駕部・金部・虞曹・比部・南主客・祠部・度支・庫部・農部・水部・儀曹・三公・倉部・民曹・二千石・中兵・外兵・都兵・別兵・考工・定科、 晉志作定課。 晉書曰、「賈充改律令、以裴楷爲定科郞。」 凡二十三郞。靑龍二年、有軍事、尙書令奏置都官・ 主軍事刑獄。 騎兵、合二十五曹。 宋志。 每一郞缺、白試諸孝廉能結文案者 初學記引魏官儀作試諸郞故孝廉能文案者。 五人、謹封奏其姓名以補之。 晉志。御覽引魏武選擧令云、「取年未五十者、使文筆眞草有材能謹愼、典曹治事、起草立義、以草呈示令僕訖、乃付令史書之、書訖、共省讀。內本來臺、郞統之、令史不能知、書之不好、令史坐之。」魏氏春秋、許允爲吏部郞、選郡守、明帝疑其所用非次、怒詰之、對曰、「某郡太守雖限滿、文書先至、年限在後、日限在前。」帝取前事視之、乃釋。 册府、袁侃厯選部郞中、號爲淸平。

蜀郞中有吏部・ 羅憲。 選曹・ 陳祇。 左選・ 鄧良。 右選・ 楊戲。 度支 柳伸。 諸曹。餘無攷。

吳郞中有選曹・戶曹。 見虞翻・張溫傳。 餘無攷。

諸曹典事。 第七品。 主書令史。 第八品。又有主圖・主譜令史。 御覽引齊職儀曰、「自魏・晉・宋・齊、正令史・書令史皆有品秩、朱衣執版、進賢一梁冠。」

通典云、「魏以來、凡吏部官屬悉高於諸曹、其選擧、尙書主之。」 按六典云、「魏・晉用人、妙于時選、其有諸曹郞功高者、選爲吏部郞。」 又云、「尙書屬或有郞中、或有侍郞、或曰尙書郞、或曰某曹郞、或兩置、或互名、稱號不同、其職一也。」 通典、漢凡諸郞皆執戟宿衞殿門、以侍御之故、通謂之侍郞。所言郞官上應列宿、蓋謂三署郞、非尙書郞。按自漢以來、曹郞竝有杖罰。魏略言、韓宣爲尙書郞、當受罰、已縛束竟、杖未行、文帝原之。晉太康起居注言、王沖雖在淸途、未免楚撻。三國典略言、齊皇甫亮三日不上、杖脛三十。是六朝猶然。

中書監・中書令、 第三品。 按六典、秩竝千石。 魏武始置祕書令丞、典尙書奏事、文帝改祕書令爲中書令、又置監、竝掌機密、謂之中書省。 通典。 若密詔下州郡及邊將、不由尙書。 六典・環濟要略。初學記云、「自魏詔誥、皆中書令・中書侍郞掌之。」 又置通事郞、掌詔草、次黃門郞、黃門郞已署事過、通事乃署名、已署、奉以入、爲帝省讀書可。後改爲中書侍郞。 通典、第五品。亦稱中書郞。北堂書鈔引張華別傳、西征鍾會、兼中書侍郞、掌書疏表檄。又引晉諸公贊、作中書郞。 蜀有中書郞。 向充。見諸葛亮傳注。湯云、準漢置中書令可知。 吳有中書令僕射、 韋曜傳、爲中書僕射、職省、爲侍中。是後廢此官。顧雍傳、呂壹爲中書、典校官府及州郡文書。諸傳竝稱典校、蓋官中書郞而任校事耳。 諸葛恪傳、歸府、召中書令孫嘿、厲聲曰、「卿等何敢妄數作詔。」 吳厤曰、「亮數出中書、視孫權舊事、問左右侍臣、『先帝數有特制、今大將軍問事、但令我書可邪。』時綝專政。」 吳錄曰、「紀陟父亮爲尙書令而陟爲中書令、每朝會、詔以屛風隔其座。」 丞侍郞及宣詔郞。 孫登傳注引吳書。御覽引要略云、中書令僕射・丞郞令史。

中書通事舍人。 第七品。通典云、「魏置。或曰、『舍人通事各爲一職、晉江左乃合之。』」晉志・宋志皆云晉置。洪表據初學記作中書通事一人、掌呈奏。魏明時、有通事劉泰、高貴鄕公改作通事都尉、尋又改通事侍郞。晉書衞瓘傳、魏法嚴苛、自請爲通事郞、轉中書郞。又荀勖傳、守中書監、門下啓通事令史爲舍人、對掌文法。又據南史佞倖傳序、江左以後、舍人亦稱通事。 劉放傳、年老遜位、以列侯朝朔望、位特進。注引孫資別傳、詔君養疾於第、置舍人官騎、加以日秩肴酒之膳。 初學記引要略云、「舍人掌宮中之政、出廩分財。」或吳制如此。 著作郞、 一人。第六品。玉海曰、「魏・晉起居注、著作掌之。」 佐郞、 第七品。唐六典注引咸煕百官名、有著作佐郞三人。 掌修國史、明帝太和中始置、隸中書省、或爲兼官。 衞覬以尙書、王沈・應璩以侍中、竝典著作。 吳置左右國史、 韋曜以侍中領左國史、華覈以東觀領右國史、瑩等參同。蓋以他官兼之。國山碑有國史瑩覈。薛綜傳、右國史華覈上疏曰、「大皇帝末年、命太史令丁孚・郞中項峻始撰吳書。少帝時、更差韋曜・周昭・薛瑩・梁廣及臣五人、訪求往事、所共撰立。」史通則云、「後曜獨終其書、定爲五十五卷。」 東觀令及左右丞、 周處爲左丞、見晉書。據國山碑云、「中書東觀令史立信中郞將蘇建書。」知吳東觀屬中書。今按碑言、闓立東觀、□紀實言、建設墳典、似此官孫皓時始立。又天發神讖碑稱蘭臺東觀令。孫皓傳言東觀案圖、則掌祕書、疑通職也。 主書令史。 魏第八品。又有主圖・主譜令史。

祕書監、 第三品。 武帝初置祕書、典尙書奏事、兼掌圖書祕記、文帝改爲監、掌藝文圖籍、初屬少府、及王肅爲監、乃不復屬。 六典。 通典、蘭臺亦藏書籍、御史掌之、王象受詔撰皇覽、領祕書監。 有左右丞。 第六品。 文帝欲以何楨爲祕書丞、而祕書本有丞、乃以爲右丞、遂有二丞。 虞預晉書。 祕書郞、 第六品。六典、丞郞秩四百石。書鈔引太康起居注云、四人。 掌中外三閣經書、亦武帝置。 唐六典注引魏甲辰儀云、祕書令史品第八。 校書郞。 第八品。又有主書・主圖・主譜令史。

蜀有祕書令、六百石。或以他官領之。 季漢輔臣贊注、步兵校尉習隆掌校祕書。 有郞及令史。 郤正以吏轉爲令史、遷郞至令。 吳有祕府郞。

崇文觀、魏靑龍四年置、以王肅爲祭酒、 由祕書監兼。 徵善屬文者以充之。 員無攷。 洪表在殿中監後、今以類附此。

魏略、薛夏爲祕書丞、太和中、嘗以公事移蘭、臺蘭臺自以臺也而祕書署耳、謂夏爲不得移。夏報曰、「蘭臺爲外臺、祕書爲內閣、臺閣一也、何不相移之有。」蘭臺屈無以折。自是遂以爲常。

魚豢典略曰、「芸臺香辟紙魚蠹、故藏書臺稱芸臺。」

王肅表曰、「祕書丞郞俱四百石、遷宜比尙書郞、出亦宜爲郡。」又曰、「祕書丞郞與博士議郞同職、近日月、宜在三臺上。」又曰、「祕書丞郞宜比尙書郞侍御史、今尙書郞侍御史乘犢車、奏事用尺一、祕書丞郞乘鹿車、猶用尺奏、不得朝服、恐非陛下轉侍郞爲祕書丞郞之本意也。」 御覽。據此則奏章制度不同。

任嘏別傳曰、「文帝時爲黃門侍郞、每納忠言、手書懷本自在禁省、歸書不封、帝嘉其淑愼。著書三十八篇、凡四萬餘言。嘏卒後、故吏錄其事行及所著書奏之、詔下祕書、以貫羣言。」

魏武帝使中軍司荀攸典刑獄、明帝猶以付內常侍、明帝時、唯有通事劉泰等、官不過與殿中同號耳。 晉書荀勖傳。

荀氏家傳曰、「荀顗爲司空、文帝議復五等、表魏朝使定禮儀、書成、藏於祕府。」

鄭默起家祕書郞、考覈舊文、删省浮穢、著魏中經、中書令虞松謂曰、「而今而後、朱紫別矣。」轉尙書考功郞。 白帖引王隱晉書。

韋曜傳、爲博士祭酒、命依劉向故事、校定眾書。又作洞紀・官職訓及辨釋名各一、表列狀乞上言祕府、於外料取、呈內以聞。

晉書傅元傳、與東海繆施俱以時譽選入著作、撰集魏書。

又按陳壽傳、仕蜀爲觀閣令史。是蜀亦置東觀及祕閣。

華陽國志有東觀祕書郞王崇、蜀時東觀郞。

魏史 史通外篇曰、「黃初太和中、始命衞覬・繆襲草創紀傳、又命韋誕・應璩・王沈・阮籍・孫該・傅元等復共撰定、其後王沈獨就其業、勒成四十卷。」

太后三卿、衞尉・少府・太僕。漢隨太后宮爲號、在正卿上。魏改在九卿下。文帝尊母卞后爲皇太后、稱永壽宮、 永壽少府毛宗、見文帝紀注。 明帝尊母郭后爲皇太后、稱永安宮、 永安衞尉蘇林、見顏師古漢書敘例、永安太僕嚴幹、見魏略。 齊王芳尊母郭后爲皇太后、稱永甯宮。 永甯衞尉孟觀、見管甯傳。又嘉平六年紀注有永甯衞尉臣禎、永甯太僕臣閎。世說注有永甯少府周斐。夏侯尙傳有永甯太僕李豐、永甯署令樂敦。

晉書楊后傳、有司奏依漢故事、皇后・太子各食湯沐邑四十縣、帝以非古典、不許。據此、知魏時無食邑也。

蜀後主尊母穆皇后爲太后、稱長樂宮。 孟光傳、爲長樂少府。

吳孫晧尊母爲皇太后、稱升平宮。 嚴畯傳注、子凱、升平少府。

大長秋一人。 第三品。掌中宮。 丞一人。 第七品。 蜀同。 吳同。 滕夫人傳、「長秋官僚備員而已。」韋昭辨釋名云、「皇后陰官、秋者陰之始、取其名、長者欲其久也。」

太子太傅・少傅。 第三品。 太子於二傅執弟子禮、皆爲書、不曰令。少傅稱臣、太傅不稱臣。 通典云、漢魏故事。 北堂書鈔引漢魏故事、太傅於太子不稱臣、朔望不朝。 二傅與尙書東曹竝選太子諸侯官屬、 見何夔傳。 明帝後久曠東宮、官司不具。 通典。 按洪表所列皆文帝爲太子時官、明帝時僅見舍人一人。又高貴鄕公爲太子舍人成濟所弑。 宋志、魏世無東宮。

詹事。 通典、魏置、領東宮眾務、第七品。有丞。御覽引應劭漢官儀曰、「詹、省也、給也。秩比二千石。」 按比二千石、不當在第七品。齊職儀・六典皆品第三。 家令、 職如司農・少府。 通典、自漢至晉、家令在率更下、宋則居上。 率更令、 主庶子舍人更直、職如光祿。按六典、有丞二人。御覽引晉起居注曰、「太康八年、詔太子率更僕進品第五秩、與中庶子左右衞率同職。」據此、則晉武始進五品也。六典同。 僕。 職如太僕、是爲太子三卿、皆第五品、竝有丞。 中庶子、 五人。職如侍中。 庶子、 無員。職如三署郞。 衞率。 六典、主門衞士。以上皆第五品。 侍講、 册府元龜、太祖置。 門大夫、 職比郞將、二人。 常從、虎賁督、司馬督。册府云、皆太祖置。以上第六品。員數無攷。 食官令、洗馬、 十六人。如謁者。廐長、舍人。 無員。更直宿衞。以上第七品。 東宮摘句郞、 册府、太祖置。第八品。員無攷。 掌固、 按漢稱掌故。 主事、候郞。 皆第九品。員無攷。 文學。 太祖置。員品無攷。

蜀先主以諸葛亮爲太子太傅。 後主傳注引魏略。裴松之曰、「按諸書記及諸葛亮集、亮不爲太子太傅。」 有中庶子、 霍弋。 庶子、 羅憲。 洗馬、舍人。 董允。

華陽國志、延煕元年立太子、愼選名宿、以爲官僚。 後主爲太子、從僕射尹默受左氏傳。

吳有太子太傅・少傅。黃龍元年、置左輔・ 諸葛恪。 右弻・ 張休。 輔正・ 顧譚。 翼正等都尉、爲太子四友。 孫登傳。 晉書謝沈傳、父秀、吳翼正都尉。 又有太子賓客及率更令、 程秉傳、徵崇。 中庶子・庶子・輔義都尉・ 赤烏五年紀。 右部督。 呂據傳。 又黃龍元年、詔立都講祭酒以敎學諸子。

孫登傳曰、「中庶子官最親密、切問近對、宜用雋德。後又以庶子禮拘、復令整巾侍坐。」

晉明帝詔云、「漢・魏以來、尊崇儲貳、使官屬稱臣、朝臣咸拜、甚無謂也。」

每月朔、太傅入見太子、太子正法服而禮焉、他日無會儀。夔遷太僕、太子欲與辭、宿戒供、夔無往意、乃與書請之、夔以國有常制、遂不往。 何夔傳。

唐永湻元年、立皇太孫、王方慶曰、「漢・魏以來、皇太子在、不立太孫。」

六典注、魏置太子文學、命司馬懿爲文學掾、甚爲世子所信、與陳羣・吳質・朱鑠號爲四友。

文帝在東宮、太祖曰、「荀公達人之師表、當盡禮敬」、太子獨拜牀下。


三國會要卷九終


三國會要卷十黃巖楊晨纂

職官

中領軍、 第三品。 掌禁兵、主五校尉・中壘・武衞三營。魏武爲丞相、自置領軍、後稱中領軍、 書鈔引魏略云、延康中置。晉志云、建安十二年改。 資重者爲領軍將軍、資輕者爲中頷軍、出征則置行領軍。

中護軍、 第四品。 主武官選擧、隸領軍。 始置護軍、建安十二年改。又有左護軍徐宣。 資重者爲護軍將軍、資輕者爲中護軍。 夏侯淵由征西護軍行護軍將軍、進都護將軍、蓋出征督護諸將、其制略可攷見。

領・護各領營兵、有長史司馬。 第七品。

領・護皆金章紫綬、 通考。 中書・領軍・游擊皆玉佩。 御覽。

蜀有中領軍・領軍・前領軍・行領軍、中護軍・前後左右護軍・ 免李平文。 護軍・行護軍。 又有中監軍・ 關興爲侍中・中監軍。 前監軍・ 王平。 右監軍、 姜維。 中典軍・ 上官雝・胡濟。 後典軍。 王平。 通鑑注曰、「中監軍卽中護軍之任、蜀置前・後・中監軍、位三軍師之下。」按當有中・前・後・左・右五營。王平傳、由參軍而典軍、而護軍、而監軍、其秩序也。

吳有領軍將軍、左右領軍、亦置中・左・右護軍、護軍、又有中・左・右三典軍。 左典軍萬彧勸立孫皓。餘止稱典軍。 張休以羽林都督平三典軍事。

武衞將軍、 第四品。 魏武初、置武衞中郞將、文帝改。 吳有中壘將軍、 第四品。 竝掌宿衞兵。 晉宣帝紀云、「正始六年、曹爽毀中壘中堅營、以兵屬其弟中領軍羲」、是魏初有中壘也。

屯騎・步兵・越騎・長水・射聲五校尉、 第四品。 謂之五營、有司馬・功曹・主簿。 按文欽太和中爲五營校督。 蜀同。 華陽國志常、忌爲長水參軍。 吳同。

驃騎・車騎・衞將軍。 第二品。 魚豢曰、「魏世、驃騎・車騎將軍爲都督、儀與四征同、若不爲都督、雖持節、屬四征者、與前・後・左・右・雜號將軍同、其或散還、自從文官之例、則位次三司。」 宋志。 有長史・司馬等官。開府則置東西閤祭酒掾屬。 通鑑注云、「魏制、大將軍不開府者、品秩第二、祿與特進同。」晉書孫楚傳、初、參軍不敬府主、楚參石苞驃騎軍事、初至長揖、遂制施敬。 蜀同。景曜初、復有右驃騎將軍、 胡濟。 左右車騎將軍。 張翼・廖化。 吳同。 胡綜傳、權爲討虜將軍、以爲金曹從事、及爲車騎將軍、召爲書部。是軍府有諸曹。吾粲傳、孫河爲將軍、得自選長史。孫韶傳、天璽元年、徵楷爲宮下鎭驃騎將軍。樓元傳、爲宮下鎭・禁中候、主殿中事、持刀宿衞。蓋一時之制。

撫軍大將軍、 第二品。 黃初五年置。 晉紀引文帝詔曰、「吾東撫軍、當總西事、吾西撫軍、當總東事。」 蜀有撫軍將軍。 蔣琬以丞相留府長史加。 吳同。

中軍・ 黃初三年置。曹眞由上軍轉後爲大將軍。 上軍・ 同年置。 鎭軍・ 六年置。 輔國・ 咸煕元年・ 南中 呂興以吳將來降、授此。 諸大將軍、 第二品。 皆不常設。有官屬。 唐六典引魏甲辰令。輔國將軍第三品。

蜀有鎭軍大將軍、 宗預。 輔國大將軍。 董厥。 吳亦有之。

征東・ 統靑・兗・徐・揚四州、屯揚州。 征南・ 統荊・豫二州、或但督荊州、屯新野。見王昶傳。 征西・ 統雍・涼二州、屯長安。 征北 統幽・冀・幷三州、或督河北、屯薊州。見杜恕傳。 四將軍、 魏畧、秩二千石、竝第二品。 皆魏武置。黃初中、位次三公、資深者爲大將軍。 通典、加大者始曰方面。又引、詔帶金紫。洪曰、「傳或云三征、征北不常置故也。」

魏畧、舊四征皆有官廚財籍、遷轉之際、無不因緣。田豫賜絹五百匹、以其半藏小府。滿寵爲征東、有留府長史。

蜀・吳皆有征南・征西・征北而不見征東。

鎭東・鎭南・鎭西・鎭北將軍、 第二品。 位次四征、領兵。魚豢曰、「黃初・太和中置。」 曹爽傳注、時冀州統屬鎭北。 征・鎭每不竝置、資深者爲大將軍。 蜀同。 或稱大。 吳亦有之。

安東・安南・安西・安北將軍。 第三品。 魚豢曰、「黃初・太和中置。」 蜀有安南。 馬忠鎭南中。 吳有安東・安南・ 呂岱・陸允由交州刺史加。 安北。 譚正、見王基傳。

平東・平南・平西・平北將軍、 第三品。 宋志、魏世置。 蜀有平西・平北。 馬超傳。 吳有平南・平西・ 施洪、見晉書。 平北。

前・後・左・右將軍、 官品失記。 後漢省、魏復置。 宋志・通典。 蜀同。 免李平公文、以前・左・右・後爲次。 吳亦有之。

諸征・鎭・安・平將軍。 第三品。通典。

魏有征蜀・征虜・鎭軍・鎭護・安眾・安夷・ 此二見上尊號碑。 安遠・平寇・平虜・平狄・ 見橫海將軍呂君碑。 平難等號、又有輔國・虎牙・輕車・冠軍・渡遼・ 竝見上尊號碑。 橫海 呂由平狄遷。洪列第五品、非。 等號、皆置官屬。 蜀有征虜・鎭軍・ 趙雲自鎭東貶鎭軍。 鎭遠・安遠・輔國。吳有征虜・鎭軍・平虜・虎牙冠軍。

中堅將軍、 第四品。 官屬有長史・司馬・正行參軍。 竝第八品。

驍騎・游擊將軍、 第四品。 魏置爲中軍。 宋志云、「有營兵、功高者主之。」 吳有游擊將軍。 見晉書王濬傳。

魏官品有北軍中候及丞、又有南北軍監。攷晉書、泰始三年罷中軍將軍、置北軍中候。宋志亦云、「晉武帝置。」然張郃傳、明帝遣南北軍士三萬及武衞虎賁衞郃、則亦有南北軍。 通考云、「魏制畧如東漢、南北軍如故。」

左軍將軍、 第四品。 明帝置。 魏官品有前軍・右軍・後軍三將軍。晉志云、「武帝初置前軍・右軍、泰始八年又置後軍、是爲四軍。」

又有建威・建武・振威・振武・奮威・奮武・揚威・ 宋志。 揚武・廣威・廣武・甯朔・ 見晉琅琊王伷傳。李熹傳、爲甯北軍司。 左右積射・强弩等號四品將軍。各有長史・司馬・正行參軍。 竝第八品。 蜀有振威・奮威・揚威・揚武。吳有建威・建武・振威・奮威・奮武・揚威・揚武。

諸雜號五品將軍有鷹揚・折衝・虎烈・宣威・威遠・甯遠・伏波・虎威・淩江・盪寇・昭武・昭烈・昭德・討逆・破虜・討寇・宣德・威虜・捕虜・殄吳・殄夷・揚烈・建忠・立義・懷集・橫野・樓船・復土、 明帝紀注。蓋作陵置。 忠義・建節・翼衞・討夷・懷遠・綏邊 此六官見上尊號碑。 等號。有長史・司馬。 第八品。

洪表又列雜號將軍、云、蓋將軍之無名號者。按官品云、諸雜號宣威將軍以下皆第五品。續漢志及通典、凡樓船等皆稱雜號。洪引張特爲據。然魏畧言、張特加雜號將軍、封列侯。雜號不言某官、猶列侯不言某侯耳。吳顧譚傳言、休・承竝爲雜號將軍。緖・端偏裨而已、疑亦畧之、非官名也。表又列牙門將軍、據通典、黃初中置、第五品。按通典云、牙門將冠服與將軍同。列傳但稱牙門、吳志稱牙門將、惟蜀志趙雲・魏延稱牙門將軍。

蜀有輔漢・安漢・ 班在軍師將軍右。 盪寇・討逆・討寇・討虜・昭德・昭文・秉忠・建義・奉義・忠節・建信・軍師・執愼・撫戎・綏武・翊武・興業・副軍・翊軍・輔軍・綏軍・牙門。 蜀・吳將軍品秩無攷、姑以類記。 吳有輔吳・ 班亞三司、不常設。 安國・ 朱治加金章紫綬。 威遠・ 晉周訪傳・孫劭傳。 綏遠・盪魏・平魏・折衝・伏波・虎威・盪寇・昭武・輔義・扶義・橫江・綏南・撫邊・撫夷・撫越・威南・威北・威武・威烈・厲武・平戎・滅寇。

偏將軍・裨將軍・ 洪列第五品。 部曲將、 咸煕元年詔。 蜀・吳皆有之。

東・西・南・北中郞將、 第四品。按續志注、漢末有四中郞將帥師征伐。魏時蔣濟出爲東中郞將、桓範爲東中郞將都督靑徐諸軍事、曹植爲南中郞將、救曹仁、張瑍爲西中郞將涼州刺史、見張猛龍碑、李胤爲西中郞將、伐蜀、見晉書、曹彰爲北中郞將、伐烏丸。 蜀有南中郞參軍楊戲。

又有振威・建義・奉義・平虜・典軍・ 晉書。 撫軍・ 同上。 武衞・司金・ 太祖置。主冶事。 司律・ 典樂。 護匈奴・ 太和五年置。主護南單于、或以幷州刺史兼之。 率善 以官降夷。 等中郞將、 官品不載。 冠如將軍。 白帖引魏晉官品。 袁紹檄文有發邱中郞將、疑非實事。

蜀有掌軍・奉車・軍議・軍師・翰林・副軍・篤信・武畧・昭武・綏南・武威 周廣業云、「昭烈置。」 中郞將。

吳有征虜・督軍・撫軍・輔軍・安軍・昭武・建威・蕩寇・輔義・立信・ 見國山碑。 司直・ 主彈劾。天紀元年注。 建忠・立節・昭信・昭義・揚武・定武・奮武・立武・建武・威武・折衝・威寇・安東・征南・橫野・武鋒・討越・司市。

校尉、魏有戊己・ 第四品。黃初三年、西域內附、因置、治高昌。 平虜・ 牽招將兵督靑・徐州郡諸軍事。 討寇・ 樂進。洪無。 建忠・ 帶方郡。見倭人傳、洪無。 護羌・ 有長史。見曹眞碑。 護東羌・烏丸・護鮮卑・ 水經注、牽招屯昌平。 西域・西戎。 袁紹檄有摸金校尉。

千人督。 洪云、「諸傳但稱校尉者卽是。」

蜀有鹽府・ 先主定益州、置榷鹽鐵、見呂乂傳・王連傳。武侯集作司鹽、有典曹都尉。 儒林・典學・昭信・ 主使命。 宣信。 同上。見晉書。按巴郡太守樊敏碑、建安十年立、云、以助義都尉行襃義校尉、是劉璋所授官名。

吳有司鹽・ 治海鹽。 宣信・忠義・恭義・建義・輔義・立信・ 晉書。 正議・奮武・建武・立武・武鋒・武衞・武猛・奮威・昭義・安南・平東・滅賊・破賊・威越・定威・折衝・先登・盪寇・承烈・督軍・護軍・贊軍・副軍・參軍・立節。 吳騫云、「周處碑、父魴、立節校尉、本傳作昭義。」天發神䜟碑有西部校尉。

都尉、魏有撫軍・ 本校事官、太祖置、嘉平中改、主刺擧。 司金・ 韓曁由監冶謁者加。曹眞碑有丞。 積弩・ 後改典弩。 典鎧、 魏畧云、「屬積弩。」以上官品無。 將兵・陷陣・忠義・司鹽・司竹。 河內淇園竝有監丞。 蜀有綏戎・ 免李平文。 五部都尉。 華陽國志。領夷兵。 吳有奉正・仁義・ 晉書。 立信・輔義・立義・建忠・立忠・ 見谷朗碑。 興業・安民・奉禁・揚武・建武・武衞・平北・破賊・承烈・樓下。 典糶酤事。

監軍、 第四品。無定員。 諸州時或不置都督、則置此官、 諸傳言監某州軍事。 將軍領兵出征者、皆置監軍。 持節・假節、或稱行監軍。 蜀同、或爲加官。吳亦畧同、與領兵督竝置、又有刺姦・ 周魴傳、屯隖虛損、唯有刺姦。 察戰。 裴注、官名。沈濤曰、「當是人姓名、姓苑有察姓。」

安夷護軍治美陽、撫夷護軍治雲陽、皆典降氐。 竝第五品。元和郡縣志有司馬一人。 復有和戎・ 令狐愚爲和戎護軍、烏丸校尉田豫小違節度、愚以法繩之。 殄虜。 見鄧艾傳。 雜號護軍如將軍。 郭淮行征羌護軍、夏侯霸討蜀護軍。

諸要鎭及將軍領兵出征者、皆置護軍。 第六品。無定員。 蜀同。

大都督、 第一品。不常置。 魏加官、假黃鉞則專戮節將、 司馬懿・師・昭。 吳亦有之。 陸遜。注云、「主上執鞭、百僚屈膝。」 蜀無此號、有中都護統內外軍事、 李嚴。 復置行都護一人、 蔣琬・諸葛瞻。 有參軍・督軍。吳有左右都護。 丁奉・諸葛瑾。

持節都督、 第四品。 太祖爲丞相時有督軍。後有都督、 曹仁都督七軍、夏侯惇都督二十六軍。 黃初三年始置、都督諸州軍事、領刺史、使持節爲上、 上尊號奏有使持節行都督督軍。 持節次之、假節爲下。 使持節得殺二千石以下、持節得殺無官位人、有軍事則與使持節同、假節唯有軍事得殺犯軍令者。 又有都督中外・ 曹眞・曹爽及懿・師・昭。 都督中軍宿衞禁兵・ 許褚。 都督徼道虎賁・ 許定。 都督水軍。 陳羣。 其在外者、多以征・鎭・安・平將軍及中郞將。 都督揚州一人、甘露二年分置二都督、又有都督淮北一人、都督靑・徐一人、或分置、皆屬征東、都督荊・豫一人、後分置、又分荊州爲二都督、又有都督江北、都督江南、皆屬征南、都督雍・涼一人、後分雍州爲二、都督關中・隴右各一人、皆屬征西、都督河北一人、兼冀・幽・幷三州軍事、屬征北。其曹仁都督荊・揚・益州、王基都督揚・豫、非常制也。 有護軍。 第五品。南中都督護軍霍弋、見咸煕元年。 蜀有督中外軍事、 姜維。 邊郡皆置都督、領兵屯守。 有漢中都督・關中都督・永安都督・江州都督一名巴東都督・庲降都督及副貳。又張飛傳有營都督、鄧芝傳有邸閣督。 吳於瀕江及要地皆置都督、權輕者但稱督、 有京下督・都下督・西陵督・公安督・巴邱督・信陵督・夷道督・蒲圻督・武昌督・武昌左右部督・夏口督・江陵督・沔中督・樂鄕督・中夏督・柴桑督・半州督・吉陽督・徐陵督・濡須督・蕪湖督・牛渚督・扶州督・皖口督・吳郡督・虎林督・左督・三郡督・廣州都督・交州都督。又備海督、見何姫傳注。 其領營兵者亦稱督。 有無難督・右部督・解煩督、又左右部督・繞帳督・五校督・馬閑右部督・水軍督、又有中軍督・前部督・右部督・左右督・外部督・五營督・營下督・升城督。蜀有無當監。吳有親近監。魏有騎督・騎副督・部曲督・帳下督・新附督。

雜錄

徐宣傳、車駕幸許昌、總統留事、帝還、主者奏呈文書、詔曰、「吾省與僕射何異。」竟不視。

吳甘露元年徙都武昌、御史大夫丁固・右將軍諸葛靚留鎭建業。 寶鼎元年還都建業、衞將軍滕牧留鎭武昌。滕胤傳、爲都下督、掌統留事。 時諸葛恪出征。

江表傳、呂範曰、「聞綱紀猶不整、願暫領都督、佐將軍部分之。」策曰、「豈宜復屈小職、知軍中細碎事乎。」範出、便釋褠、著袴褶、執鞭、詣閤啓事、策乃授傳委以眾事。

袁準曰、「今軍政之法、斬一牙門將者封侯。」 羣書治要袁子正書。

華陽國志、常勖爲督軍治訟平當、選孝廉。

張翼傳、爲庲降都督、被徵當還、羣下以爲宜馳騎卽罪、曰、「不然。吾以蠻夷蠢動、不稱職故耳。然代人未至、方臨戰場、當運糧積穀、爲滅賊資、豈以黜退而廢公家之務乎。」於是統攝不懈、代到乃發。

魏畧、桓範爲使持節都督靑・徐諸軍事、與徐州刺史鄭歧爭屋、引節欲斬歧。

廖立傳、 【世界書局本作:"廖立傳注"】 陛下卽位、普增職號、立隨比 卽例。 爲將軍、面語臣曰、「我何宐在諸將軍。不表我爲卿、止 【世界書局本注:"按「止」字,武英殿本及百衲本蜀志槪作「上」,果如此,則應改點爲「不表我爲卿上,當在五校」。――校點者。"】 當在五校。」臣荅、「將軍者、隨大比耳。至於卿者、正方亦未爲卿也、且宐處五校。」

司隸校尉、 第三品。 掌察擧百官及京師近郡犯法者、幷領司州。 漢獻帝以司隸校尉所掌、置司州、先治宏農、後治洛陽。通典、魏制、其於端門外、在諸卿上、絕席、其入殿、按本秩、在諸卿下、不絕席。 有參軍都官從事・功曹從事・諸曹從事・部郡從事・武猛從事・督軍從事・主簿・錄事・門下書佐・省事・記室書佐・諸曹書佐等員。

蜀司隸如漢制、督察京輦、不典益州事。 吳無。

州置刺史、 六百石。第五品。稱單車刺史。 或置牧。 二千石。 魏十三州、刺史巡行所部郡國、錄囚徒、考殿最、每歲遣計吏詣京都奏事。緣邊諸州、刺史與領兵都督竝置。其兗・豫・靑・幷諸州或但置刺史、其梁・益諸州不入版圖者、亦置刺史遙領之。 州郡領兵、司馬朗議。南齊書志云、「州牧督軍、起于魏武。」 有治中從事・別駕從事・功曹從事・簿曹從事・兵曹從事・郡國從事・文學從事・武猛從事・主簿・門亭長諸曹、書佐・計吏・ 按尙有督郵醫曹・帳下都督。册府云、「吏一百人。」 大中正一人

蜀於益州或置牧、 諸葛以丞相領。 或置刺史。又設庲降都督。建興七年、與吳約分天下、兗・冀・幷・涼屬蜀、故置刺史遙領之。 李恢前領交州時、以地屬吳、解刺史。 荊・雍二州亦時置刺史。 吳懿領二州。 其益州吏職有治中從事・別駕從事・功曹從事・議曹從事・勸學從事・典學從事・部郡從事・督軍從事、 從事中郞・從事祭酒或但稱從事、行部按問。 前・後・左・右部司馬、主簿、書佐。

吳得揚・荊・交・廣四州、或置牧、或置刺史。黃龍元年、與蜀約分天下、豫・靑・徐・幽屬吳、亦置刺史遙領之。 時領兗州牧朱然・領冀州牧步隲、以地屬蜀、解牧職。及孫皓卽位、以陸抗爲益州牧、亦未能如約也。 其州職可攷者、有部郡從事・師友從事、 餘無攷。 亦置大中正。 洪據襄陽記作大公平、今之州都。按谷朗碑、由郡中正遷大中正、則公平・州都、皆非本名可知。

河南尹 第三品。 主京都、有丞及廩犧令丞。 主供祭祀。 洛陽市長及丞吏七百人、有五官掾・功曹史。

郡置太守、 第五品。魏制、大守領兵、加將軍名號。 有丞。 第八品。 邊郡丞爲長史中正一人、都尉一人、 第五品。主兵。 大郡或二人、 分東西部或南北部。 司馬一人。 第八品。 徐州置淮海津都尉、 晉志、淮津都尉在安豐、有部民。 敦煌置宜禾・伊吾都尉。 竝第八品。曹眞碑有玉門候、疑關都尉之屬。 又有功曹掾・五官掾・上計掾・門下掾・文學掾・文學祭酒・ 鄧艾爲都尉學士。 督郵・主簿・主記・門下書佐・綱紀・循行・幹鈴・下伍伯、多者二百餘人。 諸曹掾史・京兆尹・太守・都尉略同。 帶方有塞曹掾・泰山有督軍。

蜀置太守都尉、犍爲有屬國都尉、䍧柯置五部都尉、 華陽國志。 陰平置關都尉、巴東置江關都尉。 初學記。 其郡吏可攷者、有功曹掾史・五官掾・師友祭酒・督軍從事・門下書佐・主簿。

吳亦置太守都尉、 或分部。 有功曹掾・門下書佐・門下循行。縣大者置令、千石、 第六品。丞一人、四百石、第八品。尉二人、二百石、第九品。 其次六百石、 第七品。丞・尉各一人、第九品。 小者置長、三百石。 第八品。其丞尉同次。 鄕置有秩三老、百石、 第八品。 小者置有秩嗇夫、亦百石。 第九品。十三州志、得假半章印。 諸曹掾史略如郡制、有校官掾・師友祭酒・決疑祭酒。 袁渙傳注。

鄴有市長・農司馬、 晉書石苞傳。 或有鐵官。 蜀有工官・堰官・柑官・橘官。

王國各置相・ 第五品。其職如郡守。 都尉・ 洪有。按通典無。 傅・保・友・ 竝第六品。 長史・ 見曹眞碑。 郞中令・中尉・大農・ 竝第七品。 常侍・侍郞・ 無員。 家令・諸雜署令・ 竝第八品。 謁者大夫・諸雜署丞。 第九品。 王太妃有家令・ 第八品。 僕・丞。 竝第九品。

公國如王國。其山陽公國置督軍一人、 晉泰始二年始罷、除其禁令。 侯國置相・ 三百石。第八品。職如縣令。 家令・家丞・傅・監國謁者・庶子・文學。 品秩來詳。

雜錄

建安二十年、始置名號侯至五大夫、與舊列侯・關內侯凡六等、以賞軍功。

黃初三年、初制封王之庶子爲鄕公、嗣王庶子爲鄕侯、公之庶子爲亭伯。其後定制、凡國王・公・侯・伯・子・男、六等、次縣侯・鄕侯・亭侯・關內侯、凡九等、又置名號侯爵十八級、關中侯爵十七級、皆金印紫綬、關外侯爵十六級、銅印龜紐墨綬、五大夫十五級、銅印環紐墨綬。自關內侯皆不食租、虛封爵自此始。 通典。

玉海引理道要訣言魏十等封、以鄕侯爲第八、通典言九等者、除王不數也。其名號侯等魏武所制、而曰又置、亦誤。日知錄云、「都鄕侯在列侯下、關內侯上。」按都鄕侯・都亭侯仍卽鄕侯・亭侯、故九等爵無此二名。又云、「都亭者城內亭也、都鄕卽今之坊廂。」亦非。都鄕言鄕、當是附城近地、如集古錄載宗慤母墓誌云、「窆于秣陵縣都鄕石泉里。」必非城內可知。梁冀得罪、徙封比景都鄕侯、是日南比景縣之都鄕、諸傳不言縣名者、略也。兪正爕言有列侯、在關內侯上、尤誤。蓋時制以亭侯以上九等爲列侯、史凡言封列侯者、文略或失其地也。關內侯亦或有食邑、如夏侯惇・曹眞・王基等傳是也。

魏志、咸煕元年、相國晉王奏建五等、諸公地方七十五里、邑一千八百戶、置相一人、典祠・典書・典衞・典禮各一人、妾六人、車前司馬十人、旅賁四十人、諸侯地方七十里、邑千六百戶、官屬同公、妾五人、司馬八人、旅賁三十六人、諸伯地方六十里、邑千二百戶、妾四人、司馬八人、旅賁二十八人、諸子地方五十里、邑八百戶、相一人、典祠令・典書丞・典衞丞各一人、妾三人、司馬四人、旅賁二十人、諸男地方三十五里、邑四百戶、相一人、典祠長・典書丞各一人、妾二人、司馬二人、旅賁十二人、次國男地方二十里、邑二百戶。 侯爵外皆不見史。惟晉書、司馬洪魏封襄賁男。

唐六典曰、「魏氏五等、皆以鄕亭、多假空名、不食本邑。」

魏略、賈洪爲白馬王相、王彪雅好文學、常師宗之、過於三卿。

陳羣「王國相不應爲國王服議」云、「近防輔小吏尙不稱臣、與王於天子同臣也。」 通典。

魏・晉刺史任重者爲使持節、都督輕者爲持節、皆銅印墨綬、進賢兩梁冠、絳朝服、領兵者武冠。庶姓爲州而無將軍者、謂之單車刺史、加督則進一品、都督進二品、不論持節・假節。 通典。

牽招傳、護烏丸校尉田豫出塞、爲軻比能所圍於故馬邑城、移招求救。招整勒兵馬、欲赴救豫、幷州以常憲禁招、招以爲節將見圍、不可拘于吏議、自表輒行。 招時爲雁門太守、豫蓋持節。

滿寵傳、孫布詐降、揚州刺史王凌請兵迎之、滿寵不與。 時爲征東將軍。 被書入朝、敕留府長史勿與兵、凌索不得、乃遣一督將七百人往迎之。 此可見方鎭統州主兵之制。

賈逵傳、時天下初復、州郡多不攝、逵曰、「州本以御史出監諸郡、以六條詔書察長吏二千石以下、今長吏慢法、盜賊公行、州知而不糾、天下復何取正乎。」其二千石以下不如法者、皆奏免之。 陳壽評曰、「自漢季以來、刺史總統諸郡賦政于外、非若曩時司察之而已。」

李通傳、通妻伯父犯法、朗陵長趙儼收治、致之大辟。是時殺生之柄、決於牧守。

杜恕傳、以爲刺史奉宣六條、可勿使領兵以專民事、上疏曰、「州郡牧守忽恤民之術、脩將率之事、農桑之民競干戈之業、不可謂務本。今荊・揚・靑・徐・幽・幷・雍・涼緣邊諸州、皆有兵矣、所恃內充府庫、外制四夷者、惟兗・豫・司・冀而已。臣前以州郡典兵、則專心軍功、不勤民事、宜別置將守、以盡治理之務。」

劉毅辟司隸都官從事、京邑肅然。毅將彈河南尹、司隸不許、投傳而去。 晉書。

魏略、張時故任京兆、杜畿迎司隸、與時會華陰、 時畿爲河東太守。 時・畿相見、於儀當各持版、時歎曰、「昨日功曹、今爲郡將軍也。」 又京兆虎牙都尉入門不持版、爲功曹所呵。

魏略、宏農郡領吏二百餘人、涉春遣休、常四分遣一。

孟康出案行、豫敕督郵平水不得令屬官遣人探候修設曲敬、不止亭傳、露宿樹下、所從常不過十餘人、郡帶道路諸過賓客、自非公法、無所出給。

李憙爲幷州別駕、驍騎將軍秦朗過州、州將畢軌敬焉、令乘車至閣。

高堂隆傳、泰山太守薛悌命爲督郵、郡督軍與悌爭論、名悌而呵之、隆按劒叱督軍曰、「臨臣名君、義之所討。」督軍失色、悌驚起止之。

賈逵傳、後發兵、逵疑屯田都尉藏亡民。都尉自以不屬郡、言語不順、逵怒收之。 注作典農校尉。

王觀傳、爲涿郡太守、明帝詔使郡縣條爲劇・中・平、若郡爲外劇、有任子、遂送任子詣鄴。

孫禮傳、淸河平原爭界、禮曰、「當以烈祖初封平原時圖決之。」

劉廙別傳、以爲長吏皆宐使少久、足使自展。歲課之能、三年總計、乃加黜陟。課之皆當以事、不得依名。事者、皆以戶口率其墾田之多少、及盜賊發興、民之亡叛者、爲得負之計、如此行之、則無能之吏、修名無益。

魏書、穀熟長呂岐善朱淵・袁津、遣使行學、還、召用之、署淵師友祭酒、津決疑祭酒、淵等歸家不受署、岐大怒、皆杖殺之。袁渙 梁相。 敎勿劾。

魏略、詔徵河東太守王邑、邑不願徵、郡掾衞固及中郞范先等各詣繇求、 鍾繇時爲司隸校尉。 而詔已拜畿爲太守、已入界、繇促邑交符、邑佩印綬徑詣許自歸。

晉書宣帝紀、申儀久在魏興、 太守。 專威疆場、輒承制刻印、多所假授。

荀勖傳、太和中、遣王人四出、減天下吏員、正始中、幷合郡縣。

王隱晉書、王裒門人爲縣所役、步擔乾飯、安邱令以爲見已、出迎于門。裒乃下道至土牛、磬折而立、云、「門生爲縣所役、故來送別」、令卽放遣諸生。

魏略、楊沛身退之後、占河南夕陽亭部荒田二頃、起瓜牛廬、居止其中。

張旣世單家富、念無以自達、爲郡門小吏、常畜好刀筆及版奏、伺諸大吏乏、輒與。

賈逵傳、豫州吏民思之、刻石立祠。靑龍中、帝東征、乘輦入祠、詔曰、「昨見賈逵碑像、念之愴然、布吿天下、以勸將來。」 魏略、甘露二年東征、復入逵祠、下詔修治。

華陽國志、時州將董軍政、置從事職、典刑獄。

吳錄、苞咸爲主簿、太守行春、留咸守郡。 會稽典錄、魏朗從太守行春、由書佐轉功曹。又正旦、掾史上朝、功曹史顧翕披裘以加朝服、朗以裘非臣服、不敬、敕卒撒去。 王粲務本論曰、「末世之吏、負靑幡而布春、有勸農之名、無賞罰之實。」

孟仁爲鹽池司馬、作鮓寄母。遷吳令、時皆不得將家之官、每得時物、來以寄母。 按仁先爲軍吏、將母在營、此又一時之制。

朱治傳、公族子弟及吳四姓多出仕郡、郡吏常千數、治率數年一遣詣王府、所遣數百人、每歲時獻御、權報答過厚。 步𨽥傳、諸縣竝有備吏、吏多民煩、俗以之敝。

淩統傳、過本縣、步入寺門、見長吏、懷三版、恭敬盡禮。 魏名臣奏云、「今吏初除、有三、通爵里、刺條、疏行狀。」

陸凱傳、先帝時、居官者咸久于其位、然後考校黜陟。今州郡職司或涖政無幾、便徵召遷轉、迎新送舊、紛紜道路、傷財害民。

周瑜傳、拜偏將軍、領南郡太守、以下雋・漢昌・劉陽・州陵爲奉邑。 按吳志、將軍・中郞將・校尉・太守等每有奉邑、而周泰補春穀長・宜春長、所在皆食其征賦、似異數也。

魏封爵

張燕、河北賊、以助軍拜平北將軍、封安國亭侯、邑五百戶。卒、子方嗣。卒、子融嗣。

公孫康、父度、漢末據遼東。康以斬袁尙功、封襄平侯。子淵嗣、明帝時進封樂浪公、景初元年拒命、司馬懿誅之。

張繡、濟族子、屯宛、歸降、封宣威侯、以軍功、增邑至二千戶。卒、子泉嗣、坐反誅、國除。 繡傳言、時戶口減耗、十裁一在、諸將封未有滿千戶者、而繡特多也。

張魯據漢中、降、封閬中侯、邑萬戶、又封其五子皆列侯。卒、子富嗣。

閻圃隨魯降、封列侯。 魏略曰、「黃初中、增圃爵邑、在禮請中。」

夏侯惇封高鄕侯、增邑至二千五百戶、卒、謚忠侯。子充嗣。卒、子廙嗣。惇弟廉、子楙自封列侯。 文帝分惇邑千戶、賜惇七子二孫爵皆關內侯。

韓浩、中護軍、封侯。卒、無子、以養子榮嗣。

史渙、中領軍、以忠勇掌禁兵、封列侯。卒、子靜嗣。

夏侯淵封博昌亭侯、增邑至八百戶、戰死漢中、謚愍侯。子衡嗣。卒、子績嗣。卒、子襃嗣。

夏侯尙封昌陵鄕侯、卒、謚悼侯。子玄嗣、爲司馬師所殺。 文帝分尙戶三百、賜尙弟子奉爵關內侯。正元中、紹封從孫本爲昌陵侯、邑三百戶。

荀彧封萬歲亭侯、增邑至二千戶、卒謚敬侯。子惲嗣。卒、子甝嗣、進廣揚鄕侯。卒、子頵嗣。 彧兄衍封列侯。

荀攸封陵樹亭侯、增邑至七百戶、卒、追謚敬侯。子適嗣、無子、絕。黃初中、紹封攸孫彪邑三百戶。 轉封邱陽亭侯。

賈詡封魏壽鄕侯、增邑至八百戶、卒、謚肅侯。子穆嗣、分邑二百封詡小子訪列侯。穆卒、子模嗣。

何夔封成陽亭侯、邑三百戶、卒、謚靖侯。子曾嗣。

鍾繇封定陵侯、增邑至千八百戶、謚成侯。子毓嗣。文帝分毓戶封繇弟演及子劭・孫豫爲列侯。

華歆封博平侯、邑千三百戶、卒謚敬侯。子表嗣。文帝分歆戶封弟緝爲列侯。

王朗封蘭陵侯、邑千二百戶、卒、謚成侯。子肅嗣。文帝分朗邑封兄子詳爲列侯。

程昱封安鄕侯、邑八百戶、卒、謚肅侯。子武嗣。

郭嘉封洧陽亭侯、增邑至千戶、謚貞侯。子奕嗣。

董昭封樂平侯、邑千戶、謚定侯。子冑嗣。

劉曄封東亭侯、邑三百戶、謚景侯。子寓嗣。

蔣濟封昌陵亭侯、謚景。子秀嗣。

劉放封方城侯、邑千一百戶、謚敬。子正嗣。

孫資封中都侯、邑千戶、謚貞。子宏嗣。

劉靖封廣陵亭侯、邑三百戶、謚景。子煕嗣。

司馬遺以父朗有功、封昌武亭侯、邑百戶。

梁習封申門亭侯、邑百戶。子施嗣。

張旣封西鄕侯、邑四百戶、謚肅。子緝嗣、爲司馬師所殺

賈逵封陽里亭侯、邑四百戶、謚肅。子充嗣。

任峻封都亭侯、邑三百戶、謚成。子先嗣。

蘇則封都亭侯、謚剛。子怡嗣。卒、弟愉嗣。

杜畿封豐樂亭侯、邑百戶、謚戴。子恕嗣。

張遼封晉陽侯、增邑至二千六百戶、謚剛。子虎嗣。

樂進封廣昌亭侯、增至千二百戶、謚威。子綝嗣。

于禁封益壽亭侯、增邑至千二百戶、謚厲。子圭嗣。

張郃封鄚侯、增邑四千三百戶、謚壯。子雄嗣。明帝分封郃四子列侯。

徐晃封陽平侯、增邑三千一百戶、謚壯。子蓋嗣。明帝分封晃。子孫二人列侯。

李典封都亭侯、邑三百戶、謚愍。子禎嗣。

李通封都亭侯、邑四百戶、謚剛。子基嗣。

臧霸封都亭侯、進良城侯、增邑至三千五百戶、謚威。子艾嗣。 又分封三子列侯。

文聘封新野侯、增邑至千九百戶、謚壯。子休嗣。

呂虔封益壽亭侯、增至六百戶、 徙封萬年亭侯。 子翻嗣。

許褚以功進封牟鄕侯、邑七百戶、謚壯。子儀嗣。

吳質封列侯、謚醜。 正元中改謚威。

龐德封關門亭侯、戰死、謚壯。封其二子爲列侯。

衞覬封陽吉亭侯、增邑至三百戶、謚敬。子瓘嗣。

傅嘏封陽鄕侯、增邑至千二百戶、謚元。子祇嗣。

桓階封安樂鄕侯、邑六百、謚貞。子嘉嗣。

陳羣封昌武亭侯、進潁陰侯、增邑至千三百戶、謚靖。子泰嗣、以功增邑二千六百戶、謚穆。子恂嗣。

陳矯封東鄕侯、邑六百戶、謚貞。子本嗣。

徐宣封津陽亭侯、邑二百戶、謚貞。子欽嗣。

衞臻封安國侯、進長垣侯、邑千戶、謚敬。子烈嗣。

盧毓封高樂亭侯、後封容城侯、邑二千三百戶、謚成。孫藩嗣。

和洽封西陵鄕侯、邑二百戶、謚簡。子禽 注音離、當作离。 嗣。

常林封高陽鄕侯、卒、謚貞。子時嗣。

杜襲封平陽鄕侯、累封至五百五十戶、謚定。子會嗣。

趙儼封都鄕侯、邑六百戶、謚穆。子亭嗣。

裴潛封淸陽亭侯、邑二百戶、謚貞。子秀嗣。

韓曁封南鄕侯、食邑二百戶、謚恭。子肇嗣。

崔林以司空封安陽亭侯、六百戶、 三公封侯自林始。 進封鄕侯、謚孝。子述嗣。

高柔封延壽亭侯、進安國侯、增至四千戶、謚元。孫渾嗣。

孫禮以司空封大利亭侯、邑百戶、謚景。孫元嗣。

王觀封陽鄕侯、增邑至二千五百戶、謚肅。子悝嗣。

辛毗封潁鄕侯、邑三百戶、謚肅。子敞嗣。

滿寵封安昌亭侯、進昌邑侯、累增邑凡九千六百戶、謚景。子偉嗣。

田豫封長樂亭侯、邑至五百戶。子彭祖嗣。

郭淮封射陽亭侯、進陽曲侯、邑二千七百八十戶、 分三百戶封一子亭侯。 謚貞。子統嗣。

徐邈封都亭侯、邑三百戶、謚穆。子武嗣。

胡質追封陽陵亭侯、邑百戶、謚貞。子威嗣。

王昶封京陵侯、增邑至四千七百戶、謚穆。子渾嗣。

王基封東武侯、增邑至五千七百戶、謚景。子徽嗣、早卒、咸煕中改封基孫廙、而以東武餘邑賜一子爵關內侯。 碑文稱東武侯、今存。 又基以叔父拊育、上疏求分戶二百賜叔父子喬爵關內侯、詔特聽。

毌邱興封高陽鄕侯。子儉嗣、自以功進封安邑侯、三千九百戶、以討司馬師兵敗死。

王淩封南鄕侯、邑千三百五十戶、以謀立楚王彪、爲司馬懿所殺。

諸葛誕封高平侯、邑三千五百戶、爲司馬昭所殺。

鄧艾封城鄕侯、增邑至六千六百戶、以平蜀功、增邑二萬戶、二子亭侯、邑各千戶。爲鍾會所殺。

鍾會封東武亭侯、三百戶、以平蜀功、進縣侯、增邑萬戶、封二子亭侯、邑各千戶。以反誅。

郭修追封樂鄕侯、邑千戶、謚威。

龐會、臨渭亭侯、進封鄕侯。路蕃封亭侯。

周浚封射陽侯。 晉書。

夏侯和・賈輔進爵鄕侯。

名缺。 橫海將軍、封西鄂都鄕侯、食邑七百戶。 隸釋。

楊秋、黃初中封臨涇侯。 魏略。

王琰以獲高幹功封侯。 典論。

朱靈封高唐侯。謚威。 徐晃傳注魏書。

孫觀封呂都亭侯。 臧霸傳注。

王象封列侯。 楊俊傳注。

文欽封山桑侯。 毌邱儉傳注。

龐林封列侯。 龐統傳。

申儀封眞鄕侯。 劉封傳。

黃權封育陽侯、謚景。子邕嗣。

邢貞封高平侯。 孫權傳。

全懌封臨湘侯。 全琮傳。

凡侯食邑不滿萬戶、不得作第、其舍在里中不稱宅。 御覽引魏王奏事。又文選古詩注引云、「出不由里門面大道者名曰第。」

列侯門施外內塾方三十畝。 御覽引魏武制奏事。 巖險之邑不以封。 北堂書鈔引相國晉王奏。

蜀封爵

關羽封漢壽亭侯、謚壯繆。 改謚忠義。 子興嗣。卒、子統嗣。卒、無子、以興庶子彝紹封。

張飛封西鄕侯、追謚桓。子紹嗣。

馬超封斄鄕侯、追謚威。子承嗣。從弟岱封陳倉侯。

申耽、建安閒封員鄕侯。後降魏。

劉豹、建安閒封陽泉侯。

向擧、建安閒封靑衣侯。 以上二人見勸進議。

諸葛亮、建興元年封武鄕侯、卒、謚忠武。子瞻嗣。

李嚴 改名平。 封都鄕侯、後坐罪廢。

趙雲封永昌亭侯、追謚順平。子統嗣。

魏延封南鄭侯、後以反誅。

劉琰封都鄕侯、後以罪誅。

王連封平陽亭侯。卒、子山嗣。

向寵封都亭侯、後爲夷所害。

費觀封都亭侯。

李恢封漢興亭侯。卒、子遺嗣。

呂凱封陽遷亭侯、爲夷所害。子祥嗣。

王伉・陳到竝封亭侯。 史失地名。

許允封漢成亭侯。卒、子國嗣。

李福封陽平亭侯。卒、子驤嗣。

蔣琬封安陽亭侯。卒、謚恭。子斌嗣。

鄧芝封陽武亭侯。卒、子良嗣。

高翔封元鄕侯。卒、子軌嗣。

輔匡封中鄕侯。

陳震封城陽亭侯。卒、子濟嗣。

吳壹封濟陽侯。卒、子某嗣。卒、孫喬嗣。

吳班封緜竹侯。

馬岱封陳倉侯。

袁綝封都亭侯。

胡濟封咸陽亭侯。 殿本作成陽。

王平封安漢侯。卒、子訓嗣。

馬忠封彭鄕侯。後卒、子修嗣。

向朗封顯明亭侯。卒、子條嗣。

句扶封宕渠侯。卒、子安嗣、降魏。

劉敏封雲亭侯。

費禕封成鄕侯、爲魏降人所害、謚敬。子承嗣。

張翼封都亭侯。

董厥封南鄕侯。

廖化封中鄕侯。

姜維封平襄侯。

張瑛以父嶷死事、封西鄕侯。

吳封爵

士燮守交趾、封龍編侯。卒、弟壹封都鄕侯、後坐法誅。

張昭封婁侯、邑萬戶、卒、謚文。子承別封、以少子休嗣、後賜死。昭弟子奮封樂鄕亭侯。 承封都鄕侯、卒、謚定。子震嗣、以諸葛恪外甥、幷誅。

顧雍封醴陵侯、卒、謚肅。子濟嗣、無後、以雍次子裕襲爵。

諸葛瑾封宛陵侯。卒、子恪別封陽都侯、以弟融襲爵、後坐恪誅。

步𨽥封臨湘侯。卒、子協嗣。卒、子璣嗣。協弟闡封西亭侯、後叛降魏、被誅。

周瑜子胤都鄕侯、以罪發。

魯肅子淑封亭侯。卒、子睦嗣。

呂蒙封孱陵侯。卒、子霸嗣。卒、以兄琮襲爵。卒、弟睦嗣。

程普子咨封亭侯。

韓當封石城侯。卒、子綜嗣、後奔魏。

蔣欽子壹封宣城侯、無後。

周泰封陵陽侯。卒、子邵嗣、卒、弟承襲爵。

陳武子修封都亭侯、庶子表襲爵、進都鄕侯。修子永將軍封侯。

淩統子烈封亭侯、有罪免、弟封襲爵。

徐盛封蕪湖侯。卒、子楷嗣。

潘璋封溧陽侯。

丁奉封安豐侯。

朱治封鄣侯。卒、子才嗣。卒、子琬嗣。

朱然本施氏、治乞爲子、封當陽侯。卒、子績嗣、復姓施氏。

呂範封南昌侯。卒、子據嗣、爲孫綝所殺。

朱桓封嘉興侯。卒、子異嗣、爲綝所殺。

駱統封新陽亭侯。

朱據封雲陽侯、後賜死。永安中、以孫宣嗣。

賀齊封山陰侯。

陸遜封江陵侯、卒、追謚昭。子抗嗣。卒、子晏嗣。次子景、毘陵侯。

全綜封錢塘侯、又封一子亭侯。卒、子懌嗣、後降魏。 小子吳封都鄕侯。

呂岱封番禺侯。卒、子凱嗣。

鍾離牧封都鄕侯。卒、子禕嗣。

潘濬封劉陽侯。卒、子翥嗣。

陸凱封嘉興侯。卒、子禕嗣。

陸胤封都亭侯。卒、子式嗣。

是儀封都鄕侯。

胡綜封鄕侯。卒、子沖嗣。

滕胤封高密侯、爲孫綝所殺。

濮陽興封外黃侯、後誅。

韋曜封高陵亭侯、孫皓時被誅。

華覈封徐陵亭侯。

谷利封都亭侯。 江表傳。

沈珩封永安鄕侯。 吳書。

孫邵 北海人、爲丞相。 封陽羨侯。 吳錄。

張布封永康侯。

董朝封鄕侯。 見孫休詔、史失地名。

張惇封都亭侯。

紀孚封都亭侯。

何定、孫皓時賜爵列侯、後誅。 江表傳。

張俶封侯、後伏誅。 同上。

蔡欵封留侯。 吳錄。

虞氾封餘姚侯。 會稽典錄。

屈緖以父晃忠諫、封東陽亭侯。 吳厤。

馬茂由魏歸吳封侯、謀叛誅。


三國會要卷十終


三國會要卷十一黃巖楊晨纂

禮 吉禮 郊丘 吿祭 五郊 大宗 朝日夕月 明堂 靈臺 辟雍 社稷 高禖 五祀 岳瀆 大雩 祀厲 祖臘 禳祈 宗廟 雜錄

魏國初建、王粲・衞覬竝典制度、創集朝儀、 覬傳。 後至咸煕、荀顗定禮儀、裴秀議官制、 晉書。南齊書禮志有魚豢・王沈・陳壽・孫盛。 皆咨鄭沖然後施行、 世說新語注。 蜀則孟光・許慈 光傳云、「長于漢家舊典、與許慈等竝掌制度。」慈傳云祖宗制度之儀、喪紀五服之數、皆指掌畫地、擧手可采。胡潛竝爲博士、與孟光・來敏等典掌舊文。」 草建眾典、吳則丁孚拾遺漢事、鄭札・張昭・孫邵共定朝儀、 昭傳注引吳錄有滕胤而「札」字作「禮」、疑「禮」之譌。 闞澤制行出入及見賓儀、 本傳。 大氐皆承漢舊而閒有損益。今雖殘闕、綜攬羣書、因革之迹、猶可攷知、較之郝氏據兩漢志泛論古今者爲翔實爾。 隋書經籍志有魏臺雜訪議、高堂隆撰、又漢魏吳蜀舊事八卷、竝佚。

唐志、魏氏郊丘三卷、無姓名。按隋志、郊丘議三卷、魏太尉蔣濟撰。

魏文帝黃初二年正月、郊祀天地。

先是文帝南征、爲壇于繁陽、庚午、登壇受紱、降壇視燎、成禮、未有祖配。 通典。 藝文類聚引受命述云、「旣踐帝位、納璽要紱、太常司燎、升炮吿類。」

獻帝傳曰、「辛未、魏王受禪、燎祭天地五岳四瀆、曰、『皇帝臣丕敢用玄牡昭吿于皇皇后帝。』」 按受禪碑亦作辛未。

明帝太和元年正月丁未、郊祀武皇帝以配天。

通典、明帝詔曰、「每祀天輒以地配。」

通考、蘇軾言、按水經注、伊水東北至洛陽縣圜丘東、大魏郊天之所、準漢故事爲圜丘壇、八階、中又爲重壇、天地位其上。此魏氏合祭天地之明驗也。 按續漢志、建武二年初、制郊兆于洛陽城南七里、爲圜壝、八陛、中又爲重壇、天地位其上、皆南向、其外壇上爲五帝位、其外爲壝、重營皆紫、以象紫宮。軾言據此。魏名臣奏、天地五帝、因前代之兆域也。

景初元年十月乙卯、營洛陽南委粟山爲圜丘、十二月壬子冬至、始祀。

明帝詔曰、「曹氏世系出自有虞、今祀圜丘、以始祖帝舜配、號圜丘曰『皇皇帝天』、天郊所祭曰『皇天之神』、以太祖武皇帝配、祝稱嗣皇帝。」

魏承後漢、正月祭天、以地配。高堂隆等以爲禮、祭天不以地配、而稱周禮、三王之郊一用夏正。 宋志。

蔣濟謂、魏非舜後而橫祀非族、降黜太祖、不正配天。 本傳。

魚豢議、昔后稷以功配天、漢出自堯、不以堯配天、明不紹也。且舜已越數代、武皇肇建洪業、宜以配天。 通典。

魏郊天値雨、更用後辛、使三公行事。 通典。

宋志、高堂隆云、「九日南郊、十日北郊、是爲北郊可不以辛也。」南齊書志云、「漢・魏以來、或丁或巳、而用辛常多、其從祀則風伯雨師、宜皆如漢。」 通典引束皙云、「風伯雨師之名、漢・魏已有。」

自正始以後、不復郊祀、 通典。 多使三公行事、乘輿罕出。 宋志。

方丘所祭曰「皇皇后地」、以舜妃伊氏配、地郊所祭曰「皇地之祇」、以武宣皇后配。

時高堂隆表云、「古來娥・英・姜・姒、盛德之妃、未有配食于郊者也。漢文初祭地祇于渭陽、以高帝配、孝武立后土于汾陰、亦以高帝配、唯王莽引周禮『享先妣爲配地郊』、夏至以高后配地、自此始也。臣謂宐依古典、以武皇配天地。」魚豢議曰、「宐以宣后配地。」 通典。

五岳・四望・四瀆・五湖・諸山從祀。 通典。

牲用白。 詔、天地至尊皆宐用白。景初元年詔曰、「祭皇皇帝天・皇皇后地・天地郊・明堂・宗廟、皆用白、別祭五郊、各隨方色、祭日月星辰之類用騂、社稷山川之屬用玄。」

房俎生魚、陶樽元酒。 晉志。

天地五郊稱天子臣某。 通考、明帝詔。

祀用衮服。 通考、王祀昊天服大裘、自魏以來皆用衮服。隸釋引受禪碑云、「冠通天、襲衮龍。」

樂舞。 通典、趙怡議、古無四懸、自周始耳、未有作古樂而用近懸也。案今天地之樂懸謂之上下管、與虞舜笙鏞同、不言二懸、宐如故事、但設上下管而已。左延年議、祀天地宐用宮懸。王肅議、宐設宮懸之樂、八佾之舞。繆襲議、漢有雲翹・育命之舞、舊以祀天、今可兼以雲翹祀圜丘、兼以育命祀方澤。宋志・續漢志。

文帝黃初四年七月乙未、大軍當出、使太常以特牛一吿祠于郊。 裴注、魏郊祀奏中尙書盧毓議祀厲殃事云、「其犧牲祭器、如前後師出吿郊之禮」、是魏氏出師皆吿祭也。 及文帝崩、太尉盧毓吿謚南郊。 晉書。 通典、尙書奏云、「秦靜議當遣兼太尉吿祠、以武皇帝從五精以上六座、餘眾神皆不設牲、用如郊祭。」

尙書薛悌奏上靈命瑞圖、博士秦靜議吿祀天皇大帝・五精帝于洛陽祀南郊所、王肅議以地配天、從之。 通典。 魏書、泰始二年、始幷圜丘方丘二至之祀于南北郊、從肅說也。按晉志云、宣帝用王肅議幷祀、恐不始于泰始。

蜀郊

蜀漢章武元年卽位、設壇于成都武擔之南、文曰、「皇帝備敢用玄牡昭吿皇天上帝・后土神祇。」 裴注、武擔、山名、在成都西北、蓋以乾位西北、故就之以卽阼。

二年、詔丞相亮營南北郊于成都。

吳郊

吳孫權初稱尊號于武昌、祭南郊吿天、用玄牡、 吳錄載吿天文曰、「皇帝臣權敢用玄牡昭吿于皇皇后帝。」 後自以居非土中、不修設、 嘉禾元年注引江表傳。 末年南郊、追上父堅尊號爲吳始祖以配天。後王嗣位、終吳代不郊祀。

宋志、權始都武昌及建業、不立郊兆、至太元元年祭南郊、其地今秣陵縣南十餘里郊中是也。何承天曰、「權末年雖一南郊、遂無北郊之禮。」環氏吳紀、權思嚴父配天之義、上父堅尊號爲吳始祖以配天也。

五郊

漢明帝據月令有五郊迎氣服色之禮、因采元始中故事、兆五郊于洛陽、祭其帝與神、車服各順方色、魏依之。 宋志。按續漢志云、「于洛陽四方中兆在未、壇皆三尺、皆無等。」王朗傳言【世界書局本作:"王朗傳註"】、天地埽地而祭、其餘則皆壇而埒之、七郊雖尊貴尙質、而猶有門宇便坐、足以避風雨。

皇覽曰、「迎禮春・夏・秋・冬之樂又順天道、是故距冬至四十六日、天子迎春于東堂、距邦八里、堂高八尺、堂階三等、 六藝流別引尙書大傳作八等。 靑稅八乘、旗旄尙靑、田車載矛、號曰助天『生』、唱之以角、舞之以羽翟、自春分數四十六日迎夏于南堂、距邦七里、堂高七尺、堂階二等、 六藝流別作七等。 赤稅七乘、旗旄尙赤、田車載戟、號曰助天『養』、唱之以徵、舞以鼓鞉、自夏至數四十六日迎秋于西堂、距邦九里、堂高九尺、堂階九等、白稅九乘、旗旄尙白、田車載兵、號曰助天『收』、唱之以商、舞以干戚、自秋分數四十六日迎冬于北堂、距邦六里、堂高六尺、堂階六等、黑稅六乘、旗旄尙黑、田車載鐵鍪、號曰助天『誅』、唱之以羽、舞以干戈。」 續漢志注。

六宗

漢安帝立六宗祀于雒陽西北戌亥地、魏因之。 通考、魏名臣奏、五帝六宗、因前代之兆域。 明帝立六宗祀六子之卦。 晉書、王莽以易六子、立六宗祀、魏明帝問王肅、亦以爲然、故不廢。 景初二年、改祀太極中和之氣。 通典。 劉劭以爲萬物負陰而抱陽、中氣以爲和、六宗者、太極中和之氣、爲六氣之宗者也。時從其議。

朝日夕月

黃初二年正月乙亥、朝日于東郊。 錢泰吉云、劉羲叟推正月壬申朔、乙亥爲四日也。裴注疑是二月、以四分術推之、二月十五日春分乙卯、非乙亥。晉書・隋志以正月朝日爲非、文帝雖有春分之詔、實未施行。

漢武帝郊泰時、平旦出竹宮、東向揖日、其夕、西向揖月、卽用郊日、又不用東西郊、後遂旦夕常拜。文帝詔曰、「漢氏不拜日于東郊、而旦夕常于殿下東西拜日月、煩褻似家人之事、非事天交神之道也。」于是朝日東門之外、將祭必先夕牲、其儀如郊。 續漢志注。 祕書監薛靖論云、「按周禮、朝日無常日、鄭玄云用二分、故遂施行。秋分之時、月多東升、西向拜之、背實遠矣。朝日宐用仲春之朔、夕月宐用仲秋之朏。」湻于睿駮之、引禮記云、「祭日于東、祭月于西、以端其位。」周禮秋分夕月、竝行于上代、西向拜月、雖如背實、亦猶月在天而祭之于坎、不復言背也。 南齊書・通典。

太和元年二月丁亥、朝日于東郊。八月、 晉書。宋志有己丑字。 夕月于西郊。

吳時亦行此禮、郞陳融奏東郊頌。 宋志。

明堂 靈臺 辟雍

黃初二年春正月、郊祀明堂。 摯虞曰、「漢魏故事、明堂祀五帝之神。」隋志、王肅明堂議三卷。

宋志、是時魏都洛京、而神祇兆域・明堂・靈臺、皆用漢舊事。晉書鄭袤傳言、高貴鄕公議立明堂・辟雍、然未改作。

太和元年春正月、宗祀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

文帝卽位、用漢明堂而未有配、明帝始宗祀文帝于明堂、齊王亦行其禮、 晉書。 祝稱天子臣某。 通典。

隋書宇文愷傳、自晉以前、圜牆璧水、一依本圖。唐會要、陳正節言、魏・晉迄梁、雖規制或殊、而所居之地、常在景己。

太和初、太史令許芝奏「日應蝕」、與太尉于靈臺祈禳。 宋志。

正始二年二月、使太常以太牢祭孔子于辟雍、五年・六年亦如之。

戴延之西征記、洛城南有平昌門、道東有辟雍壇、去靈臺三里、俱魏武所立。

社稷

魏但太社有稷、而官社無稷、故常二社一稷、至明帝景初中立帝社。 續漢志注、孔晁謂漢及魏皆立一社一稷、至景初時、更立太社太稷、又特立帝社。 祭社但稱皇帝。 王肅議、太尉等祭祀但稱名不稱臣、有事須吿、皆遣祝史。通典、 南齊書禮志、魏世、秦靜使社稷別營、稱自漢以來相承南向。何佟之議、魏權漢社、社稷同營共門、稷壇在社壇北、後移宮南、自當。 曹植社頌云、「於惟太社、官名后土、是日句龍、功著上古、德配帝王、實爲靈主。克明播植、農正曰柱、尊以作稷、豐年是與、義與社同、方神北宇。」

吳時宮東門雩門、疑吳社亦在宮東、與其廟同所。 宋志。

靈星、秦靜議、風伯・雨師・靈星・先農・社・稷、爲國六神。 唐書禮樂志。

高禖

高禖壇石主。 晉元康六年、禖壇石中破爲二、博士未知所由、後得高堂隆故事、魏靑龍中造立此石。 隋志。

王朗奏言、天地及五帝・六宗・宗廟・社稷、旣因前代之兆域、天地則埽地而祭、其餘皆壇而埒之、明堂所以祀上帝、靈臺所以觀天文、辟雍所以修禮樂、太學所以集儒林、高禖所以祈休祥、舊皆在國之陽、竝高棟夏宇、足以肆饗射、望雲物、七郊雖尙質、皆有門宇便坐、足以避風雨。 宋志、高堂隆云、九日南郊、十日北郊、十一日明堂、十二日宗廟、是祭祀之次第也。

五祀

魏武興復舊祀、祭門・戶・井・竈・中霤、凡五祀。 御覽引魏名臣奏。 秦靜議、祭法七祀有國行、今月令謂行爲井、是以俗廢行祀井。武帝造祭門・戶・井・竈・中霤、文帝稱詔。按諸祠祀所以尊敬神靈、不宐稱詔。高堂隆議、國行・中霤・門・戶・竈多不徧、故曰祭五祀在于廟、今每門戶輒祭、自漢以來非舊典也。祭井自漢從水類、不列五祀、宐除井祀行。

嶽瀆

黃初二年六月、初祀五嶽・四瀆、咸秩羣祀、瘞沈珪璧。六年七月、帝以舟軍入淮、九月壬戊、遣使者沈璧于淮。太和四年八月東巡、遣使者以特牛祠中嶽。咸煕元年行幸長安、使使者以璧幣祀華山、 晉書・宋志。 何晏景福殿賦、歲三月、東巡狩、至于許昌、望祠山川。注云、太和六年。

大雩

靑龍五年三月辛巳、大雩。

舊制、求雨、太常禱天地・宗廟・社稷・山川已、賽如其常祭牢禮。四月立夏旱乃求雨、立秋雖旱不禱求雨、到七月畢賽之。秋・冬・春三時不求雨。 御覽引魚豢典略。

祀厲

祀厲具犧牲祭器、如師出吿郊之禮。 注引郊祀奏。

王肅云、厲殃、漢之淫祠。日月有常位、五帝有常典、師曠自是樂祖、無事于厲殃。厲殃同人、非禮器、雄黃等非禮飾。通典。

祖臘

漢以季冬之月、星回歲終、陰陽以交、勞農大享臘、魏因之。高堂隆議、王者各以其行之盛而祖、以其終而臘。水始于申、盛于子、終于辰、故水行之君以子祖、以辰臘、火始于寅、盛于午、終于戌、故火行之君以午祖、以戌臘、木始于亥、盛于卯、終于未、故木行之君以卯祖、以未臘、金始于巳、盛于酉、終于丑、故金行之君以酉祖、以丑臘、土始于未、盛于戌、終于辰、故土行之君以戌祖、以辰臘。今魏得土而王、宐以戌祖辰臘。秦靜議、古禮、歲終聚合百物祭宗廟、謂之䄍、皆有常日、臨時造請而用之、又無正月祖祭之禮。 續漢志引略同。 漢用午祖戌臘、午者南方之象、故以午祖、正月爲歲首、故以寅始、用午祖、戌者歲之終、萬物畢成、故以戌臘。小數之學、因就附著五行以爲說、非典籍經義之文也。尙書・易經說五行水・火・金・木・土王相、衍天地陰陽之義、故易曰、「坤爲土」、土位西南、黃精之君、盛德在未、故大魏以未祖、戌者歲終日窮之辰、不宐以爲歲初祖祭之行始也。易曰、「坤利西南得朋、東北喪朋。」丑者土之終、故以丑臘。終而復始、乃終有慶、宐如前以未祖丑臘。奏可。 通典。 按御覽引魏名臣奏、董遇議曰、「土行之君、故宐以未祖丑臘爲得盛終之節、不可戌祖辰臘。」 王肅議、禮曰、「季冬大儺、旁磔鷄・出土牛以送寒氣」、卽今之臘、除逐疫・磔鷄・葦絞・桃梗之屬。 初學記引嵇含祖道賦序、漢用丙午、魏用丁未。宋志同。藝文類聚引文帝答繁欽書、戊午祖于北園。是魏初承漢制也。

孫權推五德之運、以爲土行、用未祖辰臘。 江表傳。 虞喜志林、土行以辰臘、得其數矣。土盛于戌而以未祖、其義非也。土生于未、租用其盛、今用其始、豈應運乎。薛綜傳、正月乙未、權敕綜祝祖不得用常文、復使滿三、綜再祝、辭令皆新。丁奉傳云、「臘會有陛下兵。」後孫休竟以戊辰臘會誅綝。

禳祈

歲旦常設葦茭桃梗、磔鷄於宮及百寺之門、以禳惡氣。按漢儀則仲夏設之、有桃卯、無磔雞。及魏明帝大修禳禮、故何晏禳祭議雞牲供禳釁之事。磔雞宐起於魏、桃卯本漢制、所以輔卯金、魏所除也。 按續漢志、桃印長六寸、方三寸、書文如法、以施門戶。御覽引董勛答問云、有煙火・桃人・松柏・桃人鬼所惡、畫作人首、是魏除桃印、用桃人。 但未詳改仲夏在歲旦之所起耳。 晉志。

魏宗廟 文昭廟 禘祫 時享 薦新 配享 吿祭

建安十八年、曹操爲魏公、始建宗廟于鄴。二十一年二月甲午春祠、令曰、「議者以爲祠廟上殿當解履、吾受錫命帶劍不解履、今有事于廟而解履上殿、是尊先公而替王命也。又臨祭就洗、以手擬水而不盥、夫盥以潔爲敬、故吾親受水而盥也。又降神禮訖、下階就幕而立、須奏樂畢、竟若似不衎烈祖遲祭不遠訖也、故吾坐俟樂闋送神乃起也。受胙納袖以授侍中、此爲恭敬不終實也、古者親執祭事、故吾親納于袖、終抱而歸也。」 魏書。 文帝受禪、追尊祖曰太皇帝、考曰武皇帝。黃初二年六月、以洛京宗廟未成、乃祠武皇帝于建始殿、親饋奠如家人禮。四年、有司奏立二廟、乃立太皇帝廟、大長秋與高祖合祭、親盡以次毀、特立武皇帝廟、四時享祀、爲魏太祖、百世不毀。明帝太和三年、追尊大長秋爲高皇帝、夫人吳氏曰高皇后。冬十一月、洛京廟成、使太常持節迎高皇帝・太皇帝・武帝・文帝神主于鄴。 裴注、此無高祖神主、蓋以親盡毀、則惟立親廟祀四室而已。按唐會要云、明帝遷處士主置于園邑、歲時令丞奉薦、世近故也。宋朝事實載司馬光語略同。 景初元年、有司奏定七廟之制、曰、「武皇帝撥亂反正、爲魏太祖、樂用武始之舞、文皇帝應天受命、爲魏高祖、樂用咸煕之舞、帝制作興治、爲魏烈祖、樂用章武之舞、三祖之廟、萬世不毀。其餘四廟、親盡迭毀、如周后稷・文・武廟祧之制。」 於太祖廟北爲二祧、左爲文帝、廟號曰「高祖」、昭祧、其右擬明帝、號曰「烈祖」、穆祧。時尙在四親廟、蓋虛定之。 宋傅休議、漢初、帝各異廟。自明帝以來、同堂異室、魏・晉依之。

太和元年、立文昭皇后寢廟于鄴。 文帝甄后賜死、不入廟、明帝卽位追謚、故別立廟。 景初元年、立廟京師、有司奏、文昭廟世世享祀、樂舞與祖廟同、依周姜嫄廟禘祫。 通考引古今禮要云、甄后廟及寢依姜嫄廟、四時及禘皆與諸廟同。按通典、高堂隆議也。

魏以武帝爲太祖、至明帝始三帝、未有毀主而行禘祫。 册府、魏・晉祫禮、奉二主出同祫享、與太祖竝列昭穆而虛東向位。通考、漢・魏暴興、其上世微、故創國之君爲太祖、毀廟之主皆不合食。虞喜曰、「魏議者云、毀主應埋兩階之閒。」韓愈禘祫議、自魏・晉以降、始有毀瘞之議。

宗廟三歲大祫、每太牢分之、左辨上帝、右辨上后。 初學記引魚豢典略。 五年一禘。 通考引聶崇義曰、「明帝以景初三年正月崩、至五年二月祫祭、明年又禘、自茲以後、五年爲常。」 自太和四年相承、殷祭皆用冬夏。 通考。唐會要云、漢・魏祫祀皆在十月。

魏武皇后、太和四年六月崩。至六年三月、有司以今年四月禘吿、王肅議曰、「今宐以崩年數。按春秋、魯閔公二年夏、禘于莊公、是時衰絰之中、至二十五月大祥、便禘不復禫、故譏其速也。去四年六月武宣皇后崩二十六日旣葬、除服卽吉、四時之祭皆親行事、今當計始除服日數、當如禮須到禫月乃禘。」趙怡等以爲皇帝崩二十七月之後乃得祫禘。肅又奏曰、「如鄭玄言、各於其廟、不得謂之殷祭、殷者、以祖宗竝陳、昭穆皆列、故也。近尙書難臣以曾子問唯祫于太廟、羣主皆從、而不言禘、知禘不合食、臣答以爲禘袷殷祭、羣主皆合、擧祫則禘可知。光武時言祭禮以禘者、毀廟之主皆合于太祖、祫者唯未毀之主合而已。鄭以爲禘者各於其廟、原其所以、夏・商夏祭曰禘、其殷祭亦名大禘。至周改夏祭曰礿、以禘爲殷祭之名。周公以聖德用殷之禮、故魯人亦遂以禘爲夏祭之名、是以左傳謂『禘于武宮』、又曰『烝嘗禘于廟』、是四時祀、非祭之禘也。至經所謂禘、則殷祭之謂。鄭據春秋、與大義乖。」 通典。 崔亮云、王肅以爲旣除卽吉、故特時祭、至于禘祫、宐存古禮。高堂隆如肅議、于是停殷祭。 明帝以景初三年正月崩、至正始二年積二十五晦爲大祥。有司以爲禫在二十七月、到其年四月依禮應祫、王肅以爲禫在祥月、至其年二月應祫祭。 魏書禮志。

春祀・夏禘・秋嘗・冬烝。 繆襲祭儀、一歲五祠、常用仲月。高堂隆議、平原公主薨二月、春祀不宐闕祭。 曹植誄曰、「元侯助祭、獻璧奉璋。」

太和六年四月甲子、初進新果于廟。 按王肅傳、此議蓋自肅發之。

高堂隆云、「按舊典、天子諸侯月有祭事、其孟則四時之祭也、三牲黍稷時物咸備、其仲月・季月皆薦新之祭也、大夫以上將之以羔、或加以犬而已、不備三牲也、士以豚、庶人則唯其時宐、魚雁可也、皆有黍稷。禮器曰、『羔豚而祭、百官皆足、太牢而祭、不必有餘。』羔豚則薦新之禮、太牢則時祭之禮。詩云、『四之日其蚤、獻羔祭韭。』周之四月、夏之二月也。月令、仲春、天子乃獻羔開冰、季春之月、天子始乘舟薦鮪、仲夏之月、天子乃嘗魚、咸薦之寢廟。此則仲春季月薦新之禮也。」 通典。

正始六年十一月、祫祭太祖、始祀佐命臣二十一人。 靑龍元年、詔祀夏侯惇・曹仁・程昱于太祖廟庭、正始四年、詔祀曹眞・曹休・夏侯尙・桓階・陳羣・鍾繇・張郃・徐晃・張遼・樂進・華歆・王朗・曹洪・夏侯淵・朱靈・文聘・臧霸・李典・龐德・典韋、五年、詔祀荀攸、景元三年、詔祀郭嘉。裴松之曰、「不及荀彧、以末年異議、又位非魏臣故也。許褚功烈有過典韋、祀韋不及褚、所未達也。」

嘉平三年、有司奏、諸功臣應饗食于太祖廟者、更以官爲次、太傅司馬宣王功高爵尊、最在上。

高堂隆曰、「按先典、祭祀之禮、皆依生前尊卑之秩以爲位次。功臣配享于先王、象生前侍燕。燕禮、大夫以上皆升堂、以下則位于庭、其餘則與君同牢、至于俎豆薦羞、唯君備矣、公降于君、大夫降于公、士降于大夫。使功臣配食于烝祭、所以尊其德、明其勛、以勸嗣臣也。議者欲從漢氏祭之于庭、此爲貶損。周志曰、『勇則害上、不登于明堂。』此在堂之明審也。貴者取貴骨、賤者取賤骨、 凡牲體前貴後賤。 今使配食者因君之牢、以貴賤爲俎、庶合時宐。君禮大夫三獻、太祝令進三爵可也。」 通典。 陳留王禪晉、石苞曰、「主遷廟、臣宐從享、魏功臣宐歸之陳留國、使修常祀。」見通考。

延康元年四月、饒安縣言白雉見、太常以太牢祠宗廟。

太和元年四月、洛邑初營宗廟、掘地得玉璽、方一寸九分、其文曰、「天子羨思慈親」、明帝爲之改容、以太牢吿廟。六年、長安得玉印、詔因祭祀奠于文思皇后神座。高堂隆議、往得瑞璽、以吿宗廟、而奠于親廟、于是遣官用脯醢酒吿于列廟及文思皇后寢室。 通典載秦靜文曰、「孝孫皇帝諱使太尉臣某以靈命瑞圖册吿于天、郊事訖、將納册于石函、謹使太常臣某帥有司以脯醢旨酒敢昭吿于皇祖武皇帝、以武皇后卞氏配。尙饗。」 通考、晉賀循曰、「魏唯一廟、一廟中茍在未毀、恐有不得偏有不吿、然又不詳太廟定議、不敢必據也。」

嘉平六年、司馬景王謀廢帝、以聞皇太后、使兼太尉高柔奉策用一元大武吿于宗廟、遣芳歸潘于齊。

雜錄

廟主。 通典、或問高堂隆曰、「馮君章句說正廟之主、各藏太室西壁之中、遷廟之主、于太祖太室北壁之中。按逸禮、藏主似在堂上壁中。」答曰、「章句但言太祖北壁中、不別堂室、愚意以堂上無藏主處、當室中也。」

魏故事、天子爲次殿于廟殿之東北、天子入自北門。 摯虞曰、「凡適尊以不顯爲恭、以由隱爲順、設于上位、入自南門、非謙厭之義、宐定新禮如舊。」

太和四年、詔太傅三公以文帝典論刻石、立于廟門外。

景初元年、有司奏文昭廟世世享祀、與七廟議竝勒金策、藏之金匱。

臨淄侯植欲祭先王于河上、博士鹿優等以爲庶子不得祭宗廟、詔答之。 文帝集。

尙書訪高皇主遷、宐復諱否。王肅曰、「太祖以上去墠乃不諱、諱三祖以下、盡親如禮。」

蜀宗廟

章武元年立宗廟、祫祭高皇帝以下。

裴松之曰、「先主雖云出自景帝、而世數悠遠、昭穆難明、旣紹漢祚、不知以何帝爲元祖以立親廟。于時英賢作輔、儒生在官、宗廟制度、必有憲章、而載記闕略、良可恨哉。」

按後主出降、北地王諶哭于昭烈之廟、則先主蓋別立廟。 譙周禮祭集志、「天子之廟、始祖及高曾祖考皆月朔加薦、以象平生朔食也、謂之月祭。二祧之廟無月祭、凡五穀成熟、珍物新成、天子以薦宗廟。其月朔及臘・薦新皆奠無尸、故羣廟皆一朝之閒盡畢。」 通考。

又曰、「四時祭吿、各于其廟中神位奧西牆下東向、諸侯廟木主在尸之南、爲在尸上也、東向以南爲土。」 通典。

吳宗廟

孫亮五鳳二年、作太廟。

孫權不立太廟、以父堅嘗爲長沙太守、於臨湘縣立堅廟、依後漢奉南頓故事、令太守奉祠。後又尊堅廟曰始祖。 追謚武烈皇帝。 又以吳芮冢材爲屋、未之前聞也。於建業、立兄長沙桓王廟、權疾、令太子禱焉。子亮立、明年於宮東立權廟曰太祖廟、旣不在宮南、又無昭穆之序。孫晧元興元年追謚父和曰文皇帝、改葬明陵、吳興郡守四時奉祠。有司奏、宐立廟京邑。寶鼎二年營立寢堂、號曰淸廟。十二月、以靈輿法駕迎神主于明陵、使丞相奉三牲祭于近郊、晧于金城外露宿、明日望拜于東門外、翌日拜廟薦祭、比七日三祭、倡技晝夜娛樂、有司奏言、祭不欲數、數則黷、宐以禮斷情、然後止。

吳錄、舊拜廟、選兼大將軍領三千兵爲衞。


三國會要卷十一終


三國會要卷十二黃巖楊晨纂

禮 凶禮

魏武王以禮送終之制、襲稱之數、緐而無益、俗又過之、先自制送終衣服四篋、題識其上「春・秋・冬・夏」、曰、「有不諱、隨時以歛、金珥珠玉銅鐵之物一不得送。」 晉志・宋志。

建安二十三年、爲壽陵、因高爲基、不封不樹。

黃初三年、文帝作終制曰、「禮、國君卽位爲椑、存不忘亡也。壽陵因山爲體、無爲封樹、無立寢殿、造園邑、通神道。其皇后及貴人以下不隨王之國者、終沒皆葬澗西、前以表其處矣。」 薛收元經傳曰、「漢故事、陵上祭殿、至魏以爲古不墓祭、自有廟設、于是園邑寢殿遂廢。」通鑑、唐嚴善思言漢諸陵、皇后多不合葬、魏・晉始有合者。開元禮亦云。

七年五月丁巳、帝崩于嘉德殿、殯于崇華前殿、六月戊寅、葬首陽陵、以終制從事。 飯含無以珠玉、無施珠襦玉匣。

靑龍三年正月丁巳、皇太后崩、三月庚寅、葬文德郭后、營陵于首陽陵澗西、如終制。

魏書、哀策曰、「惟靑龍三年三月壬申、皇太后梓宮啓殯、將葬于首陽之西陵、哀子皇帝叡親奉册祖載、遂親遣奠、扣心擗踊、號咷仰訴、痛靈魂之遷幸、悲容車之向路。」

太和四年、改葬文昭甄后于朝陽陵。

魏武帝遺令、百官當臨殿中者、十五擧音、葬畢便除。其將兵屯戍者皆不得離、有司各率乃職。

陸機引遺令曰、「吾倢伃伎人皆著銅爵臺、於臺堂上施八尺牀穗帳、朝晡上脯糒之屬、月朝十五輒向帳作伎。吾厯官所得綬皆著藏中。吾餘衣裘可別爲一藏。」

倚廬中施凷縑帳、蓐素牀、以布巾裹凷革、鞀輦・版輿・細犢車・皆施縑裹。 通考引晉有司奏云、前代故事。

魏禮官議奔喪禮、有除喪而後歸者、皆聽哭於陵、又服除始哭陵、可服深衣白帢。 通典。後不悉注。

曹植誄曰、「顧衰絰以輕擧兮、迫關防之我嬰。」是宗藩不得奔喪也。

國有大喪、羣臣凶服、以白爲綬囊、以布爲劍衣。 晉志云、魏故事。

文帝崩、國內服三日。 帝崩、議謚者百五十人。見北堂書鈔引何晏議謚表。

明帝時、毛皇后崩、尙書奏、武宣皇后崩、未葬時稱太后。文德皇后崩、侍中蘇林議、皇后皆有謚、宐稱大行。詔稱大行。

明悼毛后崩、銘旌或欲去姓而書魏、或欲兩書。司馬孚以爲尊稱皇后、何待於魏。彰以謚號、何待於姓。從之。 晉書。

明帝崩于建始殿、 紀作嘉福殿。殯于九龍殿、尙書訪曰、「當以明皇帝謚吿四祖、祝文於高皇稱元孫之子云何。」王肅曰、「荀爽・鄭玄皆云天子諸侯曾祖以上皆稱曾孫。」又訪、「按漢、旣葬、容衣還、儒者以爲宐如文皇帝故事、以存時所服。」肅曰、「禮無容衣、今須容衣還而後虞祭、宐依尸服卒者上服之制、以正服不以褻衣。」又訪、「容衣還、羣臣故當在帳中、常塡衞見。」肅曰、「可見於門內、拜訖入帳、臨乃除服。」

將葬、設吉凶鹵簿、皆有鼓吹、執紼者挽歌。 晉志云、「漢・魏故事、大喪及大臣之喪、執紼者挽歌。」

旣葬、除服、嗣君不復諒闇終制。 晉書李含傳、旣葬而除、旣除而祔、爰自漢・魏、迄于聖晉。唐書暢當傳、后崩、皇太子卒哭而除、心喪三年、云魏・晉制。

內外公私聲樂祭祠等、旣葬祔廟之後、皆復其常。 唐會要。

明帝以景初三年正月崩、至五年正月積二十五晦爲大祥、太常孔美・博士趙怡以爲禫在二十七月、散騎常侍王肅・博士樂詳等以爲禫在祥月。 魏書。

鄧哀王沖年十三亡、太祖爲娉甄氏亡女與合葬。

明帝愛女淑薨、追封謚爲平原懿公主、爲立廟、取甄氏亡從孫黃與合葬、追封黃列侯、以夫人郭氏從弟悳爲之後、承甄氏姓、封悳爲平原侯、襲公主爵、朝夕哭。高堂隆議、不應二月廢祠殯葬之閒權廢事。 楊阜傳、文皇帝・武宣皇后崩、不送葬、平原公主葬南陵、自臨送。

甄后母薨、帝制緦服臨喪、百僚陪位。

太常韓曁奏、天子降周、爲外祖母無服。尙書奏、可臨畢御還寢、明日反吉便膳。趙咨奏、哭敬侯夫人、張帷幕端門外之左、羣臣位如朝皇帝、黑介幀、進賢冠、皁服、十五擧聲則罷。博士樂詳議、周禮、王弔、弁絰錫衰。詔依周禮。

王公之喪、哭於東堂。 魏書。 大司馬曹眞薨、幸城東、張帳哭之。大將軍夏侯惇薨、素服幸城東門發哀。 鍾繇卒、帝素服臨弔。 陳羣母卒、詔、司空今遭母憂、當遣使弔祭。王肅議、臣有父母之喪、訃、君弔之、弔諸臣之母當從夫爵。 蔣濟奏、前會鎭軍朱鑠喪、卿以下皆去冠、以布巾帕額。使者侍中散騎、則不違禮意、博士杜布議、以爲亦宐去玄冠、代以布巾。詔從之。

鍾會遭所生母喪、議者以爲公侯有夫人、有世婦、有妻、有妾、所謂外命婦也。依春秋成風定姒之義、宐崇典禮、不得總稱妾名。於是稱成侯命婦。

延康元年南征、親祠譙陵。黃初三年詔曰、「古不墓祭、皆設于廟。先帝高陵殿皆毀壞、車馬還廐、衣服藏府。」遂革上陵禮。及齊王在位九載、始一謁高平陵。 宋志、其後遂廢。

建安二十三年、令公卿大臣列將有功者陪壽陵。

甄后傳、明帝卽位、追謚文昭、使司空王朗持節奉策以太牢吿祠于陵。

文帝受禪、追加尊號、刻金璽、不敢開埏、乃爲石室藏璽埏首。 宋志。

征南將軍王基碑云、「奉策追位司空、贈東武侯、蜜印綬、送以輕車介士。」

司徒韓曁薨、特賜溫明祕器、五時朝服、玉具劍佩。

章武三年、先主遺詔、百寮發哀、滿三日除服、到葬期復如禮、其郡國太守・相・都尉・縣令長、三日便除服。五月、梓宮自永安還成都、謚曰昭烈皇帝。八月、葬惠陵。 徐乾學曰、「魏武令葬畢便除、臣民猶服二十七日、先主止令三日除服、則又減矣。」

先主甘皇后卒、葬于南郡、章武二年、追謚皇思夫人、還葬于蜀、未至而先主殂隕。丞相亮言、按謚法宐曰昭烈皇后。輒與太常臣賴恭等議、與大行皇帝合葬。臣請太尉吿宗廟、布露天下、具禮儀別奏。制曰、可。

先主穆皇后延煕八年薨、合葬惠陵。

丞相亮卒、後主素服發哀三日。 華陽國志。 景曜六年、詔立廟於沔陽。 襄陽記曰、「所在各求立廟、議以禮秩不聽、因近其墓立之。」

霍峻傳、還葬成都、先主甚悼惜、親率羣僚臨會弔祭、因宿墓土。

初、先主時、惟法正見謚。後主時、諸葛亮功德蓋世、費禕荷國之重、亦見謚。陳祇寵待、特加殊獎、夏侯霸遠來歸國、故得謚、於是關羽・張飛・馬超・龐統・黃忠及雲乃追謚。 趙雲傳。

孫權太子登初葬句容、置園邑奉守如法、後三年、改葬蔣陵。 吳書。

雜錄

喪葬令云、王及郡公侯之國者薨、其國相・官屬・長史及內史下令・長・丞・尉皆服斬衰、居倚廬、妃夫人服齊衰、朝晡詣喪庭臨、以喪服視事、葬訖除服、其非國下令・長・丞・尉、及不之國者相・內史及令・長・丞・尉、其相・內史吏皆素服三日哭臨、其雖非近官而親在喪庭執事者、亦宐制服、其相・內史及以列侯爲吏・令・長者無服、皆發哀三日。明帝詔、縣・鄕・亭侯旣受符策茅土、名曰列侯、當卒稱薨。博士張敷等議、諸王・公・大將軍、縣・亭侯以上有爵土者、依諸侯皆稱薨、關外侯無土、銅印、當古稱卒、千石・六百石下至二百石皆詣臺拜受、與古士受命同、依禮稱不祿。高堂隆議、今大中大夫秩千石、諫議中散大夫秩皆六百石、此正天子之大夫、而使與二百石同稱不祿、非禮意也。

尙書衞覬奏、舊制、諸王及列侯薨、無少長皆賜謚。臣以爲諸侯王及王子諸公侯、可隨行迹賜謚、其列侯始有功勞可一切賜謚、襲封者不賜。荀攸以爲自關內侯以下及名號賜爵附庸、非謚所及、若列侯襲有官位比大夫以上、或宿衞忠勤、身死王事、皆宐加謚。

漢・魏賜謚、多由封爵、雖位通德重、先無爵者例不加謚。 晉書王導傳。 王宮亦言、漢・魏相承、爵非列侯、則皆沒其高行、不加之謚、至使三事之賢臣、不如野戰之將士。 劉毅傳。

魏初謚宣帝爲文侯、景帝爲武侯、文帝表不宐與二祖同、於是改謚宣文・忠武、至文王受晉王之號、魏帝又命宣文爲宣王、忠武爲景王。

故漢獻帝嫡孫杜氏鄕侯劉康襲爵假授、使者拜授、康素服奪情。魏尙書議玄冠縗絰服素以承詔命、事訖反喪服。王肅以爲諸侯受天子命宐吉服、使者出、反喪服、卽位而哭。詔從之。

陳思王子志爲濟北王、須嚌醴畢然後使者出。王肅議、今京師拜諸侯嗣子、無事有嚌醴、天子賜諸侯大夫冕弁服於太廟、歸設奠、服賜服、可依此。使者旣出、公猶服命服、設奠而吿、旣吿、反服、卽位而哭。從之。

魏令官長卒者、官吏皆齊衰、葬訖除之。 晉范汪曰、「漢・魏名臣爲州郡吏者、雖違適不同、多爲舊君齊衰三月。」 魏士孫德祖以樂陵太守遷陳留、未入境亡、司馬芝以爲樂陵吏當爲舊君服、劉綽謂宐三年、陳留吏未加恩、不持重。魏略、吉茂兄黃從公府掾爲長陵令、時禁長吏擅去官、而黃聞司徒趙溫薨、自以爲故吏、違科喪服、爲司隸鍾毓所收、伏法。 孫登傳、赤烏四年卒、謝景時爲豫章太守、棄官奔赴、拜表自劾、權以與太子從事、異于他吏、使中使慰勞、聽復本職。

景元元年、傅玄擧將僕射陳公薨、鄭小同云、「弔服加麻可也、三月除之。」 王肅卒、門生衰絰者以百數。晉書馬隆傳、魏兗州刺史令狐愚坐事誅、隆以武吏託稱愚客、以私財殯葬、服喪三年、禮畢乃還。 魏略、脂習除太醫令、與孔融親善、融誅、習獨往哭之。黃初中、以習有欒布之節、賜拜中散大夫。

時制、吏遭大喪者、百日後皆給役。

祖父未葬者、不聽服官。 晉書慕容儁載記云、魏・晉之制。

漢・魏以來、王侯皆不臣其父兄、故五服內外皆如周之士禮。 晉徐邈議。又云、「魏武在漢朝爲諸侯制而竟不立、荀公定新禮、亦欲令五等王公旁親絕期、摯仲理以爲今諸侯與古異、事不施行者著在魏科。」又云、「魏先儒言、大夫降其旁親爲士者一等、時人行之以爲合禮。」 按晉志云、「漢・魏故事無五等諸侯之制、公卿朝士服喪親疏各如其親。」則時人亦未行也。

吳孫權令諸有居任者遭三年之喪、皆須交代、犯者定大辟之科、又使代未至不得吿、吿者抵罪。其後吳令孟宗聞喪卽去、陸遜陳其素行、得減死一等、自此遂減。 通典。按吳主傳本云減宗一等、後不得以爲比、因此遂絕也。

魏氏東關之役、旣失尸柩、葬禮無期、時議以爲禮無終身之喪、制使除服。 南史沈洙傳。

遼東李敏惡公孫度、乘舟入海、敏子信追求出塞、越二十年不娶、徐邀責之、乃娶妻生子胤而遣妻、常如居喪之禮、不勝憂、數年卒。胤生不識父母、及有識、蔬食哀戚、亦如三年之喪、以祖父不知存亡、設主奉之。

嘉平元年、魏郡太守鍾毓爲父後、以出母無主、後迎還制服。

司徒陳矯本劉氏、養於陳、 本傳、出嗣舅氏。 及薨、劉氏弟子疑所服、王肅曰、「昔司徒喪母、諸儒陳其子無服、甚失禮意。爲人後者、其婦爲舅姑大功、婦猶爲夫故父母降一等、祖至親也、可無服乎。子孫宐依本親而降一等。」

尙書郞武竺有同母異父昆弟之喪、以訪王肅、肅據子思書曰、「言氏之子、其知禮乎。」繼父同居服周、則子宐大功也。

吳陸景少爲祖母所育養、及亡、爲之心喪三年。 文士傳。

魏征東長史吳綱亡入吳、妻子留中國、於吳更娶、綱與後妻幷子俱還、二婦幷存。袁准以爲綱妻之絕、非犯宐出之罪、來還則復初、焉得而廢之。後妻不害、焉得而遣之。按竝后匹嫡、事不兩立、前嫡承統、後嫡不傳重、可也。二母之服、則無疑於兩三年矣。 吳王毖仕魏更娶、亦見通典。

魏時、或爲四孤論曰、「遇兵饑饉、有賣子者、有棄溝壑者、有生而父母亡、復無緦麻親、必死者、有以五日生子、俗人忌不擧者、有家無兒、收養敎訓成人。禮、異姓不爲後、欲還本姓可不。」博士田瓊曰、「襃姒長養於襃、便稱曰襃、無常姓也。其家若絕嗣、可祀於門外、 徐幹曰、「不如立室別祭。」 有子可以爲後。」 王朗是之。 軍謀史于達叔曰、「棄絕天性而戴他族、不爲逆乎。鄭伯復爲母子、傳以爲善。今宐爲子竭力報養育之澤、若終爲報、父在、爲母之服、立宮祭之、畢已之年。」

范式碑云、「胤嗣网繼、靑龍三年、縣長汝南薛□思紹弈世、乃與縣之碩儒□同宗□□□之胄、昭吿祖考、俾守厥祀。」 隸釋。

楚國先賢傳、「韓曁遺言曰、『方今百姓務農、不宐勞役、乞不令洛陽吏民供設喪具、懼國典有常、使臣私願不得展從。』詔、『喪禮所設、皆如故事、勿有所闕。』」

魏武以天下凋敝、下令不得厚葬、又禁立碑。甘露二年、大將軍參軍大原王倫卒、倫兄俊作表德論以述遺美云、「祇畏王典、不得爲銘、乃撰錄行事、就刊于墓之陰云爾。」 宋志。

審配與袁譚書曰、「先公廢絀將軍以續賢兄、立我將軍 弟尙。 以爲適嗣、先公謂將軍爲兄、 【世界書局本作:"先公謂將軍爲兄子," 注:"案原無子字,今據三國志袁紹傳注補。――校點者。"】 將軍謂先公爲叔父。先公卽世、我將軍斬衰居廬、而將軍齋於堊室、出入之分、於斯益明。」 按紹愛少子尙、欲以爲後而未顯、配等奉尙代紹位、譚至不得立。此書所言廢立事皆誣、而其時降服之制可因此知之。典論亦云、「矯紹遺命奉尙。」

建安十年禁厚葬。黃初三年制、無立寢殿、通神通。

楊泉曰、「周衰、立寢於墓、漢興不改、及其末年、咸往祭焉。蓋由京師三輔、酋豪大姓、力强財富、婦女贍侈、車兩相追、宿止墓下、連日厭飫、遂以成俗、迄於今日。」 封演聞見記、魏・晉以來、始有紙錢附。

金罍子、今俗家人死、輒行課算、某日魂當還、輒棄死尸徹哭、傾戶走竄、謂之躱衰、此雖鄙猥、絕有所本。魏皇女淑薨、陳羣諫曰、「聞車駕欲幸摩陂、實到許昌、二宮上下皆悉俱東、或言欲以避衰。」 今俗云「避煞卽此。」

司馬光曰、「漢世公卿多建祠堂於墓、魏・晉以降漸復廟制。」

漢晉春秋、霍弋聞成都不守、素服號哭、大臨三日。 霍峻傳注。

襄陽記、羅憲聞敗、斬稱成都亂者一人、百姓乃定。得後主問至、乃率所統臨於都亭三日。 時吳兵襲巴東、憲拒之。

軍禮

建安二十一年、魏國有司奏、古四時講武、皆於農隙、漢承秦制、三時不講、惟十月都試。今金革未偃、士卒素習、可無四時講武、但以立秋擇吉日大朝車騎、號曰閱兵。奏可。冬十月治兵、王親執金鼓以令進退。

延康元年六月辛亥、 宋志云、立秋。 治兵於東郊、公卿相儀、王御華蓋、視金鼓之節。

太和元年十月、治兵於東郊。

魏故事、遣將出征、符節郞授節鉞於朝堂、跪而推轂。 晉書・通典・北堂書鈔。

大軍當出、使太常以特牛一吿祠于郊。 魏書。

古者出征、於車載遷廟主及社主以行、秦・漢・魏不載主也。 御覽引摯虞決疑要注。

軍還、有司以太牢吿至、策勳於廟。

延康元年七月甲午、軍次譙、大饗六軍。 魏書、設伎樂百戲。水經注云、「大饗父老、立壇於故宅、壇前樹碑、題曰大饗之碑。」

黃初三年十月、帝自許昌南征。

五年八月、爲水軍、親御龍舟、循蔡・潁浮淮、幸壽春、九月、遂至廣陵。

六年三月、帝爲舟師東征、八月、自譙循渦入淮、從陸道幸徐、十月、幸廣陵故城、臨江觀兵。

靑龍二年七月、帝御龍舟東征、八月、大曜兵、饗六軍、遣使持節犒勞合肥・壽春諸軍。

景初二年、步騎發京師、 晉書宣帝紀、伐遼東。 車駕送出西明門。及班師、遣使勞軍于薊。

正始二年、諸軍南征、車駕送出津陽門。還、天子遣侍中常侍勞軍于苑。 四年亦臨送。

嘉平三年、司馬懿討王淩還、帝使侍中韋誕勞軍于五池。 水經渠水注。

甘露元年、大破蜀將姜維于上邽、遣使犒賜將士、大會臨饗、飮宴終日。

二年、諸葛誕擧兵、太后與帝親征、詔曰、「今車駕駐項、大將軍恭行天罰、前臨淮浦、昔相國大司馬征討、皆與尙書俱行、今宐如舊。」乃令散騎常侍裴秀・給事黃門侍郞鍾會與大將軍俱行。

司馬昭領兵入見、帝幸平樂觀以臨軍過。 通鑑。

建興十年、敎兵講武。

亮率眾南征、詔賜鈇鉞・曲蓋・羽葆・虎賁。 諸葛集。

諸葛恪傳、權遣尙書僕射薛綜勞軍、綜先移恪等曰、「主上思飮至之舊章、故遣中臺近官迎致犒賜。」

校獵

黃初二年正月甲戌、校獵。

四年八月辛未、校獵于滎陽。

水經伊水注、大石山、魏文帝獵于此、虎超乘輿、孫禮拔劍投虎。

應瑒校獵賦曰、「二虞萊野、二扈表禽。」 玉海。又文帝有校獵賦。

晉書王戎傳、年六・七歲、於宣武場觀戲猛獸、戎立不動、魏明帝於閣上見而奇之。

賓禮

黃初元年、以河內之山陽邑萬戶奉漢帝爲山陽公、位在諸侯王上、奏事不稱臣、受詔不拜、以天子車服郊祭天地宗廟、臘如漢制、行漢正朔、京都有事於太廟、致胙。封四子爲列侯。 晉書荀奕傳、陳留王位在三公之上、坐在天子之右、答表曰書、賜物曰與。晉於陳留如是、魏於山陽宐同。

按晉書武帝紀、太始二年、罷山陽公國督軍、除其禁制、是魏名雖尊崇、而實加禁制也。

獻帝傳、靑龍二年薨、明帝變服率羣臣哭之。有司奏喪事比諸侯王。詔謚公爲漢孝獻皇帝、册贈璽紱、禮儀一如漢故事、喪葬所供、羣官之費、皆仰大司農、陵曰禪陵、置園邑。葬日、帝制錫衰弁絰、慟哭、立適孫桂氏鄕侯康爲山陽公、以通三統、永爲魏賓。 通典、晉王彪之議、山陽公薨、故事給絹二百匹。

宋書、零陵王薨、車駕三朝、率百僚擧哀於朝堂、依魏明服山陽公故事。

建安二十五年、或傳漢帝見害、先主發喪制服、追謚曰孝愍皇帝。

四年、賜山陽公夫人湯沐邑、公女曼爲長樂郡公主、食邑各五百戶。

景元元年、故漢獻帝夫人節薨、帝臨於華林園、使使持節追謚爲獻穆皇后。及葬、車服制度皆如漢氏故事。

以漢諸侯王爲崇德侯、列侯爲關中侯。 按後漢書、東海王彊・沛王輔・東平王蒼之後皆封崇德侯。 故漢宗室諸劉不得仕進、至晉受禪、始除禁錮。

曹植宗聖侯碑、追二代三恪之禮、兼紹宣尼襃成之後。 按魏三愘、其詳未聞。惟通典引晉初劉熹議云、衞公署於前代、爲二王後、於大晉爲三恪、應降稱侯。知魏以衞公爲周後也。

建安二十一年夏、代郡烏丸行單于普富盧與其侯王來朝。秋、匈奴南單于呼廚泉將其名王來朝、待以客禮、遂留魏、使右賢王去卑監其國。

黃初二年、以孔子二十一代孫議郞羨爲宗聖侯、邑百戶、奉祀、令魯郡修起舊廟、置百戶吏卒以守衞之、又於其外廣爲室屋、以居學者。

崔林傳、林爲司空、魯相上言、漢舊立孔子廟、襃成侯歲時奉祠、辟雍行禮、必祭先師、王家出穀、春秋祭祀。今宗聖侯奉嗣、未有命祭之禮、宐給牲牢、長吏奉祀、尊爲貴神。制三府議、博士傅祇以春秋傳言「立在祀典」、則孔子是也、宗聖適足繼絕世、章盛德耳、至于顯立言、崇明德、則宐如魯相所上。林議以爲宗聖侯亦以王命祀、不爲未有命也。周武王封黃帝・堯・舜之後及立三恪、禹・湯之世不列、於時復特命他官祭也。今周公以上達於三皇、忽焉不祀、而禮經亦存其言、今獨祀孔子者、以世近故也。以大夫之後、特受無疆之祀、禮過古帝、義踰湯・武、可謂崇報明德矣。無復重祀于非族也。 五禮通考。

曲阜孔子廟像、二弟子執卷侍立。 水經注。

黃初二年正月、校獵至原陵、遣使以太牢祠漢世祖。

景初二年、詔表高祖・光武陵四面百步不得使民耕牧樵採、又爲武・昭・宣・明帝置守冢各三百家。 文帝集。

魏略、太祖西征、道孟津、過宏農王冢、疑欲謁、顧問左右莫對。董遇進曰、「春秋之義、國君卽位未踰年而卒、未成爲君。宏農王卽位旣淺、又爲暴臣所制、降在藩服、不應謁。」太祖乃過。

仲春社日、祀皋陶於廷尉寺。 晉志、摯虞議、故事云云。新禮、孟秋祀于律署。

魏太祖遣使以太牢祀橋玄。文帝黃初六年行自譙過梁、亦遣使以太牢祀之。

續漢書、魏祖有吿涿郡太守祀盧植文、亦見藝文類聚。又立齊桓公祠、見北堂書鈔。

黃初二年十月、公卿朝朔旦、引故漢太尉楊彪待以客禮、詔賜公延年杖及馮几、謁請日使杖入、又可使著鹿皮冠。 帝欲以爲太尉、辭。四年、詔拜光祿大夫、朝見、位次三公、門施行馬、置吏卒以優崇之。


三國會要卷十二終


三國會要卷十三黃巖楊晨纂

禮 嘉禮 冠昏 册立 卽位 朝會 巡幸 封禪 讀時令 耕籍 親蠶
輿服

正始四年正月、帝加元服。 通典。按魯襄公冠以冬、漢惠帝冠以三月、明無定月、而後漢以來、帝加元服咸以正月。

魏天子冠一加、太子再加、皇子・王公世子乃三加。 其說曰、「士禮三加、加有成也。至于天子諸侯無加數之文者、將以踐阼臨民、尊極德備、豈得與士同。」孫毓以爲一加再加、皆非禮也。司馬彪曰、「漢帝四冠、一緇布、二進賢、三武弁、四通天冠、凡四加。」

禮、冠于廟。自魏不復在廟冠諸王、因漢遣使行事。

太子冠、作樂。

拜王后太子、諸侯陪位、羣卿上壽。 卞皇后傳。

魏制、册后以皮馬爲庭實、加以穀珪、 正始四年、立后甄氏、其儀不存、據晉尙書朱整言魏故事。 諸侯娶妃、加以大璋。 按宋志曰、「王娶妃、公主嫁、禮用絹百九十匹。魏聘后同。」又云、「王者昏禮、漢・魏遺事闕略者眾、則未可遽定。」

王肅納徵辭云、「玄纁束帛、儷皮雁羊。」 前漢聘后馬十二匹、無用羊之文。鄭玄婚物贊曰、「羊者祥也。」然則自漢末始矣。

太祖愍嫁娶之奢僭、公女適人皆以皁帳、從婢不過十人。 傅子、南史崔祖思傳。

漢・魏之禮、公主居第、尙公主者來第成婚、司空王朗以爲不可、其後乃革。

拜三夫人、臨軒、使使持節兼太常、拜九嬪、兼御史中丞、 晉泰始十年、將聘拜三夫人九嬪、有司奏、禮、皇后聘以穀珪、無妾媵禮贄之制。詔曰、「拜授可依魏氏故事」、于是臨軒使使持節、云云。 拜貴人、諸營兵皆屯門。 魏書。

王公羣妾見于夫人、夫人不答拜。 晉志言漢魏故事。

蜀漢册立皇后、使丞相持節授璽綬。

册立太子

皇太子册立、大會、 晉太始三年、有司奏依漢魏故事。 太子稱臣、 通典引漢魏故事。 官屬於太子稱臣、朝臣咸拜、 通典。 在東宮則西面、避尊位也。 北齊天保中議者引晉舊事云云、邢子才以爲東晉依漢・魏之舊、太子普臣四海、不以爲嫌、何疑于東面。梁天監六年詔曰、頃代以來、元日朝畢會羣臣、則移就西壁下東向坐。求之古義、王者燕萬國、惟應南面、何更東面。于是御坐南面。是以前燕禮御坐東面故避之也。

蜀立太子、使丞相持節授印綬。

即位 朝会

始卽位、班諱朝堂。 南齊書任昉議云、「班諱之典、爰自漢世、降及有晉、厯代無爽。」

明帝踐阼、羣臣或以爲宐饗會、高堂隆曰、「唐・虞有遏密之哀、高宗有不言之思、不宐爲會。」帝敬納之。

沈文阿嗣君謁廟升殿儀注議、叔孫定禮、尤失前憲、奠贄不珪、致享無帛、公王同璧、鴻臚奏賀、若此數事、未聞于古、後相沿襲、至梁行之。今坐正殿、止行薦璧之儀、無賀酒之禮。詔可。 據此、是梁以前皆獻酒稱賀。

高貴鄕公卽位于太極前殿、百僚陪位。 注、使中護軍望・兼太常河南尹肅持節、與少府襃・尙書亮・侍中表等奉法駕迎。十月己丑、公至玄武館、羣臣請舍前殿、公以先帝舊處、避止西廂、請以法駕迎、不聽、庚寅入洛陽、羣臣迎拜西掖門南、公下輿答拜、至止車門下輿、步至太極東堂、見于太后、其日卽皇帝位。 正元元年、論廢立定策功、封爵・增邑・進位・班賜、各有差。

甘露元年二月丙辰、帝宴羣臣于太極東堂。 魏氏春秋。

孫休傳、恩行丞相事、率百僚以乘輿法駕迎于永昌亭、築宮、以武帳爲便殿、設御坐。己卯、休乘輦進、羣臣再拜稱臣、休謙不卽御坐、止東廂。戶曹尙書前、卽階下讚奏、丞相奉璽符。休三讓、羣臣三請。休曰、「將相諸侯、咸推寡人、敢不承受。」羣臣以次奉引休就乘輿、百僚陪位、綝以兵迎拜于道側、休下車答拜。卽日御正殿、大赦改元。

五日視朝。 王肅傳、上疏可復五日視朝之儀、使公卿尙書各以事進。 魏略、游楚封列侯、詔特聽朝引上殿、楚短小而大聲、被詔登階、不知儀式。帝令侍中贊引呼隴西太守前。楚當言唯而大聲應諾、帝顧而笑、遂勞勉之。 吳孫亮太平二年臨正殿、赦、始親政事、綝所表奏、多見難問。

正月旦受朝賀、羣臣奉贄、後五日乃大宴會作樂。 宋志。

公卿上殿、虎賁六人隨上、以斧柄拄衣裾上。 御覽引咸和起居注云、魏氏故事。 通鑑、舊儀、三公領兵朝見、令虎賁執刀挾之、操入見、汗流浹背、自後不復朝請也。

冬至日、受方國及百僚賀、因小會、其儀亞於歲旦。 晉志。 臘日亦朝賀。 孫休傳、十二月戊辰臘、百僚朝賀、公卿上殿。

王朗表云、「踐長于至、迎始于臘、履端于正、連厯天人三朝之元慶、無緣奉玉爵以獻萬壽。」 藝文類聚。 晉書王渾傳、舊三朝元會、計吏詣軒下、侍中讀詔、計吏跪受。

決疑要注、古者朝會皆執贄、侯伯執圭、子男執璧、孤執皮帛、卿執羔、大夫執雁、士執雉。漢・魏粗依其制、正旦大會、諸侯執玉璧、薦以鹿皮、公卿以下所執如古禮。 續漢志注。

魏武帝都鄴、正會文昌殿、用漢儀、又設百華燈。 晉志。

文帝受禪後、修洛陽宮室、權都許昌、宮殿狹小、元日於城南立氈殿、靑帷爲門、設樂饗會、後還洛、依漢舊事。 通志。

宋志、魏國初建、事多兼闕、故黃初三年始奉璧朝賀。何承天云、「魏元會儀無存者。」按何禎許都賦云、「元正大饗、壇彼西南、旗幕峨峨、檐宇宏深。」王沈正會賦曰、「華幄映于飛雲、朱幕張于前庭、絚靑帷于兩階、象紫極之崢嶸。延百辟于和門、等尊卑而奉璋。」 玉海引。又云、「曜五旗于東序、表雄虹而爲旌、備六代之象舞、釐簫韶于九庭。」 此則大饗悉在城外、不在宮內也。按王朗奏事曰、「故事、正月朔賀、殿下設兩百華鐙、樹於兩階之閒、端門之內設庭燎火炬、端門外設五尺高鐙、月照星明、雖夜猶晝。」如此、則不在城外也。何・王二賦本不在洛京、何云許都賦、時在許昌。王賦云「朝四國于東巡」、亦賦許昌正會也。 玉燭寶典引魏名臣奏略同。

魏大饗碑、旣登高壇、蔭九曾之華蓋、處流蘇之幄坐、瞽師設縣、金奏讚樂、六變旣畢、乃陳祕戲、瓌變屈出、異巧神化。 御覽引典略云、「正月朝、造巨獸、魚龍曼延、弄馬倒騎、如西京故事。」又云、「作司南車、水轉百戲。」南齊書樂志、角抵像形雜伎、漢世張衡西京賦是其始也、魏世則見陳思王樂府宴樂篇。

明帝靑龍二年、詔下司空、征南將軍帶金紫都督使位高任重、近者正朝、乃與卿校同執羔、非也。自今以後、從公特進應奉璧者如故事。 通典。 傅咸集云、特進品第二、初執皮帛坐侍、臣下執璧、已有舊制。

高堂隆議、按周禮、「公執桓圭。」公謂上公九命分陝而理及二王後。今大司馬公大將軍實分征東西、可謂上公矣、山陽公・衞公則二王後也。「侯執信圭」、謂地方四百里、「伯執躬圭」、謂地方三百里、皆七命也。今郡王戶數多者可如侯、少者可如伯。「子執穀璧」、謂地方二百里、「男執蒲璧」、謂地方百里、皆五命也。今縣王戶數多者可如子、少者可如男。上公禮、其率諸侯以朝、則執桓圭、自非朝宗、則如八命之公、與王論道、有事而進、則執璧。今二王後諸王若入朝覲、二公率以進退、則執桓圭、其朝王則與羣公執璧。按周禮、王官唯公執璧。漢大將軍・驃騎・車騎・衞將軍開府、辟召僚屬、與公同儀、則執璧可也。「孤皮帛」「卿羔」、孤謂天子七命之孤與大國四命之孤。副公與王論道、尊於六卿、其執贄以虎皮表束帛、今九卿之列太常・光祿勳・衞尉尊於六卿、其執贄如孤也、其朝王執皮帛可也。三府長史亦公之副、雖有似於孤、實卑於卿、中大夫之禮可也。公之孤覜聘於天子及見於其君、其贄以豹皮表束帛、今未有其官、意謂山陽公之上卿可以當之。卿謂六官六命之卿及諸侯三命再命之卿也。今六卿及永壽・永安・長秋・城門五校皆執羔可也。諸侯之卿自於其君亦如之。天子卿大夫飾羔雁以繢、諸侯卿大夫飾羔雁以布、州牧郡守以功德賜勞秩比中二千石者、其朝覲宐依卿執羔。金紫將軍秩中二千石、與卿同。「大夫執雁」、謂天子中下大夫四命及諸侯再命一命之大夫也、其位卑於卿。今王府長史及五、 【世界書局本作:"今王府長史及五命," 注:"案原無命字,據通典卷七五補。――校點者。"】 二千石之著者也。博士儒官、厯代禮服從大夫、如前執雁可也。州牧郡守未賜者、宐依大夫執雁、皆飾以繢。諸縣千石・六百石令、古大夫、若或會覲、宐執雁、飾以布。「士執雉」、謂天子三命之士及諸侯一命再命之士也。府史以下至於比長、庶人在官、亦謂之士。諸縣四百石・三百石長、從士禮執雁可也。 通典。

巡幸 摯虞新禮議云、「魏氏無巡狩故事。」

黃初二年十二月行東巡、三年正月行幸許昌宮、三月行幸襄邑、四月行還許昌。 水經注、苦縣老子廟有雙石闕、黃初三年經譙所勒。

十一月行幸宛、 魏略、車駑南巡、未到宛、有詔、百官不得干預郡縣。及到、而宛令不解詔旨、閉市門、帝忿、收宛令及太守。 四年正月築南巡臺于宛。三月自宛行還洛陽宮。九月行幸許昌宮、五年三月還洛陽宮。七月東巡幸許昌、八月幸壽春、九月至廣陵、六年三月行幸召陵、辛未東征、五月幸譙、八月幸徐、九月築東巡臺、十月幸廣陵故城、七年正月還洛陽宮。

太和二年正月行幸長安。四年八月行東巡、遣使者以特牛祠中岳、 魏書、行過緐昌、使執金吾霸行太尉事、以特牛祠受禪壇。 幸許昌宮、十月還洛陽。六年三月行東巡、四月幸許昌宮、九月行幸摩陂、十二月還許昌、靑龍元年二月幸摩陂觀龍、於是改年。三年十一月行幸許昌宮、四年十月還洛陽。十二月復幸許昌。

咸煕元年正月行幸長安、使使者以璧幣祀華山。

王朗傳、時帝頗出游獵、或昏夜還宮、朗上疏曰、「夫帝王之居、外則飾周衞、內則重禁門、將行、則設兵而後出幄、稱警而後踐墀、張弧而後登輿、淸道而後奉引、遮列而後轉轂、靜室而後息駕、皆所以顯至尊、務戒愼、垂法敎也。」 通鑑注、魏儀衞有夾轂隊。

蜀建興十四年至湔、登觀阪、看汶水之流、旬日還成都。

封禅

魏明帝時、蔣濟請封禪、使高堂隆草其儀、以天下未一、不欲便行大禮、會隆卒、竟止。

吳孫晧天璽元年、遣兼司徒董朝・兼太常周處 按碑作大司空朝、無處名。至陽羨縣封禪國山。明年改元、 天紀。 大赦、以協石文。 吳興陽羨山有空石長十餘丈、名曰石室、在所表爲符瑞。

碑云、「按典繇宐、先行禪禮、紀勒天命、遂於吳興國山之陰吿祭刊石、以對揚乾命、廣報坤德。」 雲麓漫鈔國山碑攷。王鳴盛曰、「按碑是八月禪。」

改制 時令

魏土德、文帝以建寅月爲正、 初踐阼、議改正朔、以辛毗言而止。 服尙黃、臘以丑、牲以白、節毛尙赤、節幡尚黃、郊祀朝會四時之服宐如漢制、 宋志、文帝詔云、「四時季月服黃十八日。」 宗廟所服如周禮。明帝靑龍五年三月、用博士秦靜等議、改爲景初元年孟夏四月、以建丑月爲正、服色尙黃、犧牲用白、戎事乘黑首白馬、建大赤之旗、朝會建大白之旗。改太和麻曰景初厤、其春・夏・秋・冬、孟・仲・季月雖與正歲不同、至於郊祀・迎氣、礿・祠・烝・嘗、巡狩・蒐田、分・至・啓・閉・班宣時令、中氣早晚、敬授民事、皆以正月斗建爲節。又詔曰、「今祭皇皇帝天・皇皇后地・天地郊・明堂・宗廟、牲皆用白、其祭五郊各隨方色、祭日月星辰之類用騂、社稷山川之屬用玄。」三年正月帝崩、齊王立、詔曰、「明皇帝以正日棄天下、永惟忌日之哀、其復用夏正、以建寅之月爲正始元年正月、以建丑月爲後十二月。」

漢儀、太史每歲先立春・立夏・大暑・立秋・立冬、嘗讀五時令、皇帝服各隨五時之色、魏氏但讀四時令、至服黃時獨闕。高堂隆以爲黃於五行中央土也、土王四季各十八日、土生於火、故於火用事之末服黃、三季則否、其令隨四時、不以五行爲令也、是以服黃無令。斯則魏不讀大暑令也。 晉志。

耕籍

魏太和元年二月、帝耕籍田。 五年正月、耕籍田。 按御覽引繆襲賦、六年春亦親耕。

晉書、魏之三祖皆親耕籍田、 魏武紀、「建安十九年・二十一年、俱親耕于鄴東。」文紀無攷。據御覽引曹植頌、當是文帝時作。 而藩鎭諸侯闕百畝之禮。 按繆襲許昌宮賦曰、「太和六年春、上旣躬耕帝籍、發趾於千畝、以帥先萬國、乃命羣牧守相述職班敎、順陽宣化、蒸黎允示、訓德歌功、觀事樂業。」曹植藉田頌曰、「春耕於籍田、郞中令侍寡人。」是魏郡國亦嘗行之矣。

宋志曰、「其禮無異聞、宐從漢儀、執事吿祠以太牢。」

耕籍乘木輅。 通考、宋詳定所言舊禮魏・晉云云。

親蠶

黃初七年、皇后蠶于北郊。 漢時于東郊。按初學記引韋誕親蠶頌云、「皇・英參乘、塗山奉輿、總姜・任于後陳、載樊・衞于貳車。登崇壇以正位、覿休氣于朝陽、步雕輦而下降、采六條于公桑。」

按晉志云、「皇后著十二筓步搖、依漢・魏故事、衣靑衣、乘油畫雲母安車、駕六騩馬、女尙書著貂蟬佩璽陪乘、載筐鉤、公主・三夫人・九嬪・世婦・諸太妃・太夫人及縣鄕君公侯特進夫人・外世婦・命婦皆步搖衣靑、各載筐鉤從蠶。」 宋志、晉氏先蠶多采魏法、唯于西郊不同。 又按隋志、吳韋昭制西蠶頌、則孫氏亦有其禮、或于西郊耳。 晉志、魏以來、皇后蠶服皆以文繡、非古義也。

輿服

魏武王受漢獻帝命、乘金根車、駕六馬、設五時副車。至明帝景初中、山茌縣黃龍見、以爲魏得地統、服色尙黃、戎事乘黑首白馬、建大赤之旗。 通志、秦改周輅制爲金根、通以金薄、周匝四面、漢・魏・二晉因循莫改。魏文帝集、以孔雀尾爲金根車蓋。

魏時、天子駕六、太子及諸侯王駕四。 宋志。

魏因漢制、五時副車置髦頭雲罕。 宋志、魏命晉王建天子旌旗、置旄頭雲罕。雲罕宐是畢網、本施游獵、遂爲行飾。後漢書注引魏文帝列異傳、秦文時、梓化爲牛、以騎擊之、或墮地被髮、牛畏之入水、因置旄頭騎使先驅。

按漢制、大駕屬車八十一乘、法駕三十六乘、小駕減半。晉鹵簿先象車、次有五路。玉海引宋庠云、漢・魏有大駕・小駕之儀、其詳無攷。 春秋正義、服虔云、「纓如索帬、今乘輿大駕有之。」然則漢・魏以來、大駕之馬膺有索帬、是纓之遺象也。

漢制、耕根車有三蓋、 一曰三蓋車。 置𨏟耒耜之箙、上親耕所乘也、魏因之、建赤旗。 通志、桓譚新論皆玄黃五色、飾以金玉・翠羽・珠絡・錦繡・茵席者也。 獵車駕四馬、天子校獵所乘、一名闒戟車、一名蹋豬車、魏文帝改名蹋獸車。 晉書。按通志作蹋武車、獸字武字皆唐人避虎字諱改也。

傅子曰、「天子出多乘輿車。」 北堂書鈔。

雲母車、以雲母飾、時賜王公。 御覽。

輦、自漢以來爲人君之乘、御小出卽乘之。 宋志、魏・晉御小出常乘馬、亦多乘輿車。輿車、今之小車。

犢車、輧車之流也。漢諸侯貧者乘之、後轉見貴。孫權云車中八牛、卽犢車也。 宋志。通考、犢車、魏武賜楊彪七香車也、駕牛。

漢貴輜輧而賤軺車、魏重軺車而賤輜輧。 三品將軍以上・尙書令、軺車黑耳有後戶、僕射但有後戶無耳、竝皁輪也。傅子云、「漢世賤軺車而今貴之。」又云、「輜車卽輦也。」

高貴鄕公給司馬望追鋒車、晉志云、「去小平蓋、加通幰、如軺車、駕二馬。」 北堂書鈔、太祖與彪以四望通幰畫輪七香車。

黃帝作指南車、後漢張衡復造、喪亂不存、魏明帝靑龍中、令博士馬鈞紹而作焉。車上有木仙人擧手常指南、車箱迴轉、所指微差。 通志補馬鈞傳。

魏武帝問、東平王有金路、何意爲是特賜非。 【世界書局本注:"案「非」疑作「耶」。――校點者。"】 侍中鄭稱對曰、「天子有五路、金以封同姓。諸侯得乘金路、與天子同、此自得有、非特賜也。」 續漢志注。通志作文帝。

漢皇太子・皇子皆安車、朱班輪・飛軨・靑蓋、 皇子爲王、賜以乘之、故曰王靑蓋車。 金華蚤文畫轓、金塗五末旂九斿、畫降龍、皇孫綠車以從、皆左右騑、駕三馬、 名皇孫車。 魏因之。 通志、晉因魏、非法駕則乘畫輪車。

按吳孫晧時、有靑蓋入洛之謠。又孫賁傳云、「若天下一統、靑蓋北巡」、 阮瑀詩、靑蓋巡九州。 是乘輿亦用靑蓋。 江表傳、周泰賜所用靑縑蓋。 又有曲蓋、孫晧傳、取孫和陵上鼓吹曲蓋。 孫峻傳注、留贊不能陣、解曲蓋印綬。

唐書、開成末定制、宰相・三公・師保・尙書令・僕射諸司長官許乘檐子、如漢・魏載輿步輿 唐會要作準載步輿。 之制。

後漢明帝採周官禮記尙書及諸儒說、備衮冕之服、 天子冕服從歐陽氏說、公卿以下從夏侯氏說。自秦變古制、郊祭之服皆以𥘩玄、漢承秦故、二百餘年未有所制。通典云、「光武郊祀始用冕服」、按續漢志、其說蓋非。蜀用漢制、冕服當同。 祀天地明堂皆冠旒冕、衣裳皆玄上纁下、五冕之制、一服而已、天子備十二章、三公諸侯用山龍九章、九卿以下用華蟲七章、皆具五采。魏明帝以公卿衮衣黼黻之飾疑於至尊、多所減損、始制天子服刺繡文、公卿用織成文。 通志。按續漢志、孝明帝制冕服乘輿刺繡文、公卿以下織成文。據晉志云魏明帝、未詳孰是。

宋志、自魏以來、宗廟行禮之外、不欲令臣下服衮冕、故位公者每加待官。

梁博士陸瑋等言、王祀昊天、服大裘、明諸臣禮不得同、自魏以來皆用衮服。

漢制、一歲五郊、天子與執事者所服各如方色、百官不執事者服常服絳衣以從。魏祕書監秦靜曰、「漢氏承秦、改六冕之制、但玄冠絳衣而已。」魏以來名爲五時朝服、又有四時朝服、又有朝服。自皇太子以下隨官受給、百官雖給五時朝服、據令止給四時朝服、闕秋服。三年一易。 晉志。

諸王朝服皆遠游冠、五時服佩山玄玉、不以國大小爲差。 通典、晉孫毓稱、魏故事。按曹植疏言、辭遠游、戴武弁、解朱組、佩靑紱。又言、上慙玄冕、俯愧朱紱。

宋志、司馬彪曰、「尙書幘名曰『納言』、迎氣五郊、各如其色、從章服也。自茲相承、迄於有晉。」隋志、裴正奏、言續漢志、立春日、京都皆著靑衣、秋夏悉如其色、魏・晉迎氣五郊、行禮之人皆同此制、考尋故事、唯幘同衣色。

後漢以來、天子冕前後旒用眞白玉珠、魏明帝好婦人之飾、改用珊瑚珠。

漢官儀云、「乘輿冠高山之冠、飛翮之纓。」傅子曰、「魏明帝以其制似通天遠游、改令卑下行人使者服之。 按續漢志、通天冠高九寸、正竪頂少邪却、乃直下爲鐵卷梁、前有山展筩爲述、乘輿所常服、遠游冠制如通天、無山述、諸王所服也、高山冠一名側注、制如通天、不邪却、直竪、無山述、展筩、中外官謁者僕射所服。劉昭引漢舊儀言、亦通於天子。 侍臣附蟬、武臣戴鶡。」 見曹植集。大觀本草引魏武鶡鷄賦序曰、「鶡鷄猛氣、鬭期必死。」今人以鶡爲冠、像此也。

通鑑注、晉因魏制、文官公及位從公冠進賢三梁、黑介幘、武官公及位從公皆武冠平上、黑幘。

漢末、王公名士多委王服、以幅巾爲雅、 袁紹・崔鈞之徒雖爲將帥、皆著縑巾。 魏武以天下凶荒、資財匱乏、擬古皮弁裁縑帛以爲幍、以色別其貴賤、本施軍飾、非爲國容。 徐爰曰、「俗說幍本未有歧、荀文若巾之、觸樹成歧、人謂爲善、因而弗改。今通以爲慶弔服。」幍與帢同、宋志作𢂿。廣韻、帢、士服、如弁缺四角、魏武帝製。

傅子云、「白紗爲之、或單或裌、初婚冠送餞亦服之。」博物志、漢中興士人皆冠葛巾、漢安中、魏武帝造白帢、於是遂廢、惟二學書生猶著之。崔豹古今注、魏武制𢂿、初以軍中服 【世界書局本注:"按崔豹古今注:「軍中服」原作「伯申服」,此蓋從馬縞中華古今注改。――校點者。"】 之軽便、又作五色𢂿、以表方面也。

馬縞中華古今注、大帽子本草野之服、魏文帝詔百官常以立冬日貴賤通戴、謂之溫帽。

通鑑注、漢・魏士庶以巾褠爲禮服。 吳書、虞翻請被褠葛巾相見。

宋志、漢承秦制、冠有十三種、魏・晉以來、不盡施用。

袴褶之制、未詳所起、近世凡車駕親戎、中外戒嚴、服之。服無定色、冠黑帽、綴紫標。 標以繒爲之、長四寸、廣一寸。中官紫標、外官絳標。又有戎服而不綴標。 江表傳、呂範釋褠著袴褶執鞭、自稱領都督。

魏臺訪議曰、「五采玉、一玉有五色者也。邸以象骨周緣弁下根柢、如魏武帝所作弁柢、凡有筓無纓。」 初學記。

魏文帝集與劉曄書曰、「帽裁兩段、製微不長、有似里父之服。」

管甯傳、嘗著皁帽。

陸遜傳、孫權脫翠帽賜之。

張津好鬼神事、常著絳帕頭。

楊阜傳、常見明帝著繡𧛕、縹綾半襃、阜問帝曰、「此於禮何法服也。」自是不法服不以見阜。

魏皇后蠶、服以文繡。 據晉志、元康六年、詔改純靑服。晉先蠶儀注、十二䥖步搖。

按後漢及晉、皇后謁廟服、紺上皁下、蠶、靑上紺下、 董巴輿服志作縹下、 皆深衣制、隱領袖、緣以絛。

魏制、貴人夫人以下助蠶、皆大首髻、 按續漢志作大手結、卽假髻。 七䥖、蔽髻黑玳瑁、又加簪珥、九嬪以下五䥖、世婦三䥖、諸王妃長公主大首髻七䥖蔽髻、其長公主得有步搖、皆有簪珥、公・特進・列侯・卿・校・中二千石・世婦以下、夫人紺繒蔮、黃金龍首銜白珠・魚須擿一尺爲簪珥。 通典。按通典所言魏制、多據晉志、此文亦見晉志、未言魏制。惟董巴輿服志云、「公卿列侯二千石夫人助蠶、縹絹上下。」又通典不載皇后首飾、據續漢志・晉志云、「皇后假髻・步搖・簪珥、步搖以黃金爲山題、貫白珠、爲桂枝相繆、八爵九華、熊虎・赤羆・天鹿・辟邪・南山豐・大特六獸諸爵、獸以翡翠爲毛羽、金題白珠璫、繞以翡翠爲華。」則魏制亦可想見矣。

魏臺訪議、以玉爲筓、古曰筓、今曰簪。 文選注。

古者天子至於士、皇后至於命婦、必佩玉、尊卑各有其制、上下施韍如蔽膝、貴賤亦各有殊。五霸之後、戰兵不息、於是解去佩韍、留其繫璲而已。秦乃以采組連結於璲、轉相結受、謂之綬、漢承用之、至明帝始復制佩。漢末又亡絕、魏王粲識其形、乃復造焉。 宋志、今之佩、粲所制也。皇后至命婦所佩、古制不存、今與外同制、組綬仍施。通考引秦靜曰、「諸假印綬而官不給鞶囊者、得自具作、其但假印不假綬者、不得佩綬鞶。」

隋志、按禮、天子佩白玉。今參用杜夔之法、天子白玉、太子瑜玉、王山玄玉、自公以下皆水蒼玉。

魏武爲魏公、位在諸侯王上、改授金璽赤紱。司馬昭爲相國、加綠綟綬。 按漢諸侯王金璽綟綬、公侯金印紫綬、九卿至二千石銀印靑綬。文選注引魏晉官品曰、「相國丞相綠綟綬。」吳書、孫權賜薛綜紫綬囊、綜陳謝、紫色非所宐服。時爲太子太傅。陸遜破曹休、孫權解御金帶賜之。魏文帝賜劉楨廓落帶。漢書匈奴傳注、鮮卑郭落帶、瑞獸名也。

關羽圍樊、襄陽男子張嘉・王休獻玉璽、璽潛漢水、神光先見、明大王承其下流。 按漢帝有六璽、此不知是何文。後魏衞瓘於成都獲璧玉印各一、印文似成信字、宣示百官、藏於相國府、孫盛曰、「公孫述起成都、號曰成、二玉殆述所作。」

吳無刻玉工、以金爲璽、孫晧送金璽六枚、是也。又有麟・鳳・龜・龍璽、駝・馬・鴨頭雜印。 通志。

續漢志注、孫堅北討董卓、頓軍南城、官署中有井、每旦有五色氣從井出、堅使人浚得傳國璽、其文曰、「受命於天、旣壽永昌。」方圍四寸、上有紐文槃五龍、瑨七寸、管上一角缺。 裴松之疑無其事。韋曜吳書略同。孫權以歸魏文帝、隸刻肩際曰、「大魏受漢傳國之寶。」見遼史儀衞志。按太平眞君七年、鄴城得玉璽二、其文皆曰、「受命於天、旣壽永昌」、其一刻其肩曰、「魏所受漢傳國璽。」册府言、孫堅授袁術、術敗歸漢。獻帝起居注則言、術死後、徐璆得璽、致之漢朝、獻帝禪魏、則非孫權所獻、遼史之言無據。又唐六典云、神寶方六寸、文與秦璽同、不知何代造。晉孝武十九年、郗恢所上。朝野雜記言、魏氏刻璽如秦之文、但秦璽讀自右、魏璽讀自左、疑魏別自刻璽、卽所謂神寶是也。

魏諸官印各以官爲名、印如漢法、斷二千石者章。 漢比二千石以上文曰「章」、六百石至二百石文曰「印」、見漢舊儀。 南史孔琳之傳、古者傳國之璽及襲封之印、皆奕世傳用、無取改作。今世惟尉之職獨用一印、內外羣臣每遷悉改。又許允爲鎭北將軍、以印不善、更刻者三、是魏世官印亦改刻也。

漢律、使節稱漢、魏使節及二千石諸竹使符皆稱魏、金虎符第一至第五、竹使符第一至第十。

黃初元年、更授匈奴南單于呼廚泉魏璽綬、賜靑蓋車乘輿、寶劒玉玦。

與外國節皆二、赤眊一、黑眊一、異於朝節。 御覽引漢魏故事。

幡、崔豹古今注曰、「魏有五色、以詔四方、東方郡國以靑龍幡、南方郡國以朱鳥幡、西方郡國以白虎幡、北方郡國以元武幡、朝廷畿內以黃龍幡、亦以騏驎幡。」 按通典引傅子云、「魏節幡用黃、高貴鄕公討司馬昭、自秉黃龍幡。」

雉尾扇、漢乘輿服之、後賜梁孝王、魏・晉以來以爲常、准諸王皆得用之。五明扇、舜所作、漢士大夫皆用之、魏・晉非乘輿不得用。 古今注。

詔版、 曹爽傳注。 程大昌曰、「魏・晉授官有版、長一尺二寸、厚一寸、闊七寸、辭在版上。」 按夏侯元傳言「尺一詔書」、則當一尺一寸。又劉放傳、以黃紙授放作詔。晉書文帝紀有黃素詔、素卽絹是、亦有以紙絹書者。封氏聞見記、魏武奏事有急、露版插羽。 郝懿行曰、「齊王謀殺司馬師、已書詔、優人唱曰、『靑頭雞。』靑頭雞者、鴨也、使帝押詔書也。」

表章、魏晉儀注、寫表章別起行頭者謂之跳出。 春秋正義。 按景元元年詔曰、「凡詔命・制書・奏事・上書諸稱燕王、可皆上平。」是亦跳行、今所謂平擡也。

笏、仲長子曰、「笏以書君敎令、記善刺過、今之手版以象焉。」徐廣車服儀制曰、「古者貴賤皆執笏、卽今手版也。」蜀志、秦宓見太守、以簿擊頰、笏與簿、手版之異名。

魚袋、古之算袋以韋爲之、至魏易爲龜袋。 事始。 文帝以龜袋、取先知歸順之義。 通考引炙轂子。

蔽膝、禮書曰、「天子赤皮蔽膝。」魏・晉以來用絳紗爲之。 引徐廣車服儀制。

太子劒履上殿、 晉書慕容儁載記。 申胤上言、漢以蕭・曹之功、有殊羣辟、故劒履上殿、入朝不趨、至於東宮、體此爲儀、魏・晉因循、制不納舄。 禮書云、「漢・魏以後、朝祭皆跣韈。」初學記引輿服雜事曰、「漢諸臣殿階解劒、晉始以木。」

絳褠始於秦・漢、迄今相仍、朔望正旦、乃具衮舄。 曹植七啓、金華之舄、動趾遺光。

夏侯玄傳、今自公列侯以下、位從大將軍以上、皆得服綾錦羅綺紈素・金銀飾鏤之物、自是以下、雜綵之服、通於賤人。雖上下等級各示有差、然朝臣之制、已得侔至尊矣、玄黃之采、已得通於下矣。

太祖雅性節儉、後宮衣不錦繡、侍御履不二采。 世語、植妻衣繡、太祖登臺見之、以違制命、還家賜死。

魏武與楊彪書、遺織成鞾一量。

實錄云、三代以來有角襪、前後兩隻相成、中心繫帶、魏文帝吳妃乃裁綾羅爲之。 說郛引宋劉存事始。又炙轂子。


三國會要卷十三終


三國會要卷十四黃巖楊晨纂

漢末大亂、眾樂淪缺。魏武平荊州、獲杜夔、善八音、嘗爲漢雅樂郞、尤悉樂事、於是以爲軍謀祭酒、使創定雅樂。 魏書、太祖造新詩、被之管弦、皆成樂章。 漢鑄鐘工柴玉巧思、爲時見知。夔令玉鑄銅鍾、其聲均淸濁、多不如意、數毀改作、玉厭之、謂夔淸濁任意、白於太祖。太祖取鍾雜錯更試、然後知夔精而玉妄。 時又有散騎侍郞鄧靜・尹商善詠雅樂、歌師尹胡能歌宗廟郊祀之曲、舞師馮肅・服養曉知先代諸舞、夔悉總領之。 晉志、荀勖以夔所制律呂檢校大樂、八音與律乖錯、始知尺度長古四分有餘、夔依爲律呂、故致失韻。 隋書律厤志、夔制律呂、㠯之候氣、灰悉不飛。 劉貺云、夔不識旋宮之義。 遠詳經籍、近采故事、考會古樂、始設軒懸鍾磐、而黃初中柴玉・左延年之徒復以新聲被寵、改其聲韻。

杜夔傳舊雅樂四曲、一曰鹿鳴、二曰騶虞、三曰伐檀、四曰文王、皆古聲詞。太和中、左延年改夔騶虞・伐檀・文王三曲、更自作聲節、其名雖存、而聲實異、唯因夔鹿鳴不改。每正旦大會、大尉奉璧、羣后行禮、東箱雅樂常 宋志作郞。 作者、是也。後又改三篇之行禮詩、第一曰於赫篇、詠武帝、聲節與古鹿鳴同、第二曰巍巍篇、詠文帝、用延年所改騶虞聲、三曰洋洋篇 【世界書局作:"第三曰洋洋篇"】 、詠明帝、用延年所改文王聲、第四曰復用鹿鳴、鹿鳴之聲重用而除古伐檀。 晉志。 荀勖曰、「魏氏行禮、食擧、再取周詩鹿嗚以爲樂章。鹿嗚以宴嘉賓、無取于朝。又以魏歌詩或二言、或三言、或四言、或五言、與古詩不類、以問司律中郞將陳頎、頎曰、『被之金石未必皆當。』」張華以爲魏上壽食擧詩及漢所施用、其文句長短不齊、未皆合古、蓋以依詠弦節、本有因循、而識樂知音、足以制聲度曲、法用率非凡近之所能改。二代三京、襲而不變、雖詩章詞異、興廢隨時、至其韻逗曲折、皆繋於舊、有由然也。是以一皆因就、不敢有所改易。此華・勖所明異旨也。

黃初二年、改巴渝舞曰昭武舞、改宗廟安世樂曰正始樂、嘉至樂曰迎靈樂、武德樂曰武頌樂、昭容樂曰昭業樂、雲翹舞曰鳳翔舞。其眾歌詩多卽前代之舊。惟魏國初建、使王粲改作登歌及安世・巴渝詩而已。 陳暘樂書。 蕭子顯曰、「魏辭不見、疑用漢辭。又漢巴渝舞四篇、王粲更造、其述魏德、特行辭一篇而已、用之郊廟、豈足形容功德、吿于神明。」 宋志作兪兒舞。

晉志、舞曲有矛渝・弩渝・安臺・行辭、本歌曲四篇、莫能曉其句度。魏初、使王粲改創其辭、粲問巴渝帥李管・种王 【世界書局本注:"按晉志,「王」作「玉」。――校點者"】 歌曲意、使歌聽之、以考校歌曲、而爲之改爲新福歌曲、以述魏德。

太和初、詔樂官如故爲太樂、有司奏、武皇帝爲太祖樂、用武始之舞、文皇帝爲高祖樂、用咸煕之舞、帝爲烈祖、謹制樂舞名章斌之舞、三舞總名大鈞之樂。今有事於天地宗廟、宐竝以爲薦享、及臨朝大享、亦宐舞之。祀圜丘以下、武始舞者平冕、黑介幘、玄衣裳、白領袖、絳領袖中衣、絳合幅袴、絳𥿉、黑韋䪘、咸煕舞者冠委貌、其餘服如前、章斌舞者與武始・咸煕舞者同服。奏於朝廷、則武始舞者武冠、赤介幘、生絳服單衣、絳領袖、皁領袖中衣、虎文畫合幅袴、白布𥿉、黑韋䪘、咸煕舞者進賢冠、黑介幘、生黃袍單衣、白合幅袴、其餘服如前。奏可。史臣案、武始・咸煕二舞冠制不同、而云章斌與之同服、不知服何冠也。 晉書、皆舞羽籥。

侍中繆襲奏、「王粲所作登歌安世詩、專以思詠神靈及說鑒享之意、省讀漢安世歌、亦無后妃風化天下之言、往謂房中爲后妃之歌者、恐失其意。宐依事名樂、改安世歌曰享神歌。」奏可。又奏、「文昭皇后廟置四懸之樂、當銘顯其均奏次第、依太祖廟之名號曰昭廟之具樂。」尙書奏曰、「禮、婦人繼夫之爵、同牢配食者樂不異。文昭皇后今雖別廟、至於宮縣樂器・音均、宐如襲議。」奏可。王肅議曰、「禮、天子宮縣舞八佾。今祀員丘方澤、宐以天子制設宮縣之樂、八佾之舞。」奏可。又曰、「周禮、賓客皆作備樂。左傳、王子頹享五大夫、樂及徧舞、六代之樂也。天地宗廟、事之大者、賓客宴會、比之爲細、說者以周祀天唯舞雲門、祭地唯舞咸池、宗廟唯舞大武、似失其義。又韎師掌敎靺樂、祭祀則帥其屬而舞之、大享亦如之、鞮鞻氏掌四夷之樂與其聲歌、祭祀則次而歌之、燕亦如之、四夷之樂、乃入宗廟、先代之典、獨不得用。大享及燕日如之者、明古今之樂皆主之宗廟、而後播及其餘也。高皇太皇帝・太祖・高祖・文昭、皆宐兼用先代及武始・大鈞之舞。」奏可。

繆襲議、奏黃鍾、舞文始以禮天地、奏大簇、舞大武以祀五郊明堂、奏姑洗、舞武德巡狩以祭四望山川、奏蕤賓、舞武始大鈞以祀宗廟、及二至祀丘澤祭可兼舞四代。又漢有雲翹・育命之舞、舊制以祀天、今可兼以雲翹祀圓丘、育命祀方澤、祀天地宐宮縣、如延年議。 通典。

後漢正旦、天子臨德陽殿受朝賀、奏食擧之樂。樂畢、作魚龍曼延。魏猶有夏育扛鼎・巨象行乳・神龜抃舞・背負靈岳・桂樹白雪・畫地成川之樂。

鞞舞、漢施於燕享。曹植鞞舞歌序曰、「靈帝西園故事、 二字玉海作鼓吹。 有李堅者能鞞舞、遭世荒亂、又古曲多誤、異代未必相襲、故依前曲作新歌五篇、以成下國之陋樂。」

鐸舞、傅元代魏辭云、振鐸鳴金。

巾舞、者公莫舞也。伏滔云、項莊舞劍、項伯紆袖以扞其鋒、魏・晉傳爲舞。 隋志有鞞・鐸・巾・拂四舞。

槃舞、漢曲、至晉加以杯。王粲云、七槃陳於廣庭。 通考。

鼓角橫吹曲、律書樂圖曰、「橫吹、胡樂也。李延年因之更造新聲二十八解、以爲武樂、魏後不復存。」陳暘樂書曰、「胡角本應胡笳之聲、通長鳴中鳴凡有三部。其制竝五采衣幡、掌畫蛟龍、五采脚。」 晉志、魏武征烏丸、越沙漠而軍士思歸、於是減爲中鳴而更悲矣。 按軍中用鼓吹、魏世給鼓吹甚輕、牙門・督將・五校悉有鼓吹。

杜夔所用調律尺比荀勖尺得一尺四分七釐。魏景元四年、劉徽注九章云、「劉歆斛尺弱於今尺四分五釐、比魏尺其斛深九寸五分五釐、徑一尺三寸六分八釐七豪。」又曰、「當今大司農斛圓徑一尺三寸五分五釐、深一尺積一千四百四十一寸十分寸之三。魏斛大而尺長、王莽斛小而尺短也。」 晉志。按通志言、杜夔造斛、依周嘉量深尺、方尺實一𩰮、其臀一寸實一豆、其耳三寸實一升。其重一鈞、聲中黃鍾。

太始十年、御府出銅竹律二十五具、其三具與杜夔及左延年律法同、其二十二具視其銘題尺寸、是笛律也。問列和、言魏明帝時作此。 晉志。 明帝令和以歌聲濁者用長笛長律、歌聲淸者用短笛短律。 通考。 和詞工人裁制、舊不依律、每合樂時、聲濁者用三尺二笛、聲淸者用二尺九笛、漢・魏相傳皆然、荀勖以爲俗而不典。

魏・晉之世、有孫氏善歌舊曲、宋識善擊節倡和、陳左善淸歌、列和善吹笛、郝索善彈箏、朱生善琵琶、尤發新聲。 按傅子云、朱生善彈琴・琵琶。又索作素。

相和、漢舊歌也。絲竹更相和、執節者歌。本一部、魏明帝分爲二、更遞夜宿、本十七曲、朱生・宋識・列和等復合之爲十三曲。

但歌四曲、出自漢世、無弦節、作伎最先唱、 【世界書局注:"按宋志無「唱」字,「先」字非斷句。――校点者"】 一人唱、三 宋志作二。 人和。魏武帝尤好之。時有宋容華者、善唱此曲、當時特妙。

前世樂飮、酒酣必起自舞、魏・晉以來、尤重以舞相屬、所屬者代起舞。

相和、 駕六龍・ 氣出倡、武帝詞。 厥初生・ 精列、武帝。 天地閒・ 度關山、武帝。 登山有遠望・ 十五、文帝。 惟漢二十二世・ 䪥露、武帝。 關東有義士・ 蒿里、武帝。 對酒歌太平時・ 對酒、武帝。 棄故鄕・ 陌上桑、文帝。 駕虹蜺。 陌上桑、武帝。

淸商三調歌詩、 「平調」 周西・ 短歌行、武帝。 秋風・ 燕歌行、文帝。 仰瞻・ 短歌行、文帝。 別日・ 燕歌行、武帝。 對酒、 短歌行、文帝。 「淸調」晨上・ 秋胡行、武帝。 北上・ 苦寒行、武帝。 願登・ 秋胡行、武帝。 蒲生・ 塘上行、武帝。 悠悠、 苦寒行、明帝。 「瑟調」 朝日・ 善哉行、文帝。 上山・ 善哉行、文帝。 朝游・ 善哉行、文帝。 古公・ 善哉行、武帝。 自惜・ 善哉行、武帝。 我徂・ 善哉行、明帝。 赫赫。 善哉行、明帝。

大曲、 西山・ 折楊柳行、文帝。 園桃・ 煌煌京洛行、文帝。 碣石・ 步出夏門行、武帝。 置酒・ 野田黃雀行、東阿王。 爲樂・ 滿歌行。 夏門・ 步出夏門行、一曰隴西行、明帝。 王者布大化。 櫂歌行、明帝。

楚調怨詩、 明月。 東阿王。

陳思王鼙舞歌五篇、 聖皇篇・ 當「章和二年中。」 靈芝篇・ 當「殿前生桂樹。」 大魏篇・ 當「漢吉昌。」 精微篇・ 當「關中有賢女。」 孟冬篇。 當「狡兎。」 魏鼙舞歌五篇、 明明魏皇帝、 大和有聖帝、 魏厤長、 天生烝民、 爲君旣不易。

魏鼓吹曲十二篇、 繆襲造。

漢第一曲朱鷺、今第一曲初之平、言魏也。

初之平、 義兵征、 神武奮、 金鼓鳴、 邁武德、 揚洪名。 漢室微、 社稷傾、 皇道失、 桓與靈、 閹官熾、 羣雄爭、 邊韓起、 亂金城、 中國擾、 無紀經。 赫武皇、 起旗旌、 麾天下、 天下平、 濟九州、 九州寧、 刱武功、 武功成。 越五帝、 𨘷三王、 興禮樂、 定紀綱、 普日月、 齊暉光。

右初之平曲凡三十句、句三字。

漢第二曲思悲翁、今第二曲戰滎陽、言曹公也。

戰滎陽、 汴水陂、 戎士憤怒、 貫甲馳、 陳未成、 退徐・榮。 二萬騎、 塹壘平、 戎馬傷、 六軍驚、 勢不集、 眾幾傾、 白日沒、 時晦冥、 顧中牟、 心屛營、 同盟疑、 計無成。 賴我武皇、 萬國寧。

右戰滎陽曲凡二十句、其十八句句三字、二句句四字。

漢第三曲艾如張、今第三曲獲呂布、言曹公東圍臨淮、生擒呂布也。

獲呂布、 戮陳宮、 芟夷鯨鯢、 驅騁英雄、 囊括天下、 運掌中。

右獲呂布曲凡六句、其三句句三字、三句句四字。

漢第四曲上之迴、今第四曲克官渡、言曹公與袁紹戰、破之於官渡也。

克紹官渡、 由白馬、 僵尸流血、 被原野、 賊眾如犬羊、 王師尙寡。 沙塠傍、 風飛揚、 轉戰不利、 士卒傷、 今日不勝、 後何望。 土山地道、 不可當、 卒勝大捷、 震冀方、 屠城破邑、 神武遂章。

右克官渡曲凡十八句、其八句句三字、一句句 【世界書局本注:"按此處原有二個「句」字,今删其一。――校點者。"】 五字、九句句四字。

漢第五曲翁離、今第五曲舊邦、言曹公勝袁紹於官渡還譙、收藏士卒死亡也。

舊邦蕭條、 心傷悲、 孤魂翩翩、 當何依。 游士戀故、 涕如摧、 兵起事大、 令願違、 博求親戚、 在者誰。 立廟置後、 魂來歸。

右舊邦曲凡十二句、其六句句三字、六句句四字。

漢第六曲戰城南、今第六曲定武功、言曹公初破鄴、武功之定始乎此也。

定武功、 濟黃河、 河水湯湯、 旦暮有橫流波。 袁氏欲衰、 兄弟尋干戈、 決漳水、 水流滂沱。 𧬑城中如流魚、 誰能復顧室家。 計窮慮盡、 求來連和、 和不時、 心中憂戚。 賊眾內潰、 君臣奔北、 拔鄴城、 奄有魏國。 王業艱難、 覽觀古今、 可爲長歎。

右定武功曲、凡二十一句、其五句句三字、三句句六字、十二句句四字、一句句五字。 【世界書局本作:"一句五字"】

漢第七曲巫山高、今第七曲屠柳城、言曹公越北塞、厯白檀、破三郡烏桓於柳城也。

屠柳城、 功誠難、 越度隴塞、 路漫漫、 北踰岡平、 但聞悲風正酸。 蹋頓授首、 遂登白狼山。 神武慹海外、 永無北顧患。

右屠柳城曲、凡十句、其三句句三字、三句句四字、三句句五字、一句句六字。 【世界書局本作:"一句六字"】

漢第八曲上陵、今第八曲平南荊、言曹公南平荊州也。

南荊何遼遼、 江・漢濁不淸、 菁茅久不貢、 王師赫南征。 劉琮據襄陽、 賊備屯樊城。 六軍廬新野、 金鼓振天庭、 劉子面縛至、 武皇許其成。 許與其成、 撫其民、 陶陶江・漢閒、 普爲大魏臣、 大魏臣、 向風思自新、 思自新、 齊功古人。 在昔唐與虞、 大魏得與均。 多選忠義士、 爲喉脣、 天下一定、 萬世無風塵。

右平南荊曲、凡二十四句、其十七句句五字、四句句三字、三句句四字。

漢第九曲將進酒、今第九曲平關中、言曹公征馬超、定關中也。

平關中、 路向潼、 濟濁水、 立高墉、 鬪韓・馬、 離羣凶。 選驍騎、 縱兩翼、 虜崩潰、 級萬億。

右平關中曲、凡十句、句三字。

漢第十曲有所思、今第十曲應帝期、言魏文帝以聖德受命、應運期也。

應帝期、 於昭我文皇、 厤數承天序、 龍飛自許昌。 聰明昭四表、 恩德動遐方、 星辰爲垂耀、 日月爲重光、 河・洛吐符瑞、 草木挺嘉祥、 麒麟步郊野、 黃龍游津梁、 白虎依山林、 鳳凰鳴高岡。 考圖定篇籍、 功配上古羲皇。 羲皇無遺文、 仁聖相因循、 期運三千歲、 一生明聖君。 堯授舜萬國、 萬國皆附親、 四門皆穆穆、 敎化常如神、 大魏興盛、 與之爲鄰。

右應帝期曲凡二十六句、其一句三字、二句四字、 【世界書局本作:"二句句四字"】 二十二句句五字、一句六字。

漢第十一曲芳樹、今第十一曲邕煕、言魏氏臨其國、君臣邕穆、庶績咸煕也。

邕煕、 君臣念德、 天下治。 登帝道、 獲瑞寶、 頌聲竝作、 洋洋浩浩。 吉星臨高堂、 置酒列名倡、 歌聲一何紆餘、 雜笙簧、 八音諧、 有紀綱。 子孫永建萬國、 壽考樂無央。

右邕煕曲凡十五句、其六句句三字、三句句四字、一句二字、三句句五字、二句句六字。

漢第十二曲上邪、今第十二曲太和、言魏明帝繼體承統、太和改元、德澤流布。

惟太和元年、 皇帝踐阼、 聖且仁、 德澤爲流布。 災蝗一時爲絕息、 上天時雨露、 五穀溢田疇、 四民相率遵軌度。 事務澂淸、 天下獄訟察以情、 元首明。 魏家如此、 那得不太平。

右太和曲凡十三句、其二句句三字、五句句五字、三句句四字、三句句七字。

漢享宴食擧樂十三曲、與魏代鼓吹・長簫・短簫・伎錄竝云絲竹合作、執節者歌。

漢故事、上壽、四會曲、注言、但有鍾鼓而無歌詩。魏初作四會、有琴筑、但無詩。雅樂郞杜瓊云、明帝靑龍二年、以長笛食擧第十二古置酒曲代四會、又易古詩名曰羽觴行、用爲上壽曲、施用最在前、鹿鳴以下十二曲名食擧樂、而四會之曲遂廢。 通典・玉海。

漢・魏以來、有四箱金石之樂、其架少則或八或六、多則十六・二十。 陳暘樂書。

唐會要、張濬奏云、宮懸之制、陳鎛鍾十二架、當十二辰位、甲・丙・庚・壬各設編鍾一架、乙・丁・辛・癸各設編磬一架、合十二架、建鼓四隅、當乾・坤・艮・巽位、以象二十四氣。宗廟殿廷皆用此制。漢・魏・晉・宋・齊六朝竝用二十架。

魏都賦劉逵注云、文昌殿前有鍾簴、銘曰、「惟魏四年、歲在丙申、龍次大火、五月丙寅作蕤賓鍾、無射鍾。」建安二十一年七月、始設鍾簴於文昌殿前。

何承天曰、「世咸傳吳朝無雅樂。或云、今之神絃、孫氏以爲宗廟登歌。案陸機孫權誄、『肆夏在廟雲翹承』、機不容虛設此言、又韋昭孫休世上鼓吹鐃歌十二曲表曰、『當付樂官、善歌者習歌。』然則吳非無樂官善歌者、乃能以歌辭被絲管、寧容止以神絃爲廟樂而已乎。」

吳鼓吹曲十二篇、 韋昭造。

炎精缺者、言漢室衰、武烈皇帝奮迅猛志、念在匡救、然而王迹始乎此也。漢曲有朱鷺、此篇當之、第一。

炎精缺、 漢道微、 皇綱弛、 政德違、 眾姦熾、 民罔依。 赫武烈、 越龍飛、 陟天衢、 耀靈威、 鳴靁鼓、 抗電麾、 撫乾衡、 鎭地機、 厲虎旅、 騁熊羆、 發神聽、 吐英奇、 張角破、 邊韓羈、 宛・潁平、 南土綏。 神武章、 渥澤施、 金聲震、 仁風馳、 顯高門、 啓皇基、 統罔極、 垂將來。

右炎精缺曲凡三十句、句三字。

漢之季者、武烈皇帝悼漢之微、痛卓之亂、興兵奮擊、功蓋海內也。漢曲有思悲翁、此篇當之、第二。

漢之季、 董卓亂、 桓桓武烈、 應時運。 義兵興、 雲旗建、 厲六師、 羅八陣、 飛鳴鏑、 接白刃、 輕騎發、 介士奮、 醜虜震、 使眾散、 刦漢主、 遷西館。 雄豪怒、 元惡僨、 赫赫皇祖、 功名聞。

右漢之季曲凡二十句、其十八句句三字、二句句四字。

攄武師者、言大皇帝卒武烈之業而奮征也。漢曲有艾如張、此篇當之、第三。

攄武師、 斬黃祖、 㩋夷凶族、 革平西夏、 炎炎大烈、 震天下。

右攄武師曲凡六句、其三句句三字、三句句四字。

烏林 【世界書局本注:"按古今樂錄作「伐烏林」。――校點者。"】 者、言曹操旣破荊州、從流東下、欲來爭鋒、大皇帝命將周瑜逆擊之於烏林而破走也。漢曲有上之囘、此篇當之、第四。

曹操北伐、 拔柳城、 乘勝席卷、 遂南征。 劉氏不睦、 八郡震驚。 眾旣降、 操屠荊。 舟車十萬、 揚風聲、 議者狐疑、 慮無成、 賴我大皇、 發聖明、 虎臣雄烈、 周與程、 破操烏林、 顯章功名。

右伐烏林曲凡十八句、其十句句四字、八句句三字。

秋風者、言大皇帝說以使民、民忘其死。漢曲有𢹬離、此篇當之、第五。

秋風揚沙塵、 寒露霑衣裳、 角弓持弦急、 鳩鳥化爲鷹。 邊垂飛羽檄、 寇賊侵界疆、 跨馬披介冑、 忼慨懷悲傷、 辭親向長路、 安知存與亡。 窮達固有分、 志士思立功。 思立功、 邀之戰場、 身逸獲高賞、 身沒有遺封。

右秋風曲凡十六句、其十四句句五字、一句四字、一句三字。

克皖城者、言曹操志圖幷兼而令朱光爲廬江太守、上親征光、破之於皖城也。漢曲有戰城南、此篇當之、第六。

克滅皖城、 遏寇賊、 惡此凶孼、 阻姦慝、 王師赫征、 眾傾覆、 除穢去暴、 戢兵革。 民得就農、 邊境息、 誅君弔臣、 昭至德。

右克皖城曲凡十二句、其六句句三字、六句句四字。

關背德者、言蜀將關羽背棄吳德、心懷不軌、大皇帝引師浮江而禽之也。漢曲有巫山高、此篇當之、第七。

關背德、 作鴟張、 割我邑城、 圖不祥、 稱兵北伐、 圍樊・襄陽、 𧬑臂大於股、 將受其殃。 巍夫吳聖主、 叡德與元通。 與元通、 親任呂蒙、 泛舟洪氾池、 㴑涉長江、 神武一何桓桓、 聲烈正與風翔。 厯撫江安城、 大據郢邦、 虜羽授首、 百蠻咸來同。 盛哉三五比隆。

右關背德曲凡二十一句、其八句句四字、二句句六字、 【世界書局本作:"三句句六字"】 七句句五字、 【世界書局本作:"六句句五字"】 四句句三字。

通荊門者、言大皇帝與蜀交好齊盟、中有關羽自失之愆、戎蠻樂亂、生變作患、蜀疑其眩、吳惡其詐、乃大治兵、終復初好也。漢曲有上陵、此篇當之、第八。

荊門限巫山、 高峻與雲連、 蠻夷阻其險、 厯世懷不賓。 漢王據蜀郡、 崇好結和親、 乖微中情疑、 讒夫亂其閒。 大皇赫斯怒、 虎臣勇氣震、 蕩滌幽藪、 討不恭、 觀兵揚炎耀、 厲鋒整封疆。 整封疆、 闡揚威武容、 功赫戲、 洪烈炳章。 邈矣帝皇世、 聖吳同厥風、 荒裔望淸化、 化恢宏、 煌煌大吳、 延祚永未央。

右通荊門曲凡二十四句、其十七句句五字、四句句三字、三句句四字。

章洪德者、言大皇帝章其大德而遠方來附也。漢曲有將進酒、此篇當之、第九。

章洪德、 邁威神、 威 【世界書局本注:"按:宋志作感。――校點者。"】 殊風、 懷遠鄰、 平南裔、 齊海濱、 越裳貢、 扶南臣、 珍貨充庭、 所見日新。

右章洪德曲凡十句、其八句句三字、二句句四字。

從厤數者、言大皇帝從籙圖之符而建大號也。漢曲有有所思、此篇當之、第十。

從厤數、 於穆我皇帝。 聖哲受之天、 神明表奇異。 建號刱皇基、 聰叡協神思、 德澤浸及昆蟲、 浩蕩越前代。 三光顯精耀、 陰陽稱至治、 肉角步郊畛、 鳳皇棲靈囿、 神龜游沼池、 圖讖摹文字、 黃龍覿鱗、 符祥日月記。 覽往以察今、 我皇多□ 【世界書局本注:"按原書無「噲」字,今據樂府及宋書補。――校點者。"】 事、 上欽昊天象、 下副萬姓意、 光被彌蒼生、 家戶蒙惠賚、 風敎肅以平、 頌聲章嘉喜、 大吳興隆、 綽有餘裕。

右從厤數曲凡二十六句、其一句三字、三句句四字、二十二句句五字、 【世界書局本作:"二十一句句五字"】 一句六字。

承天命者、言上以聖德踐阼、道化至盛也。漢曲有芳樹、此篇當之、第十一。

承天命、 於昭聖德。 三精垂象、 符靈表德、 巨石立、 九穗植、 龍金其鱗、 烏赤其色、 輿人歌、 億夫歎息。 超龍升、 襲帝服、 躬湻懿、 體元嘿、 夙興臨朝、 勞謙日昃、 易簡以崇仁、 放遠讒與慝、 擧賢才、 親近有德、 均田疇、 茂稼穡、 審法令、 定品式、 考功能、 明黜陟、 人思自盡、 惟心與力。 家國治、 王道直、 思我帝王、 壽萬億、 長保天祿、 祚無極。

右承天命曲凡三十四句、其十九句句三字、二句句五字、十三句句四字。

玄化者、言上修文訓武、則天而行、仁澤流洽、天下喜樂也。漢曲有上邪、此篇當之、第十二。

玄化象以天、 陛下聖眞、 張皇綱、 率道以安民。 惠澤宣流而雲布、 上下睦親、 君臣酣宴樂、 激發弦歌揚妙新。 修文籌廟勝、 須時備駕巡洛津。 康哉泰、 四海歡忻、 越與三五鄰。

右玄化曲凡十三句、其五句句五字、二句句三字、三句句四字、三句句七字。

晉志曰、「拂舞出自江左、舊云吳辭、檢其歌非也。」楊泓序曰、「自到江南、見白符舞、或言白鳧鳩舞、察其辭旨、乃吳人患孫皓虐政、思屬晉也。其曲有白鳩・濟濟・獨祿・碣石・淮南王五篇、其辭過魏・晉諸公所作遠甚、但失之悽楚、非治世之音耳。」 通鑑注。

賀齊被命詣所在、及當還郡、權出祖道、作樂舞象。 吳書曰、「殊俗貢珍、狡獸率舞。」


三國會要卷十四終


三國會要卷十五黃巖楊晨纂

學校

建安末、魏國於鄴城南作頖宮。黃初五年、立太學於洛陽、慕學者始詣太學爲門人。滿二歲試通一經者稱弟子、不通罷遣。弟子滿二歲試通二經者補文學掌故、不通者聽隨後輩試、試通亦得補掌故。掌故滿二歲試通三經者擢高第、爲太子舍人、不第者隨後輩復試、試通亦爲舍人。舍人滿二歲試通四經者擢高第、爲郞中。郞中滿二歲能通五經者擢高第、隨才敘用、不通者隨後輩復試、試通亦敘用。 通典。

正始中、劉靖上疏、宜高選博士掌敎國子、依古法、使二千石以上子孫年十五皆入太學、明制黜陟榮辱之路。不從。

賀循曰、「魏氏故事、擇朝臣一人經學最優者領之、不繫位之高下。」

東晉時、車胤言、「漢博士惟擧明經之士、選轉各以本資、初無定班、魏及中朝 西晉。 多以侍中・常侍、儒學最優者領之。」 通典。

魏齊王正始二年、 【世界書局本作:"魏齊王正始三年"】 帝講論語通、五年講尙書通、七年講禮記通。竝使太常釋奠、以太牢祀孔子於辟雍、以顏囘配。

魏高貴鄕公甘露二年、天子親帥羣司行養老之禮於太學、命王祥爲三老、鄭小同爲五更。祥南面几杖、以師道自居、天子北面乞言、祥陳明王聖帝君臣政化之要以訓之、聞者莫不砥礪。 此通志約祥所言爲文、見魏志注。

譙周五經然否曰、「漢初、或云三老答天子拜、遭王莽亂、法度殘缺、漢中興、定禮儀、羣臣欲令三老答拜、董鈞駭曰、『養三老、所以敎事父之禮也、若答拜、是使父下答子拜也。』」詔從之。譙周論之曰、「禮、尸服上服、猶以非親之故答子拜、士見異國君、亦答士拜、是不得視猶子也。」虞喜曰、「漢儀於門屛交禮、交禮卽答拜矣。中興謬從鈞議、後已革之、甚得禮意。」 通志・續漢志注。

晉潘尼釋奠頌曰、「輿駕次於太學、太傅在前、少傅在後、宮臣畢從、三率備衞、乃掃壇爲殿、縣幕爲宮、夫子位於西序、顏囘侍於北墉、宗伯掌禮、司儀辨位、二學儒官搢紳先生之徒皆端委而陪於堂下、設樽篚於兩楹之閒、陳罍洗於阼階之左。」又曰、「牲饋之事終、享獻之禮畢、釋元衣、御春服、天子乃命內外羣司・百辟・卿士・蕃王・三事・至於學徒・國子、咸來觀禮、我后皆延而與之燕、金石簫管之音、八佾六代之舞。」

建安八年、令郡國各修文學、縣滿五百戶置校官、選其鄕之俊造而敎學之。

魏嘉平中、武威太守條茂起學館、築雙闕於靈淵池上。 晉書張軌傳・水經注。

蔣濟奏、太學堂上、官爲置鼓、凡學受業、皆須十五以上、公卿大夫子弟在學者、以年齒長幼相次、不得以父兄位也。學者不恭肅慢師、酗酒好訟、罸飮水三升。

按潘岳閑居賦云、「兩學齊列、雙宇如一、右延國冑、左納良逸。」是二學竝建。水經注云、漢・魏置太學於國子堂東。 文選注引陸機洛陽記、「辟雍在靈臺東、相去一里、俱魏武所徙。」 御覽引晉尙書大事曰、「按洛陽圖、宮自太學、國子辟雍不相預也。」是漢・魏之世、初自兩立。至釋奠在辟雍。

靑龍四年、置崇文觀、徵善屬文者以充之。

明帝詔曰、「先帝著典論、不朽之格言、其刊石於廟門之外及太學、與石經竝永示來世。」 水經注、正始中、立古・篆・隸三字石經於堂西、國子堂也。漢石經在東、石長八尺、廣四尺、四十八枚、又典論六碑附於其次。衞恆四體書勢、正始立三字石經、轉失湻法、則以爲湻書者、非。

六年詔、故司徒王朗所作易傳、令學者得以課試。

正元二年九月、講尙書畢、賜執經親授者各有差。

甘露元年二月丙辰、宴羣臣於太極東堂、與侍中尙書等講述禮典。 魏氏春秋。

四月丙辰、幸太學、講易畢、復講尙書・禮記。

帝常與司馬望・王沈・裴秀・鍾會等講宴於東堂、幷屬文論、名秀爲儒林文人、沈爲文籍先生、望・會亦各有名號。帝性急、請召欲速、以望在外、特給追鋒車・虎賁卒五人、每有集會、望輒奔馳而至。 注引晉諸公贊。

甘露二年五月、帝幸辟雍、會命羣臣賦詩、侍中和逌・尙書陳騫等作詩稽留、有司奏免官、詔曰、「吾以暗昩、愛好文雅、廣延詩賦、以知得失、而乃爾紛紜、良用反仄、其原逌等。主者宜敕自今羣臣皆當玩習古義、修明經典、稱朕意焉。」

顏氏家訓、孫叔然創爾雅音義、是漢末人獨知反語、至於魏世、此事大行。 按孫炎受業鄭康成門人。隋志、孫炎禮記注。玉海引張說奏魏徵類禮曰、「炎始改舊本、以類相從、先儒所非、皆不行用附。」【世界書局本注:"按末句疑當爲「皆不引附」。――校點者。"】

文帝紀、使諸儒撰集經傳、隨類相從、凡千餘篇、號曰皇覽。 時劉劭・王象皆奉詔撰、見劭傳及楊俊傳注。 魏畧、象領祕書監、從延康元年始撰數歲、藏於祕府、合四十餘部、部有數十篇、通合八百餘萬字。

鄭沖與孫邕・曹羲・荀顗・何晏共成論語集解、奏之。 晉書沖傳。

王肅傳、善賈・馬之學而不好鄭氏、采會同異、爲尙書・詩・論語・三禮・左氏解及撰定父朗所作易傳、皆列於學官。其所論駮朝廷典制・郊祀宗廟喪紀輕重、凡百餘篇。 王基傳云、肅改易鄭元舊說、而基持元義、常與抗衡。又肅集聖證論以譏鄭元、孫炎駮而釋之。

魏畧、黃初元年之後、乃始掃除太學之灰炭、補舊石碑之缺壞、備博士之員錄、依漢甲乙以考課、申吿州郡、有欲學者遣詣太學。太學始開、有弟子數百人。至太和・靑龍中、中外多事、人懷避就、雖性非解學、多求詣太學、諸生有千數、而諸博士率皆粗疏、無以敎子弟。 【世界書局本作:"無以敎弟子"】 弟子本以避役、竟無能習學、冬來春去、歲歲如是。又雖有精者、而臺閣擧格太高、加不念統其大義、而問字指墨法點注之閒、百人同試、度者未十、是以志學之士遂復陵遲、而浮虛者競逐也。 王肅傳注。 劉馥傳、靖言、博士選輕、諸生避役、高門子弟、恥非其倫、故無學者。晉徐邈傳、自魏以來、多使微人敎授、號爲博士、不復尊以爲師。

黃初時、徵拜博士十餘人、學多褊、又不熟悉、唯樂詳五業竝授、其或難質不解、詳無愠色、以杖畫地、牽譬引類、至㤀寢食。 册府。 嚴幹善春秋公羊、司隸鍾繇不好公羊而好左氏、謂左氏爲大官、公羊爲賣餠家、故數與幹辯長短。繇爲人機㨗、善持論、而幹吶口、臨時屈無以應、繇曰、「公羊高爲左邱明服矣。」幹曰、「直故吏爲明使君服耳。公羊未肯也。」 册府。

司馬朗傳、十二試經爲童子郞、監試以其壯大、疑朗匿年、劾問、朗曰、「朗之內外、累世長大、損年以求早成、非志所爲也。」

高柔傳、太祖在撥亂之際、竝使郡縣立敎學之官、高祖興復辟雍、州立課試、於是天下復開庠序之敎、親俎豆之禮。今博士皆一國淸選、而遷除限不過長、非所以崇儒術、勵怠惰也。以爲博士宐隨學行優劣、待以不次之位、以勸學者。

高堂隆傳、景初中、帝以蘇林・秦靜等竝老、恐無能傳業者、乃詔科郞吏高才解經義者三十人從隆・林・靜、分受四經・三禮、主者爲設課試之法。數年、隆等皆卒、學者遂廢。

管輅別傳、爲北黌文學、 時爲冀州文學從事。 趙孔曜就郡黌上與輅相見。又曰、「父爲琅邪卽邱長、於時黌上有遠方及國內諸生四百餘人。」 按此則學者甚多、且有他處人矣。

蜀太學。 晉書儒林傳、文立、巴郡人。蜀時游太學、專毛詩・三禮。華陽國志同。

向朗傳、潛心典籍、孜孜不倦、年踰八十、猶手自校書、刊定謬誤、積聚篇卷、於時最多。開門接賓、誘納後進、但講論古義、不干時事、上自執政、下及童冠、皆敬重焉。

許慈傳、先主定蜀、承喪亂厤紀、學業衰廢、乃鳩合典籍、沙汰衆學、慈・潛 胡潛。 竝爲博士、與孟光・來敏等典掌舊文。 光爲議郞、敏爲典學校尉、尹默爲勸學從事。又譙周爲典學從事、總州之學者。

黃龍二年春、詔立都講祭酒以敎學諸子。

孫休永安元年立學、制曰、「古者建國、立學爲先。宜按舊制置學宮、立五經博士、加其寵祿、見吏之中及將吏子弟有志者、各令就業、一歲課試、差其品第、加以位賞。」而未行也。

孫瑜傳、馬普篤學好古、瑜厚禮之、使二府 奮威將軍領丹陽守。 將吏子弟數百就受業、遂立學官、臨饗講肄。是時諸將皆以軍務爲事、而瑜好樂墳典、雖在戎旅、誦聲不絕。 弟奐亦愛樂儒生、復命部曲子弟就業、後仕進朝廷者數十人。

闞澤傳、每朝廷大議、經典所疑、輒咨訪之、以儒學勤勞封都鄕侯。

虞翻別傳、翻立易注、奏上。又奏鄭元解尙書違失事、因云、宐命學官定此三事、又元所注五經違義尤甚者百六十七事、不可不定、 【世界書局本注:"按殿本三國志注:「定」作「正」。――校點者。"】 行乎學校、傳乎將來、臣竊恥之。


三國會要卷十五終


三國會要卷十六黃巖楊晨纂

選擧

魏武令曰、「喪亂以來、風敎凋薄、謗議之言、難用襃貶、自建安以前、一切勿論、其以斷前誹議者、以其罪罪之。」 劉矯傳。

建安十五年令曰、「天下未定、求賢之急時也。若必廉士而後可用、則齊桓何以霸世。今天下得無被褐懷玉而釣於渭濱者乎。又得無盜嫂受金而未遇無知者乎。唯才是擧、吾得而用之。」

十九年令曰、「有行之士、未必能進取、進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士有偏短、庸可廢乎。有司明思此義、則士無遺滯、官無廢業矣。」 取、文館詞林引作趣。

二十二年令曰、「今天下得無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閒、及果勇不顧、臨敵力戰、若文俗之吏、高材異質、或堪爲將守、負汙辱之名、見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國用兵之術、其各擧所知、勿有所遺。」 魏書。

魏武選令曰、「『諺曰、失晨之雞、思補更鳴。』昔季闡在白馬、有受金取婢之罪、棄而弗問、後以爲濟北相、以其能故。」

令曰、「領長史王必是吾披荊棘時吏也、故敎辟之。」

延康元年令曰、「故尙書僕射毛玠、奉常王修・涼茂、郞中令袁渙、少府謝奐・方潛、中尉徐奕・國淵等、皆忠直在朝、履蹈仁義、竝早卽世、而子孫陵遲、惻然愍之、其皆拜子男爲郞中。」 魏書。

黃初二年初、令郡國口滿十萬者歲察孝廉一人、其有異秀者無拘戶口。 北堂書鈔引陳羣同歲論云、初郡擧一人、後積增益至六人也。

三年詔曰、「今之計孝、古之貢士也。十室之邑、必有忠信、若限年然後取士、是呂尙・周晉不顯於前世也。其令郡國所選、勿拘老幼、儒通經術、吏達文法、到皆試用、有司糾故不以實者。」 通鑑注、計孝、上計吏及孝廉也。魏舒郡擧上計掾、察孝廉、對策升第。

四年五月、有鵜鶘集靈芝池、詔博擧天下儁德・茂才・獨行君子。

太和二年詔曰、「尊儒重學、王敎之本也。自頃儒官或非其人、將何以宣明聖道。其高選博士才任侍中・中常侍者。」十月、詔公卿近臣擧良將各一人。

四年詔曰、「世之質文、隨敎而變。兵亂以來、經學廢絕、後生進趣、不由典謨、豈訓導未洽、將進用者不以德顯乎。其郞吏學通一經、才任牧民、博士課試、擢其高第者亟用、其浮華不務道本者罷退之。」十二月、詔公卿擧賢良。

靑龍元年、詔公卿擧賢良・篤行之士各一人。

四年、詔欲得有才智・文章・謀慮淵深者、無限年齒、勿拘貴賤、卿校以上各擧一人。

魏文帝爲魏王時、三方鼎立、士流播遷、四民錯雜、詳覈無所。 何夔傳言、草創之際、用人未詳其本、宐先核之鄕閭。 延康元年、吏部尙書陳羣以選用不盡人才、乃立九品官人之法、州郡皆置中正以定其選、擇州郡之賢有識鑒者爲之區別人物、第其高下。又制、郡口十萬以上歲察一人、其有秀異、不拘戶口。其武官之選、俾護軍主之。 九品中正之法、郡設小中正、州設大中正、小中正品第人才以上大中正、大中正核實以上司徒、司徒再核、然後付尙書選用。孫楚言、班固序往代以九條、而陳羣依之以品生人。 傅子曰、「陳羣立九品之制、郡置中正、平次人才、州置都而總其議。」應璩新論曰、「百郡立中正、九州置都士、州閭與郡縣、希疎如馬齒、生不相識面、何緣別義禮。」北堂書鈔引多「十室稱忠信、觀過必黨里」二句。 黃初三年、始除漢限年之制、令郡國貢擧勿拘老幼、儒通經術、吏達文法、則皆試用。太和之後、俗用浮靡、遞相標目、夏侯・諸葛・何・鄧之儔、有四聰八達之稱、帝深嫉之、於是士大夫有名聲者、或禁錮廢黜以懲之。作考課之法、考覈百官。嘉平初、司馬懿秉政、詳求治本。 懿議、諸中正未能料究人才、以爲可除九品、州置大中正。 曹羲議曰、「一州濶達、訪不得知、會復訪本郡先達、此爲問州中正而實決於郡人。」 唐書、柳芳曰、「魏時、州大中正主簿、郡中正功曹、皆取著姓士族爲之、以品藻人物、權歸右姓。」 夏侯元曰、「夫官才用人、國之柄也。故銓衡專於臺閣、上之分也、孝行存乎閭巷、優劣任之鄕人、下之敘也。夫欲淸敎審選、在明其分敘、不使相涉而已。今令中正但考行倫、輩輩當行、 【世界書局本注:"按三國志夏侯玄傳:作「若令中正但考行倫輩,倫輩當行」。――校點者。"】 均斯可官矣、行有大小、比有高下、則所任之次亦別矣、奚必使中正干銓衡之機於下、而執機柄者有所委仗於上、上下交侵、以生紛錯哉。且眾職之屬各有官長、但使官長各以其屬能否、獻之臺閣、 【世界書局本注:"「臺閣」二字據三國志夏侯玄傳補。――校點者。"】 則據官長能否之第、參以鄕閭德行之次、擬其倫比、勿使偏頗、中正則唯考其行迹、別其高下、審定輩類、勿使升降、而總之於臺閣。官長所第、中正所輩、 【世界書局本注:"按三國志夏侯玄傳:「中正所輩」作「中正輩」。――校點者。"】 擬比隨次、率而用之、如其不稱、責負在外。內外相參、得失有所、庶可靜風俗而審官才矣。」 劉毅曰、「人物難知、一也、愛憎難防、二也、情僞難明、三也。今立中正、定九品、實爲奸府、事名九品、而有八損。」北堂書鈔・廣文選。

按九品之制、因建安兵興、衣冠士族多離本土、欲徵原流、遽難委悉、魏氏革命、州郡俱置大小中正、各以本處人任、諸府公卿及臺省郞吏有德充才盛者爲之區別、所管人物定爲九等。其有言行修著則升進之、或以五升四、以六升五、倘或道禮虧缺、則降下之、或自五退六、自六退七矣。 晉書石季龍載記曰、「魏建九品之制、三年一淸定之。」 是以吏部不能審覈天下人才士庶、故委中正銓第等級、憑以補授、謂免乖戾。及法之弊也、唯能知其閥閱、非復辨其賢愚、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所以劉毅云、魏因𠷔亂、是軍中權時之制、非經久之典也。至隋方罷。陳壽言之太畧、故詳辨之。 按魏立中正、本猶鄕擧里選之意、欲觀素行、尙存淸議、是以泰初所論、惟恐侵權、不言斯弊。迨及末流、乃重門資而已。衞瓘言、其始猶有鄕論餘風、中閒漸染、遂計資定品、惟以居位爲貴。

咸煕二年、令諸郡中正以六條擧淹滯、一曰、忠恪匪躬、二曰、孝敬盡禮、三曰、友於兄弟、四曰、絜身勞謙、五曰、信義可復、六曰、學以爲已。

傅元曰、「魏武好法術、而天下貴刑名、魏文慕通達、而天下賤守節。其後綱維不振、而虛無放誕之論盈於朝野。」

晉書李含傳、隴西狄道人。轉秦國郞中令。司徒選含領始平中正。秦王薨、含依臺儀、葬訖除𠷔。尙書奉含不應除、本州大中正傅祗以名義貶含。中丞傅咸上表理含曰、「含自以隴西人、雖戶屬始平、非所綜悉、言於司徒、不宜爲中正。」又曰、「祗爲州都、 【世界書局本注:"按晉書本傳,「都」下有「督」字。――校點者。"】 欲隆風敎、中正龐騰貶品三等。」又曰、「帝不從、遂被貶退、割爲五品。」

燕國中正劉沈擧霍原、先咨州大中正、司徒府不從。

陳頵傳言、河北何故少人士、每以三品爲中正。則他處必用三品以上人物可知。山濤亦在三品。

卞壺傳、奏淮南小中正王式事、請幷免司徒組・揚州大中正㒯・淮南大中正宏、可見上下隸屬之制。又曰、「詔特原組等、式付鄕邑淸議、廢棄終身。」是本縣中正得擧正之也。

梁沈約曰、「都正俗士、斟酌時宐、品目少多、隨事俯仰。」又曰、「魏・晉以來、以貴役賤、士庶之科、較然有辨。」

唐李諤曰、「魏之三祖、忽君人大道、好雕蟲小蓺、連編累牘、獨有月露風雲而已。世俗㠯之相高、朝廷以兹擢人、故文詞日緐、其政日亂。」

魏元同曰、「漢掾史從事、悉任州郡、爰自魏・晉、始䢜吏部、因循迄今。」

劉秩曰、「曹魏取士、權歸著姓、非尙賢之術、蓋尊尊之道。」

明帝詔曰、「選擧莫取有名、名如畫地作餠、不可啖也。」吏部尙書盧毓對曰、「名不足以致異人、而可以得常士。常士畏敎慕善、然後有名。」其後士人多務進取、廉遜道缺、劉寔乃著崇讓論以矯之。 言一官缺、擇衆官所讓最多者用之。

明帝時、以士人稱毀是非、混雜難別、令劉劭作都官考課之法七十二條、考覈百官。其畧、欲使州郡考士必由四科、皆有事效、然後察擧。或辟公府爲親民長吏、轉以功次補郡守者、或就增秩賜爵、 杜畿・滿寵・田豫・胡質等居郡或十餘年、或二十年、加秩假節而不去郡。 至於公卿及內職大臣、亦俱考之。事下三府、是時大議考課之制、杜恕上疏曰、「古有亂人而無亂法。若法可專任、則唐・虞不須稷・契之佐、殷・周無貴伊・呂之輔矣。今奏考功者、陳周・漢之法 【世界書局本注:"按三國志杜恕傳:「云」作「法」。――校點者。"】 爲、掇京房之本旨、可謂明考課之要、至於崇揖讓之風、興濟濟之治、臣以爲未盡善也。」後竟不行。

卿攷課、一曰掌建邦國以攷制治、二曰九卿時敘以攷事典、三曰經綸國體以攷奏議、四曰共屬衆職以攷總攝、五曰明愼用刑以攷留獄。 北堂書鈔引王昶攷課事。

尙書侍中攷課、一曰掌建六材以攷官人、二日綜理萬幾以攷庶績、三曰進視惟允以攷讜言、四曰出納王命以攷典政、五曰罰法以攷典刑。 御覽引同上。

魏畧、始制九品、各使諸郡選置中正、差敘公卿以下至於郞吏功德材行所任。馮翊郡移王嘉爲中正。嘉敘吉茂雖在上第而狀甚下、云、「德優能少。」

又曰、「時苗爲太官令、領其郡中正、定九品、於敘人材不能寬大。」

晉陽秋曰、「陳羣爲吏部尙書、制九格、登用皆由於中正、考之簿世、然後授任。」

魏名臣奏曰、「羽林右監朱遺言、天下之任、非吏部尙書所能辦、令長以下可專付吏、郡守以上八座擧。」

袁子曰、「魏置吏部、選天下百官。夫用人、人君之所司、不可以假人者。使治亂之柄、制在一人之手、權重而人才難、居此職稱此才者、未有一也。」

魏武集選擧令、國家舊法、選尙書郞取年未十五者、使文筆眞草、有才能、謹愼典曹治事、起草立義。又以草呈示令僕訖、乃付令史書之、書訖共讀。省內之事、本來臺郞統之、令史不行知也。若郞不能爲文書、當御令史、是爲牽牛不可以服箱、而當取辦於繭角也。

魏名臣奏、甄毅奏曰、漢時公卿皆奏事、選爲尙書郞、試、然後得爲之。其在職、自賫所發書詣天子前發省、便處當事輕重、口自決定、或天子難問、據案處正、乃見郞之決斷才伎。魏則不然。今尙書郞皆天下之選、材伎鋒出、欲騁其能於萬乘之前、宐如故事、令郞日自奏事、自處當。

許允爲吏部郞、選郡守、帝疑其所用非次、允對、某郡太守雖限滿、文書先至、年限在後、某守雖後、日限在前。是選次有限期也。

傅嘏傳、劭考課論、雖欲尋前代黜陟之文、然其制度畧已闕忘。 【世界書局本作:"然其制度略已闕亡"】 魏承秦・漢、經邦治戎、權法竝用、百官羣司、軍國通任、隨時之宐、以應政機、以古施今、事雜義殊、難得而通也。今九州之民及京城、未有六鄕之擧、其選才之職專任吏部、案品狀則才實未必當、任簿伐則德行未爲敘、如此、則殿最之課未盡人才。

王昶傳、嘉平初、詔使選百官考課事。昶以爲唐・虞雖有黜陟、而考課之法不垂、周制冡宰又無校比之計。由此言之、聖主明於任賢、畧擧黜陟之體、以委達官之長、而總其統紀、故能否可得而知。其指如此。

管甯傳、元年十一月、被公車司馬令所下州郡八月甲申詔書、徵臣。 又自黃初至於靑龍、徵命相仍、常以八月賜牛酒。

廣平太守盧毓到官三日、綱紀白、承前版謁臶、毓敎曰、「張先生所謂上不事天子、下不友諸侯者也、豈此版謁所可光飾哉。」但遣主簿奉書、致羊酒之禮。

魏畧、焦先竄何渚閒、侯武陽語縣注籍、給廩日五升。

甘露二年詔曰、「玄菟郡高顯縣吏民反叛、長鄭煕爲賊所殺、民王簡負擔煕喪遠致本州、忠節可嘉、特拜簡爲忠義都尉、以旌殊行。」

王朗集、爲大理、上主簿。趙郡張登昔爲本縣主簿、値黑山賊圍郡、與縣長王雋往救、雋殆見害、登手格賊以全雋命、又守長夏逸爲督郵所枉、登受考掠理逸罪、宐加顯異。黃初初、以登爲太官令。

華歆傳、三府議、擧孝廉本以德行、不復限以試經。歆以爲喪亂以來、六籍墮廢、當務存立。今聽孝廉不以經試、恐學業從此而廢、若有秀異、可特徵用。帝從其言。

傅子曰、河南尹內掌帝都、外統京幾、郡有七百吏、河南俗黨、五官掾功曹典選職、皆授其本國人、無用異邦人者、嘏各擧其良而對用之、官曹分職、而後以次考校之。

高堂隆傳、遷陳留太守。犢民酉牧年七十餘、有至行、擧爲計曹掾。帝嘉之、特除郞中以顯焉。

呂虔傳、爲泰山太守、令擧茂才、加騎都尉如故。

明帝時、何曾上疏曰、「臣聞諸郡守、有年者或疾病、皆委政丞掾、不恤庶事、或體性疏忽、不以政理爲意。在官積年、惠澤不加於人、然於考課之限、罪亦不至詘免、故得經延歲月、而無斥罷之期。以爲可密詔主者使隱核參訪郡守、其有疾病不親人物及好脩人事煩撓百姓者、皆可徵還、爲更選代。」 晉書本傳。

諸葛誕爲吏部、人有所屬託、輒顯其言而承用之、後有當否、則公議其得失以爲褎貶。自是羣僚莫不擧愼所擧。 册府。

賈詡爲尙書、典選擧、多選舊名以爲令僕。論者以此多詡。 同上。

何晏爲尙書、主選擧、其宿與之有舊者多被拔擢。

傅子曰、「漢武擧孝廉・秀才、厯世相承、皆向郡國稱故吏。」 又曰、「末世乃有釋親而恤同歲、云同登之歲、記于素帛、垂之後胤、取此意也。」 北堂書鈔。

諸葛亮秉政、懲惡擧善、量材授任、不計資敘。 時犍爲郡守李嚴以楊洪爲功曹、嚴未去郡而洪已爲蜀郡守。洪門下書佐何祇有才策、洪未去郡而祇已爲廣漢郡守。後李嚴・廖立皆得罪、或廢或徙、聞亮卒、垂泣發疾以𣦸。

桓溫言、諸葛相蜀、簡才倂官。 晉書。

時蜀國州書佐望與郡功曹參選、而從事作臺郞特重察擧、雖位經朝要、還爲秀孝、亦爲郡端右。 華陽國志。

孫吳以選曹尙書主選擧。吳郡曁豓性峭刻、好淸議、爲尙書、以郞署混淆多非其人、欲激濁揚淸、別其善否。乃覈選三署、皆貶高就下、降損數等、其居位貪婪、志節卑汙者、皆以爲軍校、置之營府。於是怨聲囂然、競言豓用私情、虧公法。坐自殺。

赤烏二年正月、詔曰、「郞吏者、宿衞之臣、古之命士也。閒者所用、頗非其人、自今選三署、皆以四科、不得以虛辭相飾。」

永安元年詔、案古置學官、立五經博士、核取應選、加其寵祿、科見吏之中及將吏子孫有志好者、各立就業、課試差其品第、加以位賞。

四年、遣光祿大夫周奕・石偉巡行風俗、察將吏淸濁、民所疾苦、爲黜陟之詔。

步𨽥傳、太子登駐武昌、愛人好善。於是條 【世界書局本注:"按三國志本傳,「於」字上有「騭」字,「條」字下有「于時事」三字。――校點者。"】 在荊州界者、諸葛瑾・陸遜・朱然・程普・潘濬・裴元・夏侯承・衞旌・李肅・周條・石幹十一人、甄別行狀。 吳書曰、「肅薦述後進、題目品藻、曲有條貫、權擢以爲選擧、號稱得才。」

吳書曰、「權嘉遜功、欲殊顯之、雖爲列侯、猶欲令厯本州擧命、使揚州牧就辟別駕從事、擧茂才。」

會稽典錄、謝淵雖在軍旅、垂意人物。駱統子秀被門庭之謗、衆論狐疑、莫能證明、淵聞歎息。秀卒見明、無復瑕玷、終爲顯士、淵之力也。

顧邵傳、爲豫章太守。小吏資質佳者、輒令就學、擇其先進、擢置右職。擧善以敎、風化大行。


三國會要卷十六終


三國會要卷十七黃巖楊晨纂

兵 軍制

魏武軍令、吾將士無張弓弩於軍中。其隨大軍行欲調試弓弩者得張之、不得著箭、犯者鞭二百、沒入吏。不得於軍中屠殺賣之、犯令、沒所賣、及都督不糾白、杖五十。始出營、豎矛戟、舒幡旗、嗚鼓。行三里、辟矛戟、結幡旗、止鼓。將至營、舒幡旗、嗚鼓。至營訖、復結幡旗、止鼓。違令者髡翦以徇。軍行、不得斫伐田中五果・桑柘・棘棗。

令曰、「孤所以能常以少兵敵眾者、常念增戰士、忽餘事。是以往者有鼓吹而使步行、爲戰士愛馬也、不樂多署吏、爲戰士愛糧也。」

軍令、諸督軍各作幡號、若當別遣有所督追寇賊及逃亡。以行道與諸葛亮兵會遇而疑之、遠一人以幡後交、後夜者常各屯主相去二百步、外鑽火、省幡號也。

船戰令曰、「雷鼓一通、吏士皆嚴、再通、什伍皆就船整持櫓棹、戰士各持兵器就船、各當其所、幢幡旗鼓各隨將所載船、鼓三通鳴、大小戰船以次發、左不得至右、右不得至左、前後不得處。違令者斬。」

水軍發、輒先遣人持幡於前豎所當營火之處水邊岸上、船若夜到者、又然炬火、船至見幡火、以次泊也。

步戰令曰、「嚴鼓一通、步騎悉裝、再通、騎上馬、步結屯、三通、以次出之、隨幡所指。住者結屯住幡後、聞急鼓音、整陳、斥候者視地形廣狹、從四角而立表、制戰陳之宜、諸部曲各自按部陳兵疏數、兵曹擧白、不如令者斬。兵若欲作陳對敵營、先白表乃引兵就表而陳、臨陳皆無讙譁、明聽鼓音、旗幡麾前則前、麾後則後、麾左則左、摩右則右、不聞令而擅前・後・左・右者斬。伍中有不進者、伍長殺之、伍長有不進者、什長殺之、什長有不進者、都伯殺之、督戰部曲將拔刃在後、察違令不進者斬之。一部受敵、餘部不進救者、斬。臨戰、兵弩不可離陳。離陳、伍長什長不擧發、與同罪。無將軍令、妄行陳閒者、斬。臨戰、陳騎皆當在軍兩頭、前陷陳、陳騎次之、遊騎在後、違令髡、鞭二百。兵進、退入陳閒者、斬。若步騎與賊對陳、臨時見地勢便欲使騎獨進討賊者、聞三鼓音、騎從兩頭進戰、視麾所指。聞三金音、還。此但謂獨進戰時也。其步騎大戰、進退自如法。吏士向陳騎馳馬者、斬。吏士有妄呼大聲者、斬。追賊不得獨在前在後、犯令者罰金四兩。士將戰、不得取牛馬衣物、犯令者斬。進戰、士各隨其號、不隨號者、雖有功不賞。進戰、後兵出前、前兵出後、雖有功不賞。臨陳、牙門將・騎督明受都令、諸部曲都督將・吏・士、各戰時校督・部曲督住陳後、察凡違令畏懦者。□有急、聞雷鼓音絕後、六音嚴畢、白辦便出、卒逃歸、斬之、一日家人弗捕執及不言於吏、盡與同罪。」

軍令曰、「金鼓・幢麾・隆衝、皆以立秋日祠、先祠一日、主者請奉祠。若出征有所克獲、還亦祠。向敵、祠、血於鍾鼓、秋祠及克獲還、不血鍾鼓。祝文、某官使主者某敢吿隆衝・金鼓・幢麾、夫軍武之器、所以正不義、爲民除也。 【世界書局本作:"爲民除害也"】 謹以立秋之日絜牲・黍稷・旨酒而敬薦之。」 又曰、「常以己丑日祠牛馬先。祝文曰、『某月己丑、某甲敢吿牛馬先、馬者用兵之道、牛者軍農之用、謹絜牲・黍稷・旨酒、敬而薦之。』」 又曰、「軍行濟河、主者常先沈白璧、文曰、『某王使某敢吿於河、賤臣某甲作亂、天子使某帥衆濟河、征討醜類、故以璧沈、惟爾有神裁之。』」

魏武新書、攻車七十五人、守車一隊、共二十五人。 通考。

太祖行軍、大較依孫・吳之法而因事設奇。自作兵書十餘萬言、諸將征伐、皆以新書從事。 李衞公問對・孫子十家註竝引曹公新書、玉海引魏武新書。 抄集諸家兵法、名曰接要。 曹植賦云、撮風后之奇、接孫吳之要。隋志、兵書接要十卷、唐志作捷要。魏武帝兵法一卷。又注孫子十三篇、今存。 魏略、吉茂爲武德侯庶子、先是科禁內學及兵書、而茂皆有匿、不送官。王昶著兵書十餘篇、言奇正之用、靑龍中奏之。

黃初三年、孫權破劉備於夷陵。初、帝聞備兵東下、樹柵連營七百餘里、謂羣臣曰、「備不曉兵、豈有七百里營可以拒敵者乎。苞原 【世界書局本注:"按魏志「原」下有一「隰」字。――校點者。"】 險阻而爲軍者、爲敵所擒、此兵忌也。孫權上事今至矣。」後十日、破備書到。

七年八月、孫權攻江夏、太守文聘堅守、朝議發兵救之、帝曰、「權習水戰、所以敢下船陸攻者、幾掩不備也。今已與聘相持。夫攻守埶倍、終不敢久也。」

靑龍元年、保塞鮮卑大人步度根與叛鮮卑大人軻比能私通、幷州刺史畢軌表、輒出軍以外威比能、內鎭步度根。帝省表曰、「步度根以爲比能所誘、有自疑心、今軌出軍、適使二部驚合爲一、何所威鎭乎。」促敕軌以出軍者、愼勿越塞過句注也。比詔書到、軌以進軍屯陰館、二將戰沒、步度根部落叛出塞、與比能合寇邊。

二年、諸葛亮出斜谷、屯渭南、司馬宣王率諸軍拒之。詔宣王但堅壁拒守以挫其鋒。彼進不得志、退無與戰、久停則糧盡、虜略無所獲、則走矣、走則追之、以逸待勞、全勝之道也。 時諸葛亮數挑戰、遣辛毗杖節爲軍師以制之。

五月、孫權入居巢湖口、向合肥新城、又遣將入淮・沔、滿寵欲拔新城守、致賊壽春。帝不聽、曰、「先帝東置合肥、南守襄陽、西固祁山、賊來輒破於三城之下者、地有所必爭也。縱權攻新城、必不能拔。敕諸將堅守、吾自往征之。」

七月、親御龍舟東征、未至、權走。羣臣以爲可西幸長安、帝曰、「權走、亮膽破、大將軍制之、吾無憂矣。」宣王與亮相持、連圍積日、亮數挑戰、堅壘不應、會亮卒、軍退。

景初二年、蜀陰平太守廖惇攻守善羌侯菪蕈營、雍州刺史郭淮遣廣魏太守王贇・南安太守游奕將兵討惇。淮上書、贇・奕等分兵夾山東西、圍落賊表、破在旦夕。帝曰、「兵勢惡離。」促詔淮敕奕、諸別營非要處者還、令據便地、詔敕未到、奕軍爲惇所破、贇爲流矢所中死。

帝議遣宣王討公孫淵、發卒四萬人、議臣皆以爲兵多役費難供。帝曰、「四千里征伐、雖云用奇、亦當任力、不當稍計役費。」及至遼東、霖雨不得時攻、羣臣或以爲淵未可卒破、宜詔宣王還。帝曰、「司馬懿臨危制變、擒淵可計日待也。」卒皆如所策。

宣帝伐遼東、何曾上疏、以爲宜選大臣・名將威重宿著者、成其禮秩、遣詣北軍、進同謀略、退爲副佐、雖萬一不虞之變、軍主有儲、則無患矣。帝不從。 晉書何曾傳、裴注引毌邱儉志記云、時以儉爲副。

諸葛亮兵要云、 本集兵要一篇、軍令上・中・下三篇。隋志、兵法五卷。中興書目、將苑一卷。 軍已近敵羅落、常平明以先發、絕軍前十里內各按左右、下道亦十里之內、數里之外、五人爲部、持一白幡登高外向、明看隱蔽之處、軍至轉尋高而前、第一見賊、轉語後第三、第二詣主者白之。凡候見賊、百人以下但擧幡指、百人以上、便擧幡大呼、主者遣疾馬往察視之。

兵要曰、「凡軍行營壘、先使腹心及鄕導前覘審知、各令候吏先行定得營地、擘五軍分數、立四表候視、然後移營。又先使候騎前行、持五色旗、見溝坑揭黃、衢路揭白、水澗揭黑、林藪揭靑、野火揭赤、以本鼓應之、立旗鼓令相聞見。若渡水踰山、深邃林藪、精驍勇騎搜索、數里無聲、四周絕迹、高山樹頂令人遠視、精兵四向要處防禦、然後分兵前後以爲鎭拓、乃令輜重老少、次步後馬、切在整齊防敵至。人馬無聲、不失行列、險地狹徑、亦以部曲鱗次、或須環回旋轉、以後爲前、以左爲右、行則魚貫、立則雁行。前止處、游騎精銳四向散列而立、各依本方下營、一人一步、隨師多少、咸表十二辰、豎六𣃠長二丈八尺、審子・午・卯・酉、地勿邪僻、以朱雀𣃠豎午地、白獸𣃠豎酉地、元武𣃠豎子地、靑龍𣃠豎卯地、招搖𣃠豎中央。其樵采牧飮、不得出表外也。」

武侯兵法曰、「軍有七禁、一曰輕、二曰慢、三曰盜、四曰欺、五曰背、六曰亂、七曰誤、此治軍之禁也。若期會不到、聞鼓不行、乘寬自留、迴避務止、初近而後遠、喚名而不應、軍甲不具、兵器不備、此謂輕軍。 有此者斬之。 受令不傳、傳之不審以惑吏士、金鼓不聞、旌旗不覩、此謂慢軍。 有此者斬之。 食不廩糧、軍不部兵、賦賜不均、阿私所親、取非其物、借貸不還、奪人頭首以獲功名、此謂盜軍。 有此者斬之。 若變易姓名、衣服不鮮、金鼓不具、兵刃不磨、器仗不堅、矢不著羽、弓弩不弦、主者吏士法令不從、此謂欺軍。 有此者斬之。 聞鼓不行、叩金不止、按旗不伏、擧旗不起、指麾不隨、避前在後、縱發亂行、折兵弩之勢、𨚫退不鬭、或左或右、扶傷擧死、因託歸還、此謂背軍。 有此者斬之。 出軍行將、士卒爭先、紛紛擾擾、車騎相連、咽塞道路、後不得前、呼喚喧譁、無所聽聞、失行亂次、兵刃中傷、長將不理、上下縱橫、此謂亂軍。 有此者斬之。 屯營所止、問其鄕里、親近相隨、共食相保、呼召不得、越入地位、干誤次第、不可呵止、度營出入、不由門戶、不自啓白、奸邪所起、知者不吿、罪同一等、合人飮食、阿私所愛、大言驚語、疑惑吏士、此謂誤軍。 有此者斬之。 山林之戰、不仰其高、水上之戰、不逆其流、草上之戰、不涉其深、平地之戰、不逆其虛、此兵之利也。故戰鬭之利、唯氣與形也。」

軍令曰、「敵以來進持鹿角、兵悉却在連衝後、敵已附鹿角裏、兵但得進踞以矛戟刺之、不得起住、起住妨弩。」 按北堂書鈔、上有「連衝之陣、似狹而厚、令騎不得與相離遠」十六字、末句作「起住妨弩壞」。

始出營、豎矛戟、舒旛旗、鳴鼓、三里、辟矛戟、結旛旗、鳴鼓角、未至營三里、復豎矛戟旛旗、鳴鼓角、復結旛旗、止鼓角。違令者髡。 書鈔。按此與御覽引魏武令同。

聞五鼓音、擧黃白兩半幡合旗、爲三面圓陣。 書鈔・御覽。

限三部司馬皆限力擧二百斤以上、前驅司馬取便大戟、由基司馬取能挽一石七斛以上弓。兩頭進戰、視麾所止、聞三金音止、二金音還。 御覽。

軍列營、步騎士以下著兜鍪、帳下及右陣各持彭排。 同上。

軍行、人將一斗乾飯、不得持烏育及幔、餘大車乘帳幔、什光耀日、往就與會矣。

初至宿時所、便遣四出伺候望訖、乃遣樵採、皆當在白幡裏、若去營數里、草足供人馬、幡在數里之表、隨樵採爲遠近之宜。

四出樵採、若後蒲受敵不決者、低幡鳴卅鼓二箱倒行還以解、解已如初也。

敎曰、「若賊騎來至徒行以戰者、陟嶺不便、宜以車蒙陣而待之。地狹者、以鋸齒而待之。」 以上見御覽。書鈔有誤字。

亮在祁山、旌旗利器守在險要、十二更下、在者八萬。

何焯曰、「呂伯恭云、古人用兵不盡用之、蜀急大、其兵不過十二萬、孔明所用八萬、常留四萬以爲更代。蜀所以强者、以孔明不盡用之。及蜀亡、尙有十萬二千、數年之閒、所折不過二萬耳。」

造八陣圖、於魚腹平沙之上、壘石爲八行、行相去二丈、桓溫謂此常山蛇勢也。 晉書桓溫傳。水經注引荊州記略同。

益州記、土城四門中起六十四魁、八八爲行、魁方一丈、高三尺。 薛季宣浪語集、八陣圖三、一沔陽高平舊壘、一新都八陣鄕、一魚腹江灘水上圖。

孫權作黃龍大牙、常在中軍、進退視其所向。 胡綜傳、賦曰、「乃律天時、制爲神軍、取象太乙、五將三門。四靈旣布、黃龍處中。周制日月、實曰太常、桀然特立、六軍所望、仙人在上、鑒觀四分。」

兵政

建安七年令曰、「其擧義兵以來將士絕無後者、求其親戚以後之、授田給耕牛、置學師以敎之、爲存者立廟、使祀其先人。」 衞臻父茲從討董卓、戰𣦸、太祖每涉郡境、輒遣使祠。又南征臨淯水、祠亡將士。

八年令曰、「司馬法、『將軍𣦸綏。』故趙括之母乞不坐括。是古之將者軍破於外、而家受罪於內也。自命將征行、但賞功而不罰罪、非國典也。其令諸將出征、敗軍者抵罪、失利者免官爵。」

魏書載庚申令曰、「議者或以軍吏雖功能德行不足、堪任郡國之選、所謂『可與適道、未可與權。』治平尙德行、有事賞功能、論者之言、一似管窺虎歟。」

十二年春、令定功行封、大封功臣二十餘人皆爲列侯、餘各以次受封、及復𣦸事之孤輕重各有差。 又令分所受租與諸將掾屬及故戌者。

十四年令、𣦸者家無基業不能自存者、縣官勿絕廩、長吏存恤撫循。

二十年冬、始置名號侯至五大夫、與舊列侯・關內侯、凡六等、以賞軍功。 魏書曰、「置名號侯爵十八級、關中侯爵十七級、皆金印紫綬、又置關外侯十六級、銅印龜紐墨綬、五大夫十五級、銅印環紐亦墨綬、皆不食租。與舊列侯・關內侯、凡六等。」

廷康元年令、士卒𣦸亡者、郡國給櫘櫝殯歛、送至其家、官爲設祭。

黃初六年詔曰、「吾當征賊、欲守之積年、其以陳羣爲鎭軍大將軍、司馬懿爲撫軍大將軍。若吾臨江授諸將方略、則撫軍當留許昌督後諸軍、錄後臺文書事、鎭軍隨車駕、當董率衆軍、錄行尙書、皆假節鼓吹、給中軍兵騎六百人。」

七年八月、孫權攻江夏、先時遣書侍御史荀禹慰勞邊方、禹發所經縣兵及所從步騎千人乘山擧火、權退走。

嘉平五年詔曰、「故中郞郭修勇過聶政、功逾介子、其追封爲樂鄕侯、食邑千戶、諡曰威侯。子襲爵、加拜奉車都尉、賜銀千餠、絹千疋、以光寵存亡、永垂來世。」

六年詔曰、「劉整・鄭像越蹈重圍、臨難不顧、追賜爵關中侯、各除士名、使子襲爵、如部曲將死事科。」

正元二年十月詔曰、「洮西將士或沒命戰場、或流離異域、令所在郡典農及安・撫夷二護軍・各部大吏慰卹其門戶、無差賦役一年、其力戰𣦸事者、皆如舊科。」十一月、又詔征西・安西將軍各令部人於戰處及水次、鉤求屍喪、收歛藏埋、以慰存亡。

甘露元年、大破蜀將姜維於上邽、遣使犒賜將士、大會臨饗、飮宴終日。

二年詔曰、「諸葛誕造搆逆亂、迫脅忠義、平寇將軍臨渭亭侯龐會・騎督偏將軍路蕃各將左右、斬門突出、忠壯勇烈、所宜加異。其進會爵鄕侯、蕃封亭侯。」八月詔曰、「諸葛誕創造凶亂、主簿宣隆・部曲督秦絜秉節守義、臨事固爭、爲誕所殺、其以隆・絜子爲騎都尉、加以贈賜、光示遠近、以殊忠義。」

詔曰、「昔南陽郡山賊欲刼質故太守東里衮、功曹應余獨身捍衮、遂免於難。余顚沛殞斃、殺身濟君、其下司徒署余孫倫吏、使蒙伏節之報。」 魏略、太祖聞之嗟嘆、下荊州復表門閭、賜穀千斛。

夏侯惇傳、呂布遣將僞降、共執持之、 【世界書局本注:"(按三國志本傳:「之」作「惇」。――校點者。)"】 責以寶貨、軍中震恐。惇將韓浩乃勒兵屯營門、召軍吏諸將皆案甲當部、不得動、諸營乃定。遂指 【世界書局本注:"按本傳「指」作「詣」。――校點者。"】 惇所叱持質者曰、「汝等凶逆、乃執持大將軍、吾受命討賊、甯能以一將軍之故縱汝乎。」因泣謂惇曰、「當奈國法何。」促召兵擊、持質者遑遽叩頭、言、我但乞資用去耳。浩數責、皆斬之。惇旣免、太祖聞之、謂可爲萬世法、乃著令、今後有持質者、皆當幷擊、勿顧質、由是刼質者遂絕。

咸煕元年詔、夏侯和・朱撫・賈輔・羊琇皆抗節不撓、拒會凶言、宜加顯寵、以彰忠義、其進和・輔爵爲鄕侯、琇・撫爵關內侯、王起爲部曲將。

二年、以虎賁張修昔言鍾會反逆、以致沒身、賜修弟倚爵關內侯。

魏略、郭憲、西平人。韓約失衆、往依之、後𣦸、田樂・楊逵等就斬約頭送、憲不肯署名。太祖宿聞憲名、視條疏、怪憲不在中、問逵、以情對、歎其至義、乃表列與逵等竝賜爵關內侯。

蜀諸葛亮上表曰、「永昌郡吏呂凱、府丞王伉等執忠絕域、十有餘年、雍闓・高定偪其東北、而凱等守義、不與交通、以凱爲雲南太守、封陽遷亭侯、王伉亦封亭侯、爲永昌太守。」

龐統傳、統爲流矢所中、卒、拜其父議郞、遷諫議大夫。

舟師

建安十三年、作元武池、肄舟師。 水經注云、在鄴。

十四年、軍至譙、作輕舟治水軍。

黃初五年八月、爲水軍、親御龍舟。 杜畿傳云、御樓船於陶河試船。

景初元年、公孫淵自立爲燕王、詔靑・兗・幽・冀四州大作海船。二年正月、詔司馬宣王帥眾討遼東。

魏略、孫權乘大船來觀軍、曹公使弓弩亂發、箭著其船、船偏重、將覆、因迴船復以一面受箭、箭均船平、乃還。

江表傳曰、「孫權乘『飛雲』大船。」「飛雲」・「蓋海」、吳樓船之有名者、皆雕鏤彩畫、有軒擴華檻之船也。 文選吳都賦注。

孫權裝大船、名曰「長安」、亦曰「大䑦」、載坐直之士三千人、與羣臣泛舟江津、値風起、欲西取蘆洲、谷利不從、拔刀急上、令取樊口、船至岸而敗。 水經江水注。

江表傳、周瑜拒操于赤壁、黃蓋取蒙衝鬭艦、載荻柴灌油、裹以帷幕、詐云欲降、時東南風急、去北軍二里、同時發火、火烈風猛、燒及岸上營落、烟炎張天、雷鼓大震、北軍大壞。

雜錄

曹瞞傳、操與馬超隔渭水。地多沙、不可築城。婁子伯說、「今寒、可起沙爲城、以水灌之、一夕而成。」操乃多作縑囊堙水、夜汲作城、比明、城立。 水經注。

武備志、諸將問曰、「初賊守潼關、渭北道缺、不從河東擊馮翊、而反守潼關、積日而後北渡、何也。」曹操曰、「若吾入河東、賊必守諸津、則西河未可渡。吾故盛兵向潼關、使賊悉眾南守、而西河之備虛、故二將得西河。然後引軍北渡、賊不與我爭、連車樹柵爲甬道而南、旣爲不可勝、且以示弱、渡渭且堅壘、虜至不出、所以驕之也。故賊不爲營壘而求割地、吾順言許之、使不爲備、固蓄士卒之力一旦擊之、所謂疾雷不及掩耳。兵之變化、固非一道。」

魏武奏事、邊有警、輒露版插羽以檄、急之意也。 文選注。

太祖與袁紹官渡合戰、軍不利、復壁、紹爲高櫓起土山射營中、營中皆蒙楯、眾大懼、太祖乃爲發石車擊紹樓、皆破紹眾、號爲霹靂車。

曹公出軍、令無敗麥、犯者𣦸。騎皆下馬、持麥相待。公馬騰入麥中、敕主爵議罰。對曰、「春秋、罰不加尊。」公曰、「作法自犯、何以率下。然孤爲軍主、不可殺、請自刑。」拔劒割髮置地。

劉馥傳、子靖爲鎭北將軍、以爲經常之大法莫善於守防、使民・夷有別、遂開拓邊守、屯據險要。

王觀傳、爲涿郡太守、北接鮮卑、數有寇盜。觀令邊民、凡十家以上屯居築京候。或有不願者、觀乃假遣朝吏、使歸助子弟、不與朝 【世界書局本注:"按三國志本傳,「朝」作「期」。――校點者。"】 會、但敕事訖各還。於是吏民相率、不督自勸、旬日俱成、守禦有備、寇鈔以息。

王基傳、毌邱儉作亂、基曰、「宜速進、兵聞拙速未覩工遲。議者多欲將軍持重、持重非不行之謂、進而不可犯耳。今據堅城、保壁壘、以積實資虜、 謂邸閣積糧。 縣運軍糧、甚非計也。」諸葛誕反、吳遣朱異來救、基被詔引諸軍據北山、遂守便宜。上疏曰、「今與賊對、當不動如山、若遷移依險、人心搖蕩、於埶大損、諸軍竝據深溝高壘、眾心皆定、不可傾動、此御兵之要也。」報聽。

曹仁傳、從圍壺關、太祖令曰、「城拔皆坑之。」連月不下。仁言於太祖曰、「圍城必示之活門、所以開其生路也。今公吿之必死、將人自爲守、且城固而糧多、攻之則士卒傷、守之則引日久、非良計也。」從之。城降。

曹洪傳、陳溫素與洪善、洪將家兵千餘人就溫募兵。 任峻傳、別收宗族及賓客家兵數百人。

魏略、太祖爲司空時、以己率下、每歲發調、使本縣平貲、於時譙令平洪貲財與公家等、太祖曰、「我家貲那得如子廉耶。」

曹眞傳、每征行、與將士同勞苦、軍賞不足、輒以家財頒賜、士卒皆願爲用。

孫禮傳、爲揚州刺史、與吳全琮戰、賊退、詔賜絹七百匹、禮爲亡者設祭、哀臨、以絹付亡者家、無入己者。

魏略、諸葛亮攻郝昭於陳倉、以雲梯・衝車臨城、昭以火箭射之、雲梯盡然、人皆燒死、又以繩連石磨壓衝車折。亮乃爲井闌百尺以射城中、以土瓦塡塹欲攀城、昭於內築重牆、又爲地突欲涌出城裏、昭於內穿地橫截之。

國淵傳、破賊文書舊以一爲十、及淵上首級、如其實數。

司馬芝傳、差劉節客王同等爲兵。掾史白節家前後未給繇、芝不聽、兵已集郡而節藏同等、因令督郵以軍興詭責縣、掾史乞代同行、太守卽以節代同。

于禁傳、諸將以昌豨已降、當送、禁曰、「不知公常令乎。圍而後降者不赦。」 後文帝使賈信討田銀等、賊請降、議如舊法。程昱曰、「誅降者、謂在擾攘之時、故以示威、天下略定、必降之賊、殺之無所威懼。」太祖果不誅。

魏略、靑龍中、司馬宣王在長安立軍市、軍中吏士多侮侵吏民、顏斐白、宣王怒、召軍市候便於斐前杖一百。 潘璋傳、征伐止頓、便立軍市、他軍皆仰取足。

劉劭傳、靑龍中、吳圍合肥、時東方吏士皆分休、征東將軍滿寵表請中軍兵、幷召分休將士集擊之。

鮑勛傳、爲魏郡西部都尉、郡界休兵有失期者、免官。

陳泰傳、泰每以一方有事、輒虛聲擾動天下、故希簡白上事、驛書不過六百里。司馬文王語荀顗曰、「元伯沈勇能斷、荷方伯之重、救將陷之城而不求益兵、又希簡上事、必能辨 【世界書局本作:"必能辦" 注:"按三國志本傳作「辨」。――校點者。"】 賊故也。都督大將不當爾邪。」

毌邱儉傳、句驪王宮奔買溝、追之過沃沮千餘里、至肅愼氏南界、刻石紀功、刊丸都之山、銘不耐之城。

魏制、諸將出征、鎭守方面、皆留質任於內。 通鑑注、「邵悌言鍾會伐蜀、單身無任。」

晉書司馬孚傳、「以爲擒敵制勝、宐有備預。每諸葛亮入關中、邊兵不能制敵、中軍奔赴、不及事機、宐選步騎二萬以爲二部、爲討賊之備。」

鄧艾伐蜀、募取涼州兵馬、羌胡健兒、許以重報、後五千餘人功皆第一。 晉書段灼傳。

晉王渾表云、「昔伐蜀有小功、斬牙門數人、便加鼓吹。」

袁子、鄧艾以萬人入江油之險、鍾會以二十萬眾留劒閣而不得進、三軍之士已饑、使劉禪數日不降者、二將之軍難以反矣。

趙雲別傳、街亭兵退、 【世界書局本注:"按趙雲別傳:「街亭」係「箕谷」之誤,蓋因會要著者節原文誤删所致。――校點者。"】 有軍資餘絹、亮使分賜將士、雲曰、「軍事無利、何爲有賜。其物請悉入赤岸府庫、須十月爲冬賜。」亮善之。

呂乂傳、「遷巴西太守。丞相亮連年出軍、調發諸郡、多不相救、乂募取兵五千人詣亮、慰喩檢制、無逃竄者。徙爲漢中太守、兼領督農、供繼軍糧。」

姜維傳、「初、先主留魏延鎭漢中、皆實兵諸圍、以禦外敵。敵若來攻、使不得入。及興勢之役、王平拒曹爽、皆承此制。維建議、以爲錯守諸圍、雖合周易重門之義、然適可禦敵、不獲大利、不若使聞敵至、諸圍皆歛兵聚穀、退就漢・樂二城、使敵不得入。平且重關鎭守以捍之。有事之日、令游軍竝進以伺其虛、敵攻關不克、野無散穀、千里縣糧、自然疲乏。引進之日、然後諸城竝出、與游軍幷力搏之、此殄敵之術也。於是令督漢中胡濟卻住漢壽、監軍王含守樂城、護軍蔣斌守漢城、又於西安建威武衞、石門・武城・建昌・臨遠皆立圍守。」

華陽國志、「涪陵郡、蜀丞相亮發其勁卒三千人爲連弩士、遂移家漢中、鄧芝移其豪徐藺謝范五千家於蜀爲獵射官。」 又云、「移南中勁卒靑羌萬餘家於蜀爲五部、置五部都尉、分其羸弱配大姓爲部曲。」

蜀有叟兵・ 後漢書注、以叟兵爲蜀兵。按書牧誓孔傳云、蜀叟。華陽國志、武都郡有麻田氏傁、據方言、傁卽叟也。又曰、大種曰昆、小種曰叟、皆曲頭木耳環鐵裹結。諸葛亮奏有賨叟・靑羌。 帳下白眊・ 御覽。 中虎步兵。 姜維傳。又糜竺傳有虎騎監、水經注有虎步監。

太平二年、科兵子弟年十八已下、十五以上、得三千餘人、選大將子弟年少有勇力者爲之將帥。亮曰、「吾立此軍、欲與俱長。」日於苑中習焉。

永安元年詔曰、「諸吏家有五人三人兼重爲役、父兄在都、子弟給郡縣吏、旣出限米、軍出又從、至於家事無經護者、朕甚愍之。其有五人三人爲役、聽其父兄所欲留、爲留一人、除其米限、軍出不從。」

六年、丞相興建取屯田萬人以爲兵。

寶鼎三年九月、皓出東關、丁奉至合肥。

丁奉傳、命奉與諸葛靚攻合肥、奉與晉大將石苞書、搆而閒之、苞以徵還。

建衡三年正月晦、皓擧大眾出華里、皓母及妃妾皆行、華覈等固爭、乃還。

江表傳曰、刁元使蜀、得司馬徽與劉廙論運命厤數事、元詐增其文曰、「黃旗紫蓋見於東南、終有天下者、荊・揚之君乎。」又得降人言、壽春下有童謠曰、「吳天子當上。」皓聞之、喜曰、「此天命也。」卽載其母・妻・子、及後宮數千人、從牛渚陸道西上、云靑蓋入洛陽、以順天命。行遇大雪、道塗陷壞、兵士被甲持仗、百人引一車、寒凍殆死、皆曰、「遇敵便當倒戈」、皓乃還。

按吳將帥部曲家屬皆隨營。韓當傳、子綜將母及家屬部曲男女數千人奔魏。注引吳書曰、「綜呼親戚姑姊悉以嫁將吏、所幸婢妾賜與親近、而奔魏。」妃嬪傳、徐琨擊張英於當利口、琨母時在軍中。孫和何姫父爲騎士、孫權游幸諸營、姫觀於道中。吳錄曰、「孟仁先爲朱據軍吏、將母在營、夜雨屋漏、涕泣謝母。」朱桓傳、部曲萬口、妻子盡識之。

駱統傳、徵賦調數、由來積紀、民戶浸寡、少有丁夫。每有徵發、羸謹居家重累者、先見輸送、小有財貨、傾居行賂、不顧窮盡、輕剽者逬入險阻、黨就羣惡。又民閒非小能自供、產子多不起養、屯田貧兵亦多棄子、尤以占募在民閒、長惡敗俗、生離叛之心、急宐絕置。

陸遜傳、會稽・丹陽多伏匿、乞與募。又云、部伍東三郡强者爲兵。吾粲傳、募合人眾、與呂岱討平山越。張溫傳、欲取宿惡以增健兵。皆占募也。 【世界書局本作:"――皆占募也"】 又陸抗傳、黃門豎官、開立占募、兵民怨役、逋逃入占。是孫皓時且令宦官募兵矣。 【世界書局本作:"――是孫皓時且令宦官募兵矣"】

陸抗傳、常慮夷兵素不簡練、卽夜易夷民、皆以舊將充之。

陸凱傳、先帝戰士、不給他役、使春惟知農、秋惟收稻、江渚有事、責以死效。今之戰士、供給眾役、廩賜不贍。 孫皓時。

孫韶傳、爲鎭北將軍、善養士卒、得其死力、常以警疆場・遠斥堠爲先務、動靜而爲之備、故鮮有負敗。靑・徐・汝・潁、頗來歸附、淮南・濱江、屯候皆徹、民遠徙徐・泗、江・淮之地不居者各數百里。

淩統傳、統斫勤死、自拘於軍正、權壯其果毅、使得以功贖罪。

吳名宗大族、皆有部曲、阻兵仗勢、足以違命。 鄧艾傳。

陳武傳、表所受賜復人二百家在會稽新安縣、 江表傳言復客二百家、蓋客戶役作。表、武子也。潘璋傳、復客五十家。 表視其人堪兵、乞還官。曰、「枉此勁銳以爲僮僕。以充部伍。」權嘉之、下郡縣料正戶羸民以補其處。 甘甯傳注、將僮客八百人。又曰、「招亡客及義從者得數百人。」呂範傳、將私客百人歸策、又稱親客健兒。

吳以草創之國、信不堅固、邊屯守將皆質其妻子、名曰保質。 天紀四年注引搜神記。兪正燮曰、「建衡三年注、吳錄曰、『孟仁遷吳令、時皆不得將家之官。』則孫皓之制、草創時不如此。步騭・韓當傳、是邊城之部曲皆有家屬。魏州郡長吏及征戍將吏留質京師、此司馬氏製法、晉受禪乃除之。」按孟仁本名宗、爲吳令、喪母奔赴、是孫權時事、非皓所制也。 輿地紀勝、吳立任子館。

吳有解煩・敢死兩部。又有車下虎士・ 甘甯傳。 丹陽靑巾・ 孫皓傳。 交州義士 步騭傳。 及健兒・ 淩統・甘甯傳。 武射 駱統傳。 之名。 通考。

吳時緣江戍圖曰、「每刺姦屯有五兵賊曹一人、皆作烽火、有急、以光傳之。」 御覽、引烽火以炬、置孤山頭、皆緣江相望、或百里、或五十里、三十里、寇至則擧、一夕行萬里。孫權時、令暮擧火於西陵、鼓三竟、達吳郡・長沙。裴注引庾闡揚都賦注。

晉紀、魏文帝在廣陵、吳人臨江爲疑城、自石頭至江乘、車以木楨、衣以葦席、加采飾焉。 徐盛傳言、從建業築圍薄落、圍上設假樓。

呂蒙到南郡、約令軍中不得有所求取。麾下士汝南人取民家一笠以覆官鎧、蒙以爲不可以鄕里故廢法、垂涕斬之。於是軍中震慄、道不拾遺。

權使蒙襲關羽於江陵。蒙至尋陽、盡伏其精兵𦩷𦪇中、使白衣搖艣作商賈人服、晝夜兼行、羽所置江邊屯候盡收縛之、故羽不聞知、至江陵、遂以城降。 通考。

江表傳、權使甘甯爲前都督、使夜入魏軍、甯乃選健兒百餘、徑詣曹公營、使拔鹿角、踰壘入營、斬數十級、北軍驚駭鼓譟、擧火如星、甯已還、作鼓吹稱萬歲。

魏武帝令曰、「作百辟刀五枚。」 曹植賦、建安中、造寶刀五枚、以龍・熊・鳥・雀爲識。

典論曰、「造寶刀三、曰靈寶・含章・素質。又作露陌刀。」蒲元爲諸葛亮鑄刀、淬以蜀江之水、因曰神刀。 御覽。

古今注、百鍊・靑犢・漏景、吳大帝三刀也。寶劒六、白蛇・紫電・辟邪・流星・靑□・百里。

魏百官名、三公拜日、賜鶉尾・鶻尾髇箭十二枚。 紫茸題頭高橋鞍一具。 御覽。

魏氏春秋、亮損益連弩、謂之元戎、以鐵爲矢、長八寸、一弩十矢俱發。 典論、馬鈞言作之可令加五倍。

晉書陶璜傳、吳人愛蜀側竹弩。

吳厤、魏文帝與吳王明光鎧。

曹植表、先帝賜臣鎧、黑光・明光、各一具、兩當鎧一領、鏁鎧一領、馬鎧一領。

宋王元謨鎭江州、明帝賜以諸葛亮筩袖鎧。 又殷孝祖。

諸葛亮集、南征、賜金鈇鉞。魏辛毗仗黃鉞當軍門立。陳琳武庫賦、鎧則東胡闕鞏、百鍊精剛、函師振旅、韋人制縫、元羽縹甲、灼爚流光、弩則幽都筋骨、常山檿幹、弓則烏號越棘、緐弱角端、象弭繡質、哲拊文身、矢則申息・肅愼、箘簵空流、焦銅毒鐵、簳鏃鳴鍭。 玉海。


三國會要卷十七終


三國會要卷十八黃巖楊晨纂

魏文帝承用秦・漢舊律。其文起自李悝撰次諸國法、著法經、以爲王者之政、莫急於盜賊、故其律始於盜・賊、盜賊須劾捕、故著網・捕二篇、其輕狡越城博戲、借假不廉、淫侈踰制、以爲雜律一篇、又以具律具其加減、故六篇而已、然皆罪名之制也。商君受以相秦。漢承秦制、蕭何定律、除參夷連坐之罪、增部主見知之條、益事律・擅興・戶廏三篇、合爲九篇、叔孫通益律所不及、傍草十八篇、張湯越宮律二十七篇、趙禹朝律六篇、合六十篇。又漢時決事、集爲令甲以下三百餘篇、及司徒鮑昱撰嫁娶・辭訟、決爲法比、都目凡九百六卷。世有增損、輕重乖異、而通條連句、上下相蒙、雖大體異篇、實相采入、盜律有賊傷之例、賊律有盜章之文、興律有上獄之法、廏律有逮捕之事、若此之比、錯糅無常。後人生意、各爲章句、叔孫宣郭令卿馬融鄭元諸儒章句十有餘家、家數十萬言、凡斷罪所當用者合二萬六千二百七十二條、七百七十三萬二千二百餘言、覽者益難。明帝於是下詔、但用鄭氏章句、不得雜用餘家。衞覬又奏請置律博士、轉相敎授、然律文煩廣、事比眾多、離本依末。決獄之吏、如廷尉獄吏范洪受囚絹二丈、附輕法論之、獄吏劉象受屬偏考囚張茂物故、附重法論之、洪・象雖皆棄市、而輕枉者相繼。其後又下詔改刑、制命陳羣・劉劭等删約舊科、旁采漢律、定爲魏法、制新律十八篇、州郡令四十五篇、尙書官令・軍中令合百八十餘篇。其序略曰、「舊律所以難知者、由於六篇篇少故也。篇少則文荒、文荒則事寡、事寡則罪漏。舊律、因秦法經就增三篇、而具律不移、因在第六、條例旣不在始、亦不在終、 此六句依玉海補。 故集罪例以爲刑名、冠於篇首。 唐律疏序、魏改漢具律爲刑名、賈充于刑名律中分爲法例律。 盜律有劫略・恐獦・和賣買人、科有持質、皆非盜事、故分以爲劫略律、賊律有欺謾・詐僞・踰封・矯制、囚律有詐僞生死、令丙有詐自復免、故分爲詐律、 六典作詐僞。 賊律有賊伐樹木・殺傷人畜產及諸亡印、金布律有毀傷亡失縣官財物、故分爲毀亡律、囚律有吿劾・傳覆、廏律有吿反逮受、科有登聞道辭、故分爲吿劾律、囚律有繫囚鞫獄之法、興律有上獄之事、科有考事報讞、故分爲繫訊斷獄律、盜律有受所監臨受財枉法、雜律有假借不廉、令乙有呵人受錢、科有使者驗賂、其事相類、故分爲請賕律、 六典作請賄。 盜律有勃辱强賊、興律有擅興徭役、具律有出賣呈、科有擅作修舍事、故分爲擅興律。興律有乏徭稽留、賊律有儲峙不辨、廏律有乏軍之興、及舊典有奉詔不謹・不承用詔書。漢氏施行有小愆乏及不如令、輒劾以不承用詔書・乏軍要斬、不宐復以爲法、故別爲留律。秦世有廏置乘傳副車食廚、漢初不改、後以費廣稍省、故後漢但設騎置而無車馬、律猶虛設、故除廏律、取其可用合科者、以爲郵騎令、 騎、玉海作驛。 其吿反逮驗別入吿劾律、上言變事以爲變事令、以警事吿急與興律烽燧及科令者、以爲警事律、 警、玉海俱作驚。 盜律有還贓畀主、金布律有罰贖入責以呈黃金爲償、 償、玉海作價、又引六典作償賦。 科有平庸坐贓事、以爲償贓律。律初制無免坐之文、張湯・趙禹始作監臨・部主見知故縱之例、其見知而故不擧劾者與同罪、失不擧劾以贖論、其不見不知、不坐也、是以文約而例通。科之爲制、每條有違科、不覺・不知從坐之免不復分別、而免坐緐多、宐總爲免例以省科文、故更制定其由例以爲免坐律。諸律令中有其敎制、本條無從坐之文者、皆從此取法也。凡所定增十三篇、就故五篇合十八篇、於正律九篇爲增、於旁章科令爲省矣。改漢舊律不行於魏者皆除之。更依古義制爲五刑、其死刑有三、髡刑有四、完刑・作刑各三、贖刑十一、罰金六、雜抵罪七、凡三十七名、以爲律首。又改賊律、但以言語及犯宗廟園陵、謂之大逆無道、要斬、家屬從坐、不及祖・父・母・孫、至謀反大逆、臨時捕之、或汙瀦、或梟葅、夷其三族、不在律令、所以嚴絕惡迹也。賊鬭殺人已劾而亡、許依古義聽子弟得追殺之、會赦及過誤相殺不得報讐、所以止殺害也。殺繼母與親母同、防繼假之隙也。除異子之科、使父子無異財也。歐兄姊加至五歲刑、以明敎化也。囚徒誣吿人反、罪及親屬、異於善人、所以累之、使省刑息誣也。改投書棄市之科、所以輕刑也。正篡囚棄市之罪、斷凶强爲義之蹤也。二歲刑以上除家人乞鞫之制、所以省煩獄也。改諸郡不得自擇伏日、所以齊風俗也。」其大略如是。

司馬昭秉魏政、患前代律令煩雜、陳羣・劉邵雖經改革、而科網大密、於是令賈充等就漢九章增十一篇、仍其族類、正其體號、改舊律爲刑名・法例、辨囚律爲吿劾・繫訊・斷獄、分盜律爲請賕・詐僞・水火・毀亡、因事類爲衞宮違制、撰周官爲諸侯律、合二十篇、六百三十條 【世界書局本注:"按晉志作六百二十條。――校點者。"】 二萬七千六百五十七言、蠲其苛穢、存其淸約、事從中典、歸於益時。其餘若軍事・田農・酤酒、未得皆從人心、權設其法、太平當除、故不入律、悉以爲令。其常事品式章程、各還其府爲故事。 按此律雖刱修於魏、成於晉太始三年、實爲晉制。今從通典節錄其文。杜預又爲注解奏之、以裴楷爲定科郞、充與羊祜先咨鄭沖然後施行。

魏武建國、定甲子科、犯釱左右趾者易以木械、是時乏鐵、故易以木。又嫌漢律太重、令依律論者聽得科半、使從半減也。 史記平準書索隱云、釱狀如跟、著足下以代臏、至魏武改以代刖也。

文帝時、有大女劉朱撾子婦酷暴、前後三婦自殺、論朱減死、輸作尙方、因下怨毒殺人減死之令。

明帝改士庶罰金之令、男聽以罰代金、婦人加笞還從鞭督之例、以其刑體裸露故也。

司馬師輔政時、魏法、犯大逆者、誅及已出之女。 晉書宣紀、誅曹爽、男女無少長、姑姊妹女子之適人者、皆殺之。 毌邱儉誅、 正元二年。 其子甸妻荀氏應坐死、其族兄顗與師姻通、表魏帝匄其命、詔聽離婚。荀氏所生女芝爲潁川太守劉子元妻、亦坐死、以懷妊繫獄、荀氏辭詣司隸何曾求沒爲官婢以贖芝。曾哀之、使主簿陳咸上議、以爲在室之女從父母之誅、旣醮之婦從夫家之罰、宜改舊科以爲永制、於是有詔改定。 世說、郭淮妻、王淩之妹、淩誅、妹當從坐、御史往收、督將及羌胡渠帥請淮表留妻、淮以書白宣王、宣王乃表原之。

明帝時、宮室盛典而期會迫急、有稽限者、帝親召問、言猶在口、身首已分。

魏武下令欲復肉刑、陳羣深陳其便、鍾繇贊成之、而王修不同其議、武帝亦難以藩國改漢制、遂不行。文帝受禪、又議肉刑、會有軍事、復寢。明帝時、鍾繇又上疏求復云。 初、太祖下令使平議死刑可宮割者、繇以爲古之肉刑更厯聖人、宜復施行以代死刑、議者以爲非悅民之道、遂寢。及文帝臨饗羣臣、詔謂太祖欲復肉刑、此誠聖王之法、公卿當善共議、議未定、會有軍事、復寢。太和中、繇又上疏、詔共平議、司徒王朗議以爲、繇欲輕減大辟之條以增益刖刑之數、此旣起偃爲豎、化屍爲人矣、然臣之愚、猶有未合微異之意。夫五刑之屬、著在科律、科律自有減死一等之法、不死旣爲減、施行已久、不待遠假斧鑿於彼肉刑、然後有罪次也。前世仁者不忍肉刑之慘酷、是以廢而不用。不用以來、厯年數百、今復行之、恐所減之文未彰於萬民之目、而肉刑之問已宣於寇讐之耳、非所以來遠人也。今可按繇所欲輕之死罪使減死之髡刖、嫌其輕者、可倍其居作之歲數、內有以生易死不訾之恩、外無以刖易釱駭耳之聲。議者百餘人、與朗同者多。帝以吳・蜀未平、且寢。正始之閒、夏侯元・李勝・曹羲・丁謐又追議肉刑、卒不能決。 語在通典。勝主肉刑、元駮之、謐論與元同。南史孔琳之傳、棄市之刑本斬右趾、漢文一謬、承而弗革、鍾毓・陳羣欲以右趾代棄市。

昔魏武帝使中軍司荀攸典刑獄、明帝時猶以付內常侍。 晉書荀勖傳。

建安十年、令民不得復私讎。

黃初四年、詔敢有私復讎者昔族之。 又詔、敢以誹謗相吿者、以所吿者罪罪之。

五年正月、初令謀反大逆乃得相吿、其餘皆勿聽治、敢妄相吿、以其罪罪之。

十月癸酉、詔廣議輕刑、以惠百姓。

太和三年十月、改平望觀曰聽訟觀。帝常言、獄者、天下之性命也。每斷大獄、常幸觀臨聽之。

四年十月、令罪非殊死、聽贖各有差。

靑龍二年二月、詔曰、「鞭作官刑、所以糾慢怠、而頃多以無辜死、其減鞭杖之制、著於令。」

十二月、詔有司删定大辟減死罪。

四年詔曰、「往者按大辟之條多所蠲除、思濟生民之命、此朕之至意也。而郡國蔽獄、一歲之中尙過數百、豈朕訓導不醇、俾民輕罪、將苛法猶存、爲之陷穽乎。有司其議獄緩死、務從寬簡。及乞恩者、或辭未出而獄以報斷、非所以究理盡情也、其令廷尉及天下獄官、諸有死罪具獄以定、非謀反及手殺人、亟語其親治、有乞恩者、使與奏當文書俱上、朕將思所以全之。布吿天下、使明朕意。」 杜恕傳、陛下踐阼、天下斷獄常百數十人、歲歲增多、至五百餘人矣。

鮑勛傳、太子郭夫人弟爲曲周縣吏、斷盜官布、法應棄市。時太祖在譙、太子留鄴、手書爲之請罪、勛不敢擅縱、具列上。 劉曜密表勛事、收付廷尉、法議正刑五歲、三官駮依律罰金二斤。帝大怒曰、「勛無活分而汝等敢縱。」收三官以下付刺姦、當令十鼠同穴。 此見議駮之制。高柔傳、柔爲廷尉、固執、帝召柔詣臺、遣使者考竟、勛死乃還。

司馬芝傳、曹洪乳母當與臨汾公主侍者共事無澗神、繫獄、卞太后遣黃門詣府傳令、芝不通、敕洛陽獄考竟而上疏曰、「諸應死罪者皆當先表須報。前制書禁絕淫祀以正風俗、今當等所犯妖刑、辭語始定、黃門吳達詣臣傳太皇太后令、臣不敢通、懼有救護、是以冒犯常科、輒敕縣考竟、擅行刑獄。伏須誅罰。」 此見定獄之制。

王肅傳、凡陛下臨事之所行刑、皆有罪之吏、宐死之人也。然眾庶不知、謂爲倉卒、願下之於吏而暴其死、鈞死也、無使汙於宮掖、而爲遠近所疑。 景初時。

倉慈傳、先是屬城獄訟眾猥、縣不能決、多集治下、慈躬往省閱、料簡輕重、自非殊死、但鞭杖遣之。一歲決刑、不滿十人。

文帝卽位、改元黃初、大赦。 注、大赦天下、自殊死以下諸不當得赦、皆赦除之。

明帝卽位、大赦。 五年、皇子殷生、大赦。 靑龍二年三月、大赦。 景初元年、大赦。 二年四月、大赦。 齊王芳卽位、大赦。七月始親臨朝、八月大赦。 正始四年立后、大赦。 嘉平元年、大赦。 時誅曹爽改元。 三年四月、大赦。 四年立后、大赦。 五年四月、大赦。 六年二月、大赦。 時誅李豐等。 四月立后、大赦。 高貴鄕公卽位、大赦。 正元二年立后、大赦。 甘露二年九月、大赦。 陳留王立、大赦。 四年立后、大赦。 咸煕二年五月、大赦。 九月、又大赦。 按自嘉平元年以後無故而赦、皆司馬氏專政所爲也。

黃初五年、揚州界將吏士民犯五歲刑已下、皆原除之。 九月、赦靑・徐二州。

太和二年四月、赦繋囚非殊死以下。 正元二年、特赦淮南士民 爲毌邱儉所詿誤者。 隴右四郡及金城。 連年受敵或亡叛投賊、其親戚在本土不安者。 景元四年平蜀、特赦益州士民、復除租賦之半。 甘露二年五月、赦淮南將吏士民爲諸葛誕所詿誤者。 咸煕元年誅鍾會、特赦諸在益土者。

先主章武元年夏四月、大赦改年。

三年五月、後主襲位、大赦改元。 建興。

評曰、「禮、國君繼體、踰年改元、而章武二年革稱建興、考之古義、體理爲違。」

延煕元年、大赦、改元。 六年十一月、大赦。 九年秋、大赦。 十二年四月、大赦。 十四年冬、大赦。 十七年春、大赦。 十九年、大赦。 二十年、大赦。

景耀元年、史官言景星見、大赦改元。 四年十月、大赦。 六年大赦、改元炎興。

華陽國志、丞相亮時、有言公惜赦者、亮答曰、「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故匡衡・吳漢不願爲赦。先帝亦曰、『吾周旋陳元方・鄭康成閒、 按先主嘗事盧植、康成亦植弟子。 每見啓吿治亂之道悉矣、曾不語赦也。』若劉景升・季玉父子 按劉璋字季玉、焉子。 歲歲赦宥、何益於治。」

孟光傳、光責費禕曰、「夫赦者偏枯之物、非明世所宐有也、必不得已、乃可權而行之、何數施非常之恩以惠姦宄之惡乎。」禕但願謝。

吳主權黃龍元年四月丙申卽位、大赦。 三年十二月、大赦、改明年元也。 嘉禾二年正月、大赦、以公孫淵稱藩也。 赤烏三年四月、大赦。 五年正月、大赦。 立太子。 八年八月、大赦。 十年十月、赦死罪。 太元元年五月、大赦改年。 十一月、大赦。 二年二月、大救、改元神鳳。

孫亮卽尊號、大赦、改元。 建興。 二年正月、大赦。 殺諸葛恪。 太平元年、大赦。 改年。 二年、大赦。 親政。 九月、大赦。

孫休永安元年、大赦、改元。 七年正月、大赦。 七月、大赦。

孫晧改元、大赦。 甘露五年四月、蔣陵言甘露降、於是改元、大赦。 九月、徙都武昌、大赦。 寶鼎元年八月、所在言得大鼎、於是改年、大赦。 二年春、大赦。 建衡元年十月、改年、大赦。 二年、大赦。 鳳凰元年八月、大赦。 二年九月、大赦。 天册元年、大赦、改年。 天璽元年、改年、大赦。 秋、改明年元、大赦。 二年、大赦。

孫霸傳、刁元曰、「舊赦有大小、或天下、亦有千里・五百里、赦隨意所及。」亮乃赦宮中。

江表傳、齊王奮坐殺吏廢、連有赦命、獨不見原。

雜錄

魏略、許允謂袁侃曰、「卿功臣子、法應八議。」 夏侯元傳注。 李豐子韜以尙主賜死獄中。 魏書。

鍾毓傳、爲廷尉、聽君父已沒、臣子得爲理謗、及士爲侯、其妻不復配嫁、毓所創也。

魏略、詔桓範復位、範詣闕拜章謝、待報、會司蕃詣鴻臚自首、宣王忿曰、「誣人以反、於法何應。」主者曰、「科律、反受其罪。」

尙書郞廉昭奏左丞曹璠以罰當關不依詔、坐判問。又云、諸當坐者別奏。

魏略、薛夏、天水人。舊有四姓、夏單家、不爲屈、游逸東詣京師、後四姓使囚遙引夏、關移潁川、收捕繫獄。

司馬芝傳、爲河南尹。會諸王來朝、與京都人交通、坐免。

魏武明罰令曰、「太原・上黨・西河・雁門冬至後百有五日、皆絕火、沍寒之地、老少羸弱將有不堪之患、令人不得寒食、犯者家長半歲刑、主吏百日刑、令長奪一月俸。」 御覽。

鍾繇曰、「今眞奴婢祖先有罪、雖厯百世、猶有黥面供官。」

衞覬傳、百里長吏皆宐知律。刑法者、國家之所貴重而私議之所輕賤、獄吏者、百姓之所縣命而選用者之所卑下、王政之弊、未必不由此也。請置律博士、轉相敎授。事遂施行。

曹洪傳、以舍客犯法、下獄當死、郭后泣請、乃免官・爵・土、猶沒其財產。

劉邵傳、拜騎都尉、與議郞庾嶷・荀詵等定科令、作律十八篇、 【世界書局本作:"作新律十八篇"】 著律略論。 御覽引有云、「采漢律爲魏律、縣之象魏。」隋志五卷。梁有法論十卷。

李通傳、通妻伯父犯法、朗陵長趙儼致之大辟。是時殺生之柄、決於牧守。

陳矯傳、曲周民父病、以牛禱、縣結正棄市、矯曰、「此孝子也。」表赦之。遷魏郡太守。時繫囚千數、至有厯年、矯以爲周有三典之制、漢約三章之法、今惜輕重之理、而忽久繫之患、可謂謬矣。悉自覽罪狀、一時論決。

司馬芝傳、子岐自廷尉正遷陳留相。梁郡有繫囚多所連及、數歲不決、詔徙獄於岐屬縣、一朝決竟、遂超爲廷尉。

時天下草創、多逋逃、故重士亡法、罪及妻子。亡士妻白等始適夫家數日、未與夫相見、大理奏棄市、毓駮之曰、「夫女子之情、以接見而恩生、成婦而義重、故詩云、『未見君子、我心傷悲、亦旣見止、我心則夷。』又禮、未廟見之婦死、歸葬女氏之黨、以未成婦也。今白等生有未見之悲、死有非婦之痛、而吏議欲肆之大辟、則若同牢合巹之後、罪何所加。茍以白等皆受禮聘、已入門庭、刑之爲可、殺之爲重。」太祖曰、「毓執之是也。」 盧毓傳。 營士竇禮亡、沒其妻及男女爲官奴婢。鼓吹宋金等在合肥亡逃、舊法、軍征士亡、考竟其妻子、太祖患猶不息、更重其刑。金有母妻及二弟皆給官、主者奏盡殺之。柔啓曰、「士卒亡軍、誠爲可疾。然竊聞其中誠有悔者、愚謂乃宐貸其妻子、一可使賊中不信、二可使誘其還心。正如前科、固已絕其意望、而猥復重之、柔恐自今在軍之士見一人亡走、誅將及已、亦隨而走、不可復得殺也。此重刑非以止亡、乃以益走耳。」太祖曰、「善。」 高柔傳。

先是劉邵受詔定律未就、毓上論古今科律之意、法宐一正、不宐有兩端、使奸吏得容情。

高柔傳、加治書執法。民閒數有誹謗妖言、帝疾之、有妖言輒殺而賞吿者。柔以爲宐除其法、帝不卽從、而相誣吿者滋甚、乃下詔、敢以誹謗相吿者、以所吿者罪罪之。於是遂絕。校事劉慈等自黃初初數年之閒、擧吏民奸罪以萬數、柔皆請懲虛實、其餘小小挂法者不過罰金。傳又云、時獵法甚峻。宐陽典農劉龜竊於禁內射兎、其功曹張京詣校事言之、帝匿京名、收龜付獄、柔請吿者名。帝怒、柔曰、「廷尉、天下之平也。安得以至尊喜怒而毀法乎。」重復爲奏、辭指深切。帝寤、乃下京名、卽還訊、各當其罪。 又時殺禁地鹿者身死、財產沒官、先覺白者厚賜之。

孫禮傳、喪亂時與母相失、馬台求得禮母、禮推家財與台。台後坐法當死、禮私導令踰獄自首。旣而曰、「臣無逃亡之義」、 禮爲軍謀掾。 徑詣刺奸主簿溫恢、恢嘉之、白太祖、各減死一等。

王觀傳、明帝幸許昌、召觀爲治書侍御史、典行臺獄。

廷尉上廣平趙禮冒名渡津、議一歲半刑。

河內太守上民張大有狂病發、殺母弟、應梟首、遇赦不除。廷尉上民傅晦詣民籍牛場上盜黍、爲牛所覺、斧擲斫晦腳物故、監議、晦旣夜盜、牛本無殺意、宐減死一等。 竝御覽引廷尉決事。隋志、魏廷尉決事十卷。

法車。 魏略云、請法車徵詣廷尉治罪、當卽檻車也。

司空。 月令正義、秦曰囹圄、漢曰若盧、魏曰司空。

作部。 御覽引文士傳、劉楨減死輸作部。

流徙。 有司奏許允放散官物、徙樂浪。

保官。 見明帝紀注。辨誤云、「家口應從坐者收繫之。」

後主建興九年、都護李平廢徙梓潼郡。 傳曰、「平聞亮卒、發病死。平常冀亮當自補復、策後人不能、故以憤激也。」 十三年、中軍師楊儀廢徙漢嘉郡。

廖立傳、亮表立誹謗、於是廢爲民、徙汶山郡、立率妻子耕殖自守、聞亮卒、垂泣歎曰、「吾終爲左衽矣。」

簡雍傳、時天旱禁酒、釀者有刑、吏於人家索得釀具、論者欲令與作酒者同罰。

伊籍傳、與諸葛亮・法正・劉巴・李嚴共造蜀科、蜀科之制由此五人。

秦宓傳、先主將征吳、宓陳天時必無利、坐下獄幽閉、然後貸出。

魏略、姜維入蜀、諸軍攻冀、得維母妻子、以維本無去意、不沒其家、但繫保官以延之。

常播仕縣功曹、縣長朱游被上官誣劾以逋沒官穀、當論重罪、播詣獄訟爭、身受數千杖、更厯三獄、每將考掠、吏先驗問、辭終不撓、事遂分明。 益部耆舊雜記。

黃武五年、陸遜陳便宐、勸以施德緩刑、於是令有司盡寫科條、就遜及諸葛瑾意所不安、令損益之。 顧雍傳、張昭以法令太稠、刑罰微重、雍亦如昭所陳、於是議獄輕刑。

江表傳、將軍翟丹叛如魏、權恐諸將畏罪而亡、乃下令曰、「自今諸將有重罪、三然後議。」

江表傳、權詔曰、「督將亡叛而殺其妻子、是使妻去夫、子棄父、甚傷義敎、自今勿殺也。」 赤烏七年注。

孫和傳、權欲廢和立亮、陳正・陳象上書諫、大怒、族誅。

時法、謀叛、刑三族。 魏曹爽・毌邱儉・諸葛誕・王淩黨皆夷三族、吳孫綝・滕胤・諸葛恪・張俊・奚煕・濮陽興・馬茂、步闡降晉、同計數十人、皆夷三族。然亦有不坐者、劉廙弟偉坐魏諷反、當相坐、特原不問、吉茂坐宗人吉本、以服絕不坐、令狐邵族子愚與王淩謀廢立、家屬誅滅、邵子華以屬疏、得不坐。

悔叛還首、皆自原罪。 周魴傳。

嘉禾六年、詔曰、「遭喪不奔、非古也、蓋隨時之宐、以義斷恩。前故設科、長吏在官、當須交代、而故犯之、雖隨糾坐、猶已曠廢。其更平議。」顧譚議、立科輕則不足禁孝子之情、重則本非應死之罪。以爲長吏在遠、勢不得知、選代之閒、若有傳者、必加大辟。胡綜議、此由科條本輕所致。爲忠臣不得爲孝子、宐定科文、示以大辟。丞相雍奏從大辟。後吳令孟宗喪母奔赴、已而自拘於武昌以聽刑、陸遜陳其素行、因爲之請、乃減宗一等、後不得以爲比。因此遂絕。 吳錄曰、「減死一等、復使爲官、蓋優之也。」

張紘傳、子玄。玄子尙、孫皓時中書令、後下獄、送建安作船。

臨海太守奚煕與會稽太守郭誕書、非論國政、誕但白煕書、不白妖言、送付建安作舟。 時妖言章安侯奮當爲天子。

鳳皇三年七月、遣使者二十五人分至州郡、科出亡叛。

江表傳曰、「孫俶父、山陰縣卒、知俶不良、上表云、『若用俶爲司直、有罪乞不從坐。』皓許之。俶表立彈曲二十人、糾司不法、於是愛惡相攻、互相謗吿、聽訟失理、政以賄成。及後俶奸發、父子竝見車裂。」 孫奮傳、豫章太守張俊車裂。

吳主潘夫人傳、父爲吏、坐法死、夫人與姊俱輸織室。 陸凱傳、皓時疏言、先帝後宮列女及諸織絡不滿百、伏聞織絡及諸徒坐乃千數。

孫皓滕夫人傳、故太常胤之族女、胤夷滅、夫人父牧以疏遠徙邊郡。孫休卽位、大赦得還、以牧爲五官中郞。

孫霸傳、楊竺等附霸圖危太子、霸旣賜死、流竺屍於江、兄穆以數諫戒竺、得免大辟、猶徙南州。

賀邵傳、中風不能言、皓疑其託疾、收付酒藏、考掠千所。

晉書陶璜傳、孟幹將徙、以吳人愛蜀側竹弩、言能作之、皓留付作部。

孫霸傳、子基盜乘御馬、收付獄、科應死。

孫奮傳、數越法度、恪上牋曰、「擅發諸將兵、治護宮室。又左右常從有罪過、當表聞、付有司、而擅私殺。」

吳書、顧徽出、見營軍將一男子至市行刑、問何罪、云「盜百錢。」徽乞哀原、權許而嘉之。 顧雍傳注。

闞澤傳、呂壹奸罪發、有司奏以大辟、或以爲宐加焚裂。澤曰、「盛明之世、不宐復有此刑。」權從之。又諸司有所患疾、欲增重科防、澤每曰、「宐依禮律。」 陸抗傳、焚爍流漂、棄之水濱。皓時事。

張溫傳、權銜溫、斥還本郡以給廝吏、二弟祇・白亦有才名、與溫俱廢。 文士傳曰、「溫姊妹三人皆有節行、爲溫事、已嫁者皆錄奪、其中妹先適顧、承官以許嫁丁氏、成婚有日、飮藥死。」

陸抗傳注、陸景母、張承女、諸葛恪外甥、恪誅、景母坐見黜。 晉書解系傳、朝廷議革舊制、女不從坐、蓋此法惠帝時始除也。

朱據傳、嘉禾中、鑄大錢一當五百。據部曲應受三萬緡、工王遂詐而受之、典校呂壹疑據實取、考問主者、死於杖下、據厚歛之。壹又表吏爲據隱、故厚殯、據無以自明、藉草待罪。數月、典軍吏劉助覺、言王遂所取、乃窮治壹罪、賞助百萬。

豫章志、龔碩爲下江督郵、太守謝斐獲罪、時大皇帝幸尋陽、碩乃作章陳斐事、候駕於道、叩頭流血、時大風雪後、血流成冰、上乃爲之住駕省章、斐事見理。 御覽。


三國會要卷十八終


三國會要卷十九黃巖楊晨纂

食貨

建安元年、用棗祗・韓浩等議、始興屯田。

魏書、自遭喪亂、率乏糧穀、諸軍竝起、無終歲之計、饑則寇掠、飽則棄餘、瓦解流離、無敵自破者不可勝數。袁紹在河北、軍人仰食桑椹、 晉志作椹棗。 袁術在江・淮、取給蒲蠃。公曰、「夫定國之術、在於彊兵足食、秦人以急農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代之良式也。」乃募民屯許下。 時欲廣置屯田、使國淵典其事、以任峻爲典農中郞將、屯田得穀百萬斛。 魏略、楊沛爲新都長、課民畜乾椹收䝁豆、會太祖西迎天子、所將千餘人無糧、沛乃進之。

魏武令曰、「立屯田時、議者言當計牛輸穀、佃科以定施行。後祗以爲僦牛輸穀、大收不增榖、有水旱災除、大不便。故軍祭酒侯聲云、科取官牛爲官田計、如祗議、於官便、於客不便。祗猶自信、據計畫還白、執分田之術、孤乃然之、使爲屯田都尉、施設田業、因此豐足。」

晉書傅元傳、泰始四年、上疏曰、「舊兵持官牛者、官得六分、士得四分、自持私牛者、與官中分、施行來久、眾心安之。」 前燕載記略同。

十四年、開芍陂屯田。 通鑑注、在壽州安豐縣東。華夷對境圖曰、「孫叔敖所作、開溝引淠水爲子午渠、開六門、灌田萬頃。」

劉馥傳、爲揚州刺史、 時治合肥。 興治芍陂及茹陂・七門吳塘諸堨、以漑稻田、官民有畜。

賈逵傳、爲豫州刺史、外修軍旅、內治民事、遏鄢・汝、造新陂、又斷山溜・長谿水、造小弋陽陂、又通運渠二百餘里、所謂賈侯渠者也。

杜畿傳、拜河東太守、課民畜牸牛・草馬、下逮雞・豚・犬・豕、皆有章程、百姓勸農、家家豐實。 【世界書局本作:"家家富實"】 太祖西征、軍食一仰河東、及賊破、餘畜二十餘萬斛。

鄭渾爲下蔡長・邵陵令。天下未定、民皆剽輕、不念產殖、生子率不擧。渾所在奪其漁獵之具、課使耕桑、兼開稻田、重去子之法、民後豐給。遷沛郡太守、郡界下溼、患水澇飢乏、渾於蕭・相二縣界興陂遏、開稻田、躬率吏民興功、一冬皆成。比年大收、頃畝歲增、租入倍常、民賴其利、刻石頌之、號曰鄭陂。轉山陽魏郡太守、其治倣此、又課樹楡爲籬、竝植五果、入魏郡界、村落齊一、民得財足用饒。

徐邈傳、爲涼州刺史。河右少雨、常乏穀、邈上修武威・酒泉鹽池、以收虜穀、又廣開水田、募民佃之、倉庫盈溢、乃支度州界軍用之餘、以市金帛犬馬、供中國之費。西域流通、巟戎入貢、皆邈勛也。

倉慈傳、太祖開募屯田于淮南、以爲綏集都尉、遷敦煌太守。舊大族田地有餘、而小民無立錐之地、慈皆隨口給賦、稍使畢其本直。

皇甫隆爲燉煌太守。俗不曉作耬犁、不知用水、人牛功力旣費、而收穀少、隆乃敎作耬犁、又使灌漑、所省用力過半、得穀加五。 晉志。

黃初中、四方郡守墾田又加、國用不匱。顏斐爲京兆太守、京兆自馬超亂、百姓不專農殖、乃無車牛。斐課百姓、令閒月取車材轉相敎匠、無牛者令養豬、投貴賣以買牛、始以爲煩、一二年中、編戶皆有車牛、田役省贍、遂以豐沃。 晉志。

劉靖爲鎭北將軍、修廣戾陵渠大堨、水漑灌薊南北、三更種稻、邊民利之。

水經注、鮑邱水南過潞縣西、高梁水注之、首受㶟水於戾陵堰、水北有梁山、山有燕剌王旦之陵、故以戾陵名堰。劉靖以嘉平二年立遏、高一丈、東西長三十丈、南北廣七十餘步、依北岸立水門、門廣四丈、立水遏長十丈、灌田歲二千頃、凡所封地百餘萬畝。至景元三年辛酉、詔書遣謁者樊晨更制水門、限田千畝、刻地四千三百一十六頃、出給郡縣、改定田五千九百三十頃、水流乘車箱渠自薊東北逕昌平東盡漁陽潞縣、凡所潤含五百里、所灌田萬有餘頃。

嘉平四年、關中饑、司馬懿表徙冀州農夫五千人佃上邽、興京兆・天水・南安鹽池以益軍實。

靑龍元年、開成國渠、自陳倉至槐里築臨晉陂、引汧・洛漑舄鹵之地三千餘頃、國用充實。 晉志。

正始四年伐吳、因欲廣田積穀、爲兼幷之計、使鄧艾行陳・項以東至壽春地。艾以爲田良水少、不足以盡地利、宐開河渠、可以引水灌漑、大積軍糧、又通運漕之道、乃著濟河論以喩其指。又以爲昔破黃巾、因爲屯田、積穀許都以制四方、今三隅已定、事在淮南、每大兵征擧、運兵過半、功費巨億、以爲大役。陳・蔡之閒、土下田良、可省許昌左右諸稻田、幷水東下、令淮北屯二萬人、淮南三萬人、十二分休、常存四萬、且佃且守、水豐常收、三倍於西、計除眾費、歲完五百斛、 【世界書局本注:"案「萬」字據晉書食貨志補。――校點者。"】 以爲軍資、六七年閒、可積三千餘萬斛於淮上、此則十萬之眾五年食也、以此乘敵、無不克矣。懿善之、如艾計施行。遂北臨淮水、自鍾離而南、橫石以西、盡沘水四百餘里、五里置一營、營六十人、且佃且守、兼修淮陽・百尺二渠、上引河流、下通淮・潁、大治諸陂於潁南・潁北、穿渠三百餘里、漑田二萬頃。淮南北相連接、自壽春到京師、農官兵田、雞犬之聲、阡陌相屬。每大軍出征、汎舟下達江・淮、資食有儲而無水害、艾所建也。 後諸葛誕起兵、歛淮南北屯田口十餘萬。

夏侯湻傳、領陳留濟陰太守。時大旱蝗起、湻乃斷太壽水作陂、身自負土、率將士勸種稻、民賴其利。

曹爽傳、晏等專政、共分割洛陽・野王典農部桑田數百頃、及壞湯沐地以爲產業。 干寶晉記、爽留車駕宿伊水南、伐木爲鹿角、發屯田兵數千人以爲衞。

梁習傳、拜冀州西部都督從事、於上黨取材供鄴宮室、表置屯田都尉二人、領客六百人、於道次耕種菽粟、以給人牛之費。

胡質傳、遷征東將軍、假節、都督靑・徐諸軍事、廣農積穀、置東征臺、且佃且守。又通渠諸郡、利舟楫、嚴設備以待敵、海邊無事。

呂蒙傳、魏使謝奇爲蘄春典農、屯皖田鄕。 又云、曹公遣朱光爲廬江太守、屯皖、大開稻田。

司馬孚爲度支尙書、以關中連遭賊寇、穀帛不足、遣冀州農丁五千屯於上邽、秋冬習戰陣、春夏修田桑、由是關中軍國有餘。 晉書本傳。 按志言是司馬懿、已錄上文、疑有一誤。

水經沁水注、石門、司馬孚爲魏野王典農中郞將所造。表云、「臣以方石爲門、若天亢旱、增堰進水、若天霖雨、陂澤充溢、則閉石斷水、空渠衍澇、足以成河。」詔許。

司馬芝傳、爲大司農。各部吏民末作治生、以要利入。芝奏、自黃初以來、聽諸典農治生、各爲部下之計、非國家大體、宐專以農桑爲務。明帝從之。

咸煕元年、罷屯田官以均政役、諸典農皆爲太守、都尉皆爲令長。

兪正燮曰、「晉書言何曾・傅元典農、皆在魏末晉初、知非普罷。魏典農可攷者、長安・河內・原武・潁川・宏農・河東・魏郡・蘄春・洛陽・睢陽・宐陽・義陽・列人・廣陵、其與蜀・吳連界處屯田、則領以將軍、屯田與典農、有兵民之別。」 按曹眞碑有小平・典沃兩農都尉。

裴潛爲典農中郞將、奏通貢擧、比之郡國、由是農官仕進路泰。 注云襄城。

盧毓傳、帝以譙舊鄕、放大徙民充之以爲屯田、而譙土地墝瘠、百姓窮困、毓愍之、上表徙民於梁國就沃衍、失帝意、雖聽毓表、心猶恨之、遂左遷使將徙民爲睢陽典農校尉。毓心在利民、躬自臨視、擇居美田、百姓賴之。

袁渙傳、爲沛南部都尉。時新募民開屯田、民不樂、多逃亡、渙白太祖曰、「夫民安土重遷、不可卒變、宐順其意、樂之者乃取、不欲者勿彊。」

鍾繇傳、自天子西遷、洛陽人民單盡、繇徙關中民又招納亡叛以充之、數年、民戶稍實。太祖征關中、得以爲資。

楊阜傳、劉備取漢中以偪下辯、太祖以武都孤遠、欲移之、恐吏民戀土、阜威素著、前後徙民氐使居京兆・扶風・天水界者萬餘戶、徙郡小槐里、百姓襁負隨之。

張旣傳、張魯降、旣說太祖拔漢中數萬戶、以實長安三輔。

辛毗傳、帝欲徙冀州士民十萬戶實河南、時連蝗民飢、毗諫、遂徙其半。 魏略、扈累隨徙民詣鄴、又徙洛陽。

鄭渾傳、爲京兆尹、以百姓新集、爲制移居法、使兼複者與單輕者相伍、溫信者與孤老爲比。

孫權傳、曹公恐濱江郡縣爲權所略、徵內移、民轉相驚、廣陵等戶十餘萬皆東渡江、江西遂虛。 亦見蔣濟傳。

晉書宣帝紀、魏武以荊州遺黎及屯田在潁川者逼近南寇、皆欲徙之、帝曰、「荊楚輕脫、易動難安、今徙其善者、旣傷其意、將令去者不敢復還。」從之。其後亡者悉復業。

水經淇水注、魏徙九原・西河土軍諸胡、置五軍於頓邱側。

鄧艾屯上邽、爲區種法、手執耒耜、率先將士。 晉書段灼傳。

魏氏給公卿以下租牛客戶數各有差、自後小人憚役、多樂爲之、貴勢之門動有百數。又太原諸郡以匈奴胡人爲田客、多者數千。 晉書外戚傳。

魏初課田、不務多其頃畝、但務修其功力、故白田收至十餘斛、水田收數十斛。 晉書傅元傳。

稗中有米、炊食不減粟米、又可釀酒、魏武使典農種之、頃牧二千斛、斛得米三四斗。 齊民要術。

執金吾龐延奏、其山居林澤有火耕畬種、而平地平陸、雖有往古耒耜區種之法、就其收者、適可疏食、不足實倉。 御覽引魏名臣奏。

諸葛亮傳、九年、復出祁山、以木牛運。十二年、由斜谷出、以流馬運。每患糧不繼、使己志不伸、是以分兵屯田、爲久住之基、耕者雜於渭濱居民之閒、而百姓安堵、軍無私焉。 水經注、漢水又東、黃河水注之、水側有黃河屯、諸葛亮所開也。

按蜀有督農之官、主屯田供給軍糧。 姜維每北征、羌胡出馬・牛・羊・氈・毦及義穀裨軍糧。

黃武五年、陸遜以所在少穀、表令諸將增廣農畝、權報曰、「今孤父子親自受田、車中八牛以爲四耦、雖未及古人、亦欲與眾均其勞也。」

按權爲將軍時、遜仕幕府、出爲海昌屯田都尉、領縣事、勸督農桑、是吳久有農官。

吳書、赤烏中、諸郡出部伍、新都都尉陳表・吳郡都尉顧承、各率所領人會佃毗陵、男女數萬。

呂蒙傳、拜廬江太守、別賜尋陽屯田六百戶。

陸凱傳、先帝戰士不給他役、春惟知農、秋惟收稻、江渚有事、責其死效。

永安二年詔曰、「頃州郡吏民及諸營兵、皆浮船長江賈作、上下良田漸廢、見穀日少、亦由租入過重、農人利薄使然乎。今欲廣開田業、輕其賦稅、差科强羸課其田畝、務令優均、官私得所。」

水經注、巴水、吳時立屯水側、引巴水以漑野。 又富水左右、公私裂漑、咸成沃壤。舊吳屯所在。

按武昌下雉、吳皆立屯。

雜錄

太祖始制新科下州郡、又收租稅緜絹。何夔以郡初立、師旅之後、不可卒繩以法、上言、非觀民設敎隨時之意。先王辨九服以殊遠近、制三典之刑以平治亂。此郡 時爲長廣太守。 宐依遠域新邦之典、民閒小事、使長吏時時隨宐、上不背正法、下以順百姓、比及三年、民安其業、然後齊之以法。太祖從其言。

魏書、令曰、「其收田租畝四升、戶出絹二匹・緜二斤而已、他不得擅興發。」

趙儼傳、陽安郡緜絹悉以還民。

高堂隆傳、明帝增崇宮殿、上疏諫曰、「今天下彫敝、外有强敵、內興土功、將吏奉祿稍折減、方之於昔、五分居一。諸受休者又絕廩賜、不應輸者今皆出半、此爲官入兼多於舊、其所出與參少於昔、而度支經用每更不足、牛肉小賦前後相繼、凡此諸費、必有所在。」

魏名臣傳、中書監劉放言、官販苦酒、與百姓爭錐刀之末、請停之。 通考。 北堂書鈔作販胡粉。

蜀先主時、以天旱禁酒、釀者有刑。 册府。

顧雍傳、呂壹爲中書、造作榷酤障管之利。 孫權時。

天璽元年、會稽太守車淩・湘東太守張詠不出算緡、就在所斬之、徇首諸郡。

合浦郡以采珠爲業。吳時、珠禁甚嚴、慮百姓私散好珠、禁絕來去、又所調猥多、限每不充。 晉書陶璜傳。

錢幣

黃初二年春、復五銖錢、十月、以穀貴、罷五銖錢。

太和元年四月、行五銖錢。

初平中、董卓鑄小錢、由是貨輕物貴、穀一斛至錢數百萬。魏武爲相、罷之、還用五銖錢。是時不鑄錢旣久、貨本不多、又無增益、故穀賤無已。及黃初二年、罷五銖錢、使百姓以穀帛爲市。至明帝世、錢廢穀用旣久、人閒巧僞漸多、競溼穀以要利、作薄絹以爲市、雖處以嚴刑而不能禁也。司馬芝等擧朝大議、以爲非徒豐國、亦所以省刑、今若更鑄五銖、於事爲便、帝乃更立五銖錢。 通典。

蜀先主憂軍用不足、劉巴曰、「但當鑄直百錢、平諸物賈、今吏爲官市。」從之。數月、府庫實。文曰「直百」、亦有勒爲五銖者、大小秤兩如一、竝徑七分、重四銖。 通典。南史崔祖思傳、劉備取帳構銅鑄錢、以充國用。

蔡雲曰、「顧烜譜云、劉巴說劉備鑄直百錢・傳形五銖、不知別有何據。 按巴傳注引零陵先賢傳。 又云、今所謂蜀錢卽傳形五銖也、蓋相傳舊已。五銖、漢貨也、先主將紹漢祚、鑄錢必不去五銖字、則直百錢者、勒直百字於五銖錢、卽今所見五銖直百錢是也。烜云、時有勒爲直百者、亦有勒爲五銖者。案、勒爲直百、卽指五銖直百錢、勒爲五銖、卽指傳形五銖錢。傳形如紙背傳模、其文反、不特五在左、銖在右、銖字亦朱在左、金在右、蓋當戎馬倥傯之際、鼓鑄或從省便、但反其文以別爲正書之五銖、而賈亦直百也。不然、鑄旣同時、輕重相等、豈直百爲母、傳形爲子乎。洪志誤會顧譜、故顧譜直百錢徑一寸一分、重八銖、傳形錢徑七分、重四銖、舊譜二品、輕重大小與漢五銖無異。余所藏者、直百如顧說、傳形如舊譜說、蓋當時冶鑄未有不同故也。直百幕有爲字者、曾見之、鐵錢未見。」 癖談。

嘉禾五年、孫權鑄大錢、一當五百、文曰「大泉五百」、徑一寸三分、重十二銖、而使吏人輸銅、計銅畀直、設盜鑄之科。赤烏元年、鑄當千大錢、徑一寸四分、重十六銖。錢旣太貴、但有空名、民閒患之。權令曰、「往鑄大錢、將以廣貨、今聞民意不以爲便、其省之鑄爲器物。官勿復出、私家有者竝以輸藏、平畀其直、勿有所枉。」

蔡雲曰、「吳大泉五百、徑、寸二分、重、準古七銖、大泉當千、徑、寸三分、重、準古十二銖、與譜志不盡符、可知當時冶鑄本各不同、未必當千者二品、當五百者止一品、如洪志所圖也。」 癖談。

鹽鐵

建安初、關中百姓流入荊州者十餘萬家、及聞本土安定、皆企望思歸而無以自業、於是衞覬議、以爲鹽者、國之大寶、喪亂以來放散、今宐如舊、置使者監賣、以其直益市犁牛、百姓歸者以供給之、勤耕積粟以殖關中、遠者聞之必多競還。魏武乃遣謁者僕射監鹽官、移司隸居宏農、流人果還、關中豐實。 晉志。

鹽鐵官本屬司農、中興皆屬郡縣、至曹公置司金中郞將、利權悉歸於上。 續漢書百官志注。

太和四年、興京兆・天水・南安監冶、 晉書宣帝紀。按明帝紀監冶作鹽池。 每一孰石用馬百匹、更作人排、又費功力。韓曁乃因長流爲水排、計其利益三倍於前。在職七年、器用充實、制書襃歎、就加司金都尉、班亞九卿。

水經穀水注、白超壘側有塢、冶官所在、魏・晉之日、引穀水爲水冶以經國用、遺迹尙存。

先主定益州、置鹽府校尉、 王連傳作司鹽校尉。 較鹽鐵之利、 呂乂傳。 利入甚多、有裨國用。 王連傳。 又置司金中郞將、典作農戰之器。 張裔傳。

張嶷傳、定莋・臺登・卑水三縣、舊出鹽鐵及漆、夷徼久自固食、嶷奪取、署長吏焉、器用周贍。 華陽國志、鹽井水取井火煮之、一斛水得五㪷鹽、家火煮之、得無幾也。山有石鑛、大如蒜子、火燒合之、成流支鐵甚剛、因置鐵官。

漢嘉金、朱提銀、采之不足以自食。 三國文紀引南中志。

今民貧國虛、決戰之資、唯仰錦耳。 御覽引諸葛集。

江南諸郡有鐵者、或置冶令或丞、皆吳時置。 唐六典。


三國會要卷十九終


三國會要卷二十黃巖楊晨纂

庶政 兩漢會要民政

戶口

魏有戶六十六萬二千四百二十三、口四百四十三萬二千八百八十一、及平蜀、得戶二十八萬、口九十四萬、將士十萬二千、吏四萬、通計戶九十四萬二千四百二十三、口五百三十七萬二千八百八十一。

蜀漢章武元年、戶二十萬、男女口九十萬。

吳赤烏五年、戶五十二萬、男女口二百三十萬。

晉武平吳、收其圖籍、戶五十二萬三千、吏三萬二千、兵二十三萬、男女口二百三十萬、米穀二百八十萬斛、舟船五千餘艘、後宮五千餘人。 王隱晉書・晉陽秋・通典。

按薛綜傳、朱厓八月引戶人民集會、是其時料民猶以八月也。

蔣濟・陳羣言喪亂之後、人民至少、比漢文・景時不過一大郡。杜恕言不如往昔一州之民。裴松之引太康地記、晉戶有三百七十七萬、吳・蜀戶不能居半、言魏當無大殊也、羣言爲過。按張繡傳言、是時天下戶口減秏、十裁一在。劉昭續漢書注云、正始五年、揚威將軍朱照日所上吳之所領兵戶九十三萬二千、推其民數、不能多蜀矣。昔漢永和五年、南陽戶五十餘萬、汝南戶四十餘萬、方之於今、三帝鼎足不踰二郡、加有食祿復除之民、凶年飢疫之難、見可供役裁若一郡、以一郡之人供三帝之用、斯亦勤矣。當時戶口之衰可見。然魏武初得冀州、謂崔琰曰、「昨按戶籍、可得三十萬眾」、則諸人所言亦過當矣。

風俗

歲首、祝椒酒飮之、又折松枝、男七、女二七。 正旦、畫雞于門、七日、帖人于帳。 人問議郞董勛云、「今正臘月、門前作煙火桃人・絞索松柏、殺雞著門戶逐疫、禮歟。」勛答曰、「今一日不殺雞、二日不殺狗、三日不殺羊、四日不殺猪、五日不殺牛、六日不殺馬、七日不行刑。」 以上御覽引董勛答問。

魏文帝詔令、「春正月、婦獻上舅姑披襖子・氊履。」 說郛・劉存事始。

晉書禮志、「後漢三月上已、官民皆絜于東流水上、而謂之禊。自魏以後、但用三日、不以上已。」 宋書禮志、「明帝天淵池南設流杯石溝、燕羣臣。」 魏志、「袁紹三月上已、大會賓從于薄洛津。」

魏武明罰令曰、「太原・上黨・西河・雁門冬至後百有五日皆絕火、云爲介子推。」

夏至、上長命縷。 五月望、禮有乘高爲良日。 說郛引董勛問禮俗。 披衫、暑月之服。後漢百官端午各賜一對、魏曹以爲故事。 說郛引劉存事始。

漢官儀、伏日萬鬼所行、故漢・魏伏日有酒食之會。

典略云、「大駕都許、使光祿大夫劉松北鎭袁紹軍、常以三伏之際酣飮、云以避暑、故河朔有避暑飮。」 魏文帝集亦有避暑高會之語。

周處風土記、董勛云、七月黍熟、七日爲陽數、故以糜爲珍。今北人唯設湯餠、無復有糜。

又有秋禊。劉公幹賦、素秋二七、天漢指隅、民胥祓禳、國子水嬉。是七夕也。 北堂書鈔。

魏文帝九日與鍾繇書、九爲陽數、而日月竝應、俗嘉其名、以爲宜於長久、故以享宴高會、奉菊一束。

搜神記、漢代十月十五日以豚酒入靈女廟、擊筑、奏月上弦之曲。 吳國山碑、靈女吿徵。

曹植表曰、「伏見舊儀、國家冬至獻履貢韈、所以迎福踐長。」 玉燭寶典引表云、「拜表奉賀、幷獻文履七量、𥿉百副。」

魏臺訪議、華歆常以臘日宴子弟、王朗慕之。

王肅家訓云、賀正、言正首之祚、璇璣改度、伏稱萬壽。賀臘、言大臘之祚、慶福維新。賀冬至、言日陽南至冬至而始長、宜懽喜也。 北堂書鈔。

建安十年、令整齊風俗。 略云、聞冀州俗父子異部、更相毀譽。魏武帝集作禁比周。

傅子曰、「河南俗黨、五官掾功曹典選職、皆授本國人、無用異邦人者。」

魏略、鄧颺與李勝等爲浮華友、及在中書、浮華事發、被斥。明帝禁浮華、而人白勝黨有四窻八達、各有主名、用是被收。 諸葛誕傳注引世語、又有三豫、凡十五人。

董昭上疏曰、「前後聖詔、深疾浮僞、欲以破散邪黨、常用切齒。竊見當今年少、不復以學問爲本、專用以交游爲業、國士不以孝悌淸修爲首、乃以趨埶游利爲先、合黨連羣、互相襃歎。」於是詔免諸葛誕・鄧颺等。

衞臻傳、夏侯惇爲陳留太守、擧臻計吏、命婦出宴、臻以爲末世之俗、非禮之正。惇怒、執臻、旣而赦之。

王基傳、曹爽專柄、風化淩遲、基著時要論以切世事。

正始中、王弼・何晏好玄勝之談、而俗遂貴焉。 續晉陽秋。

何晏與夏侯玄・荀粲・王弼之徒、競爲淸談、祖尙虛無、謂六經爲聖人糟粕、由是天下士大夫爭慕效之、遂成風流、不復制焉。 通鑑。

嵇康好老・莊、與阮籍・籍兄子咸・山濤・向秀・王戎・劉伶、號「竹林七賢」、皆崇虛無、輕禮法。

嘉平中、阮籍負才放誕、居喪無禮、何曾面質於文帝座曰、「卿縱情背禮、敗俗之人。」因言於帝曰、「公方以孝治天下、而聽阮籍以重哀飮酒食肉於公座、宜擯四夷、無令污染華夏。」 晉書。

魏武好法術而天下貴刑名、魏文慕通達而天下賤守節、其後網維不攝、而虛無放誕之論盈於朝野。 晉書傅元傳。

太祖爲丞相時、選用先尙儉節。和洽言、儉質過中、自以處身則可、以此格物、所失或多。今長吏衣裘敝壞、謂之廉潔、至令士大夫故污辱其衣、藏其輿服、朝府大吏、或挈壺餐以入官寺。夫立敎觀俗、貴處中庸、爲可繼也。

毛玠爲吏部尙書、時無敢好衣美食者。魏武歎曰、「孤之法不如毛尙書。令諸部用心各如毛玠、風俗之移不難矣。」以素屛風・素馮几賜玠曰、「君有古人之風、故賜君以古人之服。」

盧欽著書稱徐邈曰、「往者毛孝先・崔季珪用事、貴淸素之士、於時皆變易車服、以求名高、而徐公不改其常、故人以爲通。比來天下奢靡、轉相倣效、而徐公雅尙自若、不與俗同。故昔日之通、乃今日之介也、是世人之無常、而徐公之有常也。」

徐幹議、使王公以下制奴婢限數、及百姓賣田宅。

董和傳、爲成都令。蜀土富實、時俗奢侈、貨殖之家、侯服玉食、婚姻葬送、傾家竭產。和躬率以儉、惡衣蔬食、防遏踰僭、爲之軌制。所在移風變善、畏而不犯。

劉琰傳、車服飮食、務爲侈靡、侍婢數十、皆能爲聲樂。

華覈傳、今民貧俗奢、百工作無益之器、婦人爲綺靡之飾、繡文黼黻、轉相放效。兵民之家、猶復逐俗、家無儋石之儲、出有綺綾之服、富賈商販重以金銀、奢恣尤甚。

衞繼、縣長張君養爲子、時法禁以異姓爲後、故復爲衞氏。 益部耆舊雜記。

魏志春秋、陳矯本劉氏子、出嗣舅氏而婚於本族、徐宣每非之、廷議其闕。太祖惜矯才量、欲擁全之、令曰、「喪亂以來、風敎彫薄、謗議之言、難用襃貶。自建安五年已前一切勿論、其以斷前誹議者、以其罪罪之。」

晉書載記、魏司空東萊王基爲子納司空太原王沈女、以姓同源異也。袁准正論、或曰、「內外相婚、禮歟。」曰、「中外之姻親近於同姓、且猶不可、況中外之親乎。古人以爲無疑、故不制也。」 按夏侯・曹氏世爲婚姻。

朱然傳、治姊子也、本姓施氏。初治未有子、啓策乞以爲子、策命丹陽郡以羊酒召然、然爲治行喪竟、乞復本姓、權不許。子績、五鳳中、表還爲施氏。

陸遜傳、楊竺少獲聲名、而遜謂之終敗、勸竺兄穆令與別族。

黃初五年詔、叔世衰亂、崇信巫史、至乃宮殿之內、戶牖之閒、無不沃酹、甚矣、其惑也。自今敢設非祀之祭、巫祝之言、皆以執左道論。

應劭風俗通、朱虛侯劉章、靑州六郡及渤海都邑、皆爲立祠、厯載彌久、莫之匡糾、惟樂安太傅陳蕃・濟南相曹操一切禁絕。後稍復如故。

曹洪乳母與臨汾公主侍者、共祀無澗神、繫獄。

王朗家傳、「會稽舊祀秦始皇、刻木爲像、與夏禹同廟、朗到官、除之。」

壽春農民妻、言爲天神所下、命爲登女、當營衞帝室、蠲邪納福、飮人以水及以洗瘡、或多愈者。於是立館後宮、下詔優寵。及帝疾、飮水無驗、殺之。

黃初三年、敕豫州禁吏民妄往老子亭禱祝。 續高僧傳。

邴原別傳、「嘗行、得遺錢以繫樹枝、繫者愈多、謂之神樹、於是里中歛錢以爲社供。」

傅子曰、「宋建椎牛禱賽、終自焚滅、文欽日祠祭事天、斬於人手、諸葛誕夫婦聚會神巫、淫祀求福、伏尸淮南、擧族誅夷。」

晉書云、「漢聽西域人立寺都邑、漢人不得出家、魏循前軌。」 佛圖澄傳。 傅奕亦言、西晉以上、不許髡髮事胡。 唐書。 按劉繇傳云、「笮融督廣陵彭城運漕、大起浮圖祠、令界內及旁郡人有好佛者聽受道、復其他役以招致之、由是遠近至者五千餘人。」是漢季已有事佛者。而隋書經籍志謂黃初中、中國人始依佛戒、剃髮爲僧。

蜀黃皓信巫鬼、姜維聞鍾會治兵、表防未然、皓啓後主寢其事。

吳赤烏十年、沙門康僧會 本康居人。 自西天竺來傳佛法、大帝作建初寺、造塔以處之。 按釋藏言、權嘗以支謙・康僧會爲博士。

初、臨海羅陽縣有神自稱王表、周旋民閒、語言飮食與人無異、不見其形、又一婢名紡績。遣李崇齎輔國將軍羅陽王印綬迎表、所厯山川、輒遣與其神相聞。權於倉龍門外爲立第、數使臣齎酒食往。表說水旱小事往往有驗。權寢疾、諸將吏數詣王表請福、表亡去。 孫晧亦信巫覡。

葛元、吳時學道得仙、號曰葛仙公、以鍊丹祕術授弟子鄭隱。 晉書。 按葛洪傳、元、洪從祖也。洪著抱朴子。神仙傳內有魏左慈・蜀李意其・吳姚光及元事、皆荒幻。地輿志、赤烏三年、爲葛元于方山立洞元觀。

曹植辯道論、「世有方士、吾王悉所招致、甘陵有甘始、能行氣導引、廬江有左慈、曉房中之術、陽城有郗儉、善辟穀、悉號三百歲。所以集之魏國者、恐挾姦宄以欺眾、行妖隱以惑民、故聚而禁之也。」

襍錄

建安九年令、「河北罹袁氏之難者、其令無出今年租賦、重豪强兼幷之法。」

二十三年令、吏民男女、女年十七 【世界書局本注:"按魏志注引魏書作七十。――校點者。"】 以上無夫・子、若年十二以下無父母兄弟、及目無所見、手不能作、足不能行、而無妻子父兄 【世界書局本作:"而無妻子父兄產"。 注:"按「產」字據魏志注引魏書補。――校點者。"】 業者、廩食終身、幼者至十二止。貧窮不能自贍者、隨口給貸、老耄須待養者、年九十以上、復不事家一人。 魏書。

延康元年令曰、「關津所以通商旅、池苑所以禦災荒、設禁重稅、非所以便民。其除池籞之禁、輕關津之稅、皆復什一。遣使者循行郡國、有違理掊克暴虐者、擧其罪。」

四月、饒安縣言白雉見。賜饒安田租、渤海郡百戶牛酒、大酺三日。

七月甲午、大饗譙父老百姓于邑東。 令復譙租稅二年、三老吏民上壽、日夕而罷。

黃初元年、賜男子爵、人一級、爲父後及孝弟力田、人二級。二年、復潁川郡一年田租。

三年七月、冀州大蝗、民飢、使尙書杜畿持節開倉廩以振之。

九月庚子、立皇后、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篤癃者賜穀。

五年十一月、冀州饑、遣使者開倉廩振之。

六年二月、遣使者巡行許昌以東、盡沛郡、問民疾苦、貧者振貸之。

太和元年、立皇后、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賜穀。

六年三月東巡、所過存問高年、鰥寡孤獨賜穀帛。

靑龍元年正月甲申、靑龍見摩陂、於是改元、賜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無出今年租賦。

景初元年九月、冀・兗・徐・豫四州民遇水、遣侍御史循行沒溺死亡及失財產者、在所開倉賑救之。

二年、立皇后、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穀。

齊王芳卽位、諸所作宮室之役、皆以遺詔罷之、官奴婢六十已上、免爲良人。

正始元年、詔令獄官亟平冤枉、理出輕微、羣公卿士讜言、各悉乃心。

七月詔曰、「百姓不足、而御府多作金銀雜物、其奚以爲。今出黃金銀物百五十種、千八百餘斤、銷冶以供軍用。」

八月、車駕巡省洛陽界秋稼、賜高年力田有差。

七年詔曰、「屬到市觀、見所斥賣官奴婢、年皆七十或癃疾殘病、所謂天民之窮者也。且官以其力竭而復鬻之、進退無謂。其悉遣爲良民、若有不能自存者、郡縣振給之。」

己酉詔曰、「吾乃當以十九日親祠、而昨出已見治道、得雨當復更治、徒棄功夫。每念百姓力少役多、夙夜存心。道路但當期於通利、聞乃撾捶老小、務崇修飾、疲困流離、以至哀歎。吾豈安此而行、致馨德於宗廟邪。自今以後、明申敕之。」

高貴鄕公卽位、減乘輿服御・後宮用度、及罷尙方御廚・百工技巧・靡麗無益之物。

正元元年、遣侍中持節分適四方、觀風俗、勞士民、察冤枉失職者。

陳留王卽位、賜民爵及穀帛各有差。

咸煕元年、勸募蜀人能內移、給廩二年、復除二十歲。

杜畿傳、爲河東太守。民嘗辭訟、有相吿者、畿親見爲陳大義、遣歸令諦思之。若意有所不盡、更來詣府。父老自相責怒曰、「有君如此、奈何不從其敎。」自是少有辭訟。班下屬縣、擧孝子貞婦順孫、復其繇役、隨時慰敕之。 【世界書局本作:"隨時慰勉之"】

倉慈傳、敦煌以亂隔絕、大姓雄張、遂以爲俗、前太守無所匡革、慈到、抑挫權右、撫卹貧羸、甚得其理。

魯芝爲天水太守。郡鄰於蜀、數被侵掠、戶口減削、芝傾心鎭衞、更造城市、數年悉復。 晉書在明帝時。

袁渙傳、爲梁相、每敕諸縣務存鰥寡高年、表異孝子貞婦。

魏略、顏斐爲京兆太守、起文學、聽吏民欲讀書者復其小徭。

按魏法、凡士籍得免役。晉書苻堅載記云、復魏・晉士籍使役有常、魏略則云、諸生避役、冬來春去。王隱晉書言、王襃門人爲縣所役、自往送饋、令乃放遣諸生、則猶未能盡免也。

牽招傳、爲雁門太守、簡選有才識者詣太學受業、還相授敎、數年、庠序大興。

徐邈傳、爲涼州刺史、以漸收歛民閒私仗、藏之府庫。率以仁義、立學明訓、禁厚葬、斷淫祀、進善黜惡、風化大行。

晉書、時邊郡新附、多無戶名、魏朝欲加隱實、帝曰、「宜宏以大綱、自然安樂。」 宣帝紀。

王商爲蜀郡太守。成都禽堅有至孝之行、商表其墓、追贈孝廉。又與嚴君平・李弘立祠作銘、以旌先賢、修學廣農、百姓便之。 益州耆舊傳。

襄陽記、龐統弟林婦、習禎妹。曹公破荊州、林婦與林分隔、守養弱女十有餘年。後林降魏、始復集聚。文帝聞而賢之、賜牀帳衣服、以顯其節義。

呂乂傳、蜀郡一都之會、戶口眾多。又亮卒之後、士伍亡命、更相重冒、姦巧非一。乂到官、爲之防禁、開喩勸導、數年之中、脫漏自出者萬餘口。

何楨牋初上蝗事云、「縣及下部各大旱、至今生翅能飛、臣輒躬親撲滅。」 蓺文類聚。

黃武五年春、令曰、「軍興日久、民離農畔、父子夫婦不能相卹、孤甚愍之。今方外無事、其下州郡有以寬息。」

陸遜陳時宜、勸以施德緩刑、寬賦息調。

嘉禾三年正月詔曰、「兵久不輟、民困于役、歲或不登、其寬諸逋、勿復督課。」

赤烏三年正月詔曰、「頃者以來、民多征役、歲又水旱、年穀有損、而吏不良、侵奪民時、以致飢困。自今督軍郡守、其謹察非法、當農桑時以役事擾民者、擧正以聞。」

冬十一月、民飢、詔開倉廩以振貧窮。

五年四月、禁進獻御、減大官膳。

十二年八月、丹陽諸山崩、水溢、詔原逋責、給貸糧食。

太元元年十二月、詔省繇役、減征賦、除民所患苦。


三國會要卷二十終


三國會要卷二十一黃巖楊晨纂

庶政下

使命

建安二十二年春、權遣都尉徐詳詣曹公請降、公報使修好、誓重結婚。 公先以弟女配策弟匡、又爲子彰取賁女。

延康元年秋、孫權遣使奉獻。

黃初二年八月、孫權遣使奉章、幷遣于禁等還。丁巳、使太常持節拜權爲大將軍、封吳王、加九錫。 文紀。 帝欲封權子登、權辭、重遣沈珩陳謝、幷獻方物。 吳主傳。

魏使邢貞入門、不下車。昭謂曰、「禮無不敬。君敢自尊大、豈以江南無方寸之刃故乎。」貞卽下車。 張昭傳。

權出都亭、候貞與盟。 徐盛傳。 文帝遣使求雀頭香・大貝・明珠・象牙・犀角・瑇瑁・孔雀・翡翠・鬭鴨・長鳴雞、羣臣奏宜勿與、權皆與之。 江表傳。 黃初三年、魏來求荳蔻。 御覽引吳紀。 權使具上破蜀所得印綬土地、幷表將吏功勤、文帝報使致鼲子裘・明光鎧・騑馬、又以素書典論・詩・賦與權。 吳厤。

吳書、權以沈珩有智謀、能專對、乃使至魏。文帝問曰、「吳嫌魏東向乎。」珩曰、「不嫌也。」曰、「何以。」曰、「恃舊盟、歸於好、是以不嫌渝盟、自有預備矣。」 册府。

黃武元年、魏欲遣侍中辛毗・尙書桓階盟誓、幷徵任子、權辭讓不受。乃命曹休出洞口、曹仁出濡須。時楊越蠻夷多未平集、內難未弭、故權卑辭上書、求自改悔、若必不見置、當奉還土地民人、乞寄命交州、以終餘年。文帝報曰、「若君必效誠節、以解疑議、登身朝到、夕召兵還。」權遂改年、臨江拒守。 吳主傳又云、猶與魏文帝相往來、至後年乃絕。

嘉禾四年、魏使以馬求通易珠璣・翡翠・瑇瑁。

咸煕二年、吳遣使紀陟・弘璆請和。 干寶晉紀、壽春將王布請馬射、問吳君子能乎。陟曰、「此騎士肄業所及、士大夫未有爲之者。」布大慙。

按孫皓傳、「晉文帝爲魏相國、遣昔吳降將徐紹孫彧銜命齎書、陳事勢利害、以申喩皓、皓遣使報書、紹行到濡須、召還殺之、徙其家屬、始有白紹稱美中國者故也。」裴註引江表傳曰、「皓書兩頭言白、稱名言而不著姓。」

馮煕使魏不屈、上嘉之、賜鹽米。 吳書、馮煕、字於柔、潁川人。權方爲車騎、煕厯東曹掾、使蜀還、爲中大夫、後使于魏、魏使陳羣誘之、㗖以重利、煕不爲迴、送至摩陂、欲困苦之。煕懼見迫不從、必危身辱命、乃引刀自刺、御者覺之、得不死。孫權垂泣曰、「此與蘇武何異。竟死于魏也。」

建安二十五年、遣都尉趙咨使魏、魏帝問曰、「吳王何等主也。」咨對曰、「聰明・仁智・雄略之主也。」

魏文帝嘲咨曰、「吳王頗知學乎。」咨曰、「吳王浮江萬艘、帶甲百萬、任賢使能、志存經略、雖有餘閑、博覽書傳、厯史籍、採奇異、不效書生尋章摘句而已。」帝曰、「吳可征否。」咨曰、「大國有征伐之兵、小國有備禦之固。」 吳書。

寶鼎元年、遣大鴻臚張儼・五官中郞將丁忠弔祭晉文帝。

忠說皓曰、「北方守戰之具不設、弋陽可襲而取。」皓訪羣臣、劉纂曰、「宜遣閒諜以觀其勢。」皓陰納纂言、且以蜀新平、故不行、然遂自絕。 以上魏・吳通使。

建安十三年、先主遣諸葛亮自結於孫權。 江表傳曰、「權遣魯肅弔劉表二子、幷與備相結、遇於當陽、致殷勤之意。備大喜、進住鄂縣、卽遣亮隨肅詣權、結同盟誓。」

權遣周瑜等水軍數萬、與先主幷力、與曹公戰於赤壁、大破之。先主南征四郡、 武陵・長沙・桂陽・零陵。 皆降、羣下推先主爲荊州牧。 治公安。 權稍畏之、進妹固好、先主至京見權、綢繆恩紀。 時先主表權領徐州牧。

二十年、孫權以先主已得益州、使使報欲得荊州、先主言須得涼州、當以荊州相與。 先是備詣京見權、求都督荊州、魯肅勸權借之、共拒曹操。錢大昕曰、「資蜀以兵、推劉爲牧、自爲屛蔽、後三分已定、吳人追思赤壁之役、實藉吳力、遂謂應爲吳有、而蜀據之、因有借荊州之說耳。」 權忿、乃遣呂蒙襲奪長沙・零陵・桂陽三郡、先主引兵下公安、令閥羽入益陽。是歲、曹公定漢中、先主聞之、與權連和、分荊州、江夏・長沙・桂陽東屬、南郡・零陵・武陵西屬。 魯肅傳、遂割湘水爲界。

先主章武元年七月伐吳、孫權遣書請和、先主不許。二年、孫權聞先主住白帝、甚懼、遣使請和、先主許之、遣太中大夫宋瑋報命。 吳主傳、權使鄭泉聘於白帝、始復通也。及殂、遣馮煕聘蜀弔喪。見吳書。

後主建興元年、遣尙書郞鄧芝固好於吳、吳王孫權與蜀和親。 吳厤曰、「蜀致馬及方物、吳亦致方土所出以答、後以爲常。」 陸遜傳言、「權刻印置遜所、每於禪・亮書、常過示遜、有所不安、便令改定、以印封行。」

七年、孫權稱帝、與蜀約盟、共交分天下、 以徐・豫・幽・靑屬吳、幷・涼・冀・兗屬蜀、其司州之土、以函谷關爲界。 陳震到武昌、權與震升壇歃盟。

孫亮太平元年、使刁元吿亂於蜀。

孫休永安六年、蜀以魏見伐來吿。

張溫傳、使蜀、權謂溫曰、「恐孔明不知吾所以與曹氏通意、故屈卿行。」溫到蜀、詣闕上章。 建康實錄、殷禮與張溫使蜀、諸葛亮歎曰、「江東菰蘆中生此奇才。」

秦宓傳、吳遣張溫來聘、百官皆往餞。

馬良傳、遣使吳、良謂亮曰、「今街國命、協穆二家、幸爲良介於孫將軍。」亮曰、「君試自爲文。」良卽爲草曰、「寡君遣掾馬良、通聘繼好、以紹昆吾・豕韋之勳。其人吉士 【世界書局本作:"奇人吉士"】 、荊・楚之令、鮮於造次之華、而有克終之美、願降心存納、以慰將命。」權敬待之。

陳震傳、權稱尊號、以震爲衞尉、賀權踐阼、入吳界、移關候曰、「東之與西、驛使往來、冠蓋相望、申盟初好、日新其事。震以不才、得充下使。獻子適魯、犯其山諱、春秋譏之、望必啓吿、使行人睦焉。卽日張旍誥眾、各自約誓、順流漂疾、國典異制、懼或有違、幸必斟誨、示其所宜。」

諸葛瑾傳、權遣使蜀通好、與弟亮俱公會相見、退無私面。後劉備伐吳、吳王求和、瑾與備牋、或言瑾別遣親人與備相聞、權曰、「弧與子瑜、有死生不易之誓、子瑜之不負孤、猶孤之不負子瑜也。」 江表傳曰、「孤語子瑜、何以不留孔明。答言、弟亮已失身於人、委質定分、義無二心、弟之不留、猶瑾之不往也。」

漢晉春秋、孫休時、薛珝爲五官中郞將、遣至蜀求馬。

費禕別傳、孫權每別酌好酒以飮禕、視其已醉、問以國事、竝論當世之務、辭難累至、禕輒辭醉、退撰次所問、事事條答、無所遺失。權以手所執寶刀贈之、禕答曰、「臣不才、何以堪明命。然刀所以討不庭、禁暴亂者也。顧大王勉建功業、同奬漢室、臣雖暗昧、不負東顧。」

鄧芝傳、先主殂、亮遣芝修好、權狐疑不時見、芝乃表請見、曰、「臣來亦爲吳、非伹蜀也。吳・蜀二國四州之地、大王命世之英、亮亦一時之傑也。蜀有重險之固、吳有三江之阻、合此二長、共爲脣齒、進可兼幷天下、退可鼎足而立。大王若委質於魏、魏必上望大王之入朝、下求太子之內侍、不從則奉辭伐叛、蜀必順流、見可而進。如此、江南之地、非復大王之有也。」權默然良久、曰、「君言是也。」遂絕魏、與蜀連和、遣張溫報聘。

宗預將命至吳、孫權問、「增守何也。」預曰、「東益巴邱之戍、西增白帝之守、皆事勢宜然、不足相問。」權大笑、嘉其伉直。 以上蜀・吳通使。

奉車都尉鬷弘、武皇帝時、始奉使命開通道路。文皇帝卽位、欲通使命、遣弘將妻子還鄕里。弘以受恩、歸死國朝、無有還意、乞留妻子、身奉使命、公孫康遂稱臣妾。以弘奉使稱意、賜爵關內侯。 公孫度傳注引魏名臣奏。

黃龍元年五月、使校尉張綱・管篤之遼東。

嘉禾元年三月、遣將軍周賀・校尉裴潛乘海之遼東、九月、魏將田豫要擊、斬賀於成山。 十月、魏遼東太守公孫淵遣校尉宿舒・郞中令孫綜稱藩於權、幷獻貂馬、權大悅、加淵爵位。 二年三月、遣舒・綜還、使太常張彌等將兵萬人、金寶・珍貨・九錫備物、乘海授淵、擧朝皆諫、不聽、淵果斬彌等、送其首於魏、沒其兵資。權大怒、欲自征淵、尙書僕射薛綜等切諫、乃止。

魏景初元年、淵自立爲燕王、改元紹漢、置百官、誘鮮卑擾北方、二年、遣使稱臣求救於吳。

赤烏二年三月、遣使者羊衜・鄭胄、將軍孫怡之遼東、擊魏守將張持・高慮等、虜得男女。 以上吳通使遼東事。

質任

公孫淵兄晃爲恭任子在洛、聞淵劫奪恭位、謂淵終不可保、數自表聞、欲討之。及淵叛、遂以國法繫晃、淵破、殺之。 魏略。

先主勒兵向璋、徑至關中、質諸將幷士卒妻子、引兵到涪、據其城。

魏武紀、公謂諸將曰、「吾降張繡等、失不便取其質。」 明帝紀注、保官空虛、初無質任。

襄陽記、羅憲 憲、華陽國志作獻。 吿急、送文武印綬任子詣晉王。 霍峻傳注。

江表傳曰、「曹公破袁紹、建安七年、下書責質任子。」

吳主傳、權外託事魏、而誠公不款、魏徵任子、權辭。

孫亮傳、魏諸葛誕遣將軍朱成稱臣上疏、又遣子靚・長史吳綱・諸牙門子弟爲質。

貢獻

延康元年、濊貊・扶餘單于、焉耆・于闐王皆遣使奉獻。

秋、武都氐王楊僕率種人內附、居漢陽郡。

黃初三年、鄯善・龜茲・于闐王各遣使奉獻、後置戊己校尉。 蘇則傳、西域通使燉煌、獻徑寸大珠。

太和元年、焉耆王遣子入侍。

三年、大月氐王波調遣使奉獻、以爲親魏大月氐王。

賜車師王壹多離守魏侍中、號大都尉。 魏略。

五年、鮮卑附義王軻比能、率其種人及丁零大人兒禪、詣幽州貢名馬。 復置護匈奴中郞將。

靑龍四年、肅愼氏獻楛矢。 典論自敘、建安十年、始定冀州、濊貊貢良弓。

高句驪王宮、斬送孫權使胡衞等首詣幽州。

毌邱儉傳、靑龍中、討遼東、烏丸單于寇婁敦降、遣弟詣闕朝貢、封其渠率二十餘人爲侯王。

齊王卽位、西域重譯獻火浣布、詔臨試以示百寮。 抱朴子言、文帝謂天下無切玉之刀、火浣之布、作典論嘗言之、未期二物畢至、乃歎息而刊其文。

正始元年、東倭重譯納貢、焉耆・危須諸國、弱水以南鮮卑名王、皆遣使來獻。 晉書宣帝紀。

正始四年、倭國女王俾彌呼遣使奉獻。

景元二年、樂浪外夷・韓・濊貊各率其屬來朝貢。 鮮卑拓跋力微、遣子入貢、留爲質。通鑑。

三年、遼東郡言、肅愼國遣使重譯入貢、獻楛矢・石砮。 弓三十張、長三尺五寸、楛矢長一尺八寸、石砮三百枚。晉書、詔歸於相府、賜其王傉檀錦罽緜帛。

咸煕二年、康居・大宛獻名馬、歸於相國府。

景初元年、烏丸都督王護留等居遼東、率部眾內附。

正始七年、討高句驪・濊貊、皆陂之、韓・那・奚等數十國各率種落降。

梁習傳、以別部司馬領幷州刺史。單于恭順、名王稽顙、部曲服事供職同於編戶。 魏略、鮮卑大人【世界書局本作:"鮮卑大人育延" 注:"(「育延」二字,據魏略補。――校點者。)"】將騎求互市。習念、不聽恐其怨、聽恐爲略、乃許會空城中交市、敕郡縣自將治中以下軍就之。市易未竟、市吏收縛一胡、【世界書局本補「延」字。 注:"(「延」字據魏略補。――校點者。)"】騎圍習、習呼市吏問、胡實犯人、乃使譯責延、遂斬之、餘胡不敢動。是後無復寇虜。

張旣傳、太祖將拔漢中守、恐劉備取武都氐以逼關中、乃徙氐五萬餘落出居扶風天水界。 魏名臣奏、張旣曰、「梁燒雜種羌、皆與韓遂同惡、後越出塞、蘇則招懷歸郡者三千餘落、爲官效用。」

倉慈傳、常日、西域雜胡欲貢獻、而諸豪族多斷絕、旣與貿遷、欺詐侮易、不得分明、胡常怨望、慈皆勞之。欲詣洛者、爲封過所、欲從郡還者、官爲平取、輒以府見物與共交市、使吏民護送道路。及聞慈死、共會聚於戊己校尉及長吏治下發哀、或以刀畫面以明血誠、又爲立祠、遙共祠之。

曹彰傳、代郡烏丸反、以爲北中郞將。時鮮卑大人軻比能將數萬騎、觀望强弱、見彰力戰、所向皆破、乃請服、北方悉平。

崔林傳、遷大鴻臚。龜茲王遣侍子來朝、朝廷嘉其遠至、襃賞其王甚厚、餘國各遣子來朝、閒使連屬。林恐所遣或非眞的、權取疏屬賈胡、因通使命、利得印綬、而道路護送、所損滋多、勞所養之民、資無益之事、爲夷狄所笑、乃移書燉煌喩指、幷錄前世待遇諸國豐約故事、使有恆常。

田豫傳、自高柳以東、濊貊以西、鮮卑數十部、比能・彌加・素利割地統御、各有分界、乃共要誓、不以馬與中國市、豫以戎狄爲一、非中國之利、乃搆離之、使自讐敵、互相攻伐。素利違盟、出馬與官、爲比能所攻、求救於豫、豫恐相幷、爲害滋深、宜救善討惡、示信夷狄、單將銳卒、深入虜庭。 烏丸王骨進、桀黠不恭、豫因出塞按行、單將麾下入進部、進逆拜、遂斬進、顯其罪以令眾、皆不敢動。

牽招傳、表復烏丸五百餘家租調、使備鞍馬、遠遣偵候。虜每犯塞、勒兵逆擊、來輒摧破。又搆閒離散、使虜更相猜疑。鮮卑大人步度根・泄歸泥等、與軻比能爲𨻶、將部落三萬餘家詣郡附塞、敕令還擊比能、招通河西鮮卑附頭等十餘萬家、置屯戍以鎭內外。

郭淮傳、爲雍州刺史。安定羌大帥辟蹏反、破降之、又破隴西名羌唐蹏於枹罕。正始二年、 【世界書局本注:"三國志郭淮傳作「元年」。――校點者。"】 討羌迷當等、按撫柔氐三千餘落、拔徙以實關中。涼州休屠胡梁元碧等率種落二千餘家附雍州、奏使居安定之高平、爲民保障、其後因置西川都尉。八年、隴西・南安・金城・西平諸羌餓何燒戈・伐同蛾・遮塞等、相結叛亂、攻圍城邑、南招蜀兵、涼州名胡治無戴復叛應之、進討破走、令居惡虜在石頭山之西、當大道、絕王使、還破之。

徐邈傳、爲涼州、與羌胡從事、不問小過、若犯大罪、先吿部帥、使知應死者、乃斬以徇、是以信服畏威。

章武元年伐吳、武陵五谿蠻夷遣使請兵。 水經注、五谿、謂雄谿・樠谿・無谿・辰谿・酉谿、盤瓠之種。

二年、遣侍中馬良安慰五谿蠻夷、咸相率響應。 按陸遜傳、時有胡王沙摩柯等從征。

建興三年、丞相亮南征。 先是益州大姓雍闓反、越巂夷王高定亦叛、朱襃反于牂牁。

建興五年詔曰、「涼州諸國王各遣月支・康居胡侯支富・康植等二十餘人詣受節度、大軍北出、便欲率將兵馬、奮戈先驅。」 諸葛集。

十年、汶山平康夷反、姜維討破之。

十一年、涪陵屬國民夷反、車騎將軍鄧芝討平之。

十四年、徙武都氐王苻健於廣都。

延煕十年、涼州胡王白虎文・治無戴等率眾降、姜維迎逆安撫、居之於緐縣。 是歲、汶山平康夷反、維討平之。

漢晉春秋、孟獲爲夷・漢所服、募生致之、七禽七縱而亮猶遣之、獲曰、「公、天威也。南人不復反矣。」遂至滇池。南中平、卽其渠率而用之。或諫亮、亮曰、「若留外人、則當留兵、兵留則無所食、一不易也、加夷新破、父兄死喪、留外人而無兵、必成禍患、二不易也、又吏累有廢殺之罪、自嫌釁重、若留外人、終不相信、三不易也。今欲不留兵、不運糧、而綱紀粗定、夷・漢粗安故耳。」 華陽國志、「爲夷作圖譜、先畫天地・日月・君長・城府、次畫神龍・生夷及牛馬羊、後畫部主吏乘馬幡蓋、巡行安卹。又畫牽牛負酒齎金寶詣之之象賜夷、夷甚重之、許致生口直。又與瑞錦鐵券、每刺史校尉、齎以呈詣。」又曰、「九隆龍生南中、昆明祖之、故亮爲其圖譜也。」

李恢傳、南土平定、恢功居多。後軍還、南夷復叛、殺害守將。 呂凱傳、爲雲南太守、爲叛夷所害。 恢往討、鉏盡惡類、徙其豪帥於成都、賦出叟濮耕牛・戰馬・金銀・犀革、充繼軍資。

馬忠傳、督將軍張嶷等討汶山郡叛羌。十一年、南夷豪帥劉胄反、擾亂諸郡、忠爲庲降都督、遂斬胄、平南土。初建甯殺太守王昂、縛太守張裔于吳、故都督常駐平夷縣、忠乃移治味縣、處民夷之閒。又越巂久失土地、忠率張嶷開復舊郡。

張嶷傳、自亮討高定後、叟夷數反、殺太守龔祿・焦璜、是後太守不敢之郡、只住安定縣。嶷爲越巂太守、誘以恩信、蠻夷皆服。北儌捉馬最驍勁、不承節度、乃討縛其帥魏狼、又解縱吿喩、使招餘類、拜爲邑侯、諸種多降、徙還故郡。郡有舊道、經旄牛中、嶷開通、復古亭驛。

王嗣遷汶山太守、羌胡歸服、諸種素桀惡者皆來首降。姜維每北征、羌胡出馬牛羊氈毦及義穀裨軍糧、國賴其資。 益部耆舊雜記。

霍峻傳、子弋。時永昌夷獠恃險不賓、數爲寇害、乃以弋領永昌太守、率偏軍討之、斬其豪帥、郡界甯靜。

黃龍三年、遣潘濬率眾五萬討武陵蠻夷。 嘉平三年始平之。

黃蓋傳、武陵蠻夷反、蓋領太守、誅討魁帥、諸幽邃巴醴由誕邑侯君長改操易節、奉禮請見。

陸遜傳、克公安南郡、領宜都太守、諸城長吏蠻夷君長皆降、遜請金銀銅印以假授初附。

鍾離牧傳、領武陵太守。魏遣郭純守武陵太守、誘致諸夷進攻酉陽、牧兵深入、斬魁帥、五谿平。 孫休時。


三國會要卷二十一終


三國會要卷二十二黃巖楊晨纂

四夷

建安中、呼廚泉南單于入朝、遂留內侍、使右賢王撫其國、而匈奴折節過於漢舊、然烏丸・鮮卑稍更强盛。會袁紹兼河北、撫有三郡烏丸、其後尙・煕逃於蹋頓、太祖潛師北伐、一戰定之、遂引烏丸之眾服從征討。後鮮卑大人軻比能復制御羣狄、盡收匈奴故地、自雲中・五原以東抵遼水、皆爲鮮卑庭、數犯塞寇邊。靑龍中、帝乃聽王雄遣劍客刺之、然後種落離散、强者遠遯、弱者請服。 是後鮮卑托跋氏興、居匈奴故地。

烏丸、東胡也。漢初、匈奴冒頓滅其國、餘類保烏丸山、因以爲號。 魏書。 漢末、遼西烏丸大人邱力居眾五千餘落、上谷烏丸大人難樓眾九千餘落、各稱王。遼東屬國烏丸大人蘇僕廷眾千餘落、自稱峭王、右北平烏丸大人烏延眾八百餘落、自稱汗魯王。太祖平河北、閻柔帥鮮卑・烏丸歸附、因以柔爲校尉。建安十一年、斬蹋頓、餘皆降、悉徙其族居中國。由是三郡烏丸爲天下名騎。 明帝時又有率眾隨毌邱儉內附者。

鮮卑、亦東胡之餘也。別保鮮卑山、因號焉。言語習俗、與烏丸同。其地東接遼東、西當西域。 魏志。 建安中、太祖定幽州、步度根與軻比能等、因烏丸校尉閻柔上貢獻。文帝踐阼、田豫爲烏丸校尉、持節、幷護鮮卑、屯昌平、步度根遣使獻馬、拜爲王、黃初五年詣闕貢獻、厚加賞賜。靑龍元年、泄歸泥降、拜歸義王、賜幢麾曲蓋鼓吹。軻比能本小種鮮卑、延康初、遣使獻馬、文帝立爲附義王、强盛、諸部皆敬憚之。 諸葛出兵祁山、遣使與通、比能至北地相應。 靑龍中刺殺、更立其弟素利・彌加・厥機皆爲大人、在遼西・右北平・漁陽塞外、其種眾多於比能、建安中貢獻通市、太祖皆表爲王。厥機死、又立其子沙末汗爲親漢王。延康初、又各遣使獻馬、文帝立素利・彌加爲歸義王。

夫餘在長城北、去元菟千里、南與高句麗、東與挹婁、西與鮮卑接、本屬元菟。漢末、公孫度威服外夷、更屬遼東。正始中、毌邱儉討句麗、夫餘迎供軍糧。其印文言濊王之印、國有故城名濊城、蓋濊貊地而夫餘王其中。 公孫氏世有遼東、隔絕東夷、不通諸夏。景初中、公孫淵誅、又潛軍浮海、收樂浪・帶方之地、而後海表謐然、東夷屈服。渤海疆域考云、夫餘王城、今開原縣。

高句麗南與朝鮮濊貊、東與沃沮、北與夫餘接、方二千里。東夷舊語以爲夫餘別種、言語諸事多與夫餘同、其性氣衣服有異、沃沮・東濊皆屬焉。又有小水貊、句麗別種、依小水作國、因名。句麗王宮、正始三年寇西安平、其五年、爲毌邱儉所破、宮奔沃沮。 吳書云、「宮奉表稱臣、貢貂千張、鵾雞皮十具、權遣使拜宮爲單于、賜衣服珍寶。江統徙戎論曰、『榮陽句麗、毌邱儉徙其餘種、戶落百數。』渤海疆域考云、『高麗故地曰鴨淥府、自江口泝流六百餘里至丸都城、故王都也。』」

東沃沮在高句麗蓋馬大山之東、濱大海、其地形東北狹、西南長、可千里、北與挹婁・夫餘・南濊貊接。漢元封二年、以沃沮城爲元菟郡、後徙郡句麗西北、置東部都尉、 屬樂浪。 治不耐城、別主領東七縣。 單單大嶺。滿洲源流考、「單單與滿語善延近、疑卽長白山。窩集卽沃沮轉音、東至海邊、接連烏拉・黑龍江一帶。」按渤海疆域考云、「自安東都護府東北經蓋牟新城、又經渤海長嶺府、今長白山大幹、北走爲納綠窩集、又北至烏刺西南、爲庫魯訥窩集、橫互數千里、通謂之長嶺子。」漢書地理志、「西蓋馬縣有馬訾水、今鴨綠江出長白山、疑卽蓋馬大山。」陳澧圖說云、「近混同江有烏稽韃子、烏稽亦卽沃沮音轉。」 沃沮亦爲縣。光武省邊郡都尉、後以其縣渠帥爲縣侯、不耐・華麗・沃沮皆爲侯國、臣屬高麗。毌邱儉破之。北沃沮一名置溝漊、 杜佑曰、「溝漊者、高麗名城也。儉傳作買溝、疑誤。」 去南沃沮八百餘里、其俗皆同、與挹婁接。

挹婁在夫餘東北千餘里、濱大海、 南與北沃沮接、北未知其所極。 邑落皆有大人、處山林閒、古肅愼氏之國。 渤海考云、渤海王城臨忽汗海、西南三十里有古肅愼城。忽汗、今虎爾哈河、在甯古塔。 自漢以來、臣屬夫餘、責其租賦重、以黃初中叛、夫餘數伐之、不能服。東夷飮食類皆俎豆、惟挹婁不。

濊、南與辰韓、北與高句麗・沃沮接、東窮大海、朝鮮東皆其地。自謂與句麗同種、言語法俗大抵同、衣服有異。正始六年、樂浪太守劉茂・帶方太守弓遵以嶺東濊屬句麗、伐之、不耐侯等擧邑降。其八年、詣闕朝貢、詔更拜不耐濊王、四時詣郡朝謁、二郡有軍、征賦、供給役使、遇之如民。

韓在帶方之南、東西以海爲限、南與倭接、方可四千里。有三種、曰、馬韓・辰韓・弁韓。馬韓在西。其民土著、各有長帥、凡五十餘國、大萬餘家、小數千家、總十餘萬戶。其官有魏率善邑君・歸義侯・中郞將・都尉・伯長。漢末、韓・濊强盛、郡縣不能制、民多流入韓國。建安中、公孫康分屯有縣以南荒地、爲帶方郡、是後倭・韓遂屬帶方。明帝遣帶方太守劉昕・樂浪太守鮮于嗣越海定二郡、諸韓國臣智、 大渠帥。 加賜邑君印綬、其次與邑長。部從事吳林分割辰韓八國與樂浪、韓忿攻帶方、弓遵・劉茂伐之、遂滅韓。又有州胡、在馬韓西海中大島上、往來市買中韓。辰韓在馬韓東、 亦名秦韓、言避秦役來。 分十二國。弁韓 【世界書局本注:"按三國志魏志作「弁辰」。――校點者。"】 亦十二國、有諸別邑、各有渠帥、總四五萬戶、其十二國屬辰王、王常馬韓人爲之、世相繼、不得自立。弁辰與辰韓雜居、有城郭、法俗同。

倭人在帶方東南大海中、依山島爲國。邑舊百餘。 【世界書局本注:"據三國志東夷倭人傳,「餘」字下有「國」字。――校點者。"】 邪馬壹國、女王卑彌呼所都、以北特置大率、檢察諸國。景初二年、遣大夫詣郡求朝獻、送詣京師、詔以爲親魏倭王、假金印紫綬。 按傅雲龍日本金石志載、此印尙存。 正始四年、復遣使上獻。卑彌呼死、更立男王、國中不服、復立宗女壹與 寰宇記作奧。 爲王、乃定。壹與遣大夫詣臺獻。 按日本通史云、仲哀后攝位、十九年己亥、遣使於魏、三十八年戊午、魏人來聘、獻金及土宜、四十年庚申、魏人夾聘、皆與志合。惟通史、后名息長足、志作卑彌呼、不同、又彼史言后死立子、無立宗女壹與事。

匈奴、前漢末、呼韓邪單于失國、入臣於漢、漢割幷州北界以安之、於是匈奴五千餘落入居朔方諸郡、與編戶同、不輸貢賦、多厯年所、戶口漸滋。 晉書。 建安末、單于呼廚泉來朝、魏武遂留於鄴、而遣去卑歸平陽監其國、 後漢書及注。 始分其眾爲五部、 劉元海載記、魏武以豹爲左部帥、其餘部帥皆以劉氏爲之、雖五部、皆家晉陽汾澗之濱。郭欽言、京兆・魏郡・宏農往往有之。 部立其中貴者爲帥、選漢人爲司馬以監督之。魏末、復改帥爲都尉。左部都尉所統可萬餘落、居太原故茲氏縣、右部都尉六千餘落、居祁縣、南部都尉三千餘落、居蒲子縣、北部都尉四千餘落、居新興縣、中部都尉六千餘落、居大陵縣。 晉書。 咸煕之際、以一部大强、分爲三率。 江統徙戎論。晉書曰、「北狄以部落爲類、其入居塞者凡十九種、不相雜錯、屠各最豪貴、爲單于、統領諸種。」載記云、豹爲左部帥、元海爲任子、在洛陽、疑各部皆如是。

鄧艾傳、時幷州右賢王劉豹倂爲一部。艾上言、匈奴爲前世重患、自單于在外、莫能牽制、誘而致之、使來入侍、由是羌夷失統、合散無主。今單于之尊日疏、外土之威寖重、不可不備也。豹部有叛胡、可因割爲二國、以分其勢。去卑功顯前朝、 嘗侍衞天子討李催・郭氾。 宜加其子顯號、使居雁門、離國、弱寇、御邊長計也。又陳羌胡與民同處者、宜以漸出之、使居民表、崇廉恥之敎、塞姦宄之路。

氐人、自漢開益州、置武都郡、排其種人分竄山谷閒、或在祿福、或在汧・隴左右。其種非一、稱槃瓠之後、或號靑氐、或號白氐、或號蚦氐、此蓋蟲之類而處中國、人卽其服色名之也。建安中、興國氐王阿貴、百頃氐王千萬、 通典、楊駒之後。北史云、有楊騰者、爲部落大帥、勇健多計、始徙仇池、百頃爲號。騰後有名千萬者、魏拜爲王。 各有部落萬餘、十六年從馬超爲亂、超破後、阿貴爲夏侯淵所滅、千萬西南入蜀、其部落不能去、皆降。國家分徙其前後兩端者置扶風・美陽、今安夷・撫夷二部護軍所典是也、其守善者分留天水・南安界、廣平・魏郡所守是也。 江統論云、宜徙馮翊・北地・新平・安定界內諸羌、着先零・䍐幵・析支之地、扶風・始平・京兆之氐還隴右、著陰平・武都之界、于以扞蜀。

蓋昔所謂西戎、今雖都統於郡國、然故自有王侯在、其虛落閒有故武都地、陰平街左右亦有萬餘落。貲虜本匈奴也。匈奴名奴婢爲貲、始建武時、匈奴衰、分去其奴、奴亡匿在金城・武威・酒泉北、黑水西、河東西、其種非一、有大胡・有丁令、或頗有羌雜處。當漢・魏際、其大人有檀柘、死後、其枝大人南近在廣・魏。今居界有禿瑰來數反、爲涼州所殺。今有劭提、或降來、或遁去、常爲西州道路患也。 魏略西戎傳。

板楯蠻、漢末自宕渠遷漢中、魏武克漢中、李特祖將五百家歸之魏武、又遷於略陽北、號爲巴氐。 晉書載記。華陽國志曰、「世號白虎復夷。」

敦煌・西域之南山中、從婼羌至蒽嶺數千里、有月氐餘種蒽茈羌・白馬羌・黃牛羌、各有酋豪、北與諸國接、不知其道里廣狹。建安十九年、安定太守毌邱興將之官、魏祖戒之曰、「羌胡欲與中國、自當遣人來、愼勿遣人往。善人難得、必將敎羌胡妄有所求、因欲以自利、不從便爲失異俗意、從之則無益於事。」興至、遣校尉范陵至羌中、陵果敎羌使自請爲屬國都尉。景初二年八月、燒當羌王芒中・注詣等窺涼州、刺史畢軌率諸郡攻之、斬注詣首。 湯氏季漢書。

西域諸國、漢初開道有三十六國、後分爲五十餘、建武以來、更相呑滅、今有二十。且末國・小宛國・精絕國・樓蘭國、皆幷屬鄯善、戎盧國・扜彌國・渠勒國・皮穴國、益幷屬于寘、罽賓國・大夏國・高附國・天竺國、皆幷屬大月氏、 中道。 尉梨國・危須國・山王國、皆幷屬焉耆、姑墨國・溫宿國・尉頭國、皆幷屬龜茲、楨中國・莎車國・竭石國・渠沙國・西夜國・依耐國・滿梨國・億若國・榆令國・捐毒國・休脩 前史作循。 國・琴國、皆幷屬疏勒。自是以西、大宛・安息・條支・鳥弋・大秦・ 一號犁靬。梁書海南傳、黃武五年、大秦賈人秦倫至交阯、送詣孫權。 北新道西行。 東且彌國・西且彌國・單桓國・畢陸國・滿陸國・烏貪國、皆幷屬車師後部王。 王壹多雜受魏印綬。 又有烏孫・康居・堅昆・ 一作隔昆。 丁令。 在烏孫西、匈奴北別又有丁令國。 魏略節錄。

赤烏六年、扶南王范旃遣使獻樂人及方物。 按康泰奉使作扶南傳。

呂岱傳、旣定交州、遣從事南宣國化曁儌外、扶南・林邑・堂明諸王各遣使奉貢。

永安五年、使察戰到交阯、調孔爵大豬、六年五月、交阯郡吏呂興等反、殺太守孫諝。先是科郡上手工千餘人送建業、而察戰至、恐復見取、故興等因此扇動兵民、招誘諸夷、使使如魏請太守及兵。 咸煕元年詔曰、「孫休遣使鄧旬【世界書局本注:"三國志作「鄧句」,下同。――校點者。"】敕交阯太守鎖送其民爲兵、呂興因民怒、除旬等、九眞・日南齊心響應。」晉書陶璜傳云、「察戰・鄧旬擅調孔雀三千頭。」又云、「夷帥范熊世爲逋寇、稱王、吳時數作寇逆。」 寶鼎三年、遣交州刺史劉俊等擊交阯、爲晉將毛炅等所破。建衡三年破之、禽晉所置守將、九眞・日南皆還屬。

初、士燮爲交阯太守、加衞將軍、封龍編侯、每遣使詣權、致明珠・大貝・流離・翡翠・瑇瑁・犀象之珍、無歲不至。弟壹領合浦太守、時貢馬凡數百匹。燮卒、權以戴良爲交州刺史、陳時爲交阯太守。燮子徽發兵拒良、呂岱被詔誅徽。

林邑東濱滄海、西際徐狼、南接扶南、北連九德。建國自漢末之亂、象林功曹區連 一作逵。 殺縣令、自號爲王。三國鼎爭、未有所附、吳有交土、與之鄰接、進侵壽泠、以爲疆界。 水經注。


三國會要卷二十二終 子祖誥・孫 紹翰・紹臺 校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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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0 一部公開開始